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区政府公报 > 2005年 > 第8期

关于印发《福田区关于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5-12-06 16:39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福办发〔2005〕6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处以上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和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9月28日在市领导干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通过制定和实施我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工作方案,切实增强全区干部队伍的责任感,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现将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的《福田区关于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中共福田区委办公室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12月6日

  福田区关于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深发[2005]13号文件)和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9月28日在市领导干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推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切实增强全区干部队伍的责任感,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现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切实加大责任落实和干部管理力度,在全区干部队伍中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责任落实,抓好关系福田改革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责任落实,改进干部培训、考核、监督和任用机制、完善干部奖惩和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为建设和谐福田效益福田和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能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层级清晰的责任体系,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的“买单制”,坚决实施“治庸计划”,消除干部履职存在的“第三种状态”,形成良好的从政环境,使全区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责任体系更加完善,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减庸提能成效显著,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精神状态进一步振奋,责任文化和执行文化形成氛围。

  二、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实施治庸计划(即1+15+N)

  通过制定本方案和加强十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以及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各个层级建立各种体现责任、奖勤罚懒的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健全责任体系,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整治庸懒,提高能力,在福田建设一支有高度责任心、有能力、能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特别能战斗的干部队伍。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出台《福田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若干措施》,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监督的各项具体措施(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制定主体明确、层级清晰、操作性强的岗位责任体系。出台《福田区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制定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体系。所有工作任务必须明确责任主体、界定部门职责、提高政务透明度、实现岗位责任具体化和责任层级清晰化,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由区人事局负责)。

  (三)健全督查工作机制。出台《福田区督查工作制度》,按照谁部署谁督办、谁协调谁检查的原则,把督查督办贯穿于工作落实的全过程。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单位(人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拒绝整改的,提请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处理。整合全区督查力量,定期对各项重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提出评优或整改意见(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四)建立信访事件限时处理责任制。出台《福田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各级对上级领导批办及上级信访部门立案交办的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拖延,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反馈办理结果。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对本街道、本单位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清理,限时办理完毕。对信访事件未能及时处理或处置不力,造成集体上访等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由区信访办负责)。

  (五)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责任制。出台《福田区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照政策办事”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坚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由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办负责)。

  (六)健全财政资金管理责任制度。出台《福田区财政资金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我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不断纠正和避免财政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财政经济秩序。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加强单位临时用款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核支出标准和范围。对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做出处理和处罚(由区财政局负责)。

  (七)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出台《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期、计划、实施、竣工等各阶段的工作和管理责任单位,严格遵守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程序,以及报批、审批、计划下达、资金拨付和有关情况上报等期限的规定,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由区发改局负责)

  (八)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出台《福田区审计监督规定》,制定长期滚动方式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逐步开展期中审计,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政府绩效、政府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等,全部公开、公正、公平地对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如实反映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客观反映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整改情况。制定审计结论落实的具体办法,明确审计、监察、财政、建设等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程序,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整改(由区审计局负责)。

  (九)建立健全行政效能监督机制。出台《福田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行政效能监察的措施。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平台上,建立电子监察系统,以科技手段对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超时限审批、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行为进行实时监控,使行政效能监督贯穿于政府公共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加强对机关和干部作风的日常监督,严厉整治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区监察局负责)。

  (十)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出台《福田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强化对行政过错行为的惩戒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行政权力、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实施行政执法处罚听证制度。同时,实施行政首长引咎辞职制度。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政府部门行政首长的言行与职务身份不相符合,造成重大失误或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追究行政首长的责任。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利益的重大责任事故,包括社会管理、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公共卫生、重大项目、廉政工作、国有资产流失或重大损失等,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政首长负主要责任,须引咎辞职(由区监察局负责)。

  (十一)建立健全重大责任倒查制度。出台《福田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管理责任倒查制度》,对于发生的问题要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轻则轻罚,重则重罚,不搞下不为例,不搞迁就,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对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重大治安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有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按照倒查制度,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区监察局负责)。

  (十二)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出台《福田区干部培训暂行规定》,以岗位需要为取向、能力开发为重点,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目的,加强干部关键才能的培训,特别要加强年轻干部的业务培训。鼓励干部制定个人继续学习计划,建立学习考核激励机制,培训结果和成效要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整合我区的干部培训资源,创新干部培训的模式和方法(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十三)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认真贯彻《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出台《福田区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对全区处以下(含处级)干部实行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坚持全面客观、民主公正、实事求是的考核原则,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对干部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年度考核、评定,依据评定等级予以相应的奖惩(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

  (十四)制定能者上、庸者下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出台《福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与干部考核结果环环相扣的干部任用提拔奖惩措施。对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干部,要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嘉奖、奖励或予以重用。对不抓落实、不敢落实的庸碌者,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暂缓提拔、岗位调整、离岗培训、降职使用、辞职辞退、法纪处理等方式处理,消除干部“第三种状态”。对岗位调整后仍无改进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干部,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降职调整。对年度内受到两次以上有效投诉的干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情节严重者依法予以处理(由区委组织部负责)。

  (十五)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出台《福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考核的对象、内容、标准、等级、方式等规定,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由区纪委负责)。

  以上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即“1”)的要求尽快制定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相关制度(即“15”),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后下发执行,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加强内部的制度建设(即“N”),通过实施“1+15+N”体系,切实提高我区整体的执行力。

  三、制定保障措施,严格执行“买单制”

  为保证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既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又有长期效应,相关的工作必须跟上。为此,要通过建立以下的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全区干部队伍的责任感,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一)建立和完善区政府及部门绩效评估体系。与国家行政学院等单位合作,在我区初步建立政府及其部门的绩效评估体系,力求以量化、数字化的形式真实反映政府部门在一定时期内开展政务活动和各类政府服务中所消耗的行政成本,并对取得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估。

  (二)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全区干部都要参加《公务员法》的培训学习,并对培训结果进行严格考核,通过后才能上岗。《公务员法》实施后,依法规范公务员管理,在促使公务员履行义务和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公务员法》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三)实行部门责任法定化。根据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权责对应统一为原则,科学界定部门职责,重新制定各部门职能,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权责分离问题,消除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和管理真空现象。大力推行公共政策、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工作以及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推出一批责任白皮书,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扩大社会知情权,主动接受市民对政府责任的监督。

  (四)实行责任层级清晰化和责任链接无缝化。明确和细化各层级、职级的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副职对正职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子系统对总系统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明确区分决策部门、执行部门以及监督部门的责任,明确区分部门领导和街道办事处领导的责任,明确区分“一把手”和班子领导成员的责任。岗位之间、部门之间要建立无缝责任链条。日常性的、跨部门的工作,须明确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和责任处罚,确保环环相扣,互不交叉重叠,有责必有罚,形成责任闭合环路,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岗位之间的责任链接,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清理,拿出具体的改进措施。部门之间的责任链接,由各部门、各单位提出建议,报区委区政府研究,由区委区政府指定有关领导或主办部门进行协调,拿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五)实行岗位责任具体化和全面推行工作岗位A、B角制度。以岗定责,细化每个岗位的责任,制定科学、具体、精细的职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基本情况、基本职责、工作流程和必备的专项技能等内容,明确如何履职尽责,以及失职失责的责任代价。组织开展编制职位说明书的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向全区推广,形成《福田区编制职位说明书规范指引》。完善区委区政府领导成员A、B角制度,在各级领导班子、全区所有工作岗位也要全面实行A、B角制度,互为A、B角的领导或工作人员,其中一位出差或休假等,由另一位代行其职责。

  (六)完善区领导和区机关基层挂点制度和健全牵头部门主办负责制。按照区领导抓块(街道)、部门领导抓片(街道片区)、科室领导抓点(社区)的挂点分工,强化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的挂点责任。街道、社区工作推动不力或发生重大事件、事故等问题,除街道、社区正职领导负主要责任外,挂点领导承担第二责任。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的主办单位和配合单位依据具体的工作内容和部门的法定职责进行确定,特殊情况下可由区委区政府指定。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工作,只要不属于全区性或具特别重大影响的工作,一律由分管区领导充分授权,牵头主办部门负责协调,树立牵头主办部门的权威。其他配合部门要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树立政府整体权威出发,强化对同级部门负责的意识,自觉接受协调。

  (七)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实行行政问责制。要明确责任监督的主体、对象、方式方法及重点环节和领域。依法保障群众对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投诉、批评、控告、检举等权利。要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舆论的监督作用,同时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监督,及时揭露和批评不负责任的现象和行为。出了问题要层层追究,不管查到什么人,都要坚决处理,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从适用对象、问责情形、问责程序、责任追究方式、复核程序等方面对问责做出规定,既问“有错”之责,又问“无为”之责,将问责贯穿于行政责任体系的每一个层级、每一个人,形成“闭环效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办事推诿、敷衍塞责、失时误时、效率低下等问题。

  (八)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的行为进行的责任追究。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执纪、失职必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和符合程序为原则,对领导班子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组织调整、纪律处分的方式为主,对领导干部以谈话诫勉、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责令辞职、降职或免去职务、党纪政纪处分为主。规范和加强责任追究工作,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保证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四、时间安排和基本要求

  (一)时间安排: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动员部署、健全完善责任制度、自查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等四个阶段进行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10月下旬—11月上旬)。由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干部动员大会,学习传达《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和李鸿忠同志9月28日在市领导干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对在我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工作进行总动员,增强我区提高执行力的决心和信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区干部充分认识到在新时期所要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大会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加强党性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从政十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政绩观,使全区干部在思想认识上与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阶段:健全完善责任制度(11月上旬—11月底)。出台和部署我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总方案,制定出台我区的十五个配套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单位和岗位职责要求,对现行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责任制度等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原来没有的工作制度要建立起来,有缺漏项的要进行完善。各单位、各部门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责任制度,除按有关规定要求不能公开外,其余一律通过福田政务网向社会予以公布。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11月底—12月底)。召开全区进一步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工作部署大会,认真总结检查我区第一、二阶段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各项工作管理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要求,对工作流程、工作效率、职能履行、责任落实、责权对等、人员配备、考核考评、内部监督等情况进行系统地自查梳理,查找责权职设定、工作绩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方面存在的漏洞与问题,分析原因,并逐项提出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党廉办备案。在自查整改的同时,要将今年全年职责履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评,做好本单位的年终总结工作。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2006年以后每年)。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作为今后每年的常规性工作任务来抓,严格执行责任制度,不断地查找存在问题,完善责任体系。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纪检(监察)、区直机关工委等部门要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小组,不定期对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予以公布,并将其作为年终文明机关评比的重要依据。

  (二)基本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区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把这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实际问题,以贯彻落实“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为有利契机,解决好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着手进行本单位的制度修订工作做到级级有指标、层层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保证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2.强化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督查机构要检查各部门和单位是否根据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要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岗位责任制,每个季度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将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对落实得好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扬,对领导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不执行责任“买单制”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3.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部门要制定全面系统、深入广泛的宣传报道计划。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和宣传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配合,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进展情况,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社区宣传橱窗等媒体宣传我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重要意义,特别要宣传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宣传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积极投身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制的典型经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