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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综合执法局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11-21 00:0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信息索引号 : /2016-3462627

  2016年是福田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历史上重要的一年。在机构设置上,成立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划入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土地监察局的职责,促使我区综合执法力量再上新台阶,也对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福田区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福田区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要求,以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切提高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水平,将普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为打造综合执法新形象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石。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 以制度建设为基点,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一)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为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各项决策会议制度,重大问题必须上局支委会集中讨论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议事规范进行决策。涉及重大案件的,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由局领导、相关科队负责人及案件经办执法队领导及经办人员参加,共同研究。 

  (二)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论证制度。作为综合执法部门,我局对在重大行政决策中防范法律风险十分注重,为此,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常年聘请两间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决策。凡是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征求了法律顾问意见。 

  (三)进一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管理机制。加强局属各科队制定的相关工作指引、业务流程、法律文书等业务管理规范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对以局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比如,7月份我局挂牌成立后,亟待加强对劳务派遣协管员的统一管理,综合科为此制定了《福田区综合执法局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并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后方能报局领导签署。 

  二、以严格执法为发力点,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中,我局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法制部门制订了相关工作指引及流程图,对执法流程及执法每个环节作出详细的规定,执法队员在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时,严格依照相关案件操作指引规定的环节和步骤,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在实践操作中,注意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严格立案审批制度。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求街道中队要填写《立案申请表》,报中队领导审批立案,不予立案的必须书面说明理由;二是遵守程序正当原则。在进行案件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在调查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定”原则(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制发相应的执法文书;三是完善听证制度。符合听证的案件,要求执法队员必须书面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严格按程序执行,确保案件处理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我局严格落实承办人员责任制度,所有执法案件均有两名以上有执法资格执法人员办理。执法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必须持证上岗, 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工作,杜绝不合格人员持证。同时,加强对执法辅助管理人员的管理,未取得《协管员工作证》的,不得协助执法工作。今年7月份,由于综合执法机制改革,需要对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土地监察局执法队员进行换领行政执法证的工作,顺利完成了183名执法队员换领新证的工作。 

  (三)加强行政执法信息依法公开工作。一是行政处罚案件按期公开。严格按照执法信息公开要求,在福田政府在线按时公开我局执法信息案件;二是案件办理平台化、系统化。城管案件录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规划土地监察的案件录入“天地网”监察平台流转,所有执法环节均在监察平台可以查询,做到执法案件信息的公开、透明,监察部门可随时监督检查。 

  (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明确交接标准,规范交接程序。考虑到综合执法的特点,我局尝试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前移,即更多的将衔接工作前置到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即现场移交给公安部门,减少后期移交的繁杂手续,取得较好效果。 

  三、以执法监督为支点,进一步夯实执法为民理念 

  (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我局向来积极参加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以司法审判标准倒推行政执法工作。一个行政执法案件过不过硬,法院说了算。为此,我局严格依据《深圳市福田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由我局行政首长参加2宗行政诉讼庭审工作,法制专员、局法律顾问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传票、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均已报区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认真每一份法院行政判决书,从中汲取有益经验。今年截至11月份,我局行政复议12宗,听证14宗,诉讼案件22宗。其中,已宣判的15宗,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5宗,行政诉讼案件败诉0宗,尚未开庭或宣判7宗,已履行相关判决内容。 

  (二)执法监察工作。秉承“民本、法治、理性、务实”执法理念,我局全面落实精细化执法、说理性执法,加强巡查和督办工作。比如,仅2016年上半年,在城管执法方面发出督办函83件,共处理媒体曝光、信访投诉、市局督办、民心桥等各类信访件86宗,均全部按时处理回复,处理率达100%。有力的监察机制对迅速落实执法事项、提高执法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确保执法始终在合法有序的轨道上运行。 

  四、以人员素质为落脚点,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一)法制培训工作。根据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继续抓好执法队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学习,组织领导干部领导能力提升培训班、执法人员中层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和执法骨干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等,采取集中授课形式,分项目对全局执法队伍进行专题培训,对如何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现场取证技巧及应急突发情况处置、涉诉行政处罚案件存在问题分析等进行集中培训。坚持自学学习活动,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主要学习与各科室业务相关及综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上的学习,加深了执法队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确保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二)配备法律顾问和法治专员。按区法制办配备法制专员相关工作要求,我局配备全职负责本单位设法事务的法制专员2人,全程参与本单位法制工作。配备法律顾问团队2人,负责重大案件咨询、复议和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协助办理工作。 

  五、以法制宣传为热点,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综合执法的认知水平 

  一是利用新媒体技术,开辟普法新阵线。通过普法宣传日、媒体、网络、微博等,积极开展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与晶报合作建设“福田综合执法”平台,及时推送综合执法动态,为市民群众了解综合执法、普及城市管理和规划土地有关法律法规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二是综合执法与宣传普法结合。开展“见缝插针”式普法宣传,及时掌握城管管理和规划土地管理、基层执法、社区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践行普法下社区、送法上门活动。 

  六、以改革开拓为着力点,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 

  (一)实施“律师驻队”新模式,推动普法入基层。除区综合执法局聘请法律顾问2名外,各街道执法队大都聘请了律师驻队,即由签约律师事务所指派一至二名专业律师入驻街道执法队,随队工作,强力推动普法深入基层。驻队律师主要任务是:一是协助执法队做好辖区法制宣传和群众教育工作,增进了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了解,尤其是把接受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的对象作为重点宣传目标;二是从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案件证据、文书案卷等环节为执法队日常执法工作提供综合咨询服务,对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点、难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三是随队监督执法,对在巡查、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对现场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相关解答,现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二)推行“说理式”执法方式,提高普法效果。作为综合执法部门,我们践行“执法就是最好的普法”,为此,我局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一是在按照法定程序执法过程中,加强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对其进行宣传教育,重点讲解城市管理、规划土地监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针对性的对案件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二是在采取强制措施或处罚之前,向当事人发出《敬告通知书》,明确告知违法的后果等。该执法方式有效融合了“法”与“理”,增强了普法针对性,也提升了执法效能。 

  

  福田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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