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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田区委办公室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创建文明示范区工作分工责任制》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3-12-05 17:28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8月13日)

  福办发〔2003〕39号

  《福田区创建文明示范区工作分工责任制》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田区创建文明示范区工作分工责任制

  创建文明示范区,是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我区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大经济、大文化、大服务”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创建文明示范区工作事关全局,需要全区上下紧密配合、通力合作。根据深圳市《文明示范区测评标准》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一)负责安排区领导参与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政务活动;

  (二)参与创建文明示范区的督查工作;

  (三)负责市检查组来我区检查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区委组织部

  (一)将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二)有明确的奖惩措施。

  三、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一)加强全区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

  (二)加强组织、指导、督查文明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召开创建文明示范区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三)负责文明示范区创建和检查评比相关文字资料编撰工作;

  (四)制定创建文明示范区宣传报道工作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对我区2000—2002年以来的精神文明建设成就进行系列报道;

  (五)组织开展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检查评比工作,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四、区委政法委

  (一)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二)大力开展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经费落实,工作到位,效果明显,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达标率40%以上;

  (三)深入有效开展禁毒斗争,加强中小学及社会性禁毒宣传教育和预防工作;

  (四)有效遏制法轮功邪教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区教育局

  (一)建立起多元化投资体制,形成对教育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

  (二)财政性教育支出逐年有所增长,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符合省、市要求;

  (三)深化教育改革,推行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创造条件建设教育现代化示范学校和省市规范化学校;

  (四)巩固提高普及12年教育成果,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大于98%;

  (五)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成人接受再教育率要达到75%以上;

  (六)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进课堂,课时有保证。

  六、区科技局(科协)

  (一)建立起多元化投资体制,形成对科技人员的有效激励机制;

  (二)全区性科普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三)全区综合科技水平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产值的比重不断加大;

  (四)城区建有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有两个以上科普教育基地,80%以上的社区内建有科普画廊或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或科普宣传栏的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

  七、区民政局

  (一)扶助社会弱势群体,设有专门的机构、基金;

  (二)清楚掌握本区困难群体情况,并切实解决问题;

  (三)开展活动,使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工作;

  (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达到77%以上。

  八、区司法局

  (一)全面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

  (二)开设基层法律服务热线,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三)建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九、区财政局

  (一)保证精神文明建设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提高,并纳入区财政预算;

  (二)设有创建文明区专项经费,并纳入区财政预算;

  (三)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

  十、区文化局

  (一)切实加强书刊、音像、演出、娱乐等社会文化市场的管理,不适宜青少年的文化娱乐场所有明显的警示牌,禁止对青少年开放;

  (二)重视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的保护、抢救;

  (三)建设一批符合国家级和省级标准的、水平和档次都比较高的文化基础设施,形成图书馆、电影院、群众文化馆(站、中心)、新华书店、文化广场(馆)、群众艺术馆、体育场(馆)等健全的基层网络,区、街道、社区文化设施硬件达到市文化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

  (四)广场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开展1—2项有群众广泛参与的常设性特色文化活动;

  (五)定期组织文艺下基层活动,送戏、送电影进社区不少于50场;

  (六)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数量每个街道不少于10支;

  (七)建有较完善的社区文化工作指导网络。

  十一、区卫生局

  (一)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布局合理,社区卫生服务覆盖全辖区,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城市初保目标;

  (二)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四)抗击非典工作顺利进行,有严密的防治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没有出现明显管理漏洞,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五)在抗击“非典”中,深入开展预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积极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有效控制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建立健全辖区卫生管理制度,扎实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注意做好公共场所消毒及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十二、区计生局

  (一)完成省、市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

  (二)创建期间无违反计划生育事件发生。

  十三、区环保局

  (一)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2%以上,空气污染API指数大于100的天数不足10天,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辖区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城区内无超V类水体;

  (二)完成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方案》和《深圳市1998—2005年环境质量建设目标与任务》中有关我区的任务,辖区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城区环境质量明显提高;

  (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粪便无害化处理达到98%,群众满意率达到85%,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9%以上。

  十四、区统计局

  (一)提供2000年至2002年的统计年鉴;

  (二)提供GDP增长率、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增长率、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平均预期寿命和恩格尔系数等有关数据和图表。

  十五、区城管办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和高素质的城管队伍,城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和宏观管理网络建设,提高城区管理效率;

  (三)城区综合管理水平有明显改善,成为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南粤杯”、“岭南杯”达标单位;

  (四)保证辖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12平方米以上;

  (五)辖区公厕、垃圾箱(桶)等环卫设施合理分布;

  (六)街名、店名、广告招牌用字规范,整齐美观;

  (七)基本消除乱摆卖、乱张贴、乱停放、乱搭建、乱丢吐等“五乱”现象;

  (八)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无无证摊点、无乱张贴;

  (九)沿街商店(流动售货亭)管理规范,齐门售货,无占道经营,保持门前卫生;

  (十)除“四害”四项指标全部达标。

  十六、福田公安分局

  (一)重大恶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没有发生震动全省乃至全国的特大案件;

  (二)群防群治网络健全,重点防范和专项防范工作落实,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得力,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性集会、游行示威、堵塞交通、械斗闹事等事件;

  (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做到师生无犯罪现象,违法率控制在每万人0.5起以下;

  (四)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教育,无重大刑事案件,流动人口《暂住证》申领率达96%以上,群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

  (五)缉毒工作成效明显,查处吸贩毒案件比率逐年提高;

  (六)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贩毒吸毒、生产制造和销售黄色淫秽、非法出版物(包括书报刊和音像制品)、卖淫嫖娼、色情演出及各种色情活动、聚众赌博、封建迷信、“法轮功”邪教等违法犯罪活动明显减少,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的满意度在80%以上;

  (七)建立社会治安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设有符合公安部关于110报警服务工作规则的110报警服务系统;

  (八)每个社区设有社区警务室,主要干道和复杂路段有巡警24小时巡逻。

  十七、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负责市检查评比团的接待工作;

  (二)做好检查评比期间区委大院的环境布置和有关活动场地的使用安排。

  十八、区体育局

  (一)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大于0.4平方米;

  (二)街道大型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住宅区、股份合作公司每年组织的体育活动不少于两次;

  (三)街道办事处有体质测定站1个以上,每年开展成年人体质测定两次以上,老年人体质测试1次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不少于5人;

  (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保证辖区内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不少于45%。

  十九、区建管中心

  (一)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高质量,设计、施工、管理严格;

  (二)建成一批各具特色、有较高文化品位的城区景点、雕塑等标志性建筑。

  二十、团区委

  (一)制定并实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内容健康;

  (二)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使理想、信念、道德、健康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多样化;

  (三)确保团队活动制度健全、活动经常化;

  (四)组织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

  二十一、区妇联

  (一)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虐待和不赡养老人事件投诉率在每万户1.5起以下,家庭暴力投诉率在每万户1.5起以下。

  二十二、街道办事处

  (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创建文明示范区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创建文明示范区的宣传工作,使创建文明示范区的知晓率大于90%,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大于80%;

  (三)社区与主要管理区单位有共建协议、共建活动正常开展,社区可共享资源利用率大于50%;

  (四)创建文明社区有切实措施和可操作性步骤,文明社区比例逐年提高;

  (五)90%以上的社区经常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

  (六)5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建立市民学校,有效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七)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及时高效完成任务。

  二十三、福田工商分局

  (一)规范行业服务,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覆盖面大于10%;

  (二)群众对行业服务满意度高于85%;

  (三)70%以上行业行风评议达到良好;

  (四)有两条(个)以上商业街(市场)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价格质量信得过”市场创建活动。

  二十四、福田规划与国土资源分局

  (一)积极配合、推进辖区规划编制工作;

  (二)认真实施规划,不随意变更,规划的控制力强;

  (三)保证城区主要干道两侧等重点区域无违法违章建筑。

  二十五、福田社保分局

  (一)辖区人口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5%以上。

  二十六、福田交警大队

  (一)交通秩序良好,主要路口、路段无不文明交通行为;

  (二)交通设施不断改善,停车场(站)分布合理,交通拥挤状况明显缓和,交通事故不断减少,无特大交通伤亡事故;

  (三)交通站点秩序井然,车辆停放整齐有序,机动车、自行车停放整齐规范;

  (四)交通标志用字规范,整齐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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