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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4-08-05 17:33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7月5日)

  福府办〔2004〕72号

  《福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福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广东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14日召开的全市食品安 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 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深圳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的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决定,从2004年6月至2005年春节前,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 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 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打防结 合,以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重点 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加强监管和日常监督相结合,打劣和扶优相结合,从体制、机制、 法制上逐步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的食品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按照“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明确分工,加强协调,依法行政,服务大局 ”的原则,各政府职能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行动起来,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坚决整合监管力量,加大整治力度,形成整治的合力,全力维护我区食品市场安全。

  二、整治重点和目标

  (一)整治重点:以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 、水产品7类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中村、社区出租屋等监管薄弱地区为重点区域,抓好食 品源头处理、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四个重点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 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目标: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到2005年春节前,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 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薄弱环节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大案要案得到及时 查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完善,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 增强。

  具体预期目标: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下降3个百分点以上;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下 降1个百分点;肉制品、乳制品等10类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获生产许可证的达到98%;规范 大中型食品商场和所有连锁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使大型市场、连锁超市的食品进货索 票索证率达到95%;建立至少1家食品绿色市场;实现米、面、油、酱、醋等5类食品安全准 入上市;使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0%以上;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 ”的违法行为;基本消除面粉、肉制品、儿童食品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积极探 索、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在1—2个食品领域开展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 并实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食品安全整治的组织和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福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 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方乃纯(副区长)

  成员:林穗平(福田工商分局局长)

  朱世平(区经贸局局长)

  王晓彬(区教育局局长)

  罗乐宣(区卫生局局长)

  陈明达(区环保局局长)

  黄卓君(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传光(福田质监分局局长)

  吴荣恩(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吴秀成(区农林水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福田工商分局,具体负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 协调工作。

  四、整治任务和分工

  (一)强化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继续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 、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以解决蔬菜有机磷农药残留为突破口,加大植物产品农药残留超 标的打击力度;以严查“瘦肉精”污染为主线,进行畜产品违禁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的整 治,以查“氯霉素”污染为切入口,严厉打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定期公布蔬菜农药 残留例行监测和“瘦肉精”监测结果,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区域和农产品、肉品进行 跟踪督导整治。

  区农林水办公室为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兽检所积极配合。

  (二)加强食品生产和加工环节的监管

  1.严把食品卫生准入关,全面审核主体经营资格。按照各类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从生 产条件、卫生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严格执行许可证制度,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 证。在完成和巩固米、面、油等五类食品审查发证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肉制品、乳制品、饮 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冷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等十类食品质量安 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对食品卫生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清理与整顿,严 格食品卫生许可准入要求,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企业要吊销或收回卫生许可证,坚持“一票 退出市场”制。在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企业自律意 识,扶优打劣,逐步在乳制品、饮料等行业实施GMP及HACCP管理。

  区卫生局为责任单位。

  2.加强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严格审查和发放《 食品卫生许可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组织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的专项整 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特别要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 食品中色素、EDTA铁钠的使用的监管力度,促使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基本消 除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同时重点检查米(面)、食用油、酱油、醋、盐、米粉(线)、 腐竹、干菜、肉制品、水产品、酒类产品等加工点,检查是否使用陈化粮、矿物油、地沟油 、吊白块、回收过期变质食品、工业用双氧水、毛发水、敌敌畏、甲醇等非食用物质,一经 发现彻底收缴物品、设备,并依法严厉查处。

  福田质监分局为责任单位。

  3.进一步规范生猪、牛羊屠宰加工。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牛 、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统一检疫。推行肉类“厂场挂钩”制度,推动“放心肉” 直接进入市场和消费领域,建立生猪购入登记、检验和猪肉销售制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私宰场点,整顿和规范肉品流通秩序。

  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福田工商分局为责任单位。

  4.强化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相关稽查工作,强化生产加 工环节的监管;加大对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特别是要紧贴老百姓的日 常生活,紧抓消费者投诉的热点,紧跟社会关注的亮点,定期公布质量抽查信息;要以查处 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病死禽兽、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调 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乳制品、熟肉制品等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并强化食 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管,对违规行为多发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 抽查和检验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予以曝光并依法查处;要彻 底铲除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窝点,形成高压打击的威慑力,遏止制售不安全食品的违法 行为的发生。

  福田质监分局为责任单位,区卫生局积极配合。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1.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机制。要推进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实现由“以打为主 ,打防结合”向“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转变,一方面依法严格审查食品经营企业、个体 工商户的主体资格,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对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审批文件的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的登记申请,不得核准登记。全面清理已登记注册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 工商户,对未能取得相关审批或许可证的,责令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另一方面建立以食品 安全为重点的商品准入制度,建立商品质量购销查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 、重要商品协议准入制度等。

  福田工商分局为责任单位。

  2.建立和完善流通市场的监管网络。加强对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的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 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上市食品的抽查,对在市场抽检中发现的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 格食品,要坚决清理出市场,同时要查清其进货渠道。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 落实经营者质量责任。督促企业对已销售的不安全食品主动召回,及时消除隐患。积极推广 连锁经营或物流配送等有效经营方式,鼓励食品经营企业到城中村和偏远地区设立网点,鼓 励农贸市场改超市,鼓励商店与农副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生产基地直接挂钩等新型购销 方式,推广商品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之间签订食品安全保障协议。定期开展食品的质 量监督抽检,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福田工商分局、区经贸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

  3.加强对进出口食品的监管。要认真履行食品进出口监管职责,加强企业稽查工作,强化 进口食品的索证管理工作,加强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审核,严格执行预包装食品凭标签 审核证书报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关验放手续,严厉打击经销无合法来源进口食品违 法活动。

  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为责任单位。

  4.加强对酒类产品生产、销售的审批和日常监管,确保酒产品的质量,打击非法生产、销 售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

  区经贸局为责任单位。

  (四)加强消费环节的管理

  1.加强对餐饮业、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等各类食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小餐馆、个体门 店饮食安全卫生的检查和监督。以学校食堂、餐饮业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 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餐饮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加大对校园周边地区饮 食摊点的清理力度,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饮食摊点。

  区卫生局、福田工商分局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积极配合。

  2.加大整治儿童食品的力度。对全区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 ,加大清仓查库力度;对未经审批生产儿童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要依法从 严从重从快惩处;要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既能确保食品安全、又有利 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的管理规范,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理 出市场。

  福田质监分局为责任单位,福田工商分局、区卫生局积极配合。

  (五)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诚信和职业道 德教育,严格自律和自我约束,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和坑蒙拐骗行为;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 ,引导、监督企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安全食品,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 害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寸步难行;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企业要记入信用 记录,向社会予以公示、曝光,增强市场监管的震慑力。

  区经贸局为责任单位,福田工商分局、福田质监分局积极配合。

  2.促进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和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各部门 根据相关信息,及时反应,迅速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发布 食品安全信息,运用市场机制,扶持规范生产经营企业,打击违法企业,指导市民消费安全 食品。根据各方信息,准确分析、评价食品安全形势,完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食 品安全信息预警机制,特别是消费者投诉率较高,监管执法中频繁出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 向社会发出预警信息。

  福田质监分局、福田工商分局为责任单位。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把集中整治与 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 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及时予以查处打击 ;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要把重点产品、食 品批发市场和城中村作为查处重点,集中查处一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及 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通过案件的查处,形 成对违法犯罪分子强大的震慑效应,净化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区公安部门要全力配合并保障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4年6月14日至7月10日)

  区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政府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部署和本方案的要 求,制定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7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针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 展对蔬菜、畜产品、豆制品、水产品、食品工业产品等重点食品以及大型市场、大型商场、 连锁超市等食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净化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7月份,开展整治食品源头的专项行动,由区农林水办公室牵头,联合福田工商分局对我区 蔬菜的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8月份,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由福田质监分局、区卫生局负责,对5类食 品和10类产品的质量及生产企业进行检查;

  9月份,开展畜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农林水办公室牵头,联合福田工商分局、区经贸 局、区兽检所,对市场的畜产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10月份,开展豆制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卫生局负责,对市场销售的豆制品的质量进行检 查;

  11月份,开展水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农林水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12月份,开展食品大型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的规范管理情况检查活动,由福田工商分 局负责,重点检查管理制度、进货渠道、质量保障协议等情况。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1月1日至春节前)

  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要求,认真做好自我检查验收,并将开展食品安全专 项整治工作的书面总结材料,在2005年1月10日前,报送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 室,由其汇总后上报。

  六、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 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 义,高度重视食品整治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一把手挂帅,全面担负起辖区范围内食 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实施责任,确保专项整治人力、物力、财力到位,切实 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有 关领导和责任人的有关责任。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应密切 配合,通力合作,既要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又要根据统一部署,开展联合 执法和集中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及时通报信息、提供线索,做到共认或互认 抽查结果,形成“职能清晰、权责明确、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到位。

  同时,要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积极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定性准确,处置有力。

  (三)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文明执法。各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注意严格 依法行政,狠抓薄弱环节,强化对城中村、偏远地区和低消费群体聚居点食品生产秩序、市 场流通秩序的监管,严禁业主为无证、无照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窝点提供加工场所等便利条件 ,严厉打击地下窝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对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该严厉查处的严厉 查处,该吊销执照的依法吊销,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及时移送。

  (四)扩大舆论宣传,加强社会监督。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一是要对 广大经营者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督促食品生 产经营企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建立自律机制;二是要积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参与并报道食 品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曝光, 扩大行动声势,营造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普及食品安 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专 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督办,综合评价整治成效。区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围绕整 治工作目标的落实情况、食品市场的规范程度、宣传工作成效、群众的满意度等方面制定评 价标准,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落后单位予以通 报批评。

  (六)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区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 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各有关部门每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区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本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食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掌握信息, 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汇总各单位工作情况,及时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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