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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田区委办公室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创建广东省文化先进区及全国文化先进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3-12-05 16:59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4月16日)

  福办发〔2003〕18号

  《福田区创建广东省文化先进区及全国文化先进区工作方案》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创建文化先进区是区委、区政府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请全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保证创建目标如期完成。

  福田区创建广东省文化先进区及全国文化先进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省委明确提出建立“文化大省”的宏伟目标,市委提出“文化立市”和建设“高品位文化和生态城市”的战略任务,我区作为深圳市的中心城区必须将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大投入,加快发展。为此,特制订“创建广东省和全国文化先进区”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和任务

  (一)创建目标

  按照国家、省关于文化先进区的内容要求,我区创建文化先进区的具体目标是:经过努力,争取年内把我区建设成为文化设施先进(区文化馆、图书馆达到部颁标准一级以上)、文化网络健全(街道文化站全部达到省颁标准一级以上)、管理机制科学、专业人才充实、文化活动丰富、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的现代化城区,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

  (二)创建任务及分工

  根据省、部颁发的标准,做好以下9个方面的工作:

  1、加快文化设施建设,形成中心区文化硬件网络

  (1)在区文化馆石厦南分馆已达省特级馆的基础上,今年再建成4个文化馆:即区文化馆景田分馆,建筑面积6700平方米,按国家特级馆标准兴建,今年8月底交付使用;景田北文化馆(本部),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按国家特级馆标准兴建,今年7月交付使用。白沙岭分馆、园岭分馆年内动工,争取年底竣工。梅林分馆年内动工兴建,明年交付使用。区图书馆二馆,上半年动工。

  (上述工作,由建管中心负责,文化局配合)

  (2)下梅林文体公园和上梅林文体公园,年内动工,争取国庆节向群众开放。

  (此项工作由梅林办事处会同上、下梅林股份合作公司负责完成,计划局、文化局、体育局、城管办配合)

  (3)区新华书店,上半年挂牌营业。(文化局负责)

  (4)街道文化站,各街道建一个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多功能社区服务中心,其中文化站不少于800平方米。

  (5)综合文化广场,每个街道都要有一个用于文艺演出的文化活动广场。

  (上述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文化局配合,8月份前完成)

  2、大力发展社区文化,完善群众文化活动网络

  按照“让文化走进社区、贴近百姓、融入生活”的理念,进一步完善以区文化馆为龙头、街道文化站为纽带、社区活动点为基础的群众文化活动网络。

  区文化馆要在省特级馆基础上争创国家特级馆。全区8个街道文化站中,南园、华富文化站在省一级标准的基础上力争达到省特级站,园岭等6个街道文化站达到省一级站标准。

  积极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群众参与性高的群众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社区文化氛围。区机关各部门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社区建设的要求,至少挂点一个社区,协助社区创建达标,每年支持和参与组织两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工、青、妇、民政、文化、武装等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好节假日的主题文化活动,保证全区每年有100场以上的演出、100场以上的艺术展览、1000场(次)的各类活动,实现市民享有、参与、创造文化的权利。

  3、进一步建设好公共图书馆网络

  充分利用市图书馆、市中心图书馆座落我区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市、区、街道、社区以及学校图书室等层次的图书阅览服务网络。区图书馆力争在今年7月份达到省一级馆的评级目标。三年内分期分批在84个社区都各建设一个图书阅览室(面积30—50平方米、3千册藏书、100种报刊、20—50个阅览座位、一套管理服务制度)。

  (社区图书室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民政局、文化局配合)

  4、实施精品工程,推动文化工作上新水平

  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繁荣创作,多出精品。年内创作一批具有强烈时代感和生活气息的文艺作品,争取有5—8件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有1—2件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坚持每年评选一次“福田文艺精品奖”。

  (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文化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5、抓好文化市场管理,保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抓管理规范,促发展繁荣”的方针,积极培育和拓展文化市场,促进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文化产业化程度。继续发展并形成一定规模的书报刊市场、歌舞娱乐市场,大力扶持书画、文物与文化艺术品市场,努力培育艺术培训、演出市场。有效加大依法管理的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对音像市场实施正版占有率评估,加大对印刷出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查处力度,保证我区文化市场繁荣、健康、有序。

  (此项工作由文化局牵头,工商、城管、公安等部门配合)

  6、完善文艺社团网络

  健全和完善区、街道、社区业余文艺团体三级文艺社团网络。发展壮大“福田艺术团”,下设民乐团、合唱团、戏剧队(社)、管乐团、舞蹈队等;各街道文化站成立社区艺术团和书画社。每个社区至少有一支长期活动的文艺队伍,做到有队伍、有组织、有活动,月末和节假日有文艺演出、艺术展览等活动。

  制定鼓励扶持民间艺术团体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培训骨干,支持业余文艺演出和文艺队伍基本建设。

  (此项工作由宣传部、文化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

  继续做好少儿文化工作,建立、健全少儿文化活动场所。(此项工作由教育局牵头,文化局、妇联及有关单位配合)

  7、有效加强文物古迹保护与利用工作

  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完善区、街道、文物保护单位的机构建设,落实省、市、区三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措施(有工作人员、有档案、有保护范围、有标志)。年内公布福田区第二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有效加强对皇岗博物馆馆藏文物征集与管理工作,使之成为辖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

  (此项工作由文化局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8、加大辖区电影放映网络建设

  进一步完善电影放映网络,组建社区电影放映队,送电影进社区,全年保证放映200场以上。

  (此项工作由文化局、文明办负责)

  9、完成对区属文化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

  出台《区属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区属文化事业单位实施全员聘用制,在坚持社会效益为主的同时,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区影剧院、文化中心在坚持面向社会各阶层提供文化服务的同时,走出一条依托文化馆所、产业经营、以文养文、财政减负、群众受益的新路子。

  加强对辖区文化市场的规划指导,使之布局合理,管理有序。吸引一批有规模的文化商家落户福田,建立起一批守法诚信、档次品位较高的文化精品企业,使之成为打造中心城区商业文化的亮点。

  (此项工作由文化局、人事局负责)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创建文化先进区工作的领导,成立福田区创建文化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分工另行发文。

  三、时间安排

  今年第一季度开展调研,拟定创建方案,分解任务。4月召开全区创建动员大会,统一部署创建活动。1—10月全区开展各项创建活动。9月份写出自评报告,向广东省和文化部提出申请。10月接受省、部检查团评估。

  四、工作要求

  区委、区政府提出今年是“文化先进区创建年、文化设施建设年、文化体制改革年”,以此为重点带动全区的各项工作。

  1、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必须从“三个代表”和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战略高度,从省委提出的创建文化大省和市委提出的“文化立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文化先进区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其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创建与其他工作的辩证关系,采取有力措施,保证我区创建工作能如期完成。区委、区政府将出台《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加强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把文化设施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根据区的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对照创建进度表,保质保量地推进创建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3、加大投入。区财政保证各创建项目所需经费的落实。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保证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不少于当年财政支出的15%,保障人均(以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的总和计算)文化事业经费、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经费逐年增长率三个指标不低于全国先进水平。

  4、加强督导,建立奖惩机制。区创建办要依据创建进程,组织人员跟踪检查。建立定期汇报、定时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各街道在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如实向全区通报,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影响全区评估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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