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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委办公室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打击整治“黄赌毒”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4-06-20 17:28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5月31日)

  福办发〔2004〕20号

  《福田区打击整治“黄赌毒”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打击整治“黄赌毒”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净畅宁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百日的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行动。我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和责任分工,采取各种强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出租屋及公共场所的行政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和吸毒贩毒等各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杜绝影响恶劣的黄赌毒案件发生,确保我区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福田区打击整治黄赌毒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许德森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张辉,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黄华强,区政府副区长侯建潮、张仁利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及综治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福田公安分局、区文化局、区经贸局(旅游局)、区卫生局、区残联、区司法局、区城管办、福田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区劳动局、区体育局、区租赁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福田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等各项日常工作。

  二、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当前全市开展的“净、畅、宁”工程为契机,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公安部门为打击整治黄赌毒活动的主力军,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对娱乐服务场所(包括所有向公众开放的、消费者自娱自乐的营业性歌舞、游艺等场所)、旅馆业、出租屋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活动。

  通过打击整治,努力实现“四个一批”、“三个明显减少”、“确保两个不发生”和“打下一个良好基础”的总体目标。“四个一批”,即打掉一批黄赌毒违法犯罪集团,查处一批黄赌毒案件,整治一批黄赌毒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场所和部位,关停一批无牌照、存在严重问题的娱乐服务场所。“三个明显减少”,即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经营的娱乐服务场所明显减少,社会面上的黄赌毒活动明显减少,重大黄赌毒案件明显减少。“确保两个不发生”,即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我区改革开放形象的重大黄赌毒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黄赌毒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即逐步建立完善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打击查处“黄赌毒”的长效机制,为综合治理黄赌毒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职责分工

  (一)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全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认真制定和落实管理措施,相互监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组织和发动全社会力量,本着“保护合法、打击违法、取缔非法”的原则,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查处“黄赌毒”违法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加强对各类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出租屋及公共场所的行政管理,严厉打击整治卖淫嫖娼、赌博和吸毒贩毒等各类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依法严厉惩处黄赌毒违法犯罪分子及“四种人”(经营者、为首者、策划者和保护伞)。

  (二)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

  1.区维稳及综治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各政法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出租屋和公共场所的行业管理和治安管理,全面掌握我区黄赌毒活动的情况和特点,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打击整治。

  2.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要把各成员单位领导干部抓打击整治黄赌毒工作的实绩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升降的重要依据。

  3.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区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工作,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动员广大群众自觉与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营造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集中宣传打击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战果,适时曝光一批黄赌毒案件。

  4.区法院:集中力量,加强审判工作,依法从重从快判决一批严重黄赌毒犯罪案件。

  5.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黄赌毒案件,要及时受理,尽快批捕,优先起诉,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6.福田公安分局:要发挥打击整治黄赌毒活动的主力军作用,要全面落实《关于开展以扫黄为主要内容的打击整治黄赌毒“夏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坚持经常性管理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常抓不懈,联合有关部门,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开展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

  7.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打击整治黄赌毒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参与黄赌毒活动或者包庇、纵容黄赌毒活动,干扰、阻挠案件调查工作的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黄赌毒活动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认真调查,严肃追究当地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的,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外,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区残联:依法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及时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9.区财政局:负责全区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费开支保障,尤其是要保障有奖举报黄赌毒热线电话的奖励经费。

  10.区劳动局:负责做好娱乐服务场所劳动用工、劳动合同、技能培训、技能鉴定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加强劳动监察。

  11.区文化局:负责对各类娱乐服务场所和影视、音像市场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认真查处场所内的违法经营活动,依法取缔无证经营。

  12.区卫生局:负责对娱乐服务场所卫生状况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管理好医院内设的保健按摩室。

  13.区体育局:要加强对棋牌室、健身室等体育类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活动。

  14.福田工商分局:对娱乐服务场所重新进行核准登记,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场所,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存在黄赌毒活动的场所坚决予以取缔。

  15.区经贸局(旅游局):负责本系统的宾馆、酒店、度假村等旅游场所及其附设的各类公共服务、娱乐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详细掌握入住宾馆、酒店的境外旅游观光人员的入境目的、停留时间、随行人数及有无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

  16.区城管办:负责加大对社会面的清理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涉黄”违法行为;发现有涉及黄赌毒活动嫌疑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17.区司法局:把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机关、企业、街道、学校和家庭。特别要抓好以青少年、外来工、学生、妇女及有关场所的从业人员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使全社会形成以涉足黄赌毒为耻,抵制黄赌毒为荣的良好风气。

  18.区租赁局:加大对出租屋的普查、清查力度,及时采集租住人员的信息情况,发现出租屋内有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19.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扫除黄赌毒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街道、文明村和文明小区的重要内容,组织动员辖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切实做好辖区内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出租屋和公共场所的行政管理,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为严厉打击整治黄赌毒活动,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04年5月17日起到8月26日,在全区开展为期百日的集中打击整治黄赌毒行动。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7日至24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动员部署大会。贯彻省、市打击整治黄赌毒活动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各自的职责、任务,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由福田公安分局负责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25日至31日)。福田公安分局会同各街道综治部门牵头组织,对辖区各类娱乐服务场所、酒店、招待所、会所、出租屋、“十元店”、公园、码头、口岸、机场、繁华路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确定一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较为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实行挂牌整治,签订责任状,逐个落实责任单位,开展整治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15日)。按照确定的工作重点,对全区各类娱乐服务场所、酒店、宾馆、招待所、会所、出租屋、“十元店”、公园、码头、口岸、机场、繁华路段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一批违法违规经营、治安问题严重的娱乐服务场所、严厉打击场所及社会面上的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以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经营者、为首者、策划者、保护伞”等“四种人”为重点,依法严惩一批涉案违法犯罪分子;对失职、渎职和玩忽职守的执法人员,由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属为黄赌毒违法犯罪充当“保护伞”的,一律开除公职。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6日至26日)。对百日打击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打击整治成果。区打击整治黄赌毒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区打击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逾期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追究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重点,集中开展整治。福田公安分局、各街道综治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全面调查辖区内迪斯科歌舞厅涉黄涉毒问题、色情引诱抢劫问题、路边招嫖、派发色情卡片招嫖、桑拿按摩场所、发廊、中低档招待所以及出租屋的卖淫嫖娼、旅馆业内上房卖淫、电子游戏机赌博、地下聚众赌博以及娱乐场所内的营利性陪侍等问题,排出重点村(街道),重点地区、部位,重点行业、场所及其突出问题,逐项登记造册,逐项落实具体的整治人员,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在调查摸底工作中,要把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会所、“十元店”等是否持有合法证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对无照经营的单位要统一登记造册。

  要求区综治成员有关单位(区文化局、区经贸局、区残联、区租赁局、区卫生局、福田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于6月5日前将确定的重点问题地区(部位、场所)、重点问题及包干责任人登记表以及无照经营单位登记表上报公安分局打击整治办,上报内容必须详实、全面、客观,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报。对打击整治中确实难以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打击整治办,区打击整治办将组织力量深入一线督导或重点整治。

  (二)加强酒店、娱乐服务场所控制,严防境外人员集体嫖娼事件的发生。要认真吸取去年珠海“9·16”事件的教训,加强对酒店宾馆、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对境外人员特别是日本人集体入境要高度警觉,将其纳入日常工作视线之内,严防发生集体嫖娼事件。

  根据市公安局规定,从即日起,各星级酒店,涉外酒店、会所,必须在其大堂出入口、电梯间、走道上安装闭路监控系统,录像资料必须保存1个月以上。区公安、旅游部门要联合对全区各星级酒店和会所进行检查,对硬件设施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其限期更换系统,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督落实。派出所要与辖区各酒店、宾馆签订责任书,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安装系统的或未能按要求对有关部位进行监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凡有条件与派出所监控系统联网的旅馆业单位应当尽快与派出所监控室联网,暂时不能联网的,由派出所指派民警每日审查一次。同时要敦促涉外宾馆酒店、娱乐服务场所建立情况报告制度,接待境外团体前要向派出所报告。对日本人集体入境一次超过10人的要立即上报福田公安分局,再由福田公安分局向上级公安部门报告。公安部门对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的入境人员信息,要认真进行审查,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严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知情不报、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严重后果的,由监察等部门逐级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从严从重打击参与黄赌毒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边调查、边打击、边整治的方法,深入摸查黄赌毒活动突出的重点部位,广泛布建治安耳目,扩大信息源,迅速掀起打击整治行动高潮,依法严厉查处一批黄赌毒案件,打掉一批黄赌毒违法犯罪集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的娱乐服务场所,并依法严惩黄赌毒“四种人”(经营者、为首者、策划者和保护伞)。6月17日前,区打击整治办将组织召开一次严惩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公开处理大会。

  要求从严从重打击参与黄赌毒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查处到存在黄赌毒活动的单位,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七天以上(含七天)。对责令场所或单位停业整顿场所不足七天的,区打击整治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以下严重黄赌毒问题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及时报区打击整治办,由打击整治办发函建议工商部门将其“一次性淘汰”。

  1.对发生在单位内部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责令其限期整顿、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建议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2.对组织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的表演活动的,一经发现即责令场所停业整顿,并建议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3.对场所设置的包厢、包间未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或设有内锁装置的娱乐场所,责令其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建议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4.对提供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或为进入场所从业以营利陪侍为目的的人员提供方便和条件的歌舞娱乐场所,责令其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建议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5.对提供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的电子游戏场所,责令其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建议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6.对利用本单位的条件,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娱乐服务场所,责令其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建议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清理无照经营场所。公安部门结合全面调查摸底情况,将辖区内所有无照经营的娱乐服务场所、旅馆业单位、会所、“十元店”的名单统一登记造册后,在6月5日前报区打击整治办,由区整治办统一函告区工商分局取缔有关场所,并抄送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及市打击整治黄赌毒行动领导小组备案。对工商部门要求协助执法的,公安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不得推诿。

  (五)大力清理整治出租屋和“十元店”。公安部门要会同出租屋管理机构切实抓好出租屋的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出租屋内流动人员的信息资料,及时查处出租屋内的黄赌毒案件。对业主发现其出租屋内存在黄赌毒活动而不加以制止或不向公安部门报告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要配合工商部门切实加大对“十元店”的清理整治力度。对无牌无证经营的,由工商部门予以取缔;对存在黄赌毒活动的,依法查处并建议工商部门予以取缔。

  (六)严厉打击路面招嫖、派发色情卡片招嫖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路面招嫖和派发色情卡片人员的清理,要对存在以上问题严重的路段实施24小时巡逻。在晚上9时至次日凌晨3时的时间段,要重点巡控。巡警大队要成立专门的路面检查督导组,对各巡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属地派出所及巡段所属中队处理。要加强对路面招嫖活动幕后组织、操纵人员的打击,争取打掉一批“鸡头”,端掉一批窝点。

  市里已将我区福华三路、新洲路、百花路列为全市路面治安整治的重点,属地派出所对此要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区打击整治办将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明确我区的重点路段,挂牌开展整治,限期落实整改。

  (七)加强宣传工作。要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动员广大群众自觉与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营造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区宣传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打击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战果,适时曝光一批黄赌毒案件。司法行政部门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形成以涉足黄赌毒为耻,抵制黄赌毒为荣的良好风气。

  (八)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扫除黄赌毒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工作失职、管理松懈、措施不力,导致黄赌毒问题突出的,区打击整治办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区打击整治办设立扫除黄赌毒举报热线(82918777),并向社会公布,广泛收集、认真查处、及时反馈群众的举报线索,并依照有关规定兑现奖励。

  在百日打击整治行动期间,区打击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明查暗访组,对群众投诉问题较多的重点地区、行业、场所进行暗访,督促限期整改,并将情况通报全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学习“珠三角”八市扫除黄赌毒工作会议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整治黄赌毒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净畅宁”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梳理”工程,常抓不懈,确保成效。要把打击整治黄赌毒活动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和健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逐级签订责任状。要把领导干部抓打击整治黄赌毒工作的实绩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娱乐服务场所,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吊销证照的吊销证照,对查获的黄赌毒违法犯罪人员,坚依法追究责任,绝不能降格处理。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强社会宣传。区司法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使广大市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增强自觉抵制黄赌毒的能力。区宣传部门要集中宣传打击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曝光一批黄赌毒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打击整治黄赌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向区打击整治办报送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或重大案件要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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