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福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8-01 16:09 来源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福府办函〔2023〕1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为加强对福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福府〔2023〕12号)精神,福田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福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福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周江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李志东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肖 健 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艾菲菲 区统计局局长
张 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爱婷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成 员:薛志刚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蒋春生 区委编办副主任
余 巍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 擎 区科技创新局副局长
韩青苗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余艳红 区民政局副局长
颜冬生 区司法局副局长
周阳上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 巍 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杨 杰 区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
谈建中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五级管理岗
李 勇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蔡剑新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罗崇文 区审计局副局长
刘 申 区统计局副局长
高 杨 区金融服务和风险防控中心副主任
连青龙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梁玮钊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杨建波 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
何晓东 区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
纪志宏 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局三级调研员
陈瑜珲 市交通运输局福田局二级调研员
罗伟平 福田区税务局一级高级主办
张平中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局长
许茂煜 市生态环境局福田局副局长
于会泳 园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玉宏 南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泳彬 福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奇武 沙头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汉伟 梅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湘涛 华富街道办事处主任
邝瑞连 香蜜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 超 莲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硕 华强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 红 福保街道办事处主任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刘申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附件:福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
福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助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
2.区委组织部:配合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经费发放标准、范围制定。
3.区委宣传部:指导统计部门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4.区委编办:负责提供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名录。
5.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助参与经济普查数据评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区教育局:负责协调全区教育单位及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名录方面的事项;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并参加调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7.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8.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全区工业、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相关企业名录方面的事项;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
9.区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区社会组织名录资料;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区划编制、普查区域划分;协调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单位的普查工作;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10.区司法局:负责协调全区法律服务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
11.区财政局:负责区级普查经费预算的审核、落实和监督,配合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经费发放标准、范围制定工作,保障普查工作的需要。
12.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协调全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录方面的事项;协助开展全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13.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协调全区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开展普查工作;协助落实相关产业、行业、企业的普查事项。
14.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包括图书馆、博物馆、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名录资料,影视制作发行机构、互联网视听等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配合开展普查宣传;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15.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协助开展单位清查工作。
16.区应急管理局: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协助开展单位清查工作。
17.区审计局:负责对我区经普相关支出做好监督和审计。
18.区统计局:承担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人员、经费,物资保障;制定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全区普查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负责组织区级普查试点业务培训、人员选聘、数据处理、宣传发动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普查各项工作。
19.区金融工作局:负责提供全区金融业企业名录资料;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20.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协助开展经济普查公益宣传工作;协助做好本系统的普查工作。
21.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协助开展单位名录清洗工作;配合开展普查宣传。
22.福田公安分局:负责普查安全保护工作;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各项普查工作。
23.区国库支付中心:负责配合做好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经费的拨付和报账等核算工作。
24.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重点企业名录及企业服务方面的事项。
25.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局:负责提供全区经济普查小区划分所需的最新电子地图信息;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与绘图;提供本系统掌握的单位名录资料。
26.市交通运输局福田局:布置本系统配合开展各项普查工作;配合开展普查宣传;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27.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福田区税务局:负责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全部单位行政登记资料,同时提供有关营业收入和纳税情况等资料;组织本部门基层工作人员配合经济普查机构进行普查,参与单位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开展普查宣传;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28.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局:负责和协调提供市场主体名单;组织本部门基层工作人员配合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进行普查,参与单位清查的组织实施工作;配合开展普查宣传;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29.市生态环境局福田局:协调本系统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各项普查工作;协助开展相关单位名录的核实、比对,查找和反馈,参与清查结果的审核和评估。
30.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方案的实施,制定和实施本辖区普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普查区的划分、单位清查和指导员、普查员选调培训,普查表的发放、收集、质量控制和编码、数据处理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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