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社区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意见
信息提供日期 : 2004-11-30 17:48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9月21日)
福发〔2004〕9号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社区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1〕12号)的总体要求,以及《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深发〔2001〕12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深发〔2002〕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福田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创建省社区建设示范区活动,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以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发展社区服务为龙头,强化社区功能,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知礼崇德,和睦互助,健康文明,热爱家园”的新型社区,促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实现福田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
(二)坚持居民自治。建立健全管理有序、科学顺畅的民主自治机制。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居民作为开展社区工作的重点。
(四)坚持资源共享。整合社区各种资源,搞好社区共驻共建。
三、创建目标
建立健全社区各种组织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动员和组织全区力量参与创建示范区活动,把福田辖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环境优美、经济繁荣、服务完善、设施配套、文化发达、资源共享、治安良好、文明祥和的示范区。
四、主要内容
(一)加强社区组织建设。社区组织体系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等组成。
1.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实、加强社区党建力量,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党建工作网络。总结推广华富街道建立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社区分会的经验,在全区85个社区建立党建协调分会或协调小组,使三级网络进一步向社会延伸,配备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2.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建立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成员经民主选举产生,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积极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建设需要大批专业的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者按社区大小、工作量等进行合理配备,原则上每个社区可配备5—15名。应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民主选举等办法,选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大培训力度,通过脱产培训、在岗学习、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力争在三年内全区40岁以下70%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都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在每个社区已经建立健全义工服务、家政服务、文体、法律科普宣传、治安联防等“五支队伍”的基础上,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工作,探索社区服务登记卡制度以及劳动储蓄办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
(三)拓展社区服务。社区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点。要充分利用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各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服务站,健全完善社区服务网络。不断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扩大社区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动员社区成员单位和居民捐资,鼓励集体、私人投资兴办社区服务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新路子。社区服务业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实行行业管理和认证制度。采取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
(四)发展社区卫生。要把握创建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契机,建立和完善配套政策,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在现有74个社区已建立社康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投资力度,抓好社康服务中心的建设,力争在每个社区建好社康服务中心,并积极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同时,继续抓好“计卫联手”工作,充分利用好卫生部门的技术和设备优势,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五)繁荣社区文化。不断完善公益性群众文化设施。要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广场等现有文化活动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创造以“社区艺术节”、“外来青工才艺大赛”、“家庭DV录影大赛”等为特色的群众文化,打造“一公里文化圈”,让文化走进社区,贴近百姓,融入生活。利用社区内的各种专栏、板报宣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加强对社区居民的社会主义教育、政治思想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
(六)美化社区环境。按照我市“净、畅、宁”工程以及“梳理行动”的要求,大力整治社区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社区。要在2003年投入1500万元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改善辖区环境卫生面貌;要提高社区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赋予社区居民对社区环境的知情权。要努力搞好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干净、整洁的美好社区。
(七)加强社区治安。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按照“一区一警”或“一区多警”的模式调整民警责任区,继续加强辖区内95个社区警务室建设,并实行社区民警兼任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制度,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实行群防群治;推广“院区式”创安工作,加强出租屋管理,推进外来暂住人员“常住化”管理模式;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好辖区92家律师事务所资源优势,有效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延伸;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消防安全、法律咨询和民事调解等工作,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
(八)加强社区计生。积极开展计生政策法规、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做好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建立健全计生协会组织,开展群众性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活动。加强计生信息网络建设,为育龄群众提供计生和生殖健康的优质服务。
(九)创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社会的基础是学习型社区,是人们接受教育和再教育的主要场所之一。我区是第一批“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要搞好学习型社区试点,开办好社区教育学院、居民学校、老年人大学、社区家长学校,设立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使每个居民养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扶正祛邪、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
(十)形成共驻共建良好氛围。街道、社区要建立社区共建、资源共享的领导协调小组,明确责任义务,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的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大力开展“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文明家庭、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继续扩大义工队伍,加强规范管理,发挥好现有15000多名志愿者的作用,为辖区居民提供广泛的义务服务。
五、工作重点
(一)适当调整社区规模。社区规模原则上以2000—10000户或常住人口6000—20000人为基准数,适当再调整社区居委会的规模,对住宅小区多、户数多、面积大、工作量大的个别社区居委会进行调整、分设。
(二)理顺关系,费随事转。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明确区、街道、社区的管理职能,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社区,大服务”的改革思路,调整政府和社会的职能,简政放权,强化社区居委会的自治管理和服务功能,培育和建立与深圳中心城区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
1.理顺社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政府职能部门确需社区协助完成本职能部门工作的,必须做到“三个到社区”,即“人员配置到社区,服务承诺到社区,工作经费到社区”,通过“费随事转”,实行“谁办事,谁负责,谁用钱”,把责、权、利统一起来,避免出现职能错位、社区行政化的倾向。
2.理顺社区与街道的关系。明确街道与社区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着力解决好街道与社区管理体制中条块分割和责、权、利不统一的问题。
3.理顺社区组织与社区单位的关系。充分调动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挖掘、利用社区资源,互惠互利,共建共享。
4.理顺社区组织与物业管理机构的关系。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处要明确各自职能,相互协调,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搞好社区建设。
(三)改革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服务。继续推行“议行分设”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和社区服务站。社区工作站履行社区居委会的公共事务和区有关职能部门需要社区居委会协助完成的工作。社区服务站主要从事家政家务、卫生保健、文体娱乐、法律咨询等便民利民服务。而作为居民自治组织议事机构的社区居委会,要发挥好社区主体组织的积极作用,科学研究、决策、协调并管理好社区的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同时,社区居委会应全面推行“敞开式办公、一门式服务”工作模式,使居民群众“走进一个门,办完所有事”。(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让制度覆盖到社区建设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制定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阶段性目标,完善社区居民党支部活动制度、社区居民公约、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居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务居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考核评议等各项规章制度,使社区居委会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促进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六、保证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在成立福田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基础上,再设立以书记、区长挂帅的“福田区创建省社区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街道相应成立创建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领导小组。区、街两级都必须通过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和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同时,为确保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区活动的顺利进行,今后区委、区政府考核各街道的工作,将重点考核其社区建设工作情况。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各自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制定参与和指导社区建设的实施办法,互相配合支持,真正把社区建设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当作促进我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推动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要把社区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社区建设的各项事业。社区办公经费、活动经费以及专职工作人员的经费补贴,每年要有所提高,并探索设立社区建设服务基金,接受社会各界捐赠,鼓励和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在人、财、物,尤其在资金上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各项活动。
2003年区财政已拨出750万元专款解决了14套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拨出373万元为全区85个社区居委会统一配置了现代化办公设备。今年,区里将继续加大投资力度,建设好社区居委会的办公场所和社区服务中心及其他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设施。着力抓好“五个一工程”建设,即:每个社区建立1个服务站、1个康复中心、1个文化广场(公园)、1个图书室、1条安全文明示范路。区要设立社区服务信息网络中心,街道要建立一个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社区服务站,由区财政给每个社区服务站下拨10万元启动资金,每个社区图书室投资15万元,社区健身路径共投资580万元。街道和社区要建立服务热线电话、社区服务信息咨询平台,实现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联网,形成以区、街道、社区三级覆盖全社会的服务网络。
(四)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区政府拨出专项资金600万元,出台《社会救济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设立综合性的“福田区社会救济与捐赠中心”,专门针对群众“生活难、读书难、住房难、医疗难”等四难进行救助,构建一张完整的社会救济网;全面落实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的服务工作;拓宽就业渠道,着力解决好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理论研究。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传媒,深入宣传社区建设示范区的创建活动,动员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营造人人关心社区建设,全社会支持社区建设,各方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社区建设的理论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加快我区社区建设示范区的创建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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