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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

信息提供日期 : 2005-03-31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信息索引号 : /2005-4088014

   福府办[2005]20号

 

关于印发《福田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福田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福田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

2005年是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的关键一年。2005年2月28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十一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标志着我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由前期研究转入规划起草、规划文本编制阶段。这一阶段的中心任务是编写完成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根据市“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2005年“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十一五”规划体系及分工安排

根据深圳市关于“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总体安排和要求,从我区实际出发,确定我区“十一五”规划体系由总体规划(1项)和专项规划(18项)组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是纲领性的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的依据,在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各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

总体规划(1项):

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内容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各个方面的总体发展规划)

专项规划(18项):

1.福田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规划 

2.福田区现代服务业“十一五”规划

3.福田区商贸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内容包括商贸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

4.福田区城中村改造“十一五”规划

5.福田区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6.福田区民营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7.福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内容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8.福田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十一五”规划 

9.福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十一五”规划  (内容包括人口发展、计划生育发展等规划)

10.福田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一五”规划 (内容包括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就业及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

11.福田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一五”规划  

12.福田区文化事业与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13.福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14.福田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 

15.福田区体育事业与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16.福田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17.福田区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 

18.福田区集体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规划是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内容丰富且涉及面广,必须由多个部门联合编制、共同完成。为确保“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并增强规划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将每项规划逐个落实到具体的牵头单位,并指定参与编制的单位(附件1)。

牵头单位要承担起相应规划的主要编制工作,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调动一切资源,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编制任务;参与编制的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共同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未列入牵头单位或编制单位的其他相关部门,也要从全区的大局出发,对规划编制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

二、“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要求

(一)组织编写

1.提出规划主要指标体系

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按照建设“和谐福田、效益福田”的目标要求,结合规划工作实际, 在“十五”计划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新指标,筛选出“十一五”规划的主要指标,建立新的指标体系,并对各主要指标的预期发展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使之既能体现福田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又可充分体现中心区的建设成果和福田的发展特色。此项工作在3月25日前完成。

2.提出规划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

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组织力量提出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内容包括规划的基础条件、目标任务、发展战略、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等 , 提出初步的规划思路和基本框架,经分管区领导审核后,报区规划领导小组审定。此项工作在3月30日前完成

3.编写完成规划初稿

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落实好规划编制责任人,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按照经审核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集中力量完成“十一五”规划初稿的编写。此项工作在6月30日前完成。

(二)咨询论证

4. 组建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

经各参与编制单位推荐,区规划领导小组聘请各相关行业(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有经验的专家、知名学者组成专家库,组织成立区“十一五”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总体规划发展纲要和各专项规划进行评审和论证,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此项工作在4月30日前完成。

5.公开咨询各方面意见

各编制规划单位完成规划初稿后,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政府网站或报纸刊发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和公众意见。各编制单位应根据收集的意见,对规划做出调整和修改。此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6.组织评审和论证

各规划编制单位完成公开咨询后,将规划初稿报主管区领导初审后,提交“十一五”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对其可行性、可操作性、前瞻性、科学性等进行审核、论证 , 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此项工作在10月30日前完成。

(三)审定发布

7.形成规划(草案),提交区委、区政府审定

各规划初稿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各编制单位对规划再次修改完善后,报经区"十一五" 规划领导小组讨论审核,形成规划(草案),再分别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进行审定。此项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

8.规划(草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区“十一五”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 ( 草案 )经区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批准后由区政府发布、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在2006年1月30日前完成。

三、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人员

“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及和各项规划的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展计划局,由区计划局相关人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2人组成。

四、“十一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的安排

“十一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由区“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勤俭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统筹安排。根据各专项规划编制方式的不同、编制内容的难度及其工作量的多少,分为A、B、C三个类别,统一安排工作经费。各项目经费由区财政局分别划至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统筹使用。

五、“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编制好“十一五”规划是关系我区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当作今年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按区里的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把规划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已成立的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并组建强有力的工作队伍,确保编制任务圆满完成。尤其是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主导和协调组织作用,在深刻领会“十一五”规划总体要求和更新规划理念的基础上,找准规划的定位,找准关系我区发展的关键,把规划做深做透,使我们制定的规划更全面合理,更切合实际,更科学可行,更能发挥效力。

(二)规划经费要厉行节约

“十一五”规划专项经费属补助性质,主是用于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前期调研、专家论证、咨询等必要环节。在保证必要开支的前提下,务必厉行节约。各规划不能超出所核定的经费预算,非必须支出的项目不滥用规划经费,专款专用,应在各单位业务费列支的费用,不得占用规划经费。

(三)规划以自行编制为主,委托编制为辅

各单位要通过内部挖潜,调动现有人员的积极性,尽可能采取自行编制和部门联合编制的方式完成规划编制任务。把规划工作与当前的业务工作切实结合起来,通过规划编制过程中大量的、深入的学习和研究,既可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同时又能够有效提高部门的业务水平,进而促进业务工作上新台阶。确实需要采取委托或招投标方式进行编写的,要对规划的目标、任务、内容、质量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在委托协议中做出相应的规定。

(四)确保规划编制工作进度

各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要严格按照“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工作,确保规划编制质量,按时完成编制任务。

 

附件:福田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分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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