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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4-15 17:39 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田区统计局

  2009年4月2日

  根据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各行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单位数

  200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66个,比2004年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减少47.2%。其中,国有企业9个,占1.0%;私营企业556个,占64.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30个,占15.0%;外商投资企业85个,占9.8%;其余类型企业86个,占9.9%(详见表1)。

表1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法人(个)

合计

866

  内资企业

651

    国有企业

9

    股份合作企业

1

    联营企业

9

    有限责任公司

54

    股份有限公司

13

    私营企业

556

    其他企业

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30

  外商投资企业

8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860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个,分别占99.3%和0.7%(详见表2)。

表2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行业分布

行业

企业法人(个)

合计

866

制造业

860

   农副食品加工业

3

   食品制造业

6

   饮料制造业

2

   纺织业

9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91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

   家具制造业

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2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28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3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0

   医药制造业

5

   塑料制品业

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

   金属制品业

13

   通用设备制造业

15

   专用设备制造业

39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46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72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92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4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6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情况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法人单位资产合计576.24亿元;负债合计286.7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289.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9.8%,其中制造业为54.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27.5%。

  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105.97亿元。其中,制造业占98.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2.0%。主营业务收入超过百亿元的行业仅有1个: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利润总额32.38亿元。其中,制造业占94.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5.3%(详见表3)。

  表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行业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

总计

576.24

286.74

289.50

1105.97

32.38

制造业

479.86

260.21

219.65

1083.69

30.67

   农副食品加工业

3.99

3.85

0.14

0.88

-0.14

   食品制造业

5.01

2.48

2.53

3.82

0.35

   饮料制造业

0.17

0.04

0.13

0.07

-0.01

   纺织业

7.45

3.77

3.68

9.46

0.31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7.17

8.71

8.46

16.95

2.29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19.70

12.29

7.41

14.52

0.43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0.19

0.16

0.04

0.83

0.01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48

0.49

0.99

1.95

0.19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33.44

14.13

19.31

27.27

0.72

   医药制造业

5.40

1.92

3.48

5.62

0.80

   塑料制品业

3.22

1.34

1.88

8.15

0.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1.54

7.62

3.92

5.11

0.25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09

0.02

0.07

0.09

0.00

   金属制品业

3.89

2.05

1.84

4.07

0.38

   通用设备制造业

1.69

0.46

1.23

1.65

0.05

   专用设备制造业

2.91

1.53

1.38

2.81

0.34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0.92

0.46

0.46

1.09

0.12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8.32

9.33

8.98

19.44

1.25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11.71

175.38

136.33

883.34

20.36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24.71

8.48

16.23

67.34

2.6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6.86

5.70

1.16

9.23

0.2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6.38

26.53

69.85

22.28

1.71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20.13

14.98

5.15

6.14

0.2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6.25

11.55

64.70

16.14

1.42

  (三)企业科技活动

  2008年末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3]的企业有66个,占23.4%;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有33个,占11.7%。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45.5%,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34.1%。

  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科技活动人员4145人,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为9.38亿元,其中,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较快增长,2008年为7.53亿元,2004—2008年间平均年增长速度为18.1%;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投入强度[4]为0.68%,高于2004年0.52%的水平。2008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7.15亿元,投入强度为0.72%,高于2004年0.55%的水平。

  分行业看,2008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亿元的行业有1个: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投入强度超过1%的行业有4个: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详见表4)。

  表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情况

行业

经费投入(亿元)

投入强度(%)

总计

7.53

0.68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0.10

0.66

   医药制造业

0.08

1.4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07

1.32

   专用设备制造业

0.03

1.03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0.26

1.33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6.92

0.78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0.05

0.0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02

0.15

  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5]产值536.24亿元,新产品产值占同口径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45.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为33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17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4.5%,比2004年增加6.3个百分点。

  二、建筑业

  (一)企业单位数

  200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725个。其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42个,占5.8%;集体企业5个,占0.7%;私营企业448个,占61.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9个,占2.6%;外商投资企业7个,占1.0%(详见表5)。

  表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

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法人(个)

总计

725

  内资企业

699

    国有企业

37

    集体企业

5

    联营企业

9

    有限责任公司

167

    股份有限公司

23

    私营企业

448

    其他企业

1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9

  外商投资企业

7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8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6.1%;建筑安装业占35.2%;建筑装饰业占32.4%;其他建筑业占6.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568.53亿元。其中,资质内企业[6]531.54亿元,资质外企业完成36.99亿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1.1%;建筑安装业占13.3%;建筑装饰业占34.6%;其他建筑业占1.0%(详见表6)。

  表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建筑业总产值的行业分布

  单位:个、亿元 

行业

合计

资质内企业

资质外企业

单位数

建筑业总产值

单位数

建筑业总产值

单位数

建筑业总产值

总计

725

568.53

432

531.54

293

36.99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189

290.44

119

279.41

70

11.03

  建筑安装业

255

75.46

146

55.21

109

20.25

  建筑装饰业

235

196.99

135

192.34

100

4.65

  其他建筑业

46

5.64

32

4.58

14

1.06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229.0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005.24万平方米,竣工价值125.22亿元。按用途分的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详见表7。

  表7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

用途

房屋建筑竣工面积(万平方米)

竣工房屋价值(亿元)

合计

1005.23

125.22

厂房、仓库

182.44

18.67

住宅

663.51

82.72

办公用房

46.81

6.84

批发和零售用房

4.37

0.74

住宿和餐饮用房

35.41

3.57

居民服务业用房

3.16

0.44

教育用房

4.61

0.74

文化、体育和娱乐用房

16.87

3.11

卫生医疗用房

10.42

2.60

科研用房

14.36

1.36

其他用房

23.28

4.43

  (四)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情况

  2008年末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为387.06亿元,负债合计为256.24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0.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6.2%。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544.07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3.7%,建筑安装业占10.2%,建筑装饰业占35.3%,其他建筑业占0.8%;利润总额14.53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7.7%,建筑安装业占14.7%,建筑装饰业占46.1%,其他建筑业占1.5%(详见表8)。

  表8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行业

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合计

工程结算收入

利润总额

总计

387.06

256.24

130.82

544.07

14.53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246.79

174.64

72.14

292.06

5.48

   建筑安装业

55.14

28.80

26.34

55.19

2.14

   建筑装饰业

74.14

46.48

27.66

192.23

6.70

   其他建筑业

10.99

6.32

4.68

4.59

0.21

  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0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924个。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8]占 80.9%,仓储业占12.4%,邮政业占6.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239.00亿元,比2004年增加1.45倍。其中,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占63.8%、25.5%和10.7%。法人单位营业利润16.23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74.4%(详见表9)。

表9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分行业财务情况

行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营业收入合计(亿元)

营业利润合计(亿元)

总计

924

239.00

16.23

   道路运输业

191

36.02

8.84

   城市公共交通业

23

30.21

-8.94

   水上运输业

14

34.21

11.86

   航空运输业

5

1.30

0.33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514

50.70

-0.02

   仓储业

115

60.93

3.35

   邮政业

62

25.63

0.81

  四、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财务情况

  200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834个,比2004年增长34.8%。其中,批发业10360个,零售业2474个,分别占80.7%和19.3%。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04.05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5.3%。

  2008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3346.81亿元,比2004年增长1.17倍。其中,批发业2721.51亿元,零售业625.30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08倍和1.63倍(详见表10)。

表10  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分行业财务情况

行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资产合计(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亿元)

总计

12834

1904.05

3346.81

批发业

10360

1520.03

2721.51

    农畜产品批发

34

2.99

5.2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315

126.39

192.74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批发

967

118.48

280.7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96

58.17

99.97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55

36.69

53.7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907

376.81

757.86

    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批发

6954

610.13

1151.00

    贸易经纪与代理

394

178.32

169.86

    其他批发

138

12.05

10.44

零售业

2474

384.02

625.30

    综合零售

78

96.81

145.9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26

21.90

16.47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89

42.33

41.0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71

9.66

9.77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69

6.03

8.21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171

64.98

264.0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955

98.06

104.8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专门零售

265

7.42

8.30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150

36.83

26.68

  (二)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2008年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56个,占0.4%;私营企业10881个,占84.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62个,占4.4%;外商投资企业287个,占2.2%(详见表11)。

表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企业法人单位数

登记注册类型

单位数(个)

总计

12834

  内资企业

11985

    国有企业

56

    集体企业

6

    股份合作企业

11

    联营企业

63

    有限责任公司

796

    股份有限公司

121

    私营企业

10881

    其他企业

5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62

  外商投资企业

287

  五、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财务情况

  200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92个,比2004年增长55.4%。其中,住宿业175个,餐饮业417个,分别占29.6%和70.4%。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70.47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68.3%。

  2008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74.63亿元,比2004年增长85.9%。其中,住宿业27.88亿元,餐饮业46.75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2.06倍和50.7%(详见表12)。

表12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财务情况

行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资产合计(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亿元)

总计

592

70.47

74.63

   住宿业

175

45.45

27.88

     旅游饭店

60

32.52

18.97

     一般旅馆

108

12.60

8.73

     其他住宿服务

7

0.33

0.18

   餐饮业

417

25.02

46.75

     正餐服务

311

14.06

29.44

     快餐服务

45

7.77

13.81

     饮料及冷饮服务

46

1.12

1.49

     其他餐饮服务

15

2.08

2.01

  (二)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2008年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19个,占3.2%;私营企业408个,占6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4个,占5.7%;外商投资企业共36个,占6.1%(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

登记注册类型

单位数(个)

总计

592

  内资企业

522

    国有企业

19

    集体企业

4

    股份合作企业

1

    联营企业

3

    有限责任公司

53

    股份有限公司

12

    私营企业

408

    其他企业

22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4

  外商投资企业

36

  六、房地产业

  200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1284个。其中,房地产开发业248个,物业管理企业353个,中介服务业232个,其他房地产451个。

  2008年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91.36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304.8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49.93亿元,中介服务业13.67亿元,其他房地产24.91亿元。

  实收资本494.76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314.9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2.32亿元,中介服务业15.33亿元,其他房地产142.16亿元。

  营业利润58.46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54.59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94亿元,中介服务业-0.40亿元,其他房地产2.33亿元(详见表14)。

表14  房地产企业情况

行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亿元)

营业利润合计(亿元)

实收资本合计(亿元)

总计

1284

391.36

58.46

494.76

   房地产开发经营

248

302.85

54.59

314.95

   物业管理

353

49.93

1.94

22.32

   房地产中介服务

232

13.67

-0.40

15.33

   其他房地产活动

451

24.91

2.33

142.16

  七、其他第三产业

  (一)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200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9]的企业法人单位数9447个,比2004年末增加3491个。

  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不含金融业,下同)7381.03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2.64倍。

  2008年营业收入1026.67亿元,比2004年增长3.04倍;营业利润319.45亿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商务服务业所占比重分别为34.8%和43.6%,两个行业合计占78.4%。营业利润中,上述两个行业分别占34.7%和61.2%,合计占95.9%(详见表15)。

表15  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情况

行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个)

资产总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营业利润(亿元)

总计

9447

7381.03

1026.67

319.4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374

509.60

357.70

110.94

  金融业

239

-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240

5741.38

447.68

195.59

  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2337

947.26

134.45

7.7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2

27.01

19.82

1.9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712

28.37

14.40

0.01

  教育

231

18.41

11.44

-0.43

  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业

37

8.41

7.82

-0.0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85

100.59

33.36

3.75

  (二)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数1059个,比2004年末增加181个。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原价234.52亿元,全年收入合计210.12亿元,全年支出(费用)合计193.84亿元(详见表16)。

表16  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收入和支出

行业

单位数(个)

固定资产原价(亿元)

本年收入合计(亿元)

本年支出(或费用)合计(亿元)

合计

1059

234.52

210.12

193.8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

0.22

0.57

0.55

金融业

4

3.42

2.96

1.2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

3.03

4.67

4.79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43

4.37

4.39

3.8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1

10.03

5.55

5.5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0

0.06

0.06

0.07

教育

197

31.83

24.29

24.65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50

30.87

35.89

35.6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9

8.65

3.99

4.09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629

142.04

127.75

113.37

  注释:

  [1] 所有者权益合计: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即企业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3]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5]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6]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0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0000]00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建筑业企业。

  [7]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8]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9]其他第三产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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