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城管局2016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标执行情况表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2-01 00:00来源 : 福田区城市管理局 信息索引号 : /2017-420554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围绕着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法治之区的战略部署,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和区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我局严格按照依法治区工作的原则、要求及工作目标开展依法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行政决策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我局严格执行各项决策会议制度,重大问题严格按照议事规范进行决策,行政工作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委工作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完善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确保了决策民主、科学、合法。重大事项决策均充分征求民意和咨询专家意见。如“沙嘴公园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区人大代表建议实施,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方案,积极安排专人发放《居民意见征询表》征求民意,并根据民意修改方案;同时,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还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最后才确定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再如“特发公园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香蜜湖街道办提出,我局在特发公园现场将专家评审通过的公园设计方案进行了公示,并联合街道办、社区工作站人员举行了关于该项目的民意征询座谈会;由于大部分参会民众对项目持反对意见,最终我局根据民意终止对特发公园的提升改造建设工作。
(三)加强法制审核规范化工作。截至今年11月中,我局审核合同总计495份。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最大限度防范法律风险,我局强化法制审核工作,理顺流程,明确规范指引,加强对以局名义对外签发的各类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一是制定合同审核工作流程图。在总结近年来合同审核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核工作流程,形成并印发《福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合同审签工作规范指引》。二是强化合同的专业化审核。合同均需经过我局法律顾问专业审核,提出专业意见。三是对各类常见的合同,如建设施工合同、咨询合同、设计合同等进行类型化,制作范本,既加强对缔约前行为的指导,又减少了审核的工作量。四是建立合同台账。对所有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管理,规范合同的审签过程。
(四)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局属各部门制定的相关工作指引、业务流程、法律文书等业务管理规范。如《福田区城管局(执法局)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制度》。该制度草拟稿形成后,先广泛征求各科室意见,然后经专业法律顾问审查、提供法律意见,多次修改后最终定稿。我局的规范性文件都须经过征求意见、反复论证,进一步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制定,做到严谨合理。
二、依法开展业务活动,提高市容环境整体水平
(一)规范户外广告审批程序
严格按照《深圳市户外广告指引》和《深圳市户外招牌设置指引》的规定和标准,并以“减量化、高端化、合法化”的主要目标,坚持对审批的每块广告招牌进行现场勘查,对设置方案进行反复比对、筛选。在审批工作中,结合现场勘查情况、广告小组讨论情况和规划单位意见三方面决定设置方案,尽量使审批设置的广告招牌具有最佳效果。2016年至今,全区受理户外广告行政许可512宗(其中户外广告119宗,招牌241宗,临时性户外广告152宗)。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编制福田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审批办事指南及福田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审批业务手册。
(二)提升文明养犬服务
今年至今累计办理养犬证949个,协助执法队捕捉流浪犬180条。目前福田区已有23个办理养犬证服务点,均与区城管局联网,既可在线查询全区养犬状况,也可通过手机APP查询养犬信息,为养犬管理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此外,为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力度,我局计划在150个小区、23个社区公园安装文明养犬宣传指引箱。该项目已进入生产安装阶段,将为宣传、指导文明养犬提供更多的便捷服务。
(三)依法依规实施政府采购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采购工作,我局先后制定健全了《福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福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福田区城市管理局非工程类项目自行采购询价管理办法》等,成立采购工作小组及采购监督小组,确保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做到统一审核口径和审核标准,杜绝人为因素的干扰,实现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今年上半年,新一轮市政道路清扫保洁招投标工作已顺利完成新旧单位交接工作。此次招标过程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公开招标,由辖区街道办委托授权区城管局作为采购人,我局环卫科、局采购小组及采购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统筹全区市政道路和城中村清扫保洁的招投标中的标段划分、经费标准申报以及监督考核标准制定等事宜,所有招投标的重要内容均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及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且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区采购中心负责招投标阶段的组织实施。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专家评标工作也是由采购招标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产生中标供应商后,由各街道办事处作为甲方、中标单位作为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区城管局参与监督管理。此种方式更确保了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和公正合理。
(四)协调开展环卫专项执法
一是协调综合执法局、公安、交警等部门创建市容环境精细管理群,建立常态巡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并利用公安天眼监控系统调取视频资料取证,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有效解决偷倒建筑垃圾、余泥渣土及废旧家具等动态性、反复性问题对影响环境卫生秩序的各类问题。2016年以来,共查处处罚偷倒建筑垃圾废旧家具等违法行为共111宗,行政拘留违法当事人3人,刑事拘留1人。二是协调综合执法局及各街道办开展生活垃圾密闭收运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垃圾收集点(桶)垃圾暴露、污水横流及垃圾运输车辆车体不洁、垃圾裸露、污水滴漏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垃圾不密闭违法行为61宗,处罚35200元。
(五)规范绿化工程管理工作
园林绿化作为我局的重点业务,每年项目为数众多。为加强对项目的制度化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我局园林科强调根据法律法规、指南办法对每个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进行规范性指引。一是印发了《绿化景观项目建设流程模块化工作指南》(下称《工作指南》),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了解政府投资建设流程,掌握工程投资建设的相关制度及法规,加强工程的监督、管理,以确保工程建设能按政府投资流程,顺利的完成竣工、结算、移交等步骤。二是制定《福田区城管局绿化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绿化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保证绿化工程建设质量。三是编制了《福田区园林绿化项目主要工程量清点办法》,参照大运会期间园林绿化项目苗木清点机制,引入监督机制,积极推动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苗木清点工作。
(六)依法加强垃圾分类业务工作
一是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治理力度。2016年根据《深圳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的要求,推广普及“资源回收日和“达标小区创建”活动,全面开展七大类垃圾(年桔年花、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废旧织物、绿化垃圾、果蔬垃圾、餐厨垃圾)专项回收处理工作,实现废电池、灯管收集处理辖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区共减少填埋城市垃圾量约13656.95吨(其中厨余垃圾和果蔬垃约11814.21吨、大件废家具约1612.06吨、废旧电池约4.59吨、废灯管约12.55吨);二是严格执法,开展餐厨垃圾“百日整治行动”。根据《深圳市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全面开展餐厨垃圾“百日整治行动”,对辖区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普查,全区共计餐饮单位4314家(其中大型餐饮单位173家、中型餐饮单位804家、小型餐饮单位3081家、机关食堂135家和学校食堂121家),加大对非法收运餐厨垃圾行为的打击力度,共计查处非法收运餐厨垃圾行为9宗。
三、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提高依法治理法律意识
(一)加强单位内部法治培训,提高专业法律素养
我局严格制定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多种多样的法治宣传和培训活动,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律纪律观念,切实提升工作人员的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今年举行了《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等讲座,召开了2016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等活动。我局还将国家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公开上墙,要求全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制度内容,规范自身行为。
(二)积极对外宣传城管法治,提高市民法律意识
通过城管服务与城管教育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发送普法宣传资料。利用各式各样的宣传方式,如互联网、微信平台、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口头宣传等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城市管理的教育和宣传力度。开展城管开放日和城管体验日活动,加强市民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参与和支持。同时,扎实搞好服务热线电话、投诉电话的接听、沟通、处理等各项工作,实现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一线通。加强城管舆情监控和对突发新闻事件的应对处理。逐步形成对城管正面形象的宣传,消除负面影响。
福田区城市管理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