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城管局(执法局)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2-01 00:00来源 : 福田区城市管理局 信息索引号 : /2017-4205534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国际化先导城目标,积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管理事业提供法制保障。现将依法行政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以制度建设为基石,提升依法治局能力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我局严格执行各项决策会议制度,重大问题严格按照议事规范进行决策,行政工作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党委工作执行民主集中制。为听取民声,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创新信息公开方式,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征集关于行政执法、环境卫生管理和园林绿化等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征求了诸如“精品街心公园建设”、“U型绿肺”建设、“环城绿网”建设等重大民生工程的选址、设计、施工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全力推进公众参与,打造阳光政务。开展城市管理体验活动,增进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了解,问计于民,并由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二)完善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确保了决策民主、科学、合法。我局重大议题均经法制部门提供法律意见,法制部门列席局务会;聘请了两间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事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均征求了法律顾问意见。
(三)加强法制审核规范化工作。截至2015年9月底,我局审核合同总计474份。其中,设计合同227份、勘察合同21份、施工合同127份、监理合同13份、咨询合同43份、服务合同192份、购销合同28份、补充协议18份、租赁合同3份、委托协议2份。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最大限度防范法律风险,我局强化法制审核工作,理顺流程,明确规范指引,加强对以局名义对外签发的各类法律文件进行审核。一是严格合同审核责任。实行法律顾问、法制科工作人员独立双审制,一般合同审核以法制科工作人员为主,复杂、重大的合同在法制科人员审核后,还必须由法律顾问把关,避免合同涉及的法律、事实“两张皮”、审核不全面。二是制定合同审核工作流程图。在总结近年来合同审核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核工作流程,明确业务科室、法制科及法律顾问相关责任,形成并印发《福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合同审签工作规范指引》;三是对各类常见的合同,如建设施工合同、咨询合同、设计合同等进行类型化,制作范本,既加强对缔约前行为的指导,又减少了审核的工作量。鉴于市政园林科合同数量约占全局合同总数60%,我局将市政园林领域的常用合同编制成合同范本,印发了《福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采购合同范本(第一批)》。
(四)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局属各部门制定的相关工作指引、业务流程、法律文书等业务管理规范,必须经法制部门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例如,市政园林科制定的《福田区时花和花灌木养护管理规范》、《福田区时花和花灌木扣款规定》、《福田区时花和花灌木安全作业指引》、《福田区时花种植指引》等文件经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方予以上会讨论。
(五)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为加强我局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我局制定了《福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成立了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小组,对全局的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统一的规范化管理。制定《福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试行)》,明确采购启动、审核、报送等程序。自成立以来,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重点审核采购需求,对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科室,强化了采购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我局依法采购工作向前发展。
二、以严格执法为支点,提高规范执法水平
(一)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和人员培训工作。在培训考核的基础上,加强对持证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验, 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工作,杜绝不合格人员持证、无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执法,努力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同时,加强对执法辅助管理人员的管理,未取得《协管员工作证》的,不得协助执法工作。
(二)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结合综合执法考核,每季度组织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执法队案件做到要件齐备、期限合法、证据确凿、决定恰当、执行完备,推进案件查处规范化。每季度案件考评结果纳入达标执法队评比。
(三)加强执法监察工作。我局执法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市局街面秩序管控标准,结合市容环境综合考核要求,出台了有关整治方案,并积极督促各街道执法队加大辖区市容秩序的巡查管控力度,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落实一类区管控标准的前提下,全力推进二类区的市容整治。2015年全区共开展重大执法行动108次,立案2452宗,结案2462宗,罚款额146.46万元,查处乱摆卖、超门线经营、违法户外广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余泥渣土污染、违法养犬、垃圾不落地等各类违法案件66万余宗,救助劝离流浪乞讨人员1813人次,其中救助676人次。确保了我区市容秩序整洁有序,为我区打造高品质综合环境和加快推进一流国际化中心城区建设提供了执法保障。
(四)及时研究解决综合执法有关法制问题。对我局各科室部门及街道执法队上报的法制问题,由法制部门负责及时研究,重大疑难问题则组织邀请局法律顾问、业务部门、执法队员进行研讨,认真研究反馈,无法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今年截至10月底,法制部门完成各种法律咨询工作50余件。
(五)信访答复工作。对群众信访来访问题,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予以积极回应。今年截至10月底,回复来自12345热线、市城管局以及区信访局信访件共242件。
三、深入推进城管、公安联动,探索构建“四互”机制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执法保障,促进城市管理执法与公安保障作用的有机结合,着力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自2012年 9月起,在全区全面推行公安、城管“证据联用、信息联通、执法联动”的“三联”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之上,为进一步构建“大城管”工作格局,努力打造文明、有序、高品质的城市治安与市容环境,根据公安、城管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各自工作职能,下一步将探索推进构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人力互动、执法互助”执法联动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加强城管、公安的密切互动,深入推进城管公安“三联机制”工作。今年前三季度,全区各街道召开城管、公安联动工作例会129次,联动执法次数360次,出动人员8018人次,双方互通案件线索106起,执法队劝导违法行为人2162人次,警告980人次,扣押424宗,没收180宗,派出所核查行为人身份861人次,强制带离现场62人次,传唤0人次,行政拘留14人次,刑事拘留4人次。出警出勤评价制度也进一步贯彻落实。1-9月,在辖区各执法队和派出所131起个案联动中,执法队对派出所出警时间评价为及时的131起,处置效果为很好的131起,一般的0起;各派出所认为执法队已取证的125起,现场可控125起,不可控的0次。根据各街道执法队反映的数据和情况来看,城管公安“三联”的取得一定成效,有力地保障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城管、公安联合执法有效配合,联合执法成效显著,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事件大幅减少。
四、做好案件应诉和申请强制执行工作
我局对各类行政、民事案件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案情、把握案件的关键环节,充分准备应诉材料,积极应对答辩,确保应诉工作顺利进行。2015年至今,我局共有5宗行政诉讼案件,其中4宗一审法院判决我局胜诉,1宗原告撤诉。民事案件1宗,深圳仲裁委裁决我局胜诉。
此外,我局今年1宗行政处罚案件申请强制执行得到落实。经我局申请,福田区人民法院裁定一宗2012年行政处罚予以强制执行,并查封了当事人名下的一台五菱牌面包车。今年9月,当事人主动缴纳罚款6500元及滞纳金6500元,该案有效维护了城管执法的威严,增强了法律的威慑性。
五、开展法制培训,增强法律意识
(一)对外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城管服务与城管教育进社区、发送资料、利用宣传车、设置临时宣传点、口头宣传等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教育和宣传力度。通过公众教育、社会志愿者参与和政府执法协调机构主导的宣传活动,积极发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社会企业和公众参与综合执法活动。
开展城管开放日和城管体验日活动,推动市民跟随执法者巡回执法,建立市民参与城管活动档案,让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了解、参与和支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载体,宣传城管知识,听取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建议。同时,扎实搞好服务热线电话、投诉电话的接听、沟通、处理等各项工作,实现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一线通。加强城管舆情监控和对突发新闻事件的应对处理。加大对一线执法单位的宣传报道,尤其是一些正面的宣传报道,逐步形成对城管正面形象的宣传,消除负面影响。
(二)对内加强学习培训。一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根据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培训。一方面继续抓好执法队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学习,组织领导干部领导能力提升培训班、执法人员中层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和执法骨干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等,采取集中授课形式,分项目对全局城管执法队伍进行专题培训,对如何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执法现场取证技巧及应急突发情况处置、涉诉行政处罚案件存在问题分析等进行集中培训。坚持自学学习活动,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主要学习与各科室业务相关及综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以上的学习,加深了执法队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确保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开展是在有效的法制宣传活动。
六、主要存在问题
(一)城管法律不健全,对城管执法的支撑不够。目前,我国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城管法” ,我市所谓的综合执法实际是“借法执法” 。在城管执法涉及的10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中,还未形成严谨、科学的法律体系,城管立法多以地方立法为主,立法技术有待提高。
(二)有效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城管工作与市民群众息息相关,但由于城市管理涉及法律法规繁多、城管“借法执法”现象仍未有效改变等原因,市民群众对城管法律的认知有待提高,城管普法工作仍任重而道远。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深入持久的工作。我局将继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法制水平。
福田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