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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5-06-15 16:34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5月30日)

  福府办[2005]42号

  福田区人民政府2005年为民办十件实事方案之五——“进一步完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进一步完善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绿化、美化福田,大力推进“社区建设年”活动,新建一批社区小公园和健身路径,为社区居民提供休闲运动的场所。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今年计划新建10个社区小公园,改造20个原有社区公园。兴建一批健身路径,制定比较完善的健身路径修建、维护、管理办法,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利用率最大化,努力把公共体育场地建设成群众喜爱的健康、科学、文明的健身场地。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社区公园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社区公园建设和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成员如下:

  组长:宋建春(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张仁利(副区长)

  杜玲(副区长)

  成员:黄卓君(城管办主任、执法局局长)

  肖艳玲(计划局助理调研员)

  张红(财政局副局长)

  谢志远(建设局副局长)

  房思敏(审计局副局长)

  陈作智(城管办副主任、执法局副局长)

  潘晓文(采购中心副主任)

  李生伟(园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党贞(南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林雄(福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伟兴(沙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小平(梅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莫亚泉(华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潘贵才(香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宝珑(莲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协调、联络工作和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黄卓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作智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办市政园林科。地址:区城管办办公大楼307室;联络员:颜震松、武民、赖粤云;联系电话:83178733。

  成立健身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侯建潮(副区长)

  副组长:李博新(体育局局长)

  成员单位:财政局、体育局、政府采购中心、园岭街道办事处、南园街道办事处、福田街道办事处、沙头街道办事处、梅林街道办事处、华富街道办事处、香蜜湖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

  健身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体育局群体科,办公室主任由苏伟(体育局副局长)担任。 

  四、工作安排和措施

  社区小公园建设工作:

  (一)全面调查摸底,选定新建社区公园的10个地块和改造的20个原有社区公园(此项工作计划于4月底前完成)。

  一是对现有社区小公园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心中有数,便于有选择地改造提高。二是各街道办事处向区社区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各辖区内适合建设社区公园的地块和3-5个拟进行改造的原有社区公园(街心花园)。查清这些地块的面积、现状、性质、所属单位、周边环境、长远规划等情况,并统计造表交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区社区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对各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研究、筛选,从中确定出10个新社区小公园的地块以及20个拟进行改造的原有社区公园。

  (二)办理社区小公园新建及改造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设立工作,确定公园的建设、改造方案,并绘制完整的施工图纸(此项工作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

  一是将社区小公园的新建及改造项目按程序报批立项。二是对该两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工程的设计、监理单位。三是完成社区小公园新建及改造项目的设计工作,确定公园的建设、改造方案,并绘制出完整的施工图纸。

  (三)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新建10个社区小公园和改造20个原有社区公园的工程任务,工程竣工后由区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此项工作计划于7月底至11月底前全部完工)。

  (四)对10个新建社区公园的后续管养进行招投标,确定养护管理单位并管养合同;同时由区公园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同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资料的归档整理等收尾工作(此阶段工作在12月中旬前完成)。

  (五)社区公园新建工作由区城管办负责。社区公园的普查、改造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改造3个社区公园。

  健身路径建设工作:

  (一)对辖区内每个社区已建的健身路径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调研检查,广泛听取社区群众对健身路径的安装、维护意见。 

  (二)完善管理体制,形成三级管理体制:健身路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受赠单位(社区居委会)—器材供应商(或维修服务商),做到层层责任到人,畅通群众投诉通道,建立健身路径档案,制定维修质量保证卡,形成定期检修维护制度,对损坏的健身路径进行修复。

  (三)广泛调研,对需要修建健身路径的社区居委会进行实地勘察,并充分听取社区群众的意见,确定修建工作。

  (四)新建的健身路径经费由区体育局向区政府申请在体育彩票公益金中列支。

  (五)安装新的健身路径,全部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

  (六)重新对辖区内的健身路径进行登记造册,分清健身路径安装和维修的法律责任人,属政府各部门投资安装的健身路径,将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定一至两家维修服务商,进行统一的维修、维护,定期检修、回访,确保健身路径器材完好,保证群众使用安全。

  (七)参考其他市、区关于健身路径的管理办法,邀请市、辖区内有实力、有经验、专业型体育设备企业进行洽谈,广开思路,认真研究,出台一套严谨、有效的、符合我区实际的维修、维护、保养办法,并分别与使用单位、维护单位签订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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