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创建宜居城区行动计划(2012—2013年)》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07-15 17:42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5日)
福府办〔2012〕31号
现将《福田区创建宜居城区行动计划(2012—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创建宜居城区行动计划
(2012—2013年)
为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发办[2009]24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108号)以及《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行动计划(2012—2013年)》(深府办[2012]26号)所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宜居城区建设提升我区城市发展质量,提高市民幸福感,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经过两年努力,力争我区在居民住房条件、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水平及基层基础设施、城市文明等方面成效明显改善,市民安全感增强,生活品质和幸福感得到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宜居城区。到2013年,我区宜居社区的比例力争达到50%,并实现如下目标:
(一)市民享受到绿色宜居的生态环境,河流水质恶化得到控制,灰霾天气有所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二)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市民出行更加便捷、舒适、低碳;教育和医疗卫生配置结构和布局实现均衡发展,教育能更好满足现实需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全区居民,人民群众的医疗条件和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社会治安步入良性循环,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增强,市民的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率逐年提高。
(四)社区环境和基础设施逐步改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五)市民的家园意识和主人翁精神得到激发,城市文明水平与精神面貌持续提升。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居住条件改善行动
1、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把宜居宜业作为城中村改造及城市更新工作的重要目标,根据各村及各城市更新单元实际情况,在相关规划中协调落实社区宜居宜业目标。(责任单位:区城改办)
2、改善老旧住宅区建筑和配套设施。大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提升城中村、老旧住宅区整体配套设施以及住房质量、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消除居住区内的消防和安全隐患。选取1—2个老旧住宅小区试点,对燃气管道、消防、给排水、监控等设施及道路、绿化、停车位等公共配套进行整治和完善。2012年完成前期调查,2013年完成试点。(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二)环境建设保护行动
3、推进城市立体绿化。开展屋顶绿化、墙面垂直绿化、窗阳台绿化、高架桥柱绿化、天桥绿化、停车场绿化等城市立体绿化。出台相关政策,开展屋顶绿化试点,增加屋顶绿化面积,先行在政府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进行示范。2012年完成1个屋顶绿化试点工作,2013年全区内逐步推广,完成至少20处屋顶绿化。(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4、规范处理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区的餐厨垃圾管理网络,严控餐厨垃圾流向,对餐厨垃圾进行统一收集、清运和规范化处理,保障饮食安全。2013年建设完成我区餐厨垃圾处理收治中心并投入运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2013年全面推行实施。(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三)公共服务优化行动
5、发展优质均衡教育。加大教育投入,优化学校布局,保障教育机会均等。进一步调整优化辖区内的学校布局,加强薄弱学校的扶持,通过新改扩建公办学校以及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满足学位供给,扩大高中优质学位。全力打造“公平、多元、优质、国际化、现代化”为主要特征的“幸福教育”品牌。争取到2013年学位紧张问题得到明显缓解,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6、增加医疗服务供给。2012年实现全区所有公立医院提供预约挂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人局)
7、改造完善公共设施。
增设椅、凳、亭、廊等,将景观绿化带打造成街心休闲公园。2012—2013年每年至少建成2个街心公园,为市民休闲提供更多的公共场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积极推行人行天桥安装顶棚工程。已建成的人行天桥,处于人流密集或标志性地段的安装顶棚,处于人流稀疏地段的进行绿化;新建的人行天桥顶棚覆盖率达到100%。2012年调查确定具备安装顶棚条件的人行天桥总量,并对新建人行天桥配置顶棚,2013年具备条件的人行天桥全部完成安装。(责任单位:区建工局)
(四)公共安全提升行动
8、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以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为龙头,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和物业管理。以社区为单位,围绕“人、屋、车、路、网、场”等基本要素,增设视频监控探头,对社区进行视频围合管理。2012年60%社区完成视频围合,2013年100%社区完成视频围合。(责任单位:福田公安分局)
(五)宜居社区建设行动
9、开展摸底调查。组织社区根据《广东省宜居社区考核标准》和本行动计划的要求,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对社区居住条件、配套设施、环境卫生、服务管理进行现状调查,全面、准确掌握社区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调研结果,确定需改进和集中整治的项目,编制社区建设方案,形成宜居社区建设项目建议书,报区政府申请改造和建设资金,并报区级宜居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备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10、实现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采取专业式、菜单式、守护岗式等多种模式引入物业管理的具体措施;整合资源,优化社区物业管理,解决社区尤其是城中村、旧村的物业管理问题。到2013年实现全区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1、完善社康中心建设。加大社康中心建设财政投入,吸引优秀医疗人才服务社区。加强社康中心的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和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到2013年社康中心建设得到完善,各个社康中心配备至少3名全科医生。(责任单位:区卫人局)
12、整治规范后街背巷。针对城中村等老旧住宅区实施后街背巷改善工程,完善环卫设施,平整后街背巷的路面、提升园林绿化景观,美化后街背巷容貌,优化公共空间。2012年完成60%的社区,2013年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13、新建改建文体广场和社区公园。完善社区文化体育设施,新建改建文体广场或社区公园;工业园区、高档住宅和写字楼集中的社区,因地制宜设置功能有别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2012—2013年全区选取3—5个社区,分别建设完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文体广场或社区公园。(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文体局)
14、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流动文化系列活动,组织免费电影、京剧、粤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社区展演,每年不少于80次。协助开展社区邻里节或文化节,促进社区互相交流,每年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15、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加强四害防治,定期组织专业消杀队伍对辖区公众场所进行“四害”消杀。加强对社区物业小区开展“四害”消杀工作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16、推广社区特色服务。积极推广“星光老人之家”、“四点半学校”、“邻里义工”、“社工义工服务队”等社区特色服务,在生活保障、助老爱老、帮教助学、助医助残等方面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更全、形式多样的特色服务。每个社区不少于3种特色服务。开展特色服务经验交流推广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六)宜居社区申报行动
17、根据省、市宜居社区申报评选通知,各街道办每年组织发动辖区社区申报创建广东省宜居社区,准备好申报材料和档案材料,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到2013年,我区宜居社区创建比例达到50%。(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宜居城区行动计划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确定责任人及联络人。建立工作年报制度,各责任单位每半年定期向区建设宜居社区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行动进展情况。该项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每年区级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作为考核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的重要内容。
(二)保障资金,快速推进
责任单位负责申请项目建设资金;区发改局对宜居城区创建重点工程的立项要优先审批,并及时下达财政年度投资计划;区财政局按规定落实和监督资金。2012年下半年,将创建重点工程列入下半年资金预算,2013年,将创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各责任单位要统筹项目资金,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宜居城市建设,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动项目实施。
(三)加强交流,促进沟通
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通过共建城市共享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手段,提高宜居城区创建水平。定期组织街道和社区间的交流活动,大力推广创建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项目,实现优势互补,深化宜居社区创建工作。
(四)广泛宣传,公众参与
加大对宜居城区创建的宣传力度,在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开辟专门时段或开设专栏进行公益宣传,形成全民重视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
附件:福田区创建宜居城区行动重点任务表(2012—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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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创建宜居城区行动重点任务表(2012—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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