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4-15 17:39 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田区统计局
2009年4月2日
根据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区各行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单位数
200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866个,比2004年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减少47.2%。其中,国有企业9个,占1.0%;私营企业556个,占64.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30个,占15.0%;外商投资企业85个,占9.8%;其余类型企业86个,占9.9%(详见表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860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6个,分别占99.3%和0.7%(详见表2)。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情况
2008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法人单位资产合计576.24亿元;负债合计286.7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289.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9.8%,其中制造业为54.2%;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为27.5%。
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1105.97亿元。其中,制造业占98.0%,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2.0%。主营业务收入超过百亿元的行业仅有1个: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利润总额32.38亿元。其中,制造业占94.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占5.3%(详见表3)。
表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三)企业科技活动
2008年末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3]的企业有66个,占23.4%;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有33个,占11.7%。在大中型企业中,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45.5%,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为34.1%。
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科技活动人员4145人,企业投入的科技活动经费为9.38亿元,其中,代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较快增长,2008年为7.53亿元,2004—2008年间平均年增长速度为18.1%;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投入强度[4]为0.68%,高于2004年0.52%的水平。2008年大中型工业企业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7.15亿元,投入强度为0.72%,高于2004年0.55%的水平。
分行业看,2008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超过亿元的行业有1个: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投入强度超过1%的行业有4个: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详见表4)。
表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情况
200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新产品[5]产值536.24亿元,新产品产值占同口径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45.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为33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17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4.5%,比2004年增加6.3个百分点。
二、建筑业
(一)企业单位数
200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725个。其中,国有企业及国有独资公司42个,占5.8%;集体企业5个,占0.7%;私营企业448个,占61.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9个,占2.6%;外商投资企业7个,占1.0%(详见表5)。
表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
(二)建筑业总产值
2008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6.1%;建筑安装业占35.2%;建筑装饰业占32.4%;其他建筑业占6.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568.53亿元。其中,资质内企业[6]531.54亿元,资质外企业完成36.99亿元。
在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1.1%;建筑安装业占13.3%;建筑装饰业占34.6%;其他建筑业占1.0%(详见表6)。
表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建筑业总产值的行业分布
单位:个、亿元
(三)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价值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3229.08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1005.24万平方米,竣工价值125.22亿元。按用途分的房屋建筑完成情况详见表7。
表7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完成情况
(四)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情况
2008年末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为387.06亿元,负债合计为256.24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0.8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6.2%。
2008年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544.07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53.7%,建筑安装业占10.2%,建筑装饰业占35.3%,其他建筑业占0.8%;利润总额14.53亿元,其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占37.7%,建筑安装业占14.7%,建筑装饰业占46.1%,其他建筑业占1.5%(详见表8)。
表8 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财务情况
单位:亿元
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0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924个。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交通运输业[8]占 80.9%,仓储业占12.4%,邮政业占6.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239.00亿元,比2004年增加1.45倍。其中,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分别占63.8%、25.5%和10.7%。法人单位营业利润16.23亿元。其中,交通运输业占74.4%(详见表9)。
四、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财务情况
200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2834个,比2004年增长34.8%。其中,批发业10360个,零售业2474个,分别占80.7%和19.3%。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04.05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95.3%。
2008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3346.81亿元,比2004年增长1.17倍。其中,批发业2721.51亿元,零售业625.30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1.08倍和1.63倍(详见表10)。
(二)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2008年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56个,占0.4%;私营企业10881个,占84.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62个,占4.4%;外商投资企业287个,占2.2%(详见表11)。
五、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单位数和财务情况
200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92个,比2004年增长55.4%。其中,住宿业175个,餐饮业417个,分别占29.6%和70.4%。
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70.47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68.3%。
2008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74.63亿元,比2004年增长85.9%。其中,住宿业27.88亿元,餐饮业46.75亿元,分别比2004年增长2.06倍和50.7%(详见表12)。
(二)企业登记注册情况
2008年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国有企业19个,占3.2%;私营企业408个,占6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4个,占5.7%;外商投资企业共36个,占6.1%(详见表13)。
六、房地产业
200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1284个。其中,房地产开发业248个,物业管理企业353个,中介服务业232个,其他房地产451个。
2008年房地产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391.36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304.8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49.93亿元,中介服务业13.67亿元,其他房地产24.91亿元。
实收资本494.76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314.9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2.32亿元,中介服务业15.33亿元,其他房地产142.16亿元。
营业利润58.46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业54.59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94亿元,中介服务业-0.40亿元,其他房地产2.33亿元(详见表14)。
七、其他第三产业
(一)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200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9]的企业法人单位数9447个,比2004年末增加3491个。
其他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不含金融业,下同)7381.03亿元,比2004年末增长2.64倍。
2008年营业收入1026.67亿元,比2004年增长3.04倍;营业利润319.45亿元。在主营业务收入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商务服务业所占比重分别为34.8%和43.6%,两个行业合计占78.4%。营业利润中,上述两个行业分别占34.7%和61.2%,合计占95.9%(详见表15)。
(二)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情况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数1059个,比2004年末增加181个。
2008年末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固定资产原价234.52亿元,全年收入合计210.12亿元,全年支出(费用)合计193.84亿元(详见表16)。
注释:
[1] 所有者权益合计: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即企业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3]开展科技活动的企业:是指有组织地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并有相应经费支出的企业。
[4]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是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5]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开发研制,但尚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投产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6]资质内建筑业企业:是指依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0001年第87号)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0000]00号),已经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资质外建筑业企业指虽然没有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实际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建筑业企业。
[7]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是指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指具有专业承包资质,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不包括资质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8]交通运输业:包括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城市公共交通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9]其他第三产业:包括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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