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社区居委会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3-12-15 16:06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7月26日)
福府办〔2003〕30号
福田区民政局、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福田分局拟定的《福田区社区居委会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田区社区居委会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文)精神,实现国家、省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全国所有城市都要建立起职责明确、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社区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和工作平台,实现退休人员脱离企业,实行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的目标,落实市政府“1+11”文件精神对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部署,我们建议,在全区社区居委会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特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04年底,在全区建立起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覆盖每个社区、管理服务实现社会化和信息化的社会保障网络和组织业务到位的社会保障事务服务网点,企业退休人员百分之百实现社会化管理服务。
二、居委会安排场地开设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挂“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牌子。福田社保分局在每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一个社保信息数据服务库,配置好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便于所在社区人员查询社保资料。
三、社会保障服务窗口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一)掌握所在社区退休人员和因工伤残抚恤人员的社会保障状况;(二)每年进行一次退休人员和领取工伤抚恤金人员的生存信息采集工作;(三)接收和接续退休人员的人事社保档案,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四)掌握失业人员就业及生活状况,提供失业人员享受失业救济与生活困难状况的信息;(五)退休人员死亡后,协助其家属申领丧葬费、抚恤金等善后工作;(六)提供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四、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社会保障协理员队伍。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社保部门每年给予社区居委会一万元的经费补贴(以后按每年工作量增大适当提高经费补贴)。社区居委会按照用人条件重点在失业员工中聘一名专(兼)职的社会保障协理员,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接受社保部门的业务指导。
五、建立社区居委会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的经费,每年纳入社保局业务经费预算,保证经费到位。
六、工作设想。社区居委会有场地、有人选的,成熟一个建一个,争取在2003年底,70%以上的社区居委会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在2004年底,所有的社区居委会基本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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