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大手笔投8亿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10-10 00:00来源 :							深圳晚报
						
                        信息索引号 :  /2013-3965904
				
			
			
						
				
					
2014-10-10
				 
			 
			
			
				
10月8日,文化部发布第二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下简称“示范区”)创建资格评审结果,29个“合格”单位中,福田区作为广东省唯一区域入选。创建“示范区”周期两年,将于2015年验收。 
文化部、财政部从2011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报、创建和验收工作。 
2013年8月,福田区启动申报第二批示范区工作,成立了书记、区长任双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深圳市委、市政府提出“福田申报、深圳创建;深圳文化,福田表达”,将创建工作列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重点工作。5月,省文化厅将福田区列于推荐名单第二名报至文化部,位于佛山市之后。最终,在第一轮东部组专家评委打分中,福田区以大比分淘汰佛山市胜出,取得示范区创建资格。 
据介绍,创建期间,福田区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两年内,将设立“示范区”创建专项经费,财政总投入达到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