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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福田区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工作的意见

信息提供日期 : 2006-12-30 17:54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2月12日)

  福发〔2006〕1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环境立区”战略,做好发展、和谐两篇文章,实现我区城市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和维护辖区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推进福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城中村”是农村城市化的产物,我们要全面总结农村城市化的历史成果和经验教训,整体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近年来,经过“净畅宁”、梳理行动、清无行动,以及安全生产、非法经营娱乐场所综合整治等一系列行动,城中村的环境得到了较大好转,但许多历史遗留下来的根本性问题仍然存在。全面推进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是实现我区农村城市化历史进程中的一个新的转折点,也是我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环境立区”战略,加快推进中心城区现代化、国际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它将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的问题,彻底改善环境状况,全面提升环境水平;有助于我们突破“四个难以为继”瓶颈,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城区综合竞争力;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解决人口管理问题,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全市城中村的建设与发展积累重要经验。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福田为目标,以优化城中村居住环境、营商环境和人文环境为核心,以完善城中村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引入正当从业人员和新型业态为主要手段,逐步实现城中村地区的人口结构优化和产业结构优化,促进辖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实现“两个优化”,即着力将更多的正当从业人员入住城中村,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将高科技、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的相关配套服务业引进城中村,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新型的和谐、文明、生态社区,用两年时间,达到我区城中村面貌“一年大变样,两年根本转变”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城中村人口管理、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社区建设等方面的问题,为老百姓造幸福、为产业造空间、为福田造环境、为深圳造形象、为社会造和谐。

  城中村面貌根本转变的具体目标是:

  (一)住宅内的娱乐场所全部清除,“黄赌毒黑”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辖区社会环境进一步净化;        

  (二)人口结构优化成效显著,正当从业人员租住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比较完善,村容村貌实现根本性好转;

  (四)产业结构比较优化,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现象基本清除,市场秩序良好;

  (五)出租物业实现统一物业化管理和规范化经营;

  (六)辖区所有城中村都建设成为现代化新型的和谐、文明、生态社区。

  四、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我区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工作,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福田区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许德森、李 平

  副组长:侯建潮、罗荣才、杜 玲、贺海涛、朱廷峰、周运昌

  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指定一名副处以上干部参加。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转型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保障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为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同时分别成立深入整治社会治安、环境改造综合治理、人口结构与产业结构“两个优化”等三个具体工作领导小组: 

  (一)深入整治社会治安领导小组。组长:罗荣才;副组长:许才华、陈伟明、李军;牵头单位:福田公安分局;成员单位:安监局、租赁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环境改造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侯建潮;副组长:杜玲、朱廷峰;牵头单位:建设局;成员单位:重建局、城管办、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股份合作公司。

  (三)人口结构与产业结构“两个优化”领导小组。组长:贺海涛;副组长:周运昌;牵头单位:经贸局;成员单位:租赁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股份合作公司。

  五、指导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的原则。改善社区环境和生活质量,保留城中村原有文化风情和特色,科学、合理地规划调整城中村地区人口结构和产业布局。

  (二)系统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水围、沙嘴村为突破口,上步、沙尾、上沙、下沙四个村同步启动,其他村着手规划、全面推进。

  (三)力求节约、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考虑城中村的实际和手段的可行性、投入成本以及商家、住户和业主的承受能力,以实用、高效和高性价比为基本要求,成熟一批推动一批,确保科学规划、合理投入、高效转型。

  (四)市场主导,规范管理原则。顺应市场需求,按市场规律来推进工作。统一整合物业资源,由股份合作公司成立物业管理公司,或由品牌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统一租赁,规范管理。

  六、工作步骤

  第一步,通过进一步整治娱乐场所,加大“黄赌毒黑” 打击力度,为城中村“两个优化”腾出空间;

  第二步,通过改造城中村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为转型营造良好、舒适、方便的生产、生活环境;

  第三步,引进大批正当从业人员入住和新型产业进驻。

  七、进度安排

  (一)2006年10月1日-2007年4月30日,重点突破阶段。在比较有基础的沙嘴和水围两个村率先进行产业置换和居住人员置换试点,将其建成物业转型的成功试点单位,形成比较完善的转型工作示范做法。

  (二)2007年5月1日-2007年12月30日,同步启动阶段。总结和利用试点工作的成果,在上步、沙尾、上沙、下沙四个村逐步推开物业转型,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将其建设成为新型社区的示范点。

  (三)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0日,全面推开阶段。制定长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城中村物业管理机构,巩固转型成果,总结推广转型经验,在城中村全面推进转型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结合此项工作来部署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抓紧时间展开深入调研,制定出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三)明确责任,紧密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各自的任务与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以取得最大的工作合力。

  1、继续保持对“黄赌毒黑”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城中村娱乐场所和出租屋的巡查、清理力度,为转型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由福田公安分局牵头,安监局、租赁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2、制定出台《福田区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若干规定》。由租赁局牵头,区各相关部门和工商、消防等部门配合;

  3、制定城中村出租物业转型发展规划。由集体办牵头,经贸局、重建局、安监局配合;

  4、改造城中村基础设施和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由建设局牵头,重建局、城管办、环保局、文化局、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公司配合; 

  5、规范城中村出租物业管理。由建设局牵头,集体办、福田工商分局、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公司配合;

  6、推进人口结构和产业结构两个优化。由经贸局牵头,租赁局、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合作公司配合。

  (三)规划先行,资金保障。高起点、高标准做好城中村环境改造和出租物业转型总体规划。有关部门作好资金使用计划,将城中村环境改造和出租物业转型工作经费列入每年的年初预算,确保转型工作所需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同时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落实“1+15+N”责任体系,强化对转型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负责全程跟踪与督促落实,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区纪委(监察局)要按照责任倒查制,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追究其责任,落实“买单制”。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引导辖区民众自觉参与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及时予以严肃查处。

  (五)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全面系统、深入广泛的宣传报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配合,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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