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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田区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5-12-06 16:42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福办发〔2005〕6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处以上单位:

  《福田区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福田区委办公室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2月6日

  福田区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实施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环境战略,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落实岗位责任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三定”方案,明确责任主体

  (一)明确单位责任主体。各部门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拟定“三定”方案,着力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的问题。抓紧时间尽快完成“三定”方案的起草申报审批工作,此项工作由区编办负责。

  (二)明确个人责任主体。根据“三定”批复,各部门首先要制定与单位职能相对应的领导分工责任制,确定每项职能的具体责任人;其次要制定与内设机构职能相对应的个人岗位责任制,确定每项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此项工作由各部门落实。

  二、界定部门职责,推行责任白皮书制度

  (一)事权下放,明确部门(街道)职能职责。街道办事处要发挥贴近基层、面向群众的地缘优势,在辖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履行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予报告的执行职能。职能部门要发挥熟悉法规、精通业务的专业优势,履行规划、指导、监督、处罚等职能。此项工作由编办牵头调研,经区编委研究后实施。

  (二)提高政务透明度,推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各部门按照“三定”批复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具体、细化的部门责任。首先在环保、城管、劳动、文化等与辖区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推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每年向社会公布部门职责、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并列入人大评议、政协民主监督及行政监察考核内容。今后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推出一批责任白皮书,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社会知情权,强化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促进辖区居民、社会与政府的互动。此项工作由试点单位组织,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三)引入绩效评估,建立目标责任管理体系。

  1.制定单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根据“三定”批复确定的职能和区委区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全年工作目标,提出质和量的要求及实现目标的具体做法,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2.制定个人岗位年度工作目标。依照部门的年度目标,根据个人所担负的职务,进行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出个人的年度岗位目标,报上级主管领导审定。

  3.年中检查个人目标。在每年6月份,各部门负责人对个人年度岗位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已实现的目标和尚未达到的目标,上级主管和岗位个人要进行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分析,并针对没有按期达到的目标,提出改进措施,起到对个人岗位年度目标的监督作用。

  4.年终评估个人绩效。个人按照年度绩效评估的统一安排,对照个人年度目标写出个人年度绩效评估报告;上级主管领导根据完成目标总体情况,参照总体行为准则,客观对个人年度工作进行评价。

  三、完善职位说明书,实现岗位责任具体化

  (一)制定职位说明书。各部门根据“三定”批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职位说明书,将单位内不同岗位的责任分解、细化、量化,做到每个岗位责权具体化、科学化。职位说明书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实施,作为干部录用、管理、考核、培训、责任追究、奖惩的基础和重要依据。以区纪委机关、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审计局、沙头街道办事处、区会计核算中心为试点单位,组织编制具体的职位说明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印发《福田区编制职位说明书规范指引》,向全区推行。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

  (二)实施按岗培训计划。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公务员法》的分类、分序列管理要求,以岗位需求为取向、能力开发为重点,按照职位说明书的能力要求,制定公务员培训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提高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和科学性,实现从对公务员的管理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在职位说明书中,一方面应该针对该岗位所需要的能力要求,提出具体的培训要求和培训计划;另一方面要对该岗位的转任、提拔等提出能力建设的方向性要求。此项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

  四、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实现责任层级清晰化

  (一)明确内部责任层级。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根据决策责任、执行责任、监督责任等不同的责任类型的科学分类方法,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级的责任。将“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子系统对总系统负责的内容具体化。准确界定批准、审核、承办等行政管理各环节有关人员包括部门领导人、中层负责人、普通公务员所应承担的具体责任,确定责任落实到每一层次、每一职级、每一岗位。此项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并将有关措施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试行双向动态评价。以街道行政体制改革调研为基础,按照权责相称的原则,明确辖区领导与部门领导的责任。通过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辖区职能部门的民主评议,实现原有职能部门对街道办事处的单向静态责任评价到街道办事处和驻区职能部门在辖区工作开展情况的双向动态责任评价的转变。此项工作由编办牵头调研,经区编委研究后试行。

  五、以事为链条,实现责任链接无缝化

  (一)建立岗位责任链条。在明确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的基础上,以事为链条,建立部门间、岗位间动态管理的无缝责任链条,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责任处罚,确保环环相扣,互不交叉重叠,有责必有罚,形成责任闭合回路,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各部门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将跨科室、跨岗位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向服务对象公布。此项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二)对接部门责任端口。以全面落实工作为目标,建立跨部门的工作流程,实现责任链接无缝化。各部门除明确内部岗位之间的责任链条外,还必须对涉及本单位的跨部门的政务处理明确前后的责任端口,经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列入政府责任白皮书。

  六、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现有的工作责任制度

  (一)落实主办责任制和主管责任制。按照《福田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要求,明确主办部门和主管领导对承办工作负主要责任,及对协办部门具有协调、指挥、调度权。协办部门必须配合和协助主办部门开展工作。此项工作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全面推行工作岗位A、B角制度。在区政府各级领导班子及所有工作岗位实行A、B角制度,互为A、B角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其中一位出差或休假等,由另一位代行其职责。此项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通过公告栏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

  七、严格执行有责必究的“买单制”

  (一)建立岗位责任倒查制度。出了问题要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各部门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责任制定倒查制度,对发生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照倒查制度,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区委政法委、区安监局、区应急指挥中心应对涉及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因应急处置不当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件分别制定责任倒查的具体办法。

  (二)实施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和引咎辞职制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政府部门行政首长的言行与职务身份不相符合,造成重大失误或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追究行政首长责任。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利益的重大责任事故,包括社会管理、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公共卫生、重大项目、廉政工作、国有资产流失或重大损失等,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政首长负主要责任,须引咎辞职。由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负责落实。

  (三)建立公务员事前教育制度。

  1.建立警醒教育制度。建立常态化警醒教育制度。各部门每年要按一定比例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警醒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良思想苗头,有针对性地进行警醒教育。

  2.建立训诫制度。各部门、各单位针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处于“第三种状态”的工作人员或工作中出现轻微过错的公务员,给予训诫,促其提高认识、纠正措施,增强“过错非小事”的观念。

  (四)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跟进市政府《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同步制定我区相关实施办法,强化对行政过错行为的惩戒机制。此项工作由区监察局负责。

  (五)加强监督检查。

  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由区人大法工委负责。

  八、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实施步骤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总结、落实责任制度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全区干部大会后,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深发[2005]13号文件和李鸿忠同志讲话精神,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和“从政十德”教育,使全区干部充分认识在新时期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增强责任意识。同时,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由一把手总负责,做好本单位开展这项工作的计划和部署。

  (二)自查整改总结。各部门、各单位对照现行工作管理制度,对照所承担的职责,对照岗位要求,对办事程序,履行职能、工作效率、责任落实,内部监督、考核考评等情况进行系统自查,查找在权责设定、工作规范、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责任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系统的梳理,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写出详实的自查报告,年底前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根据单位和岗位职责权限,编制职位说明书,修订各项责任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分别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备案。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职位说明书、责任制度及工作流程,除按规定保密和不宜公开的外,通过福田区政务网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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