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田区委关于印发《中共福田区委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3-12-29 17:03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3年12月11日)
福发〔2003〕40号
现将《中共福田区委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福田区委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粤发〔2003〕5号)和《中共深圳市委关于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深发〔2003〕13号)的要求,区委决定,从今年开始,集中用三年时间,在全区实施固本强基工程。
一、指导思想
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关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部署和区第四次党代会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要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加强社区和民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为重点,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着力点,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突出工作重点,实行分类指导,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各项管理,解决好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全区基层党组织政治更加坚定、组织更加坚强、作风更加务实、制度更加完善,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实施“大经济、大文化、大服务”发展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和主要工作
(一)按照“六个好”的目标要求,全面加强社区党建工作。
1.目标要求:以社区党建为龙头,全面推进社区各项工作。通过三年努力,力争8个街道和70%以上的社区达到市一级街道社区党建示范点的标准,实现“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套好的党建工作制度、有一个好的社区党建协调机制、有一支好的社区党建工作队伍、有一个好的社区环境、有一系列好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活动”的目标。
2.主要工作:
——全面落实“一社区一支部”的要求,2004年底前社区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适时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党员在50名以上的社区,可成立社区党总支。
——完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三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大事共抓、文明共建。进一步落实市、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干部协管及党组织属地管理的规定。
——以社区文化为载体,以社区服务为平台,以社区治安为保障,同步推进社区党建和文明创建。大力开展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安全文明小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军民共建、警民共建、街企共建、校社共建等多种形式的社区共建活动。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站为主阵地,建立覆盖全区的社区服务体系,把党建、法律、治安、环卫、卫生、文化、环保、科技、计生、体育等服务推进到每个社区。
——推广莲花街道建立党员志愿者队伍的经验,每个社区组建一支以党、团员为骨干的数量稳定的社区志愿者队伍。总结推广莲花北社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进社区”试点活动的经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廉洁文明的氛围。
——充分发挥我区社区中的人才优势。整合社区人才资源,建立各类人才信息库,根据各自所长,经常组织他们参与社区建设。提倡居住在社区的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积极参加社区共建活动,支持、配合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社区党组织通过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表现情况登记卡》等形式,定期将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党组织。
——抓好街道、社区党员活动阵地的建设。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003年内各街道党工委分别建立一个街道社区党员活动中心;有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依托社区服务站建立党员活动室,到2005年底每个社区都建立一个党员活动室。
——扎实开展街道社区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2003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通过市一级考评的街道社区党建示范点,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个通过区一级考评的社区党建示范点,2004年全面推开。
(二)以扩大覆盖面为着力点,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建工作。
1.目标要求:通过三年努力,达到“三个百分之一百”目标,即有条件成立党组织的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各街道成立民营经济党委(党总支)的比例达到100%,应纳入管理的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流动党员达到100%。争取50人以上的企业有党员,100人以上的企业90%单独建立党组织。
2.主要工作:
——全面推进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到2003年底,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生产经营较为稳定、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应单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以片区、楼宇、市场等为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对零散的、难以建立独立支部或者联合支部的,将党员纳入所在地社区党组织管理。2003年内选择1—2个街道开展建立民营经济党委的试点,2004年全面推开。
——坚持党建带团建、带工会组建。已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应组建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对暂无党员的企业,可先组建工会和共青团组织,采取从员工中发展党员、招调工时推荐党员员工等办法,使企业有党员,并逐步开展党的工作。
——加强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选拔素质高、能力强、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业主和党员信任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寓管理教育于服务之中,引导、激励党员在生产经营中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根据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的特点,健全制度,围绕生产经营,采取“灵活、务实、多样”和“业余、小型、分散”的办法,开展党的活动,体现党建工作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和社会力量,帮助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组织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在流动党员集中的华强北商业街、天安民营科技园区、金地、八卦岭、梅林工业区等功能区域,分别规划建立以片区为单位的民营企业“党员之家”。
——选择3—5个党建工作基础较好的民营企业党组织,开展民营经济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达到“党组织班子精干高效、党员形象突出、促进发展有力、政治优势明显、自身建设扎实”的目标。要培植、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党建中先进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1.目标要求:通过三年努力,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党建运行机制,使区属企业(包括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保障企业改革发展顺利进行。
2.主要工作:
——切实加强区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注重选拔政治强、品质好、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充实到企业领导岗位上。完善党组织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
——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和办法。健全企业党政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沟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协调研究企业重大问题制度。落实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实现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全面整顿软弱涣散的企业党组织。2003年底前对区属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软弱涣散的企业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整顿,2004年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切实加强停产、关闭、破产、改制和困难企业党组织建设。根据企业产权变动情况,同步调整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凡国有股全部退出以及国有股不再控股的企业,其党组织划归区民营工委管理。做好下岗、分流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企业退休党员要全部转入社区党组织管理。
(四)在规范管理、促进发展上下功夫,切实加强股份合作公司党建工作。
1.目标要求:通过三年努力,实现股份合作公司按现代企业的要求规范运作,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显著增强,为提高农村城市化水平、加快社区现代化建设步伐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主要工作:
——按照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好配强股份合作公司党组织、董事会领导班子,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股份合作公司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范。
——发挥股份合作公司党组织在城市化进程中的组织保证作用。在环境综合治理、社会治安、拆除违章建筑等重大工作中,党组织要带头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决定,班子成员带动党员,党员带动群众。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公司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完善党务、企务、财务公开制度,推进基层民主管理。
——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把更多的优秀青年吸纳到党的队伍。重视后备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通过脱产培训、在职进修、跟班学习、实践锻炼等途径提高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将政治可靠、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年轻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重视青少年教育工作,引导青少年学知识、学管理、学技术。大胆引进和使用各类人才,增创人才优势。
——落实提高农村城市化水平、推进社区现代化建设的措施。进一步理清经济发展思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善股份合作制,深化产权和分配制度改革。理顺股份合作公司与农村城市化社区居委会的关系,规范运作,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五)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依法行政、强化服务为重点,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
1.目标要求:通过三年努力,实现95%以上的区直单位和市职能部门驻区派出机构达到文明机关的标准,使机关作风明显改进,精神面貌明显改观,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意识明显进步,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2.主要工作:
——制定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关规定,健全党组织生活和支部工作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牢固树立机关为基层服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创建文明窗口等活动,切实改进机关作风。落实区直部门挂点联系基层制度,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并落实办事公开、办事工作日、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
——坚持开展机关作风评议活动。每两年一次,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对区直单位进行集中评议;请市民群众和基层、企业等服务对象,对区直单位进行民意测评。对基层和群众意见比较多、评议和排名靠后的单位,以适当形式向社会通报。
——中小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特点,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把党组织建设与教风学风、医德医风等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以党建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
(六)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标,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1.目标要求:通过三年努力,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创新党组织生活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方式、途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主要工作: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党员。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区委、基层党(工)委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开展“理论教育月”、“纪律教育月”等专题教育活动。
——建立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体系。发挥区委党校的主阵地作用,同时抓好基层党校的建设,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形成覆盖全区的基层党员干部培训网络,积极探索对各类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专业技能培训的新路子。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要求,三年内对全区基层党员干部全部轮训一遍。
——坚持和完善党组织生活“五个一”制度,即每个月组织一次党日活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每半年研究一次发展党员工作,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评比和民主生活会。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力度,疏通“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进一步抓好街道、社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完善社区管理、单位管理、挂靠管理、行业管理等模式,逐步形成全区流动党员管理网络体系。探索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及时掌握党员流动信息,进行跟踪管理。
——探索激励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和载体。深入开展“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一个好党员”活动,坚持开展“党员一帮一”、“党员模范岗”、“党员联系点”、“我为党旗争光辉”等主题实践活动。探索建立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必须事先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的制度,加大在职党员八小时以外在社区表现情况的监管力度。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在国有和集体企业、社区居委会、学校、医院、基层站(所)等生产工作一线、青年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加大在民营经济、民间组织和外来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把这一领域中的优秀人才吸纳到党的队伍。每年新发展的党员中,力争35岁以下的占75%以上、生产工作一线的占6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0%以上、女党员占30%以上。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的集中培训、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支持、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原则上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要经过团组织推荐。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区委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固本强基工程的组织领导。
1.区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常务副区长、组织部部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党工委和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工作,增配2—3名编制,办公经费由区财政列支。在区委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把基层建设的各项工作融为一体,形成合力,落实固本强基工程。
2.各基层党(工)委也要参照区的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指导固本强基工程的实施。
(二)健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
1.坚持和完善党(工)委定期讨论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到基层调查研究制度和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制度。区委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常委会研究部署固本强基工程。区委常委和政府党员副职,每人选择3个街道、社区、企业或其他基层单位作为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区委每年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3个月),或担任兼职指导员(1年)。2004年,全区85个社区都分别要有一名处级干部兼任党建指导员,同时选派一定数量的处级干部兼任民营企业的党建指导员。各基层党(工)委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2.把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成效列入考核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双考核制度。各基层党(工)委书记是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党群工作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业务,要分工抓。每年年度考核,不仅要考核其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还要考核其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建立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得力、任务不落实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三)加强队伍建设,保证经费投入,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1.突出抓好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开拓创新意识强、有强烈的敬业精神、相对稳定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力量,街道在总编制不变的情况下,调配1—2人专职从事党务工作,与非在编专职组织员一起,组成党群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党工委党群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兼任。凡设立社区党总支的,应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待遇与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相同),并可从社区离退休党员中选聘1—2人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重视民营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对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由上级党组织委派(或明确)党建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和组建党组织的工作。稳定国有和集体企业党务干部队伍,党务干部与企业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机关事业单位按照“专职党务干部编制应达到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的规定,配备党务工作人员。落实基层党务工作者年度轮训制度,每年至少轮训一次,时间在5天左右。
2.保障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基本经费投入。除加大区管党费返拨基层的力度外,建立党建经费不足部分列入财政预算的制度。从2003年起,区级财政将基层党建经费不足部分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按实际需要予以补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企业财务年度预算。
3.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要重点向基层和社区倾斜,解决好社区党员活动场所和活动设施缺乏以及聘请非在编专职组织员、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所需的经费等问题。坚持和完善对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组织在经费、场地等方面的倾斜政策,按照“财政出一点、党费拨一点、各方筹一点”的办法,帮助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党组织解决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方面的困难。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鼓励创新。
1.建立固本强基工程的督查制度。区委每年组派督查组,重点对各基层党(工)委等单位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经验,纠正问题。
2.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单位的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保证各类基层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在社区党建方面,要针对城市居民区型、农村城市化型、工商业与住宅区混合型社区的不同特点,总结出不同社区的党建工作经验,以指导全面工作。在民营企业党建方面,针对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企业、已建立联合支部的企业、有零星党员的企业以及暂没有党员的企业等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指导开展工作。对其他类型单位的党组织建设,也同样要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
3.以解决基层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党建创新。要针对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造性推进工作。同时,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经验,加以提炼和推广。
(五)坚持一手抓先进,一手帮后进,抓两头带中间。
1.广泛开展以“班子建设好、工作业绩好、群众评价好”为目标的“三好”党组织创建活动,以此为切入点,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的实施。各条战线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和任务,对“三好”的内容具体化,认真制订创建措施,抓好落实。
2.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培植、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每年年底,对各基层党(工)委实施固本强基工程进行一次评比,评选出先进单位,作为全区固本强基工程示范点。运用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电教片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总结推广经验,广泛宣传,树立标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条战线党组织都要注意培植和发现党建先进典型,运用典型经验推动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业务工作,在基层树立先进典型。
3.抓好对后进单位的帮扶,推动党建工作协调发展。对党建工作后进单位,要满腔热情予以帮助,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指导其抓好整改,变后进为先进。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单位,要派出工作组,帮助抓整顿工作。
各基层党(工)委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每年工作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区委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方案和计划,抓好落实。每年12月上旬,各单位将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情况专题向区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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