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田区委办公室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12-30 17:55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12日)
福办发〔2006〕76号
《福田区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城中村整体环境和人口结构,引导较高素质人员入住,引进新型商业业态,发展健康型社区经济,巩固和扩大城中村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综合整治成果,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人口管理、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社区建设等方面的问题,按照市里有关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沙嘴股份公司和水围股份公司辖区开展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试点工作。现结合我区城中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目标定位
沙嘴村的定位。调整人口结构,提升人口素质,使沙嘴村成为深圳中心区、福田保税区、泰然、天安高科技园区的居住配套社区;以新型社区商业为主,引入中小型品牌连锁专卖店、精品店,建设具有社区风情特色的步行街,营造浓厚的商业氛围。
水围村的定位。作为中心区和口岸的最佳结合部,充分利用地铁沿线和毗邻口岸的优势,对接深圳中心区的功能延伸,以大型品牌连锁超市为龙头,以精品店、专卖店、特色餐饮店为补充,形成商业活跃、居住舒适、历史留存、环境优美、形象鲜明,文化产品、旅游要素丰富,具有浓郁都市风情的中心区CBD生活、文化、休闲、旅游的综合性配套社区。
(二)目标要求
1.居住人员置换。引入中心区及周边企业员工居住,以健康行业就业人员置换非健康行业就业人员和无业人员。
2.产业置换。引进新型、健康的商业业态,淘汰五类不良企业和非健康行业。
3.规范管理。健全监管机制,股份公司成立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对村民物业实行规范化管理。
4.提升环境。完善城中村的公共设施、文化场所、道路、绿化等市政配套设施,营造城中村良好形象。
二、基本原则
在沙嘴、水围村开展出租物业转型经营试点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政府主导,政策保障,市场运作原则;二是统一规划,有序推进,高效长效原则;三是顺势而为,灵活取舍,讲求节约原则。
三、组织机构
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福田区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试点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等工作。
组 长:许德森、李 平
副组长:侯建潮、罗荣才、贺海涛、朱廷峰以及市委督查室一名正处级干部
成员单位:发展计划局、经贸(旅游)局、财政局、文化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办、公安分局、安监局、集体办、改革办、重建局、出租屋综管办、工商分局、福田街道办事处、沙头街道办事处、福田消防大队、沙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工作由原城中村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班人员负责。
四、试点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研究制定出台《福田区扶持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若干措施》。由区政府安排资金,对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给予扶持,主要用于:
1.为满足中心区及周边大企业员工统一租住,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迁出城中村的原租户给予适当补偿;
2.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编制城中村物业转型经营规划;
此项工作由区出租屋综管办牵头负责,区计划局、经贸局、财政局、集体办、所在街道办事处和股份公司配合。
(二)研究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的前置审批和政策配套问题;制定出台《福田区关于城中村出租物业合法性核准问题的实施意见》,指导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前置审批,明确城中村商业业态的准入条件;此项工作由区出租屋综管办牵头负责,福田工商分局、福田消防大队、区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办、安监局、所在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配合。
(三)开展对两村的出租物业转型经营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评估,制定《沙嘴、水围村物业转型经营发展规划》。此项工作由区集体办、股份公司负责,区经贸局、文化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重建局、出租屋综管办、福田工商分局配合。
(四)开展出租物业转型经营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村民大会,层层发动,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消除村民对实施出租物业转型经营的心理顾虑;编印宣传资料,发至各家各户,广泛宣传出租物业转型经营的目的和意义,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由集体办、所在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牵头负责,区经贸局、出租屋综管办、工商分局配合。
(五)引入市场机制,改革管理模式。采取两种物业转型经营的模式:一是由股份公司成立物业管理公司,统一整合物业资源,实施统一租赁,统一管理;二是引入市场机制,由具有实力的品牌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进行统一租赁,统一管理。此项工作由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牵头负责,集体办、安监局、出租屋综管办、工商分局配合。
(六)实行居住人员置换,以健康行业就业人员置换非健康行业就业人员和无业人员,引进中心区及周边企业人员入住。此项工作由区出租屋综管办、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负责,区经贸局、财政局、公安分局、安监局、集体办、福田消防大队配合。
五、时间安排
(一)2006年10月1日—10月31日,出台保障措施阶段。研究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的前置审批和政策配套问题;制定《福田区扶持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若干措施》、《福田区关于城中村出租物业合法性核准问题的实施意见》以及《沙嘴、水围村物业转型经营发展规划》。
(二)2006年11月1日—2007年6月30日,组织实施阶段。实施出租物业转型经营,引进中心区及周边企业人员入住;对沙嘴、水围村市政配套进行规划、设计和改造,优化美化环境。
(三)2007年7月1日—8月30日,总结推广阶段。制定城中村租赁物业转型经营工作后续管理机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以点带面在全区城中村铺开。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实施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对推动我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意义重大,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的重大举措, 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开展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经营试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方面的配合和协作。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要高度重视,紧密合作,组织力量,强力推动。
(三)精心组织,依法行政。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工作,切实完成任务;在实施工作中,要依法行政,讲究方式方法,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避免突发性、群体性等不利于社会稳定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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