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及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4-04-30 16:22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3月30日)
福府办〔2004〕26号
《福田区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及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关于开展创建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及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发〔2002〕8号)和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体育先进区评选活动的通知》(深体群〔2003〕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第二期工程的任务,切实地推动我区城市体育工作的发展,今年我区将努力争创广东省体育先进区。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通过省的检查验收,根据创建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的与任务
根据广东省体育先进区及全国先进社区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要求,我区创建目标是:争取2004年9月前把我区建设成为体育设施全面、健身路径每个社区居委会一条以上、体育网络健全、群众健身有指导(社区活动配备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人员充实、体育活动形式多样、体育精品不断涌现、体育市场健康有序的现代化体育强区,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形成人人关心体育,大众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按照广东省体育局颁发的标准,创建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速体育设施的建设,形成中心区的体育硬件网络。
1.按照“标准”要求,“完善一处具有四层以上总面积达4000平方米以上的集球类、水上、健身、娱乐和测试经营等功能的全民健身中心”,我区在建的体育公园已远超标准要求,当务之急是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此项工作由区建筑工务局负责,区体育局做好协助和配合工作。
2.按照“标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都要有一个以上使用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体育活动场地。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选址,区体育局负责汇总申报、区计划局负责立项,区建筑工务局负责建设。
3.按照“标准”要求,辖区50%居委会要建立晨、晚练点,社区内公园、闲置空地要安装健身路径或简易体育健身设施。此项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区体育局负责。
4.按照“标准”要求,要申请建立福田区“国家国民体质测定健身指导示范分站”。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广东省、深圳市有关建设“国家国民体质测定健身指导示范分站”的通知要求,这是先进区验收必须具备的硬件之一,根据创建协调会议精神,在武装部旁售楼处原址解决,建站所需经费由区体育局负责向区政府申请。
(二)完善体育组织机构,健全辖区的体育软件网络。
1.党政领导重视体育工作,区长办公会议每年专题研究体育工作两次以上(已具备),有1名领导分管体育工作(已具备),领导带头参加体育锻炼,出席有关体育活动(已具备)。
2.按照“标准”要求,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础建设资金列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和基础建设投资计划,达到常住人口人均1元以上。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3.健全体育管理机构,区设置具有政府管理职能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区体育局),按要求配齐体育干部,建立工作岗位责任制(已具备)。成立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委员会已于2003年进行了调整)。
4.对晨、晚练点体育指导站(点)进行登记、注册、审批、挂牌等规范管理工作,各社区居委会上报,各街道办事处汇总,报区体育局审批。
5.按照“标准”要求,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成立由办事处领导挂帅的社区体育协会,要求吸纳辖区大型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及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协会领导职务,各社区居委会也要相应成立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上述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区体育局负责业务指导和审批。
6.按照“标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必须成立体育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体育专干1名,负责建立和完善各种体育工作制度及组织开展本辖区群众体育活动。将牌子加挂在社区服务中心。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负责向区委、区政府申请。
7.2004年6月份前建立各单项体育协会,按照“标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辖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学校都要建立单项体育协会,配备专兼职体育干部,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群众体育活动,并积极为区举办的体育竞赛或活动提供场地。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区民政局协助。
(三)深入广泛地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构建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
1.按照“标准”要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要达到全区常住人口的45%以上(只统计常住人口,并对每年参与体育活动的人次进行统计)。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区教育局负责。
2.定期举办区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6次以上单项体育竞赛(已有资料)。
3.辖区内至少有3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被命名为全国或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我区有8个街道办事处,已有3个街道办事处被命名,其中,沙头街道办事处是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华富街道办事处和园岭街道办事处是省体育先进社区)。
4.节假日每年必须举行两次以上的单项体育活动(已有资料)。
5.按照“标准”要求,要积极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每年须举办一期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2003年已举办两期,2004年计划举办两期,培训人数在100人以上)。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负责。
6.辖区内的体育活动场所和晨、晚练点须配备1名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我区现有85个社区居委会,已配备的有20个社区居委会,未配备的在省验收前配齐)。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负责落实,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配合。
7.按照“标准”要求,每个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体质测定站,配有测试器材,配备经过培训的检测人员(我区现有检测员32人,计划2004年每个测定站配备15名检测员),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完成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布置的测定任务,受测人数逐年增加。此项工作由8个街道办事处与区体育局负责落实。
8.学校每天做课间操(或早操)和眼保健操,每周落实3次课外体育活动,做到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中小学须建立一支以上业余训练运动队,形成业余训练网络,各中小学要有保证教学的场地,并配备体育器材。此项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
9.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参加小型多样的群体活动,人数不少于本单位职工总人数50%(已有资料)。
(四)实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促进我区竞技运动的发展。
按照“标准”要求,业余体校训练配备相应数量的专(兼)职教练员,有一个以上重点项目(集体项目或团体成绩)在本市比赛中获得前3名;有3名以上的运动员参加省以上的比赛;向省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运动员1名以上(只统计国家队、省、全国行业体协体工队及经省以上领导机关批准,没正式建制的其他优秀运动队)或正式考入体育学院、高等师范院校体育系本科生4人(不含代培生、进修生),统计创先进前4年的成绩。区体育局负责落实统计。
(五)落实体育产业政策,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按照“标准”要求,根据《广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管理体育市场,对辖区现有体育场地、体育俱乐部的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收集,并制作分布图;大力发行体育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扶持体育事业的发展,发挥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作用。此项工作由区体育局负责。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各相关单位互相支持配合,成立福田区创建体育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
三、时间安排
2004年第一季度开展调研工作,拟定创建方案,分解任务。4月上旬召开全区创建动员大会,统一布置创建工作。3—9月全面开展各项创建工作,4月10日前由区政府向市体育局申报,10月份接受省的检查、验收工作。
四、创建经费
区体育局根据《关于转发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广东省体育先进区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深体群〔2003〕17号)文件精神和广东省体育先进区的评选标准、要求,结合我区创建工作的实际需要,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
五、工作要求
2004年是福田区体育先进区创建年、体育设施建设年,要以此为契机,推动全区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认识
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充分认识创建体育先进区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其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创建与其他工作的辩证关系,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布置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根据区的总体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对照创建进度表,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三)加大投入
区财政保证创建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保障本区体育事业经费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体育基础建设资金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和基础建设投资计划。
(四)加强督导,建立奖惩机制
区创建办要依据创建进程,组织人员跟踪检查,建立定期汇报、定期通报的制度。对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在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要如实向全区通报,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对不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影响评估验收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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