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受理2011年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企业有关项目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1-06-27 00:00来源 : 区经济促进局 信息索引号 : /2011-3966215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修订稿)》及系列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福田区政府《关于继续执行经济发展资金系列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福府办[2011]30号),经我局研究,决定自2011年7月起启动我局主管的若干扶持资金、扶持政策的企业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式受理项目:
序号 | 扶持项目 | 依据的政策 |
1 | 总部企业认定奖励 | 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 |
2 | 扶持更新改造(不含增长奖励) | 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更新改造实施细则 |
3 | 扶持企业上市 | 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企业上市实施细则 |
4 | 扶持金融业 | 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金融业实施细则 |
二、有关扶持总部经济(除认定奖励外)、现代服务业、楼宇经济项目的受理时间另行公告。
三、请登录福田区政府在线或我局网站查询、下载有关政策措施、申报指南、注意事项、申报表格等。
四、请针对拟申报扶持项目,认真对照有关政策措施,以保证项目申报的准确性。
五、企业应先登录区政府专项资金网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有关资料,领取登录密码并妥善保管,以便从网上了解项目审批进展。
六、网上申报后,企业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区经促局窗口报送纸质材料,为提高受理效率和审查效率,每月集中受理申请一周,具体受理申请时间如下(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7月份:7月11日-7月15日
8月份:8月15日-8月19日
9月份:9月5日-9月9日
10月份:10月17日-10月21日
11月份:11月14日-11月18日
七、企业须认真核对纸质申报与网上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否则由于数据问题造成的延误,后果由企业自负。
八、我局不委托、不鼓励、不受理任何中介机构代办相关申报手续。请各申报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自行申报。
九、我局咨询电话:82978035;投诉电话:82917645。
福田区经济促进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