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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福田区服务CEPA绿色通道领导小组

信息提供日期 : 2004-03-19 16:03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大力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进一步优化福田投资环境,加大对CEPA的服务力度,为符合CEPA条件的香港、澳门企业及居民投资福田提供快捷服务。区政府于2004年2月16日(福字〔2004〕5号)决定,成立福田区服务CEPA绿色通道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长:张礼铜(区长)

  副组长:宋建春(常务副区长)

  方乃纯(副区长)

  成员:何建佳(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世平(区经贸局局长)

  王晓彬(区教育局局长)

  麦振新(区司法局局长)

  蔡传松(区财政局局长)

  陈亚凯(区文化局局长)

  罗乐宣(区卫生局局长)

  黎德良(区劳动局局长)

  陈明达(区环保局局长)

  黄卓君(区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何国平(华强北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树大(辖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明国(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

  林穗平(福田工商分局局长)

  李传光(福田质监分局局长)

  林伟明(福田地税征收管理分局局长)

  于广学(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局长)

  王健青(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局长)

  卢孔泰(福田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李思明(皇岗海关副关长)

  卢俭(皇岗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由朱世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能

  (一)组织协调。落实服务CEPA事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港澳CEPA实施过程中在福田遇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企业与市、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对重大事项召集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作专题研究。

  (二)快捷服务。为香港和澳门企业及居民符合CEPA条件的项目投资福田开辟一条绿色服务通道,以最快速度、最便捷的手续提供优质服务。

  (三)信息服务。收集信息,及时上报和反馈我区服务CEPA相关工作的情况;及时与市、区有关部门沟通,解决企业在CEPA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好通关政策等咨询服务,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更好地推动工作开展。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CEPA绿色通道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

  (二)区经贸(旅游)局、外商投资服务中心、区环保局、福田质监分局:负责受理香港、澳门企业投资福田的3000万美元以下的符合CEPA条件的项目,建立绿色通道快捷服务窗口,并积极做好后续服务工作。

  (三)区司法局:鼓励和规范香港、澳门法律服务提供者在福田辖区从事规定的法律服务活动,鼓励和帮助深港两地律师事务所在福田设立联营律师事务所。

  (四)区财政局、区文化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劳动局:负责会计、银行、证券、保险、广告、会展、视听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职业培训等项目在CEPA项下规范有序地进行。

  (五)区城管办、福田公安分局、福田消防大队:协调各有关部门为CEPA项下的企业做好辖区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等,对辖区社会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和服务。

  (六)辖区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为投资在福田辖区的CEPA项下企业提供优质快捷服务。包括:联系CEPA专门服务机构,建立CEPA信息资料库;为辖区企业及有关部门提供CEPA事务咨询服务,帮助各类企业熟悉CEPA规则;组织相关交流工作等。

  (七)华强北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为落户在华强北商业街的CEPA项下企业提供营商环境管理协调、快捷服务等。

  (八)福田工商分局:负责受理香港及澳门的自然人在福田辖区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工作,并对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九)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按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式,做好CEPA项下零关税产品专业市场准入的审批工作。

  (十)福田质监分局:贯彻执行CEPA政策的实施细则,负责实施香港和澳门进口产品和商品的质量监督管理。

  (十一)福田地税征收管理分局:负责辖区CEPA项下企业的地税登记、征收、管理及信息化工作,并落实有关地税的优惠政策。

  (十二)福田区国家税务局:负责辖区CEPA项下企业的国税登记、征收、管理及信息化工作,并落实有关国税的优惠政策。

  (十三)皇岗海关:负责CEPA有关通关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为零关税商品进口提供通关便利。

  (十四)皇岗检验检疫局:负责CEPA有关商品检验检疫政策的咨询服务工作,为零关税商品提供便捷的商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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