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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园街道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1-30 00:00来源 : 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信息索引号 : /2017-3461164

  2017年,在福田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南园街道在各项工作中始终贯彻依法行政理念,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为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现南园街道根据《福田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的标准和要求,对2017年度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如下:

  一、行政决策情况

  (一)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制定行政决策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

  2017年度,南园街道依据制定的《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办法》等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严格规范一般行政事项的决策流程,不断完善和健全“民生微实事”项目的决策机制,由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制定行政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统筹行政事项的听证、决策流程和落实情况。

  针对所有“民生微实事”项目,街道各部门、各社区均按照“项目意见征集—项目申报—项目概况总结—项目调研和论证”的流程完成项目准备工作,然后经过“项目请示—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会议纪要落实—行政程序审批”的流程以最终形成和落实行政决策。

  2017年度,南园街道列入行政听证目录事项1宗(综合执法队办理水畔紫云阁违法建筑拆除案件过程中参与行政听证程序),执法队严格配合听证机关完成听证程序,听证意见为执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晰、法律适用正确、依据充分。

  2、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17年度,南园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的征集、申报、实施等工作,均通过社区居民议事会商议,充分听取辖区群众意见,严格按照决策程序由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并由街道法制专员及街道顾问律师对项目的事实情况及项目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通过“福田政府在线”网页、“南园民生”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微实事来自社区居民的提议、接受居民的监督。

  以2017年南园街道巴登社区开展的“巴登社区青少年篮球公益培训班”和“巴登村治安防控管理系统维修维护工程”等民生微实事项目为例,在项目开展前,社区工作站通过召开“居民议事会”的方式了解辖区的居民需求,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前期工作准备。在项目落实后,广受辖区群众好评。

  3、行政决策按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决策实施后应进行实施后评估。

  2017年4月南园街道综合执法队收到深圳市规划土地数字监察局转办的深圳市世杰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滨河大道滨河水务大厦第十层涉嫌违法加建案和深圳市水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协助查处滨河水务大楼十楼违章建筑的函》。

  2017年5月9日立案后,街道执法队依法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取证。由于该案涉及违法建筑面积较大,影响较为广泛,因此执法队在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前,组织街道司法所、驻队律师对该案进行法律论证,执法队员听取了法律意见,与驻队律师充分探讨案件细节,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了评估。

  在经过前期准备后,街道执法队对于深圳市世杰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于南园街道滨河路滨河水务大楼进行违法加建行为进行查处,并依法于2017年8月向深圳市世杰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限期拆除公告》。在依法查处后,深圳市世杰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对街道执法队的行政执法提出质疑。在行政复议机关依法进行行政复议后,明确执法程序合法、事实清晰、法律适用正确、依据充分。

  在完成行政复议程序后,南园街道执法队组织街道法律顾问及驻队律师对该案后续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估,以保障行政执法结果依法得以落实。

  (二)规范政府合同管理程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充分发挥法律审查风险防范机制的作用,我街道于2016年创新性地建立了合同法律审查及管理制度,制定了《深圳市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合同审查与管理规定》。

  2017年,我街道在上一年建立的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由街道司法所统筹安排法律顾问对合同实施分类管理和全面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街道法制专员在二次审查后签名确认,更有利于避免我街道出现合同法律风险。自2017年1月至今,街道法律顾问审查民生微实事类合同205份,其它采购类合同、服务类合同及工程类合同509份,合共审查合同714份,独立出具《合同风险评估意见书》5份。

  二、行政监督情况

  (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

  南园街道执法队于2017年8月向深圳市世杰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福田规土监行案【2017】107号)后,深圳市世杰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8月1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福田规土监行案【2017】107号),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2017年10月30日福田区人民政府作出维持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福田规土监行案【2017】107号)的复议决定,明确该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正当。

  (二)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

  2017年度,我街道涉及的司法诉讼案件共有3宗,分别为(2017)粤0308行初1007号案件、(2016)粤03民初2063号案件、(2017)粤0308行初2454号案件。

  在参与上述3宗诉讼过程中,我街道均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积极准备应诉材料,按法律规定完成举证、应诉、答辩,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同时,我街道严格执行《深圳市福田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街道领导依法履行职责。

  (三)行政诉讼败诉率

  2017年度,我街道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有2宗,分别为(2017)粤0308行初1007号案件、(2017)粤0308行初2454号案件。其中,(2017)粤0308行初1007号案件已审结,(2017)粤0308行初2454号案件仍在审理当中。

  截至目前,我街道并未出现行政案件败诉情况,行政诉讼败诉率为0%。

  (四)畅通投诉渠道

  我街道依法设置多种方式的投诉、反映问题渠道,社会公众均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或网络等途径向街道投诉或反映情况。同时,我街道严格落实分管领导责任分工制度以及领导干部社区挂点制度,领导干部均积极接待群众的投诉和来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建议。

  在日常工作中,我街道积极畅通投诉渠道,根据群众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和具体内容,由街道信访办、纪工委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或其它对口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进行受理、处理及反馈。

  三、行政执法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南园街道安监科依法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管理、处罚法定职权,安监科及各执法员主体信息依法在街道、社区工作站办公场所及区政府网页进行公告、公示。

  南园街道综合执法队作为区综合执法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区城管局及各单位的委托行使法定职权,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执法队及各执法员的主体信息依法在街道办公场所及区政府网页公告、公示。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17年度,南园街道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街道安监科、综合执法队对于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结果等各项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主要信息均通过区政府网页——“福田政府在线”实行公示。

  (三)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

  2017年度,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南园街道安监科、综合执法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制度,密切配合省、市、区主管机关开展“2017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福田区2017年深圳市福田区安监系统第二轮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2017年规划土地监察执法案卷交叉评查”等各项工作。同时,安监科、综合执法队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卷宗内部自我评查工作,每季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街道法制专员及法律顾问召开内部评查会议,对于行政执法卷宗当中存在错漏、疑问及不足进行评审,并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发现问题后及时改正。

  根据各项评查记录显示,南园街道2017年度行政执法卷宗基本达到规范标准,评查结果良好,未出现行政执法卷宗存在严重错误或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况。

  (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南园街道安监科、综合执法队积极配合市、区两级主管机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岗位业务培训、执法人员执法专业培训,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全面了解并掌握与行政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法规及规章制度,着重培养执法专业技能,树立良好的作风和纪律观念,努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2017年度,南园街道安监科、综合执法队先后组织行政执法人员210人次参与市、区两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活动7场,在街道范围内专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3场。

  (五)行政执法不作为情况

  综合考量2017年度南园街道在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客观情况,南园街道不存在行政执法不作为的现象,未出现因行政执法不作为而被举报或涉及诉讼等情况。

  四、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情况

  (一)组织开展学法活动

  2017年度,南园街道深入推进南园街道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先后两次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开展法律培训及“全面依法治国”专题讲座活动。

  同时,南园街道司法所专门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南园街道合同送审法律培训”、“南园街道调解干部调解培训”等法律业务工作培训,在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和法律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强化公职人员的法律综合素质。

  (二)单位法制专员情况

  2017年度,南园街道聘请专职法律顾问2名,信访业务律师2名,执法队驻队律师1名,专业物业及社区服务调委会律师2名,街道辖区内各社区工作站共聘请法律顾问11名。

  截至目前,街道专职法律顾问共为街道审查合同文件714份,涉及标的共计人民币42357852.36元,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12份,为街道办各部门、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80余次,参与人民调解案件21起;信访业务律师共参与接访42宗,成功引导法律途径19宗,调解结案3宗,化解信访矛盾4宗,分流信访事项130余件,为信访人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及初步法律分析报告3份;综合执法队驻队律师共参与随队执法活动40余次,审查行政执法卷宗247份,为行政执法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组织执法人员法律培训3场,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宗,出具答辩意见2份。

  2017年度,南园街道法制专员办公室设专职法制专员1名(由街道司法所所长担任)。截至目前,法制专员共协助街道各部门完成文书修订、方案讨论、意见审查31项,参与司法宣传工作、法制培训工作17次,协助街道各部门及法律顾问审核合同674份。

  (三)落实依法行政具体安排和部署

  2017年度,南园街道充分落实上述各项依法行政的具体安排和部署,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依法接受行政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保障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福田区南园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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