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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信息提供日期 : 2003-12-05 15:14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4月7日)

  福发〔2003〕16号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深圳市“文化立市”的目标要求,加强我区文化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思想,高度重视文化建设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文化建设是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方面,对于在全社会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党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深刻领会省委关于建设“经济强省和文化大省”、市委关于“文化立市”战略的深刻内涵,把我区建设成深圳市的“文化中心”、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作为一项战略任务。

  (二)我区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努力构建具有中心城区特色的福田文化格局;夯实基础,提高水准,培育特色、打造品牌,经过2-3年的努力,把我区建成文化设施先进、文化网络健全、管理机制科学、专业人才充实、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精品不断涌现、文化产业兴旺发达、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的省级和全国的文化先进区。

  二、加快建设文化设施

  (三)加大对文化公益事业的支持和保障力度。保证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1.5%。政府用地建设的文体设施,由政府全额投入保证其公益性;股份合作公司建设的文体设施,政府审核项目规划和预算后,给予适当比例补助;辖区企事业单位建设的内部文化设施,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促使其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开放,为附近群众服务,达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资源共享的目的。

  (四)加快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我区文化设施建设要本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小而精”、“多而全”的原则,在全区形成居民“一公里文化活动圈”,方便群众文化生活。

  建设文化馆(站)网络。未来三年内,区属文化馆要达到6—8所,总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形成一间总馆,多间分馆,具有规模效益和鲜明特色的新格局。力争每个街道分布一间区属文化馆分馆,使之成为辖区文化中心、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每个街道文化站达到省一级站以上标准,力争两年内50%的文化站升为特级站。

  建设图书馆(室)网络。区图书馆一馆2003年要达到省一级馆标准,图书馆二馆2003年上半年动工;每个街道办事处的公共图书室要进一步完善,达标升级;实施“书香社区”工程,两年内每个社区均建有一间图书阅览室,争取50%达到市级标准,努力营造学习型社会和“图书馆城区”。

  建设文化广场网络。街道至少要有一个文化广场,社区至少有一处文化活动点。要把上、下梅林文体公园建成集群众文体活动与休闲、人文景观、生态景观于一体的公共文化场所。其他有条件的社区要建设都市居民休闲场所,形成一街一景观、一社区一特色。

  (五)切实加强对文化设施的管理和利用。要完善区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和街道文化中心必要的设备和装备,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要不断完善文化场所的服务功能,提高其利用率。机关、学校、企业的内部文化设施凡有条件对社会开放的,要采取多种方式坚持向社会开放,为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文化设施的管理,不得挪作他用,要坚决收回被挤占、挪用的文化设施,恢复其原有功能。

  三、大力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六)坚持组织文化进社区活动。全区每年组织各类广场文艺活动100场,其中每个街道不少于10场,放映电影200场,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1000场。宣传、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司法、计生、民政、武装等部门及群团组织,要结合自己的业务把服务延伸到社区,举办各类主题文化活动,寓教于乐,让先进文化走进社区、贴近百姓、融入生活,让广大居民充分享受文化权利。

  (七)积极实施文化精品战略。组织和支持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创作反映时代主旋律、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力争每年有3-5件作品获省和国家级奖项。文艺创作要坚持小题材、小投入、小制作、大效益的原则。区财政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大型文化活动、奖励文艺精品、扶持业余文艺团队建设等。

  (八)精心打造社区文化品牌。组织好每年一届的“社区文化艺术节”、“外来青工才艺大赛”,使之成为辖区老百姓的文化盛会;要重视老人文化活动,街道、社区要开辟一批老年人活动场所;教育部门会同文化部门重点办好“少儿艺术花会”、“学校艺术节”等,把艺术教育和陶冶学生思想情操结合起来,促进校园文化发展;积极开展文化交流,为社区文化注入新鲜活力。

  (九)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和利用。把文物保护单位建成彰显历史、启迪未来的文化活动场所和旅游景点,区财政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文物、艺术品和古籍图书的收藏。

  四、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坚持保证数量、注重质量、加强培训、适度引进的人才政策,加紧建立一批热心文化事业、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具有活力的文艺队伍。区文化馆要建立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专家型文艺人才队伍,指导全区的文化活动;街道要按照“思想好、专业精、作风正、会管理”的要求,配强文化站专干,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十一)扶持业余艺术社团。区文联要把各文艺协会组织健全起来,对辖区中级职称以上的文艺人才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利用我区“藏艺于民”的优势,团结组织联络各条战线的文艺人才,开展各类文艺活动。文化馆、文化站要有计划地对文艺爱好者开展公益性培训。街道要成立艺术团和书画社,团长和社长向社会公开招聘,签约使用;社区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培育一批业余文艺团队。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街道以及社区文艺社团的领导和指导,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文化艺术的舆论环境。

  五、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的发展繁荣

  (十二)发展壮大文化产业。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辖区文化产业发展的中、远期规划;运用政策,引进和培育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文化制造业、文化信息业、文化娱乐业;壮大文化产业规模和实力,提高其在全区GDP中的比重;鼓励文化服务业连锁经营、规模经营;拓宽投资渠道,通过资本经营、业务重组,促进中小文化企业集团化、网络化经营,培养一批以福田为总部、跨区域发展的连锁经营集团,引导文化服务业向多业种、多业态发展。

  (十三)净化和繁荣辖区文化市场。文化市场的管理始终要把“繁荣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对音像市场实行正版占有率评估;加大对印刷出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娱乐业市场、演出市场、图书批发零售等市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秩序和文化环境。

  六、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十四)创新文化体制。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机制。积极转变职能,从以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从以管理政府文化机构和设施为主向管理全社会文化转变,从以行政手段管理为主向以法律和经济手段为主转变。政府主要规划辖区文化产业布局,制定政策,宏观指导,拓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渠道。积极稳妥地推进文化领域对内对外开放,鼓励非国有经济参与文化建设。公益性的大型文化艺术活动、各类主题性文艺演出,可以尝试招标,鼓励企业举办冠名大型公益文化活动。

  (十五)加快区属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对区属文化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适当资助准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非公益性文化事业市场化步伐。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采取全员聘用制、聘任制,业务人员职称实行评、聘分开,根据个人绩效允许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部分编内人员采取招聘制,占编不入编。准公益性单位,实行差额拨款补贴,经营政府的文化物业,以文养文。经营性单位推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项分配制度的改革要有利于奖勤罚懒,形成激励机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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