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十二五”期间建设1.7万套保障房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08-03 00:00来源 : 深圳商报 信息索引号 : /2012-3966062
福田区在城市更新中统筹保障房建设,千方百计为保障房项目预留空间,一揽子完善公共配套,让广大保障对象共享首善之区幸福福田的发展成果。
福田区在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十一五”期间完成2766套的基础上,在“十二五”期间创造条件确保17107套保障性住房的目标任务。按照政府责任制,福田区完成了2011年新开工8485套、2012年竣工2315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
福田区初步建立起涵盖辖区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人才住房等多层次以及租、补、售等多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做到了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引入民资民企 开发保障房
安托山项目由一冶公司承建,梅林项目由颂德公司承建,石岩项目由矽感公司承建。福田在建的五大保障房项目都是采取政府出政策,企业出地出资的形式组织建设开发。福田区政府用足国家省市关于企业开发保障房的政策优惠,既破解了福田土地储备不足的瓶颈,又调动了民间资本进入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实现了保增长惠民生的多赢效果。例如福田区最大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石岩项目,由民企投资开发,总投资30.46亿元,主要为企业人才提供公共租赁住房。该项目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村,用地面积1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1.23万平方米,容积率5.33,总套数7358套。
民资民企进入保障性住房开发,可以跨区域调动土地资源,跨体制引入资本技术。福田区目前共有6个项目在运作,总用地面积29.39万㎡,总建筑面积167.3万㎡,公共配套设施4.3万㎡,可提供房源17107套。
所有项目均采用“政府搭台,企业出地出资并负责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管理,政府分配销售”的开发建设模式。此举化解了中心区的土地制约,同时吸引民资民企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
签订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管协议,立责任状,提速提效。福田区引入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安全交付使用。同时完善项目的监督管理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利益。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精神要求,福田区建设局将与安托山、梅林、平湖、石岩和观澜等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