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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04-09-13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信息索引号 : /2004-4088054

  福府办[2004]92号

  关于印发《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区资产经营公司:

  《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

  福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区全面深入贯彻“大经济、大文化、大服务”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对于推进我区迈向国际化中心城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市对“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深府[2004]46号文),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提出我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对“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总体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国际化中心城区的目标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抢抓机遇,迎接挑战,促进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全区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和全面进步。

  编制我区“十一五”规划,应着重把握如下原则: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方式。坚持以人为本,改变片面追求GDP增长指标的规划思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把扩大居民就业、提供公平优质义务教育、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社会事业管理体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等公共服务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按照全市的总目标和总任务,制定我区“十一五”时期新的发展目标和任务。紧紧围绕中心区“五个中心”的功能定位,全面建设具有国际化象征的中心城区——新福田。编制和实施我区“十一五”规划时,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未来五年的目标、任务和相应的保障措施,制定客观的评价指标,确保规划内容的科学性和实施规划的可行性。三是要充分体现前瞻性和全局性,做到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十一五”规划不仅要考虑与“十五”计划的衔接,重点突出2006—2010总体规划重点,还要展望到2020年长远规划,明确我区现代化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任务,突出重点,着重解决新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和矛盾。四是树立“有限政府,无限服务”的理念,充分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明确政府公共服务的管理职能,以弥补市场调节不足的领域。

  二、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

  根据市发改局编制“十一五”规划的初步时间安排,从现在起到2006年年初,约两年时间,是我区“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期。总的任务是:全面启动“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十一五”规划前期工作,开展重大课题调研,理清发展思路,按规定程序完成编制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具体工作进度按三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工作(2004年6月至2004年8月)。主要目标任务是:

  1.区政府召开全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做出工作部署;成立区“十一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区有关单位成立相应领导协调机构;筹组区发展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此项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完成。

  2.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综合平衡,拟定“十一五”规划前期重大调研课题和需编制的重点专项规划,通过部门研究和委托、招标等形式落实调研任务;研究总体规划框架,确定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思路;开展规划编制培训和调研活动。此项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落实。

  3.设立福田区“十一五”专题网页。通过电视、报纸等相关新闻媒体和咨询座谈等多种方式,宣传福田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和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广纳良言,营造一个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共同参与的“十一五”规划编制氛围。此项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局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课题研究(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主要目标任务是:

  1.完成福田区“十一五”规划总体研究报告,形成总体规划基本思路,上报区政府。此项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局牵头完成。

  2.完成“十一五”若干重大课题调研任务,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区政府。此项工作由分工承担重大课题调研的部门完成。

  3.前期研究初步分工

  为了使“十一五”总体规划的前期工作充分到位,参照我区“十五”规划要点,拟开展23个重点课题调研,课题及分工如下:

  (1) “十一五”主导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研究;(区计划局)

  (2) “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区文明办)

  (3) “十一五”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区统计局)

  (4)城中村改造研究;(区重建局)

  (5) “十一五”工业发展研究;(区经贸局)

  (6) “十一五”商业发展研究;(区经贸局)

  (7) “十一五”旅游业发展研究;(区经贸局)

  (8)辖区中小企业发展研究;(辖区企业服务中心)

  (9)集体合作经济发展与改革研究;(区集体办)

  (10)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研究;(区国资办)

  (11) “十一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科普发展研究;(区科技局)

  (12) “十一五”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计生局)

  (13) “十一五”劳动事业与劳动力就业研究;(区劳动局)

  (14) “十一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发展研究;(区环保局)

  (15) “十一五”文化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区文化局)

  (16) “十一五”教育现代化建设研究;(区教育局)

  (17) “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研究;(区卫生局)

  (18) “十一五”体育事业发展研究;(区体育局)

  (19) “十一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区社保局)

  (20) “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研究;(区民政局)

  (21) “十一五”信息化建设研究;(区信息中心)

  (22) “十一五”公共财政及政策取向研究;(区财政局)

  (23)政府投资规模及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研究。(区建筑工务局)

  4、各课题调研单位于2004年12月底前完成前期调研报告,区“十一五”规划领导小组据此确定我区需编制的“十一五”各项专题规划。

  (三)规划编制(2005年1月至2005年12月)。主要目标任务是:

  1.开展总体规划编制的调查研究,形成总体规划草案;在市“十一五”规划建议形成后,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并按规定程序衔接协调、公开咨询、专家论证以及必要的预审后,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并提请区人大审议。此项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开展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衔接协调、公开咨询及专家论证后审批发布。此项工作由各承担部门负责,区发展计划局负责具体协调。

  3.开展“十一五”规划宣传和规划展示,组织开展学习、落实“十一五”规划活动。此项工作由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规划编制要求

  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划工作的要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要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编制程序,加强衔接协调,突出发展重点,强化规划深度,提高可操作性。

  (一)规划期

  按照市发改局对“十一五”规划期的安排,区“十一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以五年为主(2006—2010年),同时展望到2020年,重点专项规划期与区总体规划基本保持一致。

  (二)规划编制建议书

  加强规划编制的综合协调,精简规划编制数量,减少规划的交叉重叠。区有关部门2004年9月30日前向区发展计划局送交拟编制(含修订)规划的《规划编制建议书》,内容包括:规划名称,组织编制单位(含联合编制)和拟征求意见单位,规划编制对象、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基本思路,规划编制方式(自行编制、委托或招标)和时间进度,经费来源和使用方案,规划编制的形成成果,规划的审批发布方式等。

  (三)规划编制程序

  为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各项规划的编制原则上按照前期工作、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公开咨询、专家论证、审批发布六个环节依序开展。区总体规划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住宅、商业、旅游和环保等公共服务领域和其他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规划,还应当创造条件采取听证会形式听取意见。

  (四)规划的衔接协调

  规划的编制要坚持以区总体规划为依据和指导,以专项规划为细化和延伸,加快形成层次清晰、定位明确、相互衔接、科学可行的规划体系。专项规划应报上级相应主管部门衔接,未经衔接的规划不应审批发布。

  (五)规划的公开咨询

  规划草案应通过政府网站和印制文本(或报纸刊发)征求公众意见,经批准发布的规划文本应予以公布。各项规划在报批过程中,应将部门衔接、公众咨询和专家论证意见及其采纳结果说明,作为规划报批的必备材料。

  四、规划领导机构和评审机构

  全区“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为加强对规划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区政府成立“福田区‘十一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张礼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区长宋建春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展计划局,负责日常工作,区发展计划局局长李健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刘红非、刘明聪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区直各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提高规划质量,把好规划的出口关。区政府成立“福田区发展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区政府聘任,人员由政府公务员、行业领域专家和社会人士组成。规划评审会主要负责总体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在上报审批前的评审论证,评审论证意见应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评审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发展计划局负责。

  五、规划经费的安排和管理

  坚持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规划编制经费管理制度,做到统筹安排、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一)关于规划经费的总安排。根据“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任务,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前期课题的调研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为减少研究课题和规划的交叉重叠,避免重复工作,前期调研课题和重点专项规划的确定,由区发展计划局与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并报区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区财政局核定和安排有关经费。

  (二)关于今年开展前期课题调研的经费使用。待规划经费总安排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可根据前期调研工作的需要,提出经费申请,由区计划、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核拨前期课题调研和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等前期经费。

  主题词:发展计划    五年规划    工作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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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区有关领导、有关单位。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文科          2004年8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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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1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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