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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田区委员会关于印发《福田区2008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8-04-30 16:58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

  福发〔2008〕6号

  现将《福田区2008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田区2008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福田区2008年依法治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区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围绕“环境立区”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谋求发展。按照构建和谐福田、效益福田的总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区,不断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和法律普及宣传教育,保持社会安定有序。为推进我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把我区建设成为深圳的典范城区,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运行机制

  (一)加强党委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整体参与的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依法治区领导机制。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高度认识依法治区的重要意义,做到亲自抓部署,亲自检查,明确任务,不摆花架、不走过场,真正把依法治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完善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相适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支持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三)健全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具体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内生活、议事和决策制度、领导班子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以上工作由区人大、区政府及各党(工)委分别组织实施。

  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加强政府法治化建设。要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规范和制度设计,来规范行政行为特别是行政执法、行政决策行为。建立健全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和决策责任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使行政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同时,自觉接受同级人大依法监督,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舆论、专业机构“第三方”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五)加强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建立符合本区域特点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探索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做到以人为本来决定服务导向,以市场竞争来提高服务效能,以社会力量来改善服务供给,以法治化建设来强化服务保障。要强化法律规章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规范和监督,

  (六)加强政府阳光政务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要把行政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程序制度来建设。政府工作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都应当向公众和当事人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使政府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情、民意和民智。加快“电子政务试点区”建设,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积极推进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加强政府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打造出廉洁、务实、高效、人民满意的阳光政府。

  (七)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重点做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履行行政复议、执法协调等法定职责,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切实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以上工作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纪委(监察局)、审计局分别组织实施。

  三、推进司法工作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八) 检察机关要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与创新,完善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和检察业务工作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调查机制、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民行和刑事审判监督制度以及对司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防错纠错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制度,确保公正执法。

  (九)审判机关要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继续开展“高度质量年”活动,加强刑事审判,依法惩治犯罪,以高质量审判服务辖区工作大局。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认真调处人民内部矛盾,重点审理好劳动争议、民事纠纷、行政诉讼等关系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大局的案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加强对群众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畅通申诉渠道,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减缓、免力度,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目标,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

  以上工作由区委政法委协调、区司法局配合,区法院、检察院分别组织实施。

  四、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以及暴力犯罪。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队伍监管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侵犯注册商标、走私贩私行为。认真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的法律制度,探索并形成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十二)推进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全面实施街道综合执法“7+1”测评机制,从“组织到位、技能到位、风纪到位、协同到位、后勤到位、查处到位、成效到位”七个方面对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进行考评,开展群众对综合执法工作满意度调查。全面推动我区的街道综合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

  (十三)做好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完善各级党政领导接访群众工作制度,依法受理和办理信访案件。健全“党政领导、维稳牵头、司法主办、多方参与、联合调处”的大调解格局。健全信访、调解、维稳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城中村整治、物业管理、劳动纠纷、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力度。积极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十四)加快“城中村”改造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城中村”综合改造,努力把“城中村”和社区建设成为民主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稳定、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增强社区自我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网络。改进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探索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相结合的模式。

  以上工作由福田公安分局、福田工商分局、福田质监分局(打假办)、区卫生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福田消防大队、区安监局、区信访办、区维稳办、区司法局、区建设局、区城改办、区贸工局分别组织实施。

  五、改进和规范监督工作,促进国家机关依法办事

  (十五)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继续加强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等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着力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深化教育、监督与惩治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十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好监督法,在监督工作中要抓住重点、把握关键。要紧密围绕全区的工作大局、群众切身利益热点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切实抓好对“一府两院”的有效监督,督促其为民掌好权、用好权。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改进监督方法。在监督手段上,突显针对性和灵活性,在监督方法上,注重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和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和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使人大监督工作形成一个系统完备的体系,从制度上、源头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区政协要积极探索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新形式,使民主监督更富有成效,更生动活泼。

  以上工作由各党(工)委、纪委(监察局)、人大、政协分别组织实施。

  六、创新普法工作模式,深化普法教育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树立法律权威,建设和谐福田”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贯彻实施《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福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定》为动力,广泛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地域人员的特点,不断创新其学法用法工作模式,力争在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及青少年、劳务工等重点人群法制教育上有新成效。大力推进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为主题的现代公民教育,全面提升辖区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水平。

  以上工作由区司法局(普法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劳动局、区教育局分别组织实施。

  七、加强理论研究探讨,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十八)加强依法治区理论研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大总结活动,切实推出改革创新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新一轮依法治区理论和实践创新。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建设法治社会与构建和谐福田的相关课题研究和调研,总结依法治区工作经验,探索依法治区新方式和新途径,不断提高依法治区工作水平。

  (十九)加强机构和制度建设。各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根据相关机构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健全依法治区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健全依法治区工作信息联络员队伍建设及制度建设,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信息联络员的工作交流和培训。

  以上工作由各党(工)委、区直各处以上单位和市驻区有关单位分别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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