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福田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4-15 17:09 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5日)
福府〔2010〕6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文化部关于加快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的通知》(文社图函〔2006〕1389号)的有关规定,经接受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核,现批准将《下沙龙舞》列入我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以公布。
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实现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街道办、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科学规划,妥善处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发展经济之间的关系,深入做好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福田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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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第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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