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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2009-2011年)》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8-22 16:15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8月21日)

  福府〔2009〕36号

  《福田区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2009-2011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2009-2011年)

  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将于2011年在我市举办。为全面提高我区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大运会期间的食品安全,根据《深圳市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2009-2011年)》有关内容,特制定《福田区食品安全三年规划纲要(2009-2011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创新与未来”的大运会理念,秉承“办赛事、办城市”的基本方针,以保障大运会食品安全为契机全面推进我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食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上新台阶。

  二、食品安全三年规划(2009—2011年)

  未来三年的工作,要以保障大运会食品安全为契机,在办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食品安全议案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做到“三个提升”,即进一步提升我区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我区的食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提升我区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进一步提高食品的产业化水平,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提升居民的食品消费信心:

  1、创建工业化配餐服务模式

  我区的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较好地解决了工业区工人的安全就餐要求。但是,我区部分都市白领和在校学生的早餐、午餐的供应和食品安全没有得到解决。根据我区的特点,要创建工业化配餐服务模式,一要扶持工业化配餐企业发展,运用现代化手段,规模生产适合我区居民饮食习惯的快餐盒饭,实现配餐加工的工业化;二要扶持餐料集中加工模式的发展,工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加工餐厨半成品和成品;三要制定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市民接受和消费工业化、规模化加工的快餐,倡导早餐、午餐消费的新模式。

  此项工作由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贸工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2、提升农产品检测能力

  加强我区市场供应的粮、肉、果蔬、奶制品等食品的监督检测工作,建立健全我区的农产品检测专兼职人员建设,探索组建义务监督员,加强辖区的农产品检测力度,把好食品安全的一道关口。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农办)牵头,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协办。

  3、加强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的打击疏导工作

  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经营门店往往卫生设施缺乏、卫生条件较差,是影响我区食品安全的一个隐患。近年来我区开展的大规模的“清无”行动,使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屡禁不绝。在未来三年时间里,要进一步加强街道执法队的力量,加大“清无”力度,坚持“打疏结合”原则,把无证无照的危害因素控制在最低水平。同时,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强监管,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鼓励食品小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清无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其他单位按照自身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食品流通现代化水平

  流通市场是连接生产环节和消费者的纽带。流通市场的现代化水平,不但能够决定市场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而且可以发挥市场指挥棒作用,引导、提高生产环节的规范化、产业化、标准化水平。提升食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就是要把现代化市场的要素引入我区的流通领域,概括来说,就是要实现“五化”。

  1、物流现代化

  改造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根据食品安全需要,提高其储存、运输、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扶持、培育现代化的大型食品配送企业,采用现代管理手段,完善配送硬件,建立现代化的食品流通配送体系。

  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牵头,发改局、城管局(农办)、卫生局、财政局、工商分局、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街道办事处等协办。

  2、供应网络化

  鼓励我区加工企业、批发企业、商场超市、酒楼食堂与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食品生产企业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不断提高食品来源于规模化的基地和大型品牌食品生产企业的比例。研究建立以生产基地为源头、大型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批发市场(配送中心)为中转、商场超市为终端的食品供应网络,逐步形成我区食品供应的“安全网络”。

  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牵头,发改局、城管局(农办)、卫生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协办。

  3、配送冷链化

  鼓励扶持食品配送企业、商场超市以及农贸市场配备冷链设施,根据食品安全的要求,对肉品、豆制品、冷冻盒饭、熟食品等需要冷藏的食品实施冷链配送、冷链销售。推动食品安全品牌战略,推广食品安全品牌肉和冷鲜肉,扶持守信企业创立品牌。

  此项工作由区贸工局牵头,发改局、城管局(农办)、质监分局、卫生局、财政局、工商分局、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街道办事处等协办。

  4、终端规范化

  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探索建立新型的现代化食品流通模式。继续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逐步提高改造市场的比例。扶持大中型商场、超市的发展,鼓励商场超市经营食品,逐步扩大商场超市经营食品的比例。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区发改局、城管局(农办)、卫生局、财政局、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街道办事处等协办。

  5、信息追溯化

  进一步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保障标识,采用EAN条码系统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的追溯系统,实现预包装食品、肉品、豆制品和主要农产品的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

  此项工作由区工商分局牵头,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农办)、卫生局、贸工局、质监分局、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街道办事处等协办。

  (三)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就是要贯彻科学监管的理念,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靠科学手段,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及时应对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科学评价食品安全监管绩效。未来三年,我区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的“六大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体系

  探索建立福田区食品安全评价模式,承担食品污染检测、重点品种评价、风险评估等工作任务。研究建立福田区食品安全数据库,收集市内外食品安全信息,及时研判对我区的危害,及时提出干预措施,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广泛搜集食源性疾病和食品中有毒化学物质、致病菌污染的数据资料,建立预测预警模型,有效地减少或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发展。提升对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毒化学物质和致病菌的污染以及微生物学危险性评价技术与能力,加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有效交流。

  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卫生局)牵头,区编办、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农办)、贸工局、质监分局、工商分局、皇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协办。

  2、建立食品安全绩效评估体系

  完善综合评价制度,创新评价模式,研究建立福田区食品安全指数,客观评价我区市场销售的主要食品品种、不同区域食品的安全状况,准确评价不同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绩效。

  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办。

  3、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

  进一步完善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大投入,增强政府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扶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检测机构,加强其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测能力。推广应用速测技术,逐步建立政府技术监督、企业自行检测、社会检测机构补充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统筹监测工作,根据我区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重点品种监测目录,探索统一制定抽验计划,统筹协调我区食品安全机构检测工作。建立检测信息的互通互认机制,共享监测信息。

  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办。

  4、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体系

  完善应急救援制度,编制详细的应急救援操作手册,明确各单位在食品安全应急工作中的责任和操作程序。完善应急救援网络,建立区、街道两级应急救援网络,组建相对稳定、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创新应急手段,增加硬件投入,加强通讯、车辆药品等物资保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应对。加强培训,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我区各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能力。

  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办。

  5、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有关规定,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及时收集发布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网络,充分借助网站、媒体、市场信息公布栏等途径,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引导居民正确消费。落实信息公开责任,明确信息发布的范围、责任单位和发布时限,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根据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宣传守信企业及名牌产品,曝光违法企业及其违法行为。

  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办。

  6、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和社会参与体系

  树立食品安全责任分担理念,确立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需要全社会参与”的责任理念。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的精神,以及《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积极研究理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研究政府、生产经营者、社会团体和消费者在维护食品安全中应负的责任,鼓励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继续推行“三位一体”等社会监管模式,探索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食安办牵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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