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田区委办公室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3-25 16:36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3日)
福办发〔2009〕10号
《福田区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产业高端、管理法治、服务完善、平安和谐”的现代化中心城区,着力建立管理科学、运行畅顺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克服和解决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中的重大瓶颈问题,全方位提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大综管”格局,实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全方位管理
(一)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各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和农村集体股份公司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各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区、街两级领导小组每年召开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专题会议不少于一次,研究和解决事关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重大问题。
(二)建立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协作机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区级由综治办牵头,各街道、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辖区驻深办、集体股份公司等单位参加,每半年一次;街道联席会议由街道综治办牵头,街道有关部门、辖区单位参加,每季度一次;社区联席会议由社区工作站牵头召开,社区警务室、物业管理处等单位参加,每月一次。联席会议的重点是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与服务的阶段性工作中的问题,并逐级向上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夯实社区综合协管体制的微观基础。加强队伍管理,严把协管员的进入关。进一步理顺和固化协管员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范围,建立以街道为主、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协管员量化考核管理体系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两级督察考核制度。持续开展对协管员应知应会及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打造一支队伍稳定、敬岗爱业、训练有素、专业水平较高的职业化管理队伍,确保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基础工作落实到位。
(四)全面推行量化考核责任制。建立对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各类量化指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过程、全要素考核奖惩机制,细化考核的方式和内容。每年由区政府与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签订量化考核责任书,各街道和相关责任部门要相应建立对社区工作站及协管员量化考核制度,各级责任制考核都要做到量化考核,奖惩分明,刚性兑现。
(五)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隐患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研发全区统一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隐患信息反馈系统,年内实现各类隐患信息处置的实时通报和电子文档月报,实现对相关责任部门、责任人手机短信实时提醒业务,实现各街道及职能部门电子显示屏幕的业务公示;建立对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全区统一的隐患信息分类、报送、处置、监管平台和绩效考核机制,由区及街道负责统筹两级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实时公示;区监察局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情况定期通报,并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动态考察备案,将阳光理政落到实处。
(六)进一步提升各类隐患的处置执行力。着力克服和解决各类在安全及社会隐患信息处置中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等问题。制定和出台《福田区出租屋综合管理隐患信息通报反馈实施办法》,理顺流程、固化责任、透明操作、有效监管,使政府各职能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切实做到责任分明、履职到位、运行高效,从而有力提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水平。
(七)全面落实居住证人口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力度做好居住证办理的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市有关规范流动人口居住地房屋编码及完成率、准确率的有关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职、通力合作,确保实现居住证办理覆盖辖区流动人口90%以上的工作目标。
(八)充分发挥企业自治与社会自治的作用。将推行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制度纳入全区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依据市里的有关法规,制定和形成街道及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加大宣传、执法和处置力度,在全区范围内不断培育和强化业主依法对流动人口的申报意识,发挥社会自治、企业自治和出租人自治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中的作用,逐步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
(九)着力加强城中村出租屋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继续推进城中村“旅业式”、“物业式”长效管理,全面落实楼管员制度,做到常抓不懈,常抓常新。相关部门要做出规划,分个实施,对全区城中村实行统一的“门控”系统管理。加大出租屋安全宣传,积极开展流动人口的出租屋治安及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出租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清除“黄赌毒”及各类危害社会治安、扰乱市场秩序和邪恶黑势力等各类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做到年有规划、季有行动、月有报表,做到每半年上一个新台阶,每年进一大步,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的报警率、破案率、执结率持续走在全市前面。
二、建立“大联通”机制,实施流入地与流出地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十)积极探索“同乡村”科学化管理与服务的有效方式。通过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信息平台和社区信息平台,摸清和掌握全区“同乡村”中同地(市)、同县(乡)500人以上规模的外来人员的居住及从业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相关部门要主动为辖区内诚实劳动、守法经营的流动人员提供服务,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整体提升流动人口对福田区政府的认同感,努力培养他们的家园意识。积极开展构建和谐同乡村机制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建立和完善“同乡村”预警机制,相关街道和股份公司要积极创造条件,对其从事非正当职业且形成较大规模的群体,实施坚决的分解工作,尽最大可能消除其负面影响。
(十一)建立与流动人口流出地的信息互动与定期交换机制。通过两地政府与民间多元化、常态化的信息沟通与互动,及时发现和有效排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不断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秩序。密切与流出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建立定期信息交流机制,最大限度压减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和犯罪嫌疑人员流入我区,并依法实施对此类人员的跟踪管理,掌握其在内地及我区的活动规律。
(十二)建立街道办与各省驻深办的沟通机制。各街道办要密切与各省、市、县驻深办人员的沟通和联系,积极邀请他们参加维稳综治工作情况分析会,实现信息互通,共同促进同乡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三)建立千人规模以上同乡代表联谊机制。各街道每年要举办一次与驻深办、千人规模以上的同乡人代表的联谊会,以活动为载体,增进与外来流动人口的融合度,及时把握重大信息,实施动态管理与服务。
三、构筑“大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保障和权益保障
(十四)健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网络。不断优化街道租赁所的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行并实施“一站式”服务,打造一流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全面实行税费收缴电子货币化管理,为当事人提供安全、快捷的缴款服务;全面建立和进一步优化质量保证体系,统一管理标识和服务标准,为创业者提供文明快捷的办事窗口。各租赁所要积极主动为辖区合法经营企业创造多元化的优质服务,提高为民服务的效能和水平。
(十五)切实解决基层服务窗口的瓶颈问题。分批解决各街道综管所服务窗口办公场地紧缺的问题,确保行政服务办事窗口和日常业务开展的场地需要;通过持续的法制化和专业化培训,全面提升租赁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实施全区租赁系统所长定期交流和租赁业务重要岗位的定期轮岗交换制度,努力营造管理层干净干事的环境;从全区层面调剂并解决租赁所业务量与人员编制匹配问题,整体提升租赁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十六)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的各项政策。要充分利用区人力资源中心及街道劳动保障平台,免费为外来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并确保每年流动人口的参保率不断提升;落实人口管理1+5文件精神,确保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率达到法规政策的规定要求;加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流动人口综合避孕节育措施和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达到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确保流动人口的司法救济和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及一切可能的公共场所,加大力度做好对外来人口相关法规、办事指引及安全提醒等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为外来创业者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全方位体现政府的服务功能。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在中心区的社会管理中占有十分突出和重要的地位,是区委区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措施安排。各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务必统一到上述原则和思路上来,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全面开创我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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