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3-04 15:58来源 : 区委区政府办 信息索引号 : /2019-352838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各街道办、政府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包括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田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民路123号区机关大楼416B房,邮编:518048,电话:82913633,电子邮箱:ftgk@szft.gov.cn)。
一、概述
2018年,福田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府信息供给,规范平台建设,强化政民互动,积极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国家省市要求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成员单位由以前的24个扩至50个,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全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形成“1+N+1”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发挥“1个专门机构”的指导作用,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机构负责全区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审核、更新区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等;依靠“N个工作小组”的支撑,各街道及区政府各部门皆设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由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信息审核员、网站管理员组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托“1支法律顾问队伍”,为政务公开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提供支撑保障。
二是坚持把“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在公文办理程序上,严格按照我区《关于在公文办理程序中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切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在会议办理程序上,《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则》明确规定,涉及城区建设和改造更新规则、城区交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关系市民切身利益的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征求公众意见。
三是大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政府信息为公开重点,对社会关注度高、公益色彩浓厚的社会公益事业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等相关信息,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原则上一律纳入公开范围。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具体措施,明晰责任分工,各牵头部门会同责任部门,制定各领域公开方案,确保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目前,国办发〔2018〕10号文所列7个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相关栏目全部更新完善。
四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我区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等为公开范围;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其他政务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共享,利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衔接和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信等平台,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各类信息,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和回应工作, 并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五是协助省市推动实施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广东省《关于加快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府各直属部门,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等信息。同时,利用政府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切实增强公开实效,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并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定期进行抽查、检查。
六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和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发布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市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建设项目环保分类管理清单进行管理。
七是强化政策解读。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的通知》,进一步对全面加强政策解读进行责任分工并指定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负责抓落实。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且关联阅读,并加大了音视频和图文形式的政策解读。
八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按照《福田区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中的“政务公开”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将决策公开、管理服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财政预决算等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范畴,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九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支撑。优化“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发挥其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做好新媒体平台上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以福田民生微信为媒介平台,通过推文和线上线下互动活动,加强政府与网友的沟通与联系,实现政务更公开,信息更透明。福田区各职能部门政务微信平台,紧扣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发布系列政务微信推文,在互联网上实现更大范围传播相关政策;发挥好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畅通采编渠道,严格校对把关,提升公报质量,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在发布时限上,经审查合格的规范性文件20个工作日内即在公报上发布。在发放宣传上,每期公报均在“福田政府在线”上发布电子版,并设立社区、街道、政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免费取阅点,为市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是社会民生服务信息,各部门着重以民生为本,整合和优化服务资源,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2018年共新增和更新政府信息3809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 0.28%;法规文件类信息9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4%;规划计划类信息9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24%;行政职责类信息67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6%;业务动态类信息834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9%。
除此之外,还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2018年政府公报发布信息30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38094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5356条,举办新闻发布会33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4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52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2018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2件,其中网上申请97件,占53%;信函申请58件,占32%;当面递交申请27件,占15%。
全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31件,占17%;同意公开48件,占26%;同意部分公开8件,占5%;不同意公开24件(包括涉及个人隐私、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占13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和申请信息不存在48件,占26%;其他答复情形23件,占13%;全年无不予受理情况。
(二)收费情况。福田区政府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向申请人收费。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福田区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4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2宗,占50%;被依法纠错数1宗,占25%;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数1宗,占25%。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0宗。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福田区政府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46件、市政协提案52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86件、区政协提案111件,除注明保密及不宜公开外,建议提案通过单位门户网站或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六、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8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仍需加强。2019年,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按照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对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进行梳理细化,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的规范性。
二是继续深化政策解读。继续深入推进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发布且关联阅读,加大音视频和图文形式的政策解读。
三是继续加强公开业务培训和绩效考核。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