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田区2013年度改革创新计划》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06-30 17:44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福发〔2013〕5号
关于印发《福田区2013年度改革创新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处以上单位:
现将《福田区2013年度改革创新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福田区委员会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9日
福田区2013年度改革创新计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新的发展阶段,福田区将继续弘扬敢闯敢试的精神,发挥中心城区的先行示范作用,以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快建设法治化、智慧型、高品质的国际化先导城区。根据《福田区关于开展“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的工作方案》,特制订本计划。
一、改革创新的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需求导向”、“民意导向”、“实干导向”,深入分析制约发展的突出矛盾,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改革举措,点燃改革创新激情,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破难题,向创新要动力,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为全市改革发展探索新经验。
二、改革创新的重点任务
(一)关于经济领域改革
1.建立政府服务企业标准管理体系。从服务企业、服务经济入手,制定政府企业服务标准体系,明确政府服务企业事项,细化服务内容和方式,形成固化的、流程化的、可量化考核的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企业服务行为,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形成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政府服务文化。(牵头单位: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推进产业事业项目对接落地模式创新。以产业事业重大项目落地为目标,通过“植入式”等创新方式,促进中心城区空间的高效集约利用和产业集聚发展。健全空间对接联席会议机制,完善产业事业与空间对接项目库,建立对项目落地的跟踪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区经济促进局、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二)关于民生领域改革
3.推动香安学校教育综合配套改革。坚持教育国际化、现代化方向,选取香安学校与腾讯公司进行联合办学,创新公立学校的委托管理方式,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数字化新型教学模式,改进教育教学评价方式,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元评价机制,将其打造成福田区教育综合改革示范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4.深化“先诊疗后结算”改革。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先诊疗后结算”改革从“点”向“面”铺开。服务主体从试点单位向区属公立医院推广,服务范围从综合医保人群向非医保人群拓展,服务内容从“先门诊后结算”向“先住院后结算”延伸。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诚信管理约束机制,探索打击逃费欠费的方式方法,构建新型医患互信关系。(牵头单位: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5.推进养老事业社会化改革。探索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按照“主体多元化、运作专业化”的要求,引进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养老项目的建设运营。结合我区实际,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投标机制,完善对服务主体的监管、考核、评价、激励等机制。(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三)关于社会管理领域改革
6.探索建立社会成员“大融入”体系。针对来深建设者发展难、融入难等问题,率先探索建立和谐融入制度体系。科学界定“大融入”的服务人群,探索建立相应的资格量化标准。开展教育培训系列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各类职业技能和各项执业资质;开展帮助扶持系列活动,建立应急救助、特殊困难救助、权益保障、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创业扶持等机制;开展参与奉献系列活动,鼓励参与社会公益、社会慈善和社会志愿服务;开展共驻共享系列活动,健全完善来深建设者在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制度政策。(牵头单位: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7.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立社会组织总部基地,打造集社会组织登记监管、培育孵化、公共服务项目招投标等为一体的综合平台;推动筹建一批龙头行业协会,明确政府职能转移事项,促进社会组织有效承接;通过公益招投、公益创投、购买服务等方式,孵化培育一批互助类、公益类、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推进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财务审计、项目评估等。(牵头单位: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区民政局)
8.推进社区自治体制改革。按照社区党组织领导、居委会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和辖区单位协同、社区居民参与、法治与居民公约保障的总体思路,开展社区自治试点,完善居委会内部治理机制,创新“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党员干部、社会精英等参与社区管理的方式,优化社区工作站职能,完善居民议事会等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区自治机制。(牵头单位:区社会工作委员会)
9.推动房屋租赁管理制度改革。制定《福田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厘清、整合相关部门出租屋管理职责,建立分工配合、协调联动的协同管理机制;对违反房屋租赁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义务人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制定《福田区房屋租赁信息采集奖惩办法》,采取措施鼓励主动申报出租、变更信息,对不主动申报的机构和人员实施处罚。积极协调市有关部门,推动关于来深短期居住人员的信息申报、登记、备案的立法工作。(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房屋租赁管理局)
(四)关于司法领域改革
10.深化审判长负责制改革。完善审判长联席工作会议机制,提升审判质量和水平;健全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强化管理监督的规范性、科学性;推行法官职业化管理机制改革,探索完善与法官等级相对应的法官单独职位序列,完善法官选任、保障机制;建立审判团队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提升团队内部工作绩效;建立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提高审判人员和综合保障人员管理水平;建立党政事务协理员制度,形成审判业务与司法政务相分离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
11.推动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的权力配置模式,完善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察委员会三大决策机构,职务犯罪侦查局、刑事犯罪检控局、诉讼监督局、犯罪预防和社会建设促进局四个业务职能局,纪检监察室、政令督查室、案件管理室三大监督机构,形成“343”检察权运行机制。在运行管理上,率先建立“办案专员”负责制,实行专员团队绩效考核;率先建立侦查管理新模式,确保侦查效能最大化;强化诉讼监督职能,规范权力运行;首创社会建设促进机制,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牵头单位:区人民检察院)
(五)关于行政服务领域改革
12.推进公开透明政府建设。建立重大民生议题市民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将执法主体、依据、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政府民生信息平台,使市民参与、监督民生实事办理全过程。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审批业务流程再造。建立“福田政府在线”英文网站,为外籍人士提供民生和政府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13.推动司法和政府物业信息公开试点。在区人民法院和区物业管理中心试点开展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生效裁判文书、物业管理信息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加有效地防治腐败。(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察局))
14.推动政府决策咨询机制建设。按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研究制定《福田区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正式组建决策咨询委员会,健全完善区委区政府决策机制,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区发展研究中心)
(六)关于生态文明领域改革
15. 推动环境保护责任和激励机制创新。建立福田辖区河流河长工作制,开展河流保护量化考核,提升河流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功能;制定《福田区环保模范企业创建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企业环保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引导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区环保水务局)
(七)关于干部人事制度领域改革
16.探索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探索与区法检系统职业化改革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完善在“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识别考察和使用干部的办法;完善干部激励机制,探索考核奖励结果、审计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机制、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制度;推进干部交流,畅通干部出口入口。(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三、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将就重点改革项目下达“改革创新任务令”,要求当年制定,当年落实,当年见效。各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改革创新任务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每个单位至少提出2项“微创新”项目,经分管区领导同意后,报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计划要求,组织开展调研,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其他相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协同推进。
(三)加强统筹协调。区发展和改革局要加强对《福田区2013年度改革创新计划》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跟踪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对需上级部门配合的事项,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支持。
(四)强化督查考评。本计划的项目全部纳入“区改革创新奖”评选范围,考评结果纳入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区纪检监察、督查等部门要建立相应的检查、监督和评价机制,对推进不力、延误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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