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力资源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1-20 00:00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信息索引号 : /2017-3461201
2017年,我局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通过采取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素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等方法,为我局打造高品质的就业创业、人才服务、和谐劳动关系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杨子锋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了强化依法行政建设的工作保障机制。同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自觉带头守法,落实依法决策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改革创新、强化内部管理,通过推行以量化绩效考核为主导的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扎实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建设工作。
(二)加强行政职权事项及流程梳理,行政审批程序不断优化。开展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将办事指南、业务手册各项具体细化要求纳入权责清单事项登记表、流程图,统一规范行政职权事项办理的条件、材料、流程等基本要素。一是我局依据自身职能范围,梳理了行政职权事项149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117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给付7项、其他行政职权21项,并将149项行政职权罗列出详细的业务流程图,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相应的业务办理条件、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期限等进行梳理在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平台予以发布。二是梳理行政审批风险点。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权力运行的“热点”、监管的“难点”、党风廉政的“危险点”、群众目光的“聚集点”等关键环节为重点,以岗位自查、科室评查、领导点查为手段,以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为主线,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为目标,认真剖析、查找问题、寻找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点, 建立职权目录和岗位廉政风险等级目录。针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多级审批、交叉审核,公开办事流程接受监督,严格签字负责制和行政责任倒查等多项防控措施,探索建立防范机制。
(三)依法依规妥善调处各类劳资纠纷。2017年,我局劳动信访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信访中心”)预计全年共受理群众劳动信访案件案件2210宗,涉及3210人次,接听群众咨询电话4602人次;劳资纠纷调解成功1895宗,追回欠薪约910万元。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00件,同比下降1.45 %;涉案人数2800人,同比下降0.92%;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共50件,同比上升6.4%,涉案人数950人,同比上升1.8%,案件审结数1885件,同比下降2%,案件调解数900件,同比上升2.6%;累计结案率89%,当期结案率9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劳动监察立案284宗,调处一般性劳资纠纷448宗,妥善化解群体性劳资纠纷6宗。全年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为确保全国两会、省党代会、七一、八一、党的十九大等重大节点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四)强化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我局指派法制专员会同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信访调解中心等相关业务科室随时关注市人社局简政放权的相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清理完善我局行政权责清单中的各职权事项。今年8月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进行了查漏补缺、完善更新,确保执法有据、规范执法。更新后,我局共有行政处罚17项。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机制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集意见、法律专家咨询论证、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等制度,并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查,有效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同时,积极配合区政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一是对《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认真履行了相应的办文审批程序。二是紧扣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修订完善《福田区人力资源局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涵盖领导班子决策、行政管理、责任追究、财务管理和廉政建设等方方面面,进一步细化了内部监督管理程序、强化了责任追究,加强了对行政审批、劳动监察执法和专项资金管理的内部监督。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今年我局牵头拟定了《福田区人民政府印发<福田区关于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配套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福府规〔2017〕1号),该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并履行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及时备案等制度。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我局重大决策事项为“优才中国行”校园招聘活动。我局严格按照《福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目前,我局已完成“优才中国行”校园招聘活动重大事项决策前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工作。2017年上半年,我局已制定“优才中国行”校园招聘活动方案并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经征求人才招聘专家及法律顾问意见后,收集辖区重点企业对活动时间及活动地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向采购中心提出采购需求,于6月初开展了公开招标工作,分别于6月27日和7月12日在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招标公告和采购中标公示,最终确定了服务公司。将“优才中国行”校园招聘活动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局网站发布并听取公众意见,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对该事项进行集体讨论。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前置审查工作,按要求配备了法制专员,并积极参与我局重要事务的处理工作。聘请了专业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 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共协助处理相关顾问事宜62项,出具法律意见共35宗,其中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审查的法律意见为10宗,欠薪垫付法律意见18宗,合同审查法律意见7宗。在实施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明确权责规范执法行为。在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队工作职能及监察案件处理规则》、《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队岗位职责分工制度》、《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工作流程图》、《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执法人员错案追究制度》、《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队重大劳资纠纷处理规定》和《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案件审批决定办法》等制度,严格规范了行政处罚标准和程序,对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细化和量化,对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处罚制定了自由裁量量化标准,将行政处罚项目的予以基准化设定,并实现责任链条无缝化,有效提升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二)多举措强化劳动监察保障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案卷评审评查规定,督促全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调查取证、告知履行到位、文书内容规范、送达程序合法,实现每宗行政执法案件都能严把 “三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每宗行政执法案件做到“三保证”,即保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保证办案程序的合法性;保证案件有效的检查监督。同时,我局还对劳动监察实施案件评审和案卷评查制度,对劳动监察疑难案件和最具典型且有影响的案件进行审查,重点是对案件的立案原则、调查取证、执法过程和案件审结及所带来的各种社会影响进行充分的审理和论证。此外,我局还按照案件的复杂重大程度实行大队领导审批、分管副局长审批、局党组会审批的分级审批制度,确保了劳动监察执法的合法合规。
2、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我局在现有各项劳动监察执法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细化劳动监察执法具体操作流程,全面启动劳动监察“标准案”工作。通过学习《深圳市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全面掌握办案程序、办案标准,选取“超时加班、收取财物、拖欠工资、拒不提供材料、群体性事件调处”等五类常见案例深入分析,制定了《劳动监察标准案件办理制度》并推广运用。同时,对劳动监察执法案件每年组织两次全面评查工作,切实做好省、市政府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抽查考评工作。
3、依法行政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并定期不定期地在“福田政府在线”等网站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处罚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4、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今年先后多次组织人员参加区法制办、市人社局开展的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岗前培训合格率100%,全部监察员均持证上岗。同时,今年还先后邀请深圳大学、深圳技师学院的专家学者为劳动监察执法人员授课四次,切实提高了劳动监察员的执法素质。
5、实施“双随机”工作机制。我局制定并实施了“双随机”工作机制,所有巡查案件严格依照双随机有关要求开展实施。
(三)大力推进专业化仲裁队伍建设。今年四月份,高圣元区长率区委组织部(编办)、法院、财政局、公安分局等单位莅临我院视察研究,我院就案多人少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汇报,调研后,在局领导和办公室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积极与区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等相关职能主管单位就人员核定、经费核增等队伍建设核心问题进行多次会谈商议。7月24日,区委组织部(编办)批复我院劳务派遣仲裁工作人员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18人。我院现已完成11名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工作,仲裁队伍进一步夯实,案多人少的难题得已破解,为完成省、市仲裁院下达的考核目标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五、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劳资纠纷
(一)依法接受行政监督,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严格执行《深圳市福田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要求,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积极配合法院开展相关工作,并在接到法院传票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区法制办备案。今年以来,我局共处理行政复议6宗,行政诉讼案件3宗,我局领导均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胜诉率100%。
(二)推广“集成化解”模式,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集成化解”模式。以“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为原则,将区级平台延伸至各街道办,充分整合劳动保障、工会、司法、信访维稳、社工义工等多个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会力量调解和工会法律服务、心理咨询服务融入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处全过程,旨在通过部门联动、力量集成,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目前全区十个街道均已按照 “五统一”标准,因地制宜,开展了劳动关系矛盾“集成化解”平台建设,设立了“和谐劳动关系综合服务站”。所有案件均经专职审理人员审核,坚持依法监管。通过采取处理日常劳动保障投诉与举报、开展专项工作排查、上门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化解各种劳资矛盾、及时处置各种重大劳资纠纷案件等手段,确保了辖区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畅通咨询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各类来信来访。畅通信、访、网、电、邮五渠道,实现劳动信访案件到期办结率达到100%。该项工作已按计划落实,今年受理的2210宗群众信访案件均按要求到期办结。具体做法如下:一是隐患信息报送及时。在党的十九大、“世界植物大会”等维稳特别防护期,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密切关注和及时掌握信访的动态和苗头,坚持“零”报告制度和重大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制度。二是转办案件处理得当。信访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福田区人力资源局依法分类处理群众投诉请求工作指引》及“信、访、网、电、邮劳动信访案件的工作规范”,按照相关指引标准有效分流处置案件。另外信访中心代表我局参加了全市重点信访案件督导会议,市信访督查专员现场听取了我局深圳信网案件办理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对我局案件的办理工作表示肯定。三是业务能力提升到位。强化学习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典型案件交流会”探讨今年以来的疑难案件101宗,集中讨论法律适用、闹访缠访、案件转办等难点,共同分析案件法律适用依据条款、办理程序、调解适用法律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形成共识,统一调解口径。
(二)以“繁简分流”为导向,实现案件简出效率、繁出精品。仲裁院由立案组区分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科学分配案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目的。首先,制定《福田区简易案件快速处理规则》,明确小额简易案件“速快立审裁”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办案“三及时”原则,即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结案;其次,成立速调速裁组,任命经验丰富的仲裁员为速调速裁组组长,对案件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清楚、证据和法律适用清晰的,要求仲裁员庭审后7日内结案,复杂案件在庭审后15日内结案。今年,速调速裁组办结案件452件,其中裁决153件,调撤299件,调撤率高达67%,比其他审理小组效率高出52%。
(三)以“四快”办案为原则,及时、高效处理突发案件。以“高效、便民、稳控”为目标,“快立、快调、快申、快裁”为原则,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高效处理机制,对深圳市女士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56人等50件重大集体敏感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四快”办案模式,优化办案流程时长,促成23件重大敏感集体劳动争议达成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高达58%。
(四)以“定纷止争”为目的,吹响“一公里就近服务”号角。我局仲裁院在监察、仲裁、调解“三位一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中继续发挥“基层预防、一线止争”的关口前移作用,全年分别在福保、莲花、华强北、园岭四个街道派出庭审理四件劳动争议案件,促成“一裁决两调解”的规范速效办结示例,共吸引了来自各辖区街道合计252家企业代表、320名劳动者前往旁听庭审,以庭审调查质证向劳资双方直观展现仲裁劳动法规及程序,在庭后设置问答环节为劳资双方引导规范用工、合法维权提供了实务参考。街道派出庭探索“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劳动争议案件在关口前移、重心前置方面拓宽了劳资双方处理劳资纠纷的新途径,进一步提升仲裁工作的处理能力,实现争议发生区域内“一公里就近服务”。
六、着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劳资双方法律素养。今年以来,我局迈开“七五普法”新步伐,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突出做好企业管理者和外来务工人员、居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多形式、多途径提高全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不断夯实自觉守法和依法办事基础。今年1至11月开展普法宣传40余场。其中,配合开展“春风行动”普法宣传30场,与10个街道办开展法律宣传日10场,共派发各类普法资料累计14万余本;开展“法律大讲堂”暨送法上门活动10场。
(二)开展干部学法大培训。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把学法情况作为干部任职、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之一,全力抓好普法教育的落实。依照区委政法委等部门计划安排,先后组织多名领导干部参加法治专题培训班;今年11月,我局分两批组织全系统(含街道办)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邀请了市委党校行政法专家进行现场授课。同时,我局还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强化劳动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及劳动保障部门执法和仲裁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的落实,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通过“引进来,走出去”学习模式提高业务水平。我局仲裁院和劳动监察大队不断开展内部自学自查活动,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每个季度邀请专家骨干来我局授课;定期组织仲裁人员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听庭、交流学习;组织劳动监察员前往龙岗等兄弟区交流学习。不断提升通过以上举措,劳动监察员和劳动争议仲裁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也促进了裁审衔接工作。
七、存在问题
(一)疑难复杂案件越来越多,处理难度增大。当前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来断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复杂性越来越大,涉及确认劳动关系、工作赔偿、加班费、竞业限制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的争议越来越多,案件诉求标的大、时间跨度长、事实争议大、证据材料多,对证据审核及事实认定难度大。同时,当事人过激行为缠闹仲裁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新旧衔接问题存在、加强以老带新工作。新进仲裁员裁决水平欠缺大量实操锻炼,稍显不成熟,书记员缺少带着问题速录的意识,耽误庭审时间,以老带新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理论水平也需不断提升,更新知识库。
(三)联合打击恶意欠薪“待加强”。在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打击恶意欠薪的成效明显,不少欠薪行为得到了及时纠正。但从2011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入刑以来,我区尚未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恶意欠薪入刑的“尚方宝剑”对辖区企业经营者的警示和震慑作用还不够。
八、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的法定程序。加强专家论证、民意听证论证程序,以群众利益为立足点,以社会实效为出发点,让各项方针政策的制定在法治框架下运行。
(二)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促进全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把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作为促进工作人员更新理念、把握机遇、提高能力、适应形势、促进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依法维权。首先,加强宣传教育,使劳资双方“知法、懂法、守法”。充分利用网站、 “12333”热线等现有平台的咨询引导作用,深入推进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员工遵守法律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推进诉访分离相关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将大量涉劳资纠纷问题的来信来访及时引导至仲裁、法院等法定途径处理,化解缠访、闹访,推动劳资纠纷快速及时依法解决。其次,转变维稳观念,使法律途径成为解决劳资纠纷的主渠道。面对劳动者的诉求要积极引导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等便利条件。对采取过激甚至违法行动表达诉求的人员采取坚决措施,让“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彻底失去市场,让依法维权深入人心。
(四)进一步夯实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全面开展劳资纠纷隐患排查。继续做好劳动监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合理确定劳动监察执法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及时、到位。二是提升“定向回访”服务模式。对在劳动信访调解中心被投诉2次以上的企业进行二次重点回访,推动企业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排除劳资纠纷隐患。三是着力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继续发挥“劳动仲裁派出庭”的“一线止争”调处作用,及时完成仲裁办案工作指标,做好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疏导工作。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