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营造自主创新环境、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决定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03-27 18:41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2月14日)
福发〔2006〕1号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号召,贯彻落实我区“大经济、大文化、大环境、大服务”的战略部署,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现就我区营造自主创新环境,建设创新型城区作出如下决定。
一、营造自主创新环境,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区
(一) 营造自主创新环境、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区是提升中心城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必然选择。经过25年的高速发展,深圳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同时也面临土地、资源、人口、环境等难以为继的挑战,面临核心技术匮乏、原始创新动力不足等严峻问题。福田区作为深圳的中心城区,成立伊始即融入了深圳改革创新的大潮,经历了同样的成功,面临着同样的挑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福田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从福田实际出发,作出“营造自主创新环境、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决定。这是我区坚持科学发展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 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培育自主创新型企业,竭力聚集创新精英人才是建设创新型城区的中心任务。高新技术产业最大量地聚集了优秀的企业和人才,企业和人才是自主创新活动的主体。坚持产业第一的思想,立足辖区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的潜在优势,夯实创新基础,整合资源,重点支持电子及通信、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光机电一体化三大战略创新产业,强化福田区高新技术产业特色;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广泛聚集企业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企业核心要素,占领自主创新制高点;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灵魂作用,让人才在福田得到全面发展、自由发展,价值得以充分实现。
(三) 营造自主创新环境是建设创新型城区的重要保证。自主创新环境包括政策环境、人才环境、空间环境、权益保护环境、投融资环境、技术服务环境、合作交流环境、文化环境等八大环境。营造自主创新环境就是要充分发掘环境资源,将环境优势转化为生产力优势,为企业和人才提高创新能力、实施创新活动创造一切有利条件。营造自主创新环境是我区实施“大环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环境”战略是构建和谐福田、效益福田,推进我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它在更高更广的层面为自主创新环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证。
二、坚持以企业为主体,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策环境
(四) 全面完善和落实政府制定的企业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向实施自主创新的高新技术企业倾斜,打造关怀科技企业、方便科技企业、服务科技企业的良好政策环境。积极落实《深圳市福田区重点资助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创新性研究。
(五)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及时制定适应自主创新要求的新政策新措施。从科技三项经费中拨出专款支持“重点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领先、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支持其建立企业研发中心。区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要针对生产型科技企业外迁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有效政策,完善服务机制,引导企业总部和注册地留在福田,推动我区总部经济的形成和发展。
(六) 加强对中小科技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每年小额无偿资助经费的投入比例不低于科技三项经费的30%。制定政府“天使资金”资助计划,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原创性自主创新活动。
(七) 通过政府采购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本市或本区创新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政府财政出资购买重要的行业技术标准、行业共性技术,供辖区企业无偿或按成本价使用,降低创新型企业研发成本。
(八) 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和行政行为的社会透明度,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支持企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
三、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人才环境
(九) 牢固树立和实践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强化人才在自主创新中的灵魂地位,使福田成为创业者的乐园。完善企业家服务机构和工作网络,创新服务方式,解决好企业家的求助、危机处理、话语权、参政议政等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家的各项合法权益。
(十) 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对在我区工作的经深圳市认定并给予专项资助的高层次人才,区财政给予配套资助。完善留学生归国人才创业资助政策,对进入福田区各孵化基地从事高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留学生企业提供一年全额房租补贴。
(十一) 积极落实和完善《福田区企校联合研究生实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将其中的资助对象向高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两个方向扩展,进一步形成育才、引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
(十二) 积极配合市里政策,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博士后承担的基地内企事业单位提出的科研项目,优先从科技三项费中给予支持,并参照《福田区企校联合研究生实习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相应政策,给予承担项目的博士后更优惠的个人补贴。
(十三) 制定创新型企业人才培训补贴政策,积极配套深圳市各项人才培训计划。对创新型企业在职员工参加社会高级以上技术技能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区政府给予50%的培训费补贴。
四、加快老工业区升级改造,发展新科技园区,强化孵化基地建设,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空间环境
(十四) 继续落实“厂房再造,产业置换”政策,加快老工业区升级改造;完善《福田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技园区的暂行规定》,促进新科技园区建设。尽快实施泰然、天安工业厂房升级改造计划,打造“大天安”科技园区。将福田燃机电厂改造为新的科技园区。积累经验,逐步规划和实施八卦岭、金地、梅林等老工业区的改造升级,打造一系列名牌科技园区。
(十五) 完善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基础环境建设,提高松岭、彩田、八卦岭、保税区、天安创业园等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管理水平,优化服务。积极探索专业孵化器建设机制,逐步建立移动通讯、网络游戏软件等技术领域的专业孵化器。
(十六) 加快“福田软件广场”建设进度,打造国际水平的精品软件园。组织专家做好“福田软件广场项目策划和运营规划”。充分发挥CBD优势,把握国际最新信息技术发展方向,把“福田软件广场”建设成为深圳市软件产业的龙头项目,国际一流的软件研发和服务基地。
五、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和利用,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权益保护环境
(十七) 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产业化的扶持力度。每年从科技三项费中拨出10%的经费,作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专利申请、PCT国际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支持企业参与ISO9000和CMM/CMMI质量标准认证;支持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各类标准;支持知识产权战略及对策研究;支持知识产权普及宣传与培训;支持重点专利项目的实施和产业化;支持企业争创名牌和驰名商标。
(十八)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力度。增强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力量,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建立覆盖全区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基础网络、数据平台和应用系统。对区政府资助的科技项目,立项时进行前期知识产权审查,项目验收时进行知识产权评估。
六、整合担保机构、风险投资、技术产权交易等资源,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融资环境
(十九) 积极落实和完善《福田区科技贷款担保风险补贴暂行办法》,鼓励更多的社会商业担保机构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二十) 积极探索和培育“天使”资本市场,政府设立种子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进一步把社会资本吸纳到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发展领域中来。
(二十一) 引入技术产权交易平台和服务,聚集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国际商务服务机构、专业化投资银行、风险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和信息顾问咨询机构,为自主创新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七、加强公共技术平台建设,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服务环境
(二十二) 针对福田高新技术产业特点,加大投入力度,建设更多一流的公共技术平台。在进一步完善“福田IC设计园”,加快“福田软件技术平台”建设基础上,由政府购置泰然金谷物业,创建移动通讯终端和电网控制公共技术平台,为天安数码城和泰然科技园众多创新型中小科技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二十三) 做好政策配套和环境服务,主动承接并充分利用好市级公共技术平台体系,拓展辖区公共技术服务资源。在福田软件广场、天安数码城、泰然科技园等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腾出空间,承接市级重大公共技术平台落户福田。
八、加强国际合作、深港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合作交流环境
(二十四) 充分发挥CBD优势,吸引国际知名企业和跨国公司的区域总部在福田设立研发中心和培训基地。鼓励辖区企业与国际知名企业、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研究或合作建立研发机构。
(二十五) 充分利用皇岗口岸和福田保税区的有利条件,积极融入深港合作大潮。政府协调,搭建桥梁和合作平台,将香港先进的商贸服务体系引入福田,促进香港法律、金融、会计、证券、咨询等高端专业人才与辖区企业的广泛交流。
(二十六) 发挥福田区行业协会聚集的优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中介机构的作用。逐步完善和强化行业中介机构在市场调查、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知识产权保护、资质认定、政策性调查研究等方面的作用。聘请辖区内外知名的科技专家和企业家,成立区政府科技顾问委员会。
九、“激励创新、认同冒险、宽容失败、保护权益”,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文化环境
(二十七) 加强创新文化建设。大力倡导“激励创新、认同冒险、宽容失败、保护权益”的创新文化理念,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探索,敢于冒险,不断创新立业。
(二十八) 改革和完善科技创新奖励制度。加大科技奖励力度,从重视项目奖励逐步转移到重视个人奖励,对为我区科技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重奖,设立“福田区科技创新区长奖”、“福田区科技创新人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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