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田区政府核心储存容灾系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决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1-19 00:00来源 : 福田区政府在线 信息索引号 : /2009-3966290
关于福田区政府核心储存容灾系统建设
项目投资计划的决议
(2008年12月30日深圳市福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区人民政府:
福田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财经工委的初审意见,同意区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福田区政府核心储存容灾系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决定批准福田区政府核心储存容灾系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为597万元。
附件:关于福田区政府核心储存容灾系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初审意见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12月30日
附件:
关于福田区政府核心储存容灾系统建设
项目投资计划的初审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
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对区政府提交的《关于提请审议福田区政府核心储存容灾系统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审查认为,在区二办五楼电子政务中心机房建立核心储存容灾系统,通过磁盘镜像复制技术,提供数据库、文档等实时容灾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是有必要的。该项目由区发改局负责实施,其投资计划申报程序基本符合要求,具备下达投资计划条件,建议本次常委会予以批准。该项目投资计划为597万元。
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严把工程质量关,完成好项目建设任务。
福田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200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