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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加大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5-08-15 17:31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7月6日)

  福发〔2005〕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处以上单位:

  现将《福田区加大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加大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力度的实施方案

  自2002年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以来,我区已获得了广东省、深圳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称号。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实现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目标,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对福田区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成员如下。

  组    长:许德森(区委书记)

  张礼铜(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刘  建(区委副书记)

  张仁利(区政府副区长)

  杜  玲(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丁建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何建佳(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章海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健盛(区发展计划局局长)

  王晓彬(区教育局局长)

  卓达进(区民政局局长)

  蔡传松(区财政局局长)

  杨  毅(区人事局局长)

  黎德良(区劳动局局长)

  刘光滢(区建设局局长)

  陈亚凯(区文化局局长)

  罗乐宣(区卫生局局长)

  蔡转弯(区计划生育局局长)

  谢作正(区统计局局长)

  黄卓君(区城市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学凡(区建筑工务局局长)

  何国平(华强北商业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冯流看(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简容强(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灿辉(区总工会主席)

  谢锦辉(共青团福田区委员会书记)

  钟  琳(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罗荣才(福田公安分局局长)

  林穗平(福田工商分局局长)

  蔡万勋(园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炳强(南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伟民(福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伟明(沙头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赖莲凤(梅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许才华(华富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曾湘建(香蜜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周运昌(莲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蔡转弯兼任。

  二、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为目标,全面推进计生各项工作。通过创建,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解决新时期我区计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创造计生工作品牌和特色,全面提高我区计生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真正成为造福于人民群众的事业。 

  三、 工作措施

  (一)加大人口计划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力度。

  完成省、市下达的人口计划目标管理指标,取得省、市考核的好成绩,是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的前提条件。如果在省、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不能取得好成绩,就不可能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各街道办事处务必加大基层基础工作力度,确保目标责任考核各项指标达到较好的水平。

  1.各街道办事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阻止计划外生育,对阻止计划外生育有功人员要给予重奖,失职人员要给予重罚,确保政策生育率达到省、市下达的指标要求。

  2.各街道办事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整合协管员队伍力量,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单位、出租屋业主的居住人员变动信息反馈作用,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漏登、漏统、漏卡现象,把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加大技术服务工作力度。

  1.生殖健康普查工作。

  要对全区户籍和暂住一年以上的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全面的免费生殖健康普查,建立健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1)区计生局、卫生局负责制定生殖健康普查工作方案,确定生殖健康定点医院和计生服务中心(站),制作《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生殖健康免费普查卡》。

  (2)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要做好生殖健康普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对辖区内有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应要求其工作单位负责落实生殖健康普查工作;对无正式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社区工作站负责发给《免费普查卡》,并组织到定点单位进行普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组织的免费生殖健康普查人数必须达到辖区内育龄妇女总数的60%以上。

  2.出生缺陷筛查工作。

  (1)区计生局、卫生局负责确定出生缺陷筛查项目及实施筛查项目的单位,制作筛查指引宣传单。

  (2)区计生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做好出生缺陷筛查的技术保障工作。

  (3)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对新婚、已孕人员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辖区内落实出生缺陷筛查人数占应筛查人数的80%以上。

  3.做好对“低保”特困户提供生殖健康疾病治疗补助工作。

  (1)区计生局、民政局负责制定对普查中发现有生殖系统疾病的低保人员的治疗补助办法。

  (2)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做好登记、上报、落实治疗补助等工作。

  4.做好对已婚育龄妇女全程服务工作。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在为超过育龄期育妇卡册下卡时,要做好关怀和服务工作,对需要取环的妇女给予免费取环。

  (三)加大宣教创建工作力度。

  1.区委宣传部要做好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在全区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2.区计生局、城管办负责计划生育主题公园的申报、设计、建设工作。

  3.区计生局、华强北商业街管委办负责做好电子屏幕的创建宣传工作。

  4.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1)开展计划生育社区论坛工作;(2)开展以“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3)利用宣传橱窗、标语等,大力宣传创建工作。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

  1.区计生局、采购中心、信息中心负责全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的招标、采购等工作。

  2.区计生局负责组织做好信息化培训工作。

  3.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负责做好单机版信息导出、信息采集、输入等具体运行工作。

  (五)加大服务网络升级改造工作力度。

  1.区计生局、建筑工务局负责区计生服务中心改造建设工作。

  2.区计生局、卫生局负责做好区计生服务中心与区妇幼保健院技术资源整合工作。

  3.区计生局、卫生局负责健全完善全区计生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增加申报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点20个。

  4.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好街道计生服务站编制名额被挤占、挪用的问题,确保各街道计生服务站编制内至少有3名医疗技术人员,并按规定落实职称评聘工作。人事局(编办)要加大此项工作的监督工作力度。

  (六)加大计生协会工作力度。

  1.区计生协会负责制定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拓展计划,编印有关教材和资料等。

  2.街道办事处负责培养足够的青春健康项目主持人,按时完成目标人群的培训任务。

  (七)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力度。

  1.区计生局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检查、指导、督促工作,与区计生兼职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2.公安、卫生、教育、出租屋综合管理、劳动、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兼职单位工作职责,把计生职能部门的把关和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3.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要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力度,确保查验证及查环查孕率达到上级要求。

  (八)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

  1.区计生局负责制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奖惩办法,聘请法律顾问,指导全区征收工作。

  2.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要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当年应征收的80%以上的任务。

  (九)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力度。

  1.区计生局、卫生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依照国家、省、市以及我区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文件的要求,检查、督促辖区各医院、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落实综合治理性别比的工作。

  2.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要严格查处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行为,取缔无牌诊所,加强对B超使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要正确处理“保旗”和“创先”的关系,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保旗”和“创先”都是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提高计生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保旗”是对我区计生工作的基本要求,“创先”是我区计生工作的奋斗目标,既要“保旗”也要“创先”,在“保旗”中“创先”,以“创先”更好的“保旗”。要以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为目标,全面推进各项计生工作的开展,把工作基础打牢,最终实现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是区委、区政府的一项决策,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以对区委、区政府负责的精神,落实责任分工,高质量完成任务。

  1.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全区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区创建办公室。

  2.各有关部门要按创建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创建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监督检查,兑现奖惩。

  1.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监察局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各责任单位落实各项创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区创建办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及责任单位完成各项工作指标进行评估,为兑现奖惩提供依据。

  2.实现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目标后,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立功授奖;对工作努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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