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2-07-15 17:39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
福府办〔2012〕3号
现将《福田区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老龄化社会的脚步正加速向我们走来,社会各界都积极关注养老事业发展。建设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解决我区目前养老服务工作困境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落实2011年区政协《关于推进我区率先建成适度普惠型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重点提案的具体举措。根据国家、省、市民政部门关于“十二五”期间养老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养老服务工作现状,制定本规划作为《福田区民生福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补充规划。
一、规划基础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的比例达13.26%。2011年以后的30年里,中国每年要减少800万青壮年的劳动力及增加800万老龄人口,到2035年,每0.9个纳税人将要供养1个老人。深圳经过30年的发展,养老问题日渐显现,改革开放初期的来深创业者将在同一历史阶段步入老年,未来十年将是深圳市老龄化急剧增长的时段。福田作为中心城区,老龄化问题会比其他区更加突出。截至2010年底,我区60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有4.1万人,65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有2.73万,分别占户籍总人口的6.2%和4.1%,比2009年增长了18.6%和29%,这种增长速度在未来5—10年里,将呈现出快速乃至阶段性、爆发式上涨趋势。
(二)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基本情况
1、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完善。2010年末,全区已建成由97家社区“星光老年之家”、92个社区“老年人协会”(其中42个社区“老年人协会”已登记注册为民间组织)、84家社康服务中心、18家民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间老人日间照料中心、1所福利中心、1所老年大学和1家老干部活动中心组成的社区养老为老服务网络,统筹社区资源,为老人提供以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理疗、文化娱乐、社会参与为主要服务内容的社区养老服务, “六个老有”发展目标逐步实现。
2、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从无到有,以点带面,取得较好进展,实现了由货币化向消费券转变。一个以保障高龄、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社会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出台《福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取消了“65岁以上空巢老人”不合理补助政策,与市政策保持高度一致,避免政策“洼地”的产生,为区财政每年节省近1000万元。目前正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共734人。
3、社区老人日间照料项目建设稳妥推进。在“星光老年之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老人日间照料模式,为辖区高龄老人和生活半自理老人提供包括日托看护、休闲娱乐、心理慰藉、午间休息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
4、服务监管逐步向精细化管理过渡。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制定养老服务机构系列评估参数,委托96980大管家居民生活服务平台通过服务跟踪、电话回访、投诉处理等形式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存在问题
经测算,到2015年,我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将有6.4万人。现全区无民办养老福利机构,仅有一家公办养老机构,床位2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仅5张,远远低于国家“十二五”规划“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的要求。全区只有一家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床位50张,也与省民政厅“十二五”规划“7%的老人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的要求相差甚远。
从我区养老设施现状、老人养老需求等方面来看,我们面临着养老基础较差,规模较小,设施落后等困难,政府必须努力率先在深圳建成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发展,解决养老难题,充分履行社会责任。
二、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区位优势,坚持以民为本,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民生福利水平,调节社会利益关系,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好、更快、更均衡地施惠于老年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建设目标。在“十二五”期间构建成养老体系的基本框架,具体目标如下:
——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集颐养型、护养型、日托型、居家型于一体的,具有福田特色的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实现社会养老服务“三个一工程”(即:一所省一级养老福利机构、一所新型专业护理院、一批老人日间照料中心)。
——力争到2015年末,全区老年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基本实现“9073”目标,即90%的老人居家养老,政府帮助和资助;7%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3%入住专业养老服务机构。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机构养老规模
1、加强专业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利用城市更新计划和旧城改造项目,规划建设新的全托制养老福利机构,进一步扩大机构养老规模。争取收回区福利中心红线用地内A、B栋周转房,用于整体性扩建和改造,打造省一级养老福利机构。启动福田区老人护理院建设项目,借鉴香港经验,建成社会力量投资,政府回购产权,社会福利机构运营,为介护老人提供综合性治疗服务的新型专业护理机构。
2、广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根据《福田区民生福利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每个街道建设一间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弥补机构养老不足。在城市更新项目中按“一农城化社区1000—2000平米”与“一城市社区1000平米”的标准进行规划,实行“全资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多种模式并存运营。
3、推动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整合社区资源,在不具备建设日间照料中心的社区,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小型助老养老日托中心,争取在2015年末建成60家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绝大部分社区。
(二)创新养老方式
1、完善养老服务评估机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96980大管家居民生活服务平台建立养老服务考评系统,建立老人服务对象准入标准和服务机构准入、监管、评估标准,对居家养老定点服务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评估,并延伸至对养老福利机构监督管理,使之逐渐成为政府在社会建设上转移职能的第三方机构。
2、丰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专业服务机构为辖区60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老人、65岁以上独居且患重大疾病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安装紧急呼叫救援装置,为特殊群体老人提供个性化、精细化服务。扩大消费券使用范围,资助老人购买康复辅具,到护理院、社康中心(家庭医生)接受服务。
3、引入星光老年之家评定机制。根据星光老年之家服务情况、使用面积、挂牌时间和服务数量等,实行分级(五级)资助政策,提高市福彩公益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使用效益,明确和强化社区居委会在星光老年之家日常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加强规范化建设,以五年为周期,定期更新硬件设备,提升服务品质。
4、制定社区为老服务标准。在社区老年人活动设施标准及其老人享用权利的凭证、“家庭医生”中的老年人健康档案、困难老年人的资助和服务标准、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制定系列标准,为老年人提供精细化服务。
5、探索社工助老服务模式。借鉴香港模式,按每40个老人配备1名社工的标准,通过个案辅导、小组活动等方式为老人创造心理情感抒发和沟通的平台,为老人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兴趣培养、临终关怀等专业服务。
6、扶持社区老年社会组织发展。围绕“六个老有”目标,充分发挥社区老年社团作用,通过老人文化建设,全面实施我区“幸福晚年”计划。
(三)创新养老政策
1、出台《福田区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办法》。在市民政局《深圳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办法》的基础上,提高资助标准,加大对我区民办养老机构的资助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养老机构和老人日间照料中心。
2、建立“养老保健金”制度。在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受惠范围,以货币补贴的形式向符合规定条件的辖区户籍70—79岁老人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发放养老保健金。
3、创立助老冠名慈善基金。依托福田区慈善会,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动员社会爱心企业、个人投身慈善事业,利用慈善资金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特殊养老服务,营造全社会为老慈善氛围。
四、实施步骤
2011年出台鼓励民办养老机构、社区为老服务标准等政策;创立助老冠名慈善基金;启动老人护理院建设项目和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论证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
2012年建立养老保健金制度、提升星光老年之家服务品质;投放社工;福利中心二期工程进入规划设计阶段;建成使用第一批30家社区服务中心。
2013年老人护理院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启动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建设;建成5家日间照料中心。
2014年建成福利中心二期,并投入使用;建成5家日间照料中心和第二批30家社区服务中心。
2015年各项养老事业项目基本完成,预计专业养老床位达2000张,日间照料中心床位达700张以上,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项规划任务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体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各方养老服务资源,共享信息,形成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科学筹措资金。坚持政府主导,扩大社会参与,辅以市场手段,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事业资金筹措机制。提高养老服务事业经费支出在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优先安排,重点保障。以优惠支持政策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以购买服务方式吸纳优质实体共建养老服务事业。
(三)提高队伍素质。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社区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在养老服务领域培养和使用一批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四)强化绩效考核。统筹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项目与其他民生事业的同步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将各单位实施养老服务规划项目的情况及效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开展项目绩效考评,强化规划效能。
附件:福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分工表
附件
福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责任分工表
打印、下载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众号
福田政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