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步二期环境综合整治等10个项目投资计划的决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1-19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信息索引号 : /2009-3966282
关于上步二期环境综合整治等10个项目
投资计划的决议
(2008年12月30日深圳市福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区人民政府:
福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经工委的初审意见,同意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上步二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下沙地下车库及文化广场综合整治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福田村等8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决定批准上步二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计划为8236万元;下沙地下车库及文化广场综合整治项目投资计划为5187万元(其中地下停车库部分为政府出资的2411万元);福田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包括电子监控工程设备部分)投资计划为4997万元;石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计划为2520万元;新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包括电子监控工程设备部分)投资计划为5144(其中地下停车库部分为政府出资的303万元);上梅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计划为2770万元;岗厦楼园(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包括电子监控工程设备部分)投资计划为2792万元;梅丽路、梅华路立面整治工程投资计划为3360万元;下梅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包括电子监控系统工程)投资计划为2073万元;上沙科技园专用配电工程投资计划为887万元。
附件:关于上步二期环境综合整治等10个项目投资计划的初审意见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12月30日
附件:
关于上步二期环境综合整治等10个项目投资计划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区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上步二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下沙地下车库及文化广场综合整治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福田村等8个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审查认为,上述3个议案包括10个工程项目,主要是对城中村或道路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涉及的内容涵盖了市政道路改造、建筑立面和门面广告整治、给排水、配电照明工程、电子监控、通信管道、文化长廊、文化广场建设等。通过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中村的环境面貌。另外,在下沙和新洲两个城中村各建一座地下停车库,按照我区城中村扶持办法规定,区政府对地下车库的投资出资40%。上述工程项目已由区建设局负责具体实施,其投资计划申报程序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具备下达投资计划条件,建议本次常委会予以批准。其中,上步二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计划为8236万元;下沙地下车库及文化广场综合整治项目投资计划为5187万元(其中地下停车库部分为政府出资的2411万元);福田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包括电子监控工程设备部分)投资计划为4997万元;石厦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计划为2520万元;新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包括电子监控工程设备部分)投资计划为5144(其中地下停车库部分为政府出资的303万元);上梅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资计划为2770万元;岗厦楼园(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包括电子监控工程设备部分)投资计划为2792万元;梅丽路、梅华路立面整治工程投资计划为3360万元;下梅林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不包括电子监控系统工程)投资计划为2073万元;上沙科技园专用配电工程投资计划为887万元。
为做好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综合参加审查的人大代表意见,我们建议:
一、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快完成城中村的综合整治。
二、建设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好大规划与局部规划的关系,完善市政配套,解决雨污分流,有条件的考虑建设街心公园,增加绿化面积,使用绿色环保型建筑材料,避免重复建设。
三、通过综合整治,在供水供电管线改造完成后,应一并移交市供水供电主管部门,实现水电抄表到户,减轻住户经济负担。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