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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田区委办公室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05-11 17:22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4月20日)

  福办发〔2006〕29号

  《福田区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深圳市“基层基础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市委“基层基础年”动员大会精神,为深入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大经济、大文化、大环境、大服务”发展战略,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核心,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以确保稳定、促进发展为关键,以落实“1+15+N”问责治庸体系为保障,以构建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城市安全管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为目标,以“全区各级领导的精力投放了多少、基层面貌改变了多少、涉及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基层各种问题解决了多少”为检验标准,真正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把更多的人、财、物等资源投入到基层,进一步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努力开创全区基层基础工作的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基层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明显提高。

  ——完善基层管理体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特别是赋予街道、社区更多管理服务的职责和权限。

  ——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社区服务领域,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强化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

  ——加大对基层的投入,街道社区的工作条件明显改善。

  ——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一线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基层队伍的执行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

  1.适当调整街道社区党组织设置。党员50名以上的社区成立社区党总支,100名以上党员的社区,结合实际情况可成立社区党委;选配好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社区党委书记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兼任,社区工作站站长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在莲花街道开展成立社区党委的试点工作。

  各街道党工委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基层办)协办。

  2.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落实市、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干部协管及其党组织属地管理办法,对街道社区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努力形成区域性大党建的工作格局。

  各街道党工委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协办。

  3.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在各街道已普遍成立民营经济党委(党总支)的基础上,通过采取“楼宇建党”、“片区建党”的模式,在党员聚集的写字楼、商业区、工业区等广泛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实现对流动党员的全覆盖管理。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动态、交流经验。按照“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两个有”(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两新”组织基本有党员,从业人员100人以上的“两新”组织基本有党组织覆盖)的目标要求,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确保“两个有”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区民营党工委、华强北商业街党委、区教育局党委、区卫生局党委、各街道党工委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基层办)协办。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落实《福田区2006—2010年发展党员规划》。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重点做好在工人、知识分子和干部中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在生产工作一线、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高知识群体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的集中培训、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2006年下半年,召开全区发展党员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完善制度。

  区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工)委为责任单位。

  5.加强和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街道社区党组织必须接收企业退休党员、流动党员、下岗失业党员的组织关系,并加强教育管理。区委和各基层党(工)委建立专门的党建网站,开设“建议箱”、“谈心室”、“学习园地”等栏目,探索通过网络进行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模式。

  各基层党(工)委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协办。

  6.加强对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依托各级党校和其他培训机构,免费或优惠提供政治理论、新科技知识、金融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等课程培训。各基层党(工)委结合实际制定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培训计划,并切实组织实施。

  各基层党(工)委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基层办)、区委党校协办。

  7.建立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在街道机关和基层社区,广泛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活动,推行党员员工挂牌上岗,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在群众中的影响力;继续广泛开展党员与群众“结对子”活动,有条件的党员联系1—2户困难群众家庭,确保我区低保困难群众家庭都得到“结对”帮扶。机关事业单位利用党员干部下基层挂社区工作的平台,组织党员深入基层社区开展挂钩扶持活动,帮助基层群众排忧解难。

  各街道党工委、各机关事业单位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协办。

  8.做好对基层党员的服务工作。依托街道社区党组织,开展建立“党员管理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对党员实行开放式管理,定期举办各类党的活动,吸引各类党员就近参加。2006年上半年,选择香蜜湖街道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各基层党组织要改进为党员服务的工作方式,向党员公布党组织服务热线电话,为党员提供培训、政策咨询和就业信息服务。推广“党员互助金”制度,对辖区困难党员提供必要的帮助。

  各基层党(工)委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劳动局协办。

  9.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进一步壮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继续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根据党员、干部专长,分设不同的服务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活动,为基层群众无偿提供便利服务。

  各基层党(工)委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协办。

  10.扎实做好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对一时不能建立党组织的社会基层组织,通过先建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或选派组织员、指导员、联络员等方式把党的工作开展起来。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继续大力开展“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社区” 、义工服务、“巾帼文明示范岗”等活动。

  区委组织部为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协办

  11.认真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试点工作。

  区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工)委为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科技局、区人事局、区劳动局协办。

  (二)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形成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

  12.进一步理顺街道、社区管理职能。按照市有关管理办法,理顺区、街道之间的职能分工,合理划分街道、社区的事权,明确社区工作站的职能,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责权利不相称的问题。同时,充分考虑现有社区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从便于管理、规范管理出发,适当调整或增设社区。

  区人事局(编办)、区民政局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13.进一步健全社区管理体系。根据市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的管理体制,理顺三者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提质提效。强化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充分发挥其表达社情民意、开展社区服务及协助政府工作等功能作用。

  区民政局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14.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充分发挥股份合作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健全制度,规范运作,提高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引导规范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健康发展,在建设平安和谐社区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

  区集体办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15.建立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各街道协调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等各种基层组织之间的力量和资源,推动社区各项工作。2006年上半年各街道选择一个社区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

  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协办。

  16.建立平安和谐社区工作体系。出台《福田区创建平安和谐社区的工作方案》,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与完善“六好”(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平安和谐社区各项指标测评体系。开展“平安和谐社区”达标创建活动,年内实现30%的社区达到创建目标。

  区民政局、区社区办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17.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公益性、服务性民间组织。鼓励公益性、服务性民间组织进入社区服务领域,积极扶持公益性、服务性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为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创造条件,依法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

  区民政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18.开展整合各职能部门执法队伍的试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整合职能部门基层执法队伍,创新街道行政执法管理体制,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同时,深入开展调研,积极探索在街道开展综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形成调研报告。

  区委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区人事局(编办)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执法部门协办。

  19.全力打造社区“阳光工程”。全面实施“阳光工程”。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学校、医院、股份合作公司全面实施党务、居务、站务、校务、医务、企务公开,努力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集体办、各街道党工委为责任单位。

  设立社区工作站财务室,规范财务管理,由会计核算中心派员驻各街道办公。

  区纪委(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编办)、区会计核算中心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三)加强人口管理,搞好环境整治

  20.改进人口增长计划编制方法,研究实行全口径的人口管理办法。除全区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外,配合市人口管理部门,编制以区域承载力和产业结构为依据的分区域人口调控计划,将有关人口调控指标分解到各街道办事处。2006年上半年开始调研,年底前制定出全口径人口管理办法。

  区发展计划局、区计生局为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1.实施严格的居住证制度,提高人口管理覆盖面和信息化水平。2006年年底前贯彻执行居住证管理办法,重点加强对无固定职业暂住人口的监控。

  福田公安分局为责任单位,区维稳及综治办、区发展计划局、区劳动局、区计生局协办。

  22.健全人口管理工作监察、监督机制,建立落实人口管理目标责任制。2006年上半年制定人口管理目标责任制,年底前检查验收,落实责任。

  区计生局、区统计局为责任单位,区发展计划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3.完善人口计生管理基础网络,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基本框架。参照市实施办法,于2006年7月份提出具体的贯彻实施方案。下半年完善管理架构。

  区计生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4.做好劳务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与劳务工输出地的沟通协调,培育中介服务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为用工单位输入高素质劳务工。

  区劳动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5.加强人口及出租屋信息化管理。加快人口信息统计及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人口信息采集平台的建设,为我区人口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保障。

  区计生局、区出租屋综管办为责任单位,区维稳及综治办、区发展计划局、区统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6.大力开展创建“两无”活动。制订开展创建“街道无政策外多孩”、“社区无政策外出生”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加大对我区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超生”情况的排查工作力度,扫清我区人口计生管理中的盲点。

  区计生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7.持续开展“清无”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偷税漏税、制假贩假、非法种养、非法屠宰等地下产业,切断依附此类产业人口的收入源头。

  福田工商分局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办、华管办、福田区地税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8.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加大重点地段的环境整治和城市管理力度,继续保持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加强推进凤塘河、皇岗河清污工程和下沙生态社区二期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按计划、高质量搞好渔农村改造项目,实现岗厦改造项目的有效突破。

  区城管办、区环保局、区重建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职能部门协办。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9.完善基层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群防群治措施,健全以社区巡控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治安联防队为辅助,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完善基层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福田公安分局、区维稳及综治办为责任单位,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0.全面推行派出所警务运作机制改革。以基础防控为主业、以着装巡逻为勤务主体,社区民警、巡警、治安警“三警合一”,全面推行派出所警务运作机制改革,实现管理机制由“条”向“块”转变,勤务模式由“坐”向“巡”转变,打击治理由“分”向“合”转变。警力要重点压向一线、压向路面,大力推行“网格化”巡逻和夜间巡逻,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提高市民群众的安全感。

  福田公安分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1.加大治安重点部位整治力度。全面开展城中村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治安整治,有针对性地建立排查、分析、专项整治和督办一体化处理机制,调动各部门、各警种资源,“打、防、控、管、建”多策并举,进行铁腕整治。

  区维稳及综治办、福田公安分局、区城管办、区司法局、福田工商分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2.继续推进电子防控系统工程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推进电子眼工程建设,年内在重要路口和露天公共场所安装摄像监控镜头,使全区主要社会控制面的监控点覆盖率达到100%,形成机制健全、系统完善、全天候、多层次、全方位的电子监控报警系统,同时探索资源整合的有效途径。

  福田公安分局、区建筑工务局为责任单位,区发展计划局、区维稳及综治办、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3.积极推动完善社区物业管理。加强对各街道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行业管理,整治物业管理市场; 2006年对整治老住宅区、引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进行动员,争取在2008年底前完成全区老住宅区整治并引入物业管理工作。加强燃气管理,从机制上探索根治“黑气”的办法。

  各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为责任单位。

  34.加强出租屋管理。全面推广出租屋“旅业式”和“物业式”等新型管理模式,加强对辖区内住宅小区、集聚区的管理。加强对出租屋业主的责任倒查与追究,严格落实出租屋业主的治安责任。年内实现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率达90%以上,出租屋和租住人口信息采集率达95%以上,努力实现出租屋重大案件倒查率、信息通报整改率和反馈率达100%的三项目标。

  各街道办事处、区出租屋综管办为责任单位,区维稳及综治办、福田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协办。

  (五)做好社会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35.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继续完善、规范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联动机制,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面抓好基层司法所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与公安、信访、劳动等部门的联动机制,积极探索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劳动仲裁等相衔接的有效方法,努力形成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每个社区工作站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调解员,积极主动排查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确保大多数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区司法局为责任单位,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6.做好社会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广东省处置群体性事件办法》、《广东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办法》和《广东省集中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专项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福田的实际情况,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应急网络,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信息报告和预警机制、分级响应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应急联动机制、事后责任追究机制等应急管理体系。

  各街道办为责任单位,区应急指挥中心、区维稳及综治办、福田公安分局、区劳动局、区信访办协办。

  37.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和调处力度。针对《广东省集中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的11类重点个案及本辖区、本行业的重点问题,全面动员,深入排查,落实责任,有效调处,力争尽早化解一批突出问题,妥善处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一个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解决期限”的要求,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

  区维稳及综治办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协办。

  38.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加强基层信访机构和信访网络建设。要整合基层信访工作的资源,各街道要试行信访办和司法所的机构、人员、职能合一,承担起辖区办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和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解决群众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积极推进“信访进社区”工作,在大的社区设立信访接待室(法律服务站),聘请政法战线及党政机关退下来的有经验的老同志和熟悉法律的人士做信访接待员,及时帮助做好群众信访工作。落实新提拔的副处级以上干部到信访办锻炼三个月的制度。

  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编办)、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协办。

  39.建立高效的社情民意反映和反馈机制。继续落实领导接访日制度,通过“民心桥”、“直通车”节目、电话投诉咨询热线、区领导公务电子邮箱、区长专线、政府便民电话等服务平台,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

  区信访办为责任单位,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40.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应急管理机制。健全群体性事件预警机制、复杂矛盾的化解机制和妥善处理机制、公共安全突发性事件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区应急指挥中心的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及公共安全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年内建立应急指挥平台,全面检查重点部位及高危行业的应急预案,并有计划地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主管单位开展演习或模拟演练。各街道和各专门应急机构建立24小时政务值班制度,并有重点地加强抽查。大力推进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安监等部门要力争在年内完成安全生产实景模拟教育基地建设,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各类企业员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在校学生参加教育培训。

  区应急指挥中心、区信访办、区安监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职能部门协办。

  41.加强基层的依法治理。加强全民普法教育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群众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反映诉求。坚持依法行政,树立法律权威,用法律的手段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重大群体性事件。坚决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煽动闹事、寻衅滋事的不法分子以及采取违法手段进行“维权”的人员,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坚决依法处置。

  区司法局、福田公安分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42.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坚持把防范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特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事故多发企业的管理,并对人员密集场所、事故频发区域、建筑施工工地、“城中村”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管,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区安监局、福田公安分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43.加大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公安消防部门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加强旧社区的管网改造,年内争取完成干网改造规划。交通部门及交警要严格查处超载、超速,特别注重在事故多发点加强防范,减少交通事故。

  区安监局、福田消防大队、福田交通分局、福田交警大队为责任单位,福田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44.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快速有力、高效协调,反应灵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重大传染病的预警监测与应急防控能力,争取年内全区所有社康中心的计划免疫工作达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区卫生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医院协办。

  45.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卫生等环节的监管。年内在南园路和泰然四路开展创建食品卫生安全示范街活动。全面开展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作,实现全年有50%的大中型工厂企业完成食堂建设并投入使用。

  区卫生局为责任单位,区经贸局、福田质监分局、福田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六)完善基层管理平台和服务体系,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46、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设。年内新建8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68家,给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平的社区卫生服务;新建10家劳务工社区医疗服务站,提高基层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和覆盖范围。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和社区医疗服务站的布点要均匀,覆盖要到位,切实解决社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区卫生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劳动局协办。

  47.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在现有“法律进社区”联系点、社区法律工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法律援助联系点的覆盖面。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与社区挂点联系制度,年内组织46家律师事务所进驻92个社区,在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民事调解、法律救助等法律服务。

  区司法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48.完善社区文体服务设施。利用好现有的设施,充分发挥作用。新增、完善基层体育健身设施,满足群众需求。在社区、公园、广场和居民小区援建10条健身路径和160张室外乒乓球台。在进一步完善“一公里文化圈”的基础上,实现每个街道各兴建一条文化长廊。

  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协办。

  49.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深化“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新建一批“安全文明小区”;加强社区学院和社区学校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培训;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文体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文化活动、读书活动、健身活动,创建学习型社区;开展“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以“八荣八耻”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为主题,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关爱行动”,倡导关爱家园、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维稳及综治办、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50.扎实开展对社区特殊居民群众的服务。开展以公益性、福利性服务为主,面向老年人、残疾人、重慢性疾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儿童、妇女等特殊居民群体的社区服务,拓展服务内容,增加服务数量,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支持、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社区养老福利事业体系。在莲花北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年内在8个街道全面铺开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和照料服务。

  区民政局、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协办。

  51.加强对各类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完善落实以公益性岗位为重点的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制,广开就业渠道,探索建立“零就业家庭”灭零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推行“阳光劳动仲裁”,坚决打击劳务诈骗、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务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健全劳动保障信访机制,完善政府、工会和企业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区劳动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52.着力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建立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并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生活、医疗、助学、住房和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同时,在各社区建立社会捐赠接收点,形成覆盖全区的经常性社会捐赠网络。

  区民政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53.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加强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建设,整合各职能部门服务信息和资源,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充分发挥福田社区服务信息平台的作用,从区向街道再向社区辐射,打造社区服务网络新模式。力争年内开通服务项目50项以上,市民服务量20万人次以上。

  区民政局、区社区办为责任单位,区发展计划局、区科技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54.创新基层服务的方式和手段。探讨研究政府资助购买社区服务、社区服务项目管理以及明确社区服务对象、内容、程序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进一步健全社区义务服务机制,壮大社区义工队伍,提倡和鼓励国家公职人员从事社区义务服务。

  区民政局、团区委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七)加强基层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力

  55.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街道、社区“一把手”。对贯彻落实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得力、方法有创新、工作有成效、尽心尽力为群众办实事的基层领导,予以充分肯定并给予重用;对能力较弱、素质不高,但工作勤恳、有敬业精神的基层领导,加强培训和教育,促其能力提高;对素质差、作风不实、不求上进的干部,及时予以调整。

  区委组织部、各街道党工委为责任单位。

  56.加强对基层干部的选拔、教育和培训。引导基层干部树立“发展经济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同样也是政绩”的新政绩观。对基层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要更加重视做基层工作、协调利益关系、处理社会矛盾等方面的能力。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可以考虑优先提拔使用。针对基层干部队伍的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重点开展胜任力培训和缺失培训。对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的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探索建立社区居民对工作站人员的评议制度。

  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民政局、区社区办、各街道党工委为责任单位。

  57.认真做好干部下基层挂社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活动精神,继续推进各级干部下基层挂社区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下基层干部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挂点的区领导干部要落实包干责任,重点抓好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等工作,努力做到“三个走遍”、“三个掌握”(走遍挂点街道的每个社区,走遍每个重点单位,走遍辖区困难家庭;掌握挂点街道的社会矛盾苗头隐患,掌握矛盾纠纷的处置情况,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挂点社区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工作、时间、精力“三个到位”,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区委组织部(基层办)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协办。

  58.加大机关与基层干部之间的交流学习力度。试行新录用公务员脱产到街道、社区挂职锻炼半年,基层工作的表现作为公务员录用、转正的重要参考依据,基层锻炼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公务员录用。选派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机关干部到社区工作站挂职锻炼,有条件的,可实行机关科级干部挂职社区工作站站长、接受一定时间的基层锻炼,社区工作站站长到机关交流学习的制度。

  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协办。

  59.充实职能部门基层工作力量。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自身管理范围内各类事项的责任,防止出现向基层街道、社区过度转嫁职能、责任和工作的倾向。公安、劳动、卫生、工商、城管、安监、卫生监督等部门要增强基层站所和一线的执法力量。

  区各有关职能部门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60.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探索对社区工作站专职工作者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地位身份、工资待遇、公开招考、竞争上岗、考核评议、教育培训等制度,明确地位,提高待遇,严格准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

  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民政局、区人事局(编办)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协办。

  61.充分发挥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的作用。在整合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综合协管员队伍的作用,为人口管理、出租屋管理和统计工作等各项基层管理工作提供扎实的人力保障。

  区人事局(编办)、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区发展计划局、福田公安分局、区维稳及综治办、区计生局、区统计局协办。

  (八)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加强长远规划

  62.全力推进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工作。充分体现社会效益和政府投资绩效,加大投入,加快进度,年内力争完成20个社区的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按照每个社区1100平方米办公活动场所的标准,通过新建、购买、置换、调剂、租赁、改扩建、清欠等方式,重点建设完善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办公用房、党员活动室、社区警务室、社区维稳及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室、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星光老年之家、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图书馆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并提供其后续发展的保障。年内力争拥有200平方米以上办公用房的社区达到100%,拥有公共服务设施900平方米以上、户外文体广场10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达到50%。

  区发展计划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委基层办、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政府采购中心协办。

  63.统一社区工作站的门牌、标识。使每一个社区工作站的牌子都亮起来,树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同时,进一步加大投入,对社区办公服务资源实施有效的监管,在每一个社区办公服务点上安装必要的防盗系统。

  区民政局、区社区办为责任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64.努力解决社区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问题。配合市委、市政府,对新开发的商品房,在项目竣工时按规划设计要点对其进行严格验收,未按要求提交社区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不得通过规划验收。2006年上半年,成立区追查清欠配套社区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工作小组,全面摸清底数,主动与市国土部门协调,积极协助开展追查清欠工作。

  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区有关职能部门协办。

  65.将街道、社区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的投入,继续安排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所需经费。加大对社区工作站的经费投入,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基层站所的资源、资金投入的监督管理力度,保证区政府的资金落到实处,合理使用。

  区发展计划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协办。

  66.增加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以党员和党组织为基本依据,将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党建经费向街道社区和“两新”领域倾斜。

  区委组织部、各街道党工委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协办。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成立福田区“基层基础年”工作领导小组,许德森同志任组长,刘建、周树凯、杜玲同志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基层基础年”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与区委基层办合署办公。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对“基层基础年”的各项工作进行视察、监督等,形成各方面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基层党(工)委、区直各单位按照区委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于2006年4月下旬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并指派专人作为“基层基础年”工作的联络员。有关“基层基础年”的工作进展情况,须于每月30日前书面向区“基层基础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06年12月对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要将“基层基础年”的工作与落实“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结合起来,对工作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买单制”。

  (三)鼓励和支持创新,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要充分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创造精神,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总结推广“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为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树立长远规划意识,不断探索长效机制。

  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长抓不懈。鼓励各街道、社区和职能部门基层站所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完善政策体系和规章制度,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探索建立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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