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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田区“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7-07-12 11:52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福办发〔2007〕29号

  (2007年6月8日)

各基层党(工)委、区直及驻区各处以上单位:

  《福田区“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田区“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方案

  根据《深圳市“基层基础年”活动2007年工作要点》和市委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工作会议精神,为深入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结合福田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2007年“基层基础年”活动要紧紧围绕“三提高三解决”主题,即提高社区建设发展水平,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提高基层干部领导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解决影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主要问题,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问题,解决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继续坚持以领导的精力投放了多少、基层社区工作面貌改变了多少、涉及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解决了多少“三个多少”为检验标准,进一步夯实建设和谐福田效益福田的基础,促进福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着力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头脑,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宗旨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树立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干部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提高基层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执行力。力行市委关于“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的各项措施,各单位全年印发的公文、召开的工作会议、协调会减少15%以上。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团结和谐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班子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具体制度,切实提高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程度。健全完善适合福田实际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稳步推行绩效考评制度,充分利用考核结果评价和使用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各基层党(工)委为责任单位。

  2、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区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就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等制度。大力推进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确保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前90%以上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完成党组织组建。全面开展“片区建党”带“单位建党”工作,采取工业园区组建、专业市场组建、办公楼宇组建、商业街区组建、驻社区组建等多种形式组建党组织,扩大“两新”领域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建,发挥社区党组织龙头带动作用,结合“一站多居”改革,年内全面完成社区党组织设置形式和管理体制调整。继续完善党群共建机制,抓好党建带工青妇建设工作。建立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推优入党”工作,重点推进街道社区和“两新”组织党群共建工作,抓好党群共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群团组织建设,促进党建、工建、团建、妇建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作用,继续大力开展“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青年文明社区”、义工服务、“巾帼文明岗”等活动。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各基层党(工)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为责任单位。

  3、加大集体股份公司党建工作力度。着力完善集体股份公司党组织架构,进一步加强公司领导班子建设,做好董事会、经营班子和党组织换届工作。进一步完善党组织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机制,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和使用力度,进一步优化集体股份公司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发挥股份公司党组织在企业内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党员和股民的教育管理,推进集体股份公司健康、全面、协调发展。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区集体办、各有关街道党工委为责任单位。

  4、加强和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把道德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学习活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查验、接收和使用工作。建立《福田党建网》等专门的党建网站,开设“建议箱”、“谈心室”、“学习园地”等栏目,探索通过网络进行党员教育管理的新模式。进一步拓宽党员发挥作用和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组织社区党员参加“联系社务、分类定责,联系群众、包户定责”的“双联双定”活动,广泛开展党员承诺制、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员管理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等阵地载体,增强基层广大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各基层党(工)委为责任单位。

  5、积极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坚持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在基层社区党组织和有条件的“两新”领域党组织换届选举中推行“两推一选”办法。开展“两新”组织基层党委直选试点和基层党委设立候补委员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在基层社区设立党代表联络点。加强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代表列席党委全会等制度,规范细化公开内容和形式。

  各基层党(工)委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协办。

  6、抓好第三批干部下基层挂社区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下基层干部的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落实包干责任,做到“人到、心到、情到、力到、责任到”,重点解决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社区发展的主要问题、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消除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潜在因素;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加强建章立制,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开展民情日记活动,挂社区干部坚持每周至少记录民情日记1篇,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切实做到“一树立两促进三建设”,即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社区建设发展、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建设一个好班子、建设一支好队伍、建设社会主义新社区。各街道每月召开一次挂点干部工作会议,加强情况交流。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各街道党工委、区直有关单位为责任单位。

  7、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针对基层干部队伍的实际,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重点开展胜任力培训和缺失培训,把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政策的培训作为基层干部培训的重点。坚持每三年对社区基层干部进行一次集中轮训制度。探索建立社区居民对工作站人员的评议制度。持续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不断改善社区工作者的办公条件和福利待遇,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年内对全区基层党务工作者轮训一遍。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措施,加大对全区街道社区、“两新”组织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三员队伍”管理,逐步探索建立基层党务工作者岗位资格制度。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区委党校、区民政局、各街道党工委为责任单位。

  8、全力推进固本强基社区项目建设工作。在完成2004、2005、2006年固本强基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实施2007年建设计划。根据当前资源状况,实事求是地采取购买、租赁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改善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条件。对新开发的商品房,在项目竣工时按规划设计要点对其进行严格验收,未按要求提交社区办公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不得通过规划验收;主动与市国土部门协调,积极开展追查清欠工作。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加快固本强基社区项目建设速度,完成20个以上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力争年底实现75%社区有警务室达50平方米、人民调解室达50平方米、党员活动室达1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达400平方米、星光老年之家达200平方米、社区图书室达100平方米以上标准,85%社区拥有户外文体广场达1000平方米以上标准。

  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委基层办、区审计局、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区物业中心协办。

  9、增加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投入。以党员和党组织为基本依据,将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党建经费向街道社区和“两新”领域倾斜。在投入党建专项经费和党费全额返还的基础上,试行“两新”组织党务干部补贴制度。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各基层党(工)委、区财政局为责任单位。

  二、围绕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着力解决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10、加大政府对社会事业的投入。建设公共财政支出体系,逐步扩大财政对社会事业的投入,确保每年70%的总财力和新增财政收入的70%用于发展社会事业,确保六成五以上直接用于民生净福利。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继续完善社区道路、交通、管线、绿化等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大对社区工作站的经费投入,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保证其正常运转和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基层站所的资源、资金投入的监督管理力度,保证区政府的资金落到实处,合理使用。

  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职能部门协办。

  11、构建和完善劳动就业服务平台。大力促进居民就业,建立网络化的就业再就业基地,落实新就业政策,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及优化管理办法,区、街道和社区逐级签订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户籍人口和外来务工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年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促进就业有关工作指标力争达到五个100%,即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指导率100%;失业人员求职登记后就业推荐率达100%;就业的困难人员以及“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上岗后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100%兑现;失业人员申请并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100%得到解决;有就业愿望和对岗位不过分要求的“零就业家庭”“灭零率”100%。全区50%的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区劳动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就业目标责任制相关单位协办。

  12、完善社会综合救助平台。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争取在年内组建辖区社会救助信息库,逐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生活、医疗、助学、住房、就业和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与经济发展、财力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搭建社会救助平台,为辖区困难群众办实事,重点对“零就业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低保户、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进行救济。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与福利事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建设福利基础设施。同时,成立福田区慈善会,完善覆盖全区的慈善捐助网络。

  区民政局为责任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13、完善社会保障平台。抓好社会保险各项政策的贯彻和实施。落实全民医保。扩大劳务工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医疗保险人数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伤保险参保面达到96%。实现全区户籍人员养老、工伤、医疗和失业保险全覆盖,户籍人员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6%。建立和完善三级灾情信息管理、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等制度,提高辖区防灾救灾能力。

  区民政局、福田社保分局为责任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14、加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街道、社区信息服务资源,全力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平台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创出福田社区信息网络管理服务品牌,力争年内开通服务项目50项以上,市民网上浏览量20万人次以上。培育和资助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开展社区服务,发展壮大社区社工、义工队伍,广泛开展助困、助学、助残、助老等社区义工服务,全面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积极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福利服务体系;开设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托管、康复等服务项目,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

  区民政局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团区委(区义工联)、各街道办事处为协办单位。

  15、大力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依法公平配置各种教育资源,推进中小学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硬件投入的均衡,大力推进我区基础教育的均衡优质化发展。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年内计划新建1所中学、2所小学,努力提供更多的优质学位。加强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生行为、财务制度等,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年内检查率达到100%。

  区教育局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建工局为协办单位。

  16、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大中型医院为医疗中心、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机构为预防保健中心的城区二级卫生服务架构,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平价、满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组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探索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系改革;全年新建社康中心20家,实现一个社区一个社康中心的覆盖目标;落实社区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制度,全面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制定基本药物“零加成”实施方案,在社康中心实施基本诊疗药物的“零加成”;支持各大医院开设夜诊服务,方便打工、工薪一族就诊,切实解决社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区卫生局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17、保证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卫生等环节的监管。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建档,有计划地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推广泰然四路创建食品卫生安全示范街的做法与经验,全年新创建八卦一路、景田北和中信广场三条食品卫生安全示范街。继续强力推进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大力推进“企业自办、物业主办、社会兴办、定点配送”等四种模式,达到65%的大、中型企业建立食堂并投入使用,解决70%以上劳务工安全就餐问题。加强医疗机构药械使用和管理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药店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行医和虚假药品广告专项行动。

  区卫生局、福田质监分局为责任单位,福田工商分局、区城管局、区贸工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18、丰富基层文化生活。做好社区文化设施配套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鼓励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入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积极组织社区文体活动,培育社区特色文化和街坊文化,丰富社区文明创建内涵。年内新建5个社区图书馆,筹建文化馆侨香分馆;出版公共文化服务指南,开通公共文化服务网站;通过持续开展 “钢琴之夜”、“大家讲坛”、“周末电影广场”等三个亮点活动来推动“钢琴之区”、“图书馆之区”、“文化广场之区”的建设。深入实施“国民艺术教育工程”和“优秀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区文化局、区文明办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19、积极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增加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和器材资金投入,加快招投标和设施安装工作,在社区、公园、广场和居民小区援建10条健身路径和160张室外乒乓球台。组织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完善区、街道国民体质二级监测网络,按照每个街道测定600人以上的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工作,确保今年辖区体质测定的覆盖率达到常住人口的1%。

  区体育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0、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加大重点地段的环境整治和城市管理力度,继续保持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工作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城中村综合整治扶持计划,做好城中村水、电、路及公共配套的建设工作,有效缓解城中村存在的严重市政配套压力。上半年完成辖区城中村水环境治理工作,基本实现城中村截污分流、合理排放的工作目标,使辖区水域水质得到初步改善。实施福田凤塘河口红树林修复示范区工程、凤塘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工程;继续开展推广清洁生产工作,引导辖区企业走清洁生产发展之路,达到“减污、增效、节能、降耗”的目的,逐步实现企业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开展生态系列创建工作,组织各街道开展创建“环境优美街道”活动,组织辖区中小学校、企业、机关、社区等单位开展“建我绿色家园”系列活动。推进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单位创建工作。

  区城管局、区城改办、区环保局、区贸工局为责任单位,区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1、继续推进城中村改造。充分利用深圳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城市空间资源配置发展规划研究,加快完成辖区11个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城中村现状保留部分综合整治规划。认真落实城中村综合整治扶持资金计划。年底前完成岗厦河园片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并进入全面建设阶段;按计划完成渔农村改造项目;稳步推进皇岗、福田、水围等村的局部改造,启动皇岗2、4号路建设。有序推进旧城区改造,启动皇冠、天安等旧工业区更新升级工作。

  区发改局、区城改办、区集体办为责任单位,区贸工局、区科技局、各有关街道办事处协办。

  22、扎实开展对社区特殊居民群众的服务。开展以公益性、福利性服务为主,面向老年人、残疾人、重慢性疾病患者、失业者、贫困者、儿童、妇女等特殊居民群体的社区服务,拓展服务内容,增加服务数量,提高服务质量。加大对困难职工群体和弱势妇女群体的帮扶力度。在社区开展“阳光妈妈”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广泛开展青少年帮困助弱募捐行动和“希望工程”农民工子女助学计划,救助帮扶困弱青少年。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组织机构建设,落实福田区“真挚关爱:2006—2007年度扶助残疾人服务计划”工作,加强对残疾人功能评估、康复档案、康复训练、培训就业、网络标准化等工作力度,建立起一个多元化、多层次、多载体、多平台、广覆盖的康复服务网络体系。争取2007年下半年我区通过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验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建立为社会弱势社群提供法律援助的快速绿色通道,深化非诉讼援助服务工作领域,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协办。

  三、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

  23、进一步理顺区、街道和社区管理职能。推进区、街道事权的进一步划分,按照工作“重心下移、权力下放、财力下沉”的原则,重点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的问题,把更多的力量投入到经济管理、食品监管、就业促进、生活保障等关系民生的一线工作中,构建职责清、任务明、交叉少、可考核、执行力强的现代政府。贯彻落实《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基层管理体制,合理划分社区的事权,强化社区工作站作为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职能。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进“一站多居”社区管理模式,年内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基本完成规模调整。推广香蜜湖街道“3+1”板块整合经验模式,提高基层工作效能。进一步巩固协管员改革成果,探索创新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模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

  区人事局(编办)、区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

  24、强化人口管理。试点并推行居住证制度。以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作为契机,加强人口信息核对工作,力争人口主项信息准确率达到100%;争取使全区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全部纳入社区人口规范化管理的范围。以社区为平台,建立全区联网的非户籍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与违法犯罪高危人群数据库连接。对非户籍人口进行计算机系统化联网管理,对重点人口进行指纹、照片和笔迹等集约化统筹控制。

  福田公安分局为责任单位,区维稳及综治办、区人口计生局、区发改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5、加强出租屋管理。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出租屋各类隐患信息通报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年底前,实现人员信息采集率达到98%,出租屋各类隐患信息通报率和反馈率分别达到100%、90%以上。完成水围、沙嘴村物业租赁经营转型的试点工作,确保城中村的产业置换、人口置换和环境优化工作取得经验,然后在全区推广。坚持开展以出租屋为重点的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专项活动。加大房屋租赁执法力度,开展出租屋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强化整治违法违规房屋租赁行为。做好房屋信息编码工作,强化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处理和反馈工作。落实出租屋“旅业式、物业式、散居包片式、院区围合式、单位自管式”五种管理模式,年底前实现“旅业式”、“物业式”管理覆盖达到80%。

  各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区租赁局、区安监局为责任单位,区维稳及综治办、区建设局、福田公安分局、福田区地税局协办。

  26、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将部分劳动监察、工商管理、计划生育等21项相关行政处罚权交由街道综合执法队行使。解决好重心下移后对各街道执法队伍的监管问题,制定和完善考核评比和督查制度、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全区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1次以上培训,街道执法队每月组织1次政治思想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每天召开班前业务分析会,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执法培训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管理程序,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明确执法过程中职能部门与街道的职责划分,增加街道执法队人员编制,加大对街道执法力量的倾斜,建立起规范协调、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

  区人事局(编办)、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各有关执法职能部门协办。

  27、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推广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经验,协调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等各种基层组织之间的力量和资源,共同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签到、协商制度,细化会议内容,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化、日常化。进一步增强政府职能部门牵头作用,将联席会议重心逐渐转移到社区等基层组织,充分调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等社区基层组织在建设和谐社区进程中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道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行业管理,整治物业管理市场,提升物管企业管理水平。

  各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为协办单位。

  28、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起草加强社会工作专业领域、专业人员、专业岗位、专业组织和职业规范、从业标准、薪酬待遇、财力支持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化。开展社会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点带面辐射和带动全区社会工作的发展。通过设计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薪酬方案,建立社会工作激励机制。建立针对非专业在岗实际社会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度,提高现有队伍中具有社工专业背景者的比重,组织社工开展继续教育及培训、专业交流和学习,不断更新从业人员技能知识,提高其专业水平。

  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民政局、区委党校、各街道办事处为责任单位。

  四、加强维稳综治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促进基层社会和谐

  29、构建全方位、网格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完成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心建设,推进综治进社区。以抓难治乱为重点,抓好安全文明小区建设。对短期内不能拆迁改造的城中村、老旧住宅区、原自然村加大围合院区式建设力度,推进物业管理,创建无发案社区。完善“网格化”布警防控体系,建立并完善社会治安分级预警机制。推动各行业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管理工作目标,发挥自身职能,共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打造路面防控、社区防控、重点行业及重点部位防控、单位内部防控、电子视频控防等五大防控网络,有效整合各种防范力量,规范和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使全区的治安防控体系更加严密。建立和完善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工作。

  区维稳及综治办、福田公安分局为责任单位,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0、全面推行警务运作机制和勤务机制改革。改革指挥警务运作机制,实现“扁平化、精确化、点击式”指挥。优化现行警务运作程序,最大限度地发挥“区域指挥”和“路灯杆报警定位系统”的效能,有效提高接处警工作的质量,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优化警力配置,使基层一线和实战单位的实有警力达到并保持在总警力的90%以上。全面推行派出所警务运作机制改革,规范、量化派出所常规执法和基础管理工作,实行现代勤务制度和传统阵地控制的捆绑式运作。改革基层所队勤务制度,试行弹性工作制、主副班制和错时工作制等,把警力部署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群众需求的重点时段和部位上,实现对动态环境下的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

  福田公安分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1、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实施重点整治。整合警力资源,依法、严厉、精准打击暴力性、团伙性和系列性、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我区突出的社会管理问题。坚持集中专项行动和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每半年开展一次社会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对治安秩序混乱、社会丑恶现象严重的地区、行业、场所、部位,实行挂牌督办,明确部门责任,落实有效措施,限期改变面貌,加强后续管理建设,巩固整治成果。综合整治“城中村”、“同乡村”。 开展滚动式整治行动,坚决铲除城中村违法犯罪窝点,彻底扫除“黄赌毒”,消除因“同乡村”问题带来的社会管理和治安隐患。进一步实现刑事案件发案总量稳中有降,“两抢”、“两盗”等多发性案件同比下降。

  区维稳及综治办、福田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福田交警大队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2、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和技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 “三眼”(天眼、人眼、电子眼)工程,重点推进“电子围墙网”建设,年内在重要路口和露天公共场所安装摄像监控镜头,使全区主要社会控制面的监控点100%全覆盖,形成机制健全、系统完善、全天候、多层次、全方位的电子监控报警系统,同时探索资源整合的有效途径,研究制定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上半年完成一类、二类电子探头建设工程, 8月份正式投入使用。在全区重要路段安装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家庭推广技防措施,提高防范科技含量。建立电子防控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电子监控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

  福田公安分局、区建筑工务局、区应急指挥中心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维稳及综治办、华管办、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3、加强群体性纠纷排查调处。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应急网络,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信息报告和预警机制、分级响应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应急联动机制、事后责任追究机制等应急管理体系。对企业转制、房屋拆迁、土地征用补偿、房产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侵权等涉及群体利益的纠纷以及关系改革发展大局、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实行立案信息通报制度,事先制定审理、执行预案,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实现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上报数达到100%,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数达到100%。加强社区法律工作站建设,继续推进街道信访办、司法所合署办公。推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大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力度,加强基层普法工作,确保实现“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矛盾不出街道”和“矛盾不激化、不上交”的目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区应急指挥中心、区信访办、区维稳及综治办、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劳动局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4、加强基层信访工作。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加强基层信访机构和信访网络建设,整合基层信访工作资源,构建大信访格局。坚持落实定期领导接待日制度,开展党政领导带案下访、开门接访活动,通过“民心桥”、“直通车”节目、电话投诉咨询热线、区领导公务电子邮箱、区长专线、政府便民电话等服务平台,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开展基层信访代理试点工作,8个街道办事处根据各自情况,分别确定一个社区作为信访代理试点单位,建立信访代理工作机构,代理工作站负责受理和办理本社区内群众信访事项代理工作,做好社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以及协助街道信访办处理信访事项等工作。

  区信访办为责任单位,区有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5、消除基层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制度和跟踪督办制度,通过媒体曝光、市民有奖举报等途径,加大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力度。落实“城中村”消防车辆,加大对火灾隐患的防治力度。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力度。抓好辖区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达标率达到95%以上。组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大检查,继续开展危险源、“六小”场所、城中村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做好防火、防爆、交通、项目施工工地和边坡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抓好梅林、莲花两个街道“安全社区”的创建试点工作,积极创建国际“安全社区”,力争年内70%社区达到市级平安和谐社区标准。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基层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工作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区安监局、区应急指挥中心为责任单位,福田公安分局、福田消防大队、福田交警大队、区建筑工务局、区贸工局、区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五、加强组织保障,确保基层基础工作常抓不懈

  36、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落实各级各部门抓基层基础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辖区的基层基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充实区委基层办工作力量,加大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力度。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各基层党(工)委、区直及驻区各处以上单位为责任单位。

  37、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定期不定期开展全面督查和重点项目专项检查,保证“基层基础年”活动扎实推进。通过专报、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和反映各单位、各部门推进工作情况。年底,对各单位、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区有关单位协办。

  38、营造良好氛围。树立精品意识,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基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使“基层基础年”活动成为我区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品牌工程。深入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基层基础工作新进展、新成效、新经验,为基层基础年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基层办)为责任单位,各街道党工委、区有关单位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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