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田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提供日期 : 2007-07-12 11:45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福发〔2007〕10号
(2007年6月8日)
“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是我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特点和重要阵地。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坚持一手抓组建,一手抓发挥作用,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全覆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2、目标任务。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全面完成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使越来越多的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好”目标。
3、“两新”组织党组织职责。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两新”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协调劳资关系,沟通政企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和谐发展。
二、加大“两新”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提高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
4、强力推进党组织组建工作。全面开展“片区建党”带“单位建党”工作,采取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办公楼宇、商业街区和驻社区组建等方式,组建片区联合党组织,实现“两新”组织党的工作和组织“两个全覆盖”。重点抓好规模以上(从业100人以上及从业50人至99人且年产值500万元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
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适应“两新”组织特点的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和动态管理的新办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落实《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加大在“两新”组织经营管理和技术骨干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力度。
6、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在“两新”组织基层党委直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两新”组织基层党委设置候补委员的试点工作。推行党组织换届“两推一选”办法,即候选人分别由党员和群众民主推荐,由上级党委根据推荐情况进行考察,再进行党内选举。
三、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两新”组织健康和谐发展
7、创新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和平台。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多样的原则,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使党组织活动为企业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员工所拥护、为业主所支持。开展党员“三亮三服务”活动(亮身份、亮作用、亮形象,服务企业、服务员工、服务社会),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责任意识。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志愿者”等活动。
8、推进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建设。“两新”组织党组织要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员工群众,参与“两新”组织文化建设,开展扎实有效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要协调“两新”组织与辖区单位、部门之间的关系,参与辖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9、关心帮扶困难党员和困难员工。各街道党工委、区民营工委、华强北商业街党委、区教育局党委、区卫生局党委等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党员互助金”、“员工互助金”,对困难党员、困难员工及时救助。“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会组织要建立困难党员、困难员工的慰问和帮扶制度。
10、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两新”组织党组织要通过建立信访接待、建议信箱、员工热线等形式,畅通员工与管理层的沟通渠道,引导“两新”组织承担各项社会责任,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积极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投资者、经营者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11、落实工作责任制。在原有区委常委、党员副区长挂点联系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党员领导成员挂点联系“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班子党员领导成员要对所挂点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在每周三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时,将“两新”领域党建工作作为检查指导的内容之一。各街道党工委、区民营工委、华强北商业街党委要在挂点区领导的指导下,落实责任,加大力度,确保2007年6月中旬前100%完成“片区建党”工作任务,确保党的十七大召开前90%以上的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挂点区领导反映。“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12、形成协作推进的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党委组织部门、民营工委、工会、共青团、妇联与同级工商、税务、贸工、劳动、社保、统计、出租屋管理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配合“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职责。在政府科技三项经费、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经费和其他政府资金投入等方面,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物色推荐中,在综合评选表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依法经营优秀企业、优秀民营企业、优秀外商投资企业、优秀侨(港)台资企业、优秀民营文化机构、优秀民办学校、优秀民营医疗机构等各类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以及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等各类先进个人的过程中,应将党建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因素之一来考虑,并同步征求区民营工委或各街道民营经济党委的意见。推进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形成党群工作一体化机制,开展党群共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广泛宣传“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3、充实和加强党务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量,充实党务工作人员,完善非在编专职组织员的选聘组派和管理考核工作。根据实际对非在编专职组织员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探索建立“两新”组织专职党务工作者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培养和储备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党务工作者队伍。“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的培训,纳入区、街道党务干部培训计划,每两年轮训一次。
14、加大经费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建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财政保障机制。每年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给予适当工作补贴,并以党员人数为基数,向“两新”组织党组织下拨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坚持“两新”组织党组织党费全额返还制度,加大区管党费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拨付度。各街道、社区党组织要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向“两新”组织党组织开放自有的活动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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