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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4年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福田区职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3-20 21:11来源 : 福田区委组织部 信息索引号 : /2024-11201887

  根据《深圳市2024年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招录紧缺专业公务员公告》,现就福田区职位(不含驻区单位,下同)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

  相关体检人员名单请于面试后次日登录深圳组工在线网站查询(请入围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我们将及时与本人联系)。

  二、体检安排

  深圳市福田区职位考生体检将分两批次进行。

  参加3月21、22日面试的考生体检安排在3月24日(星期日)进行。报到时间:2024年3月24日上午7:15-7:30。

  参加3月23、24日面试的考生体检安排在3月26日(星期二)进行。报到时间:2024年3月26日上午7:15-7:30。

  报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会堂1楼(地铁:3号线、7号线石厦地铁站G出口直走约50米,从福田区委大院北门进入)。

  三、体检须知

  体检前,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熟悉当天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及相关要求,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福田区委组织部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

  体检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按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由福田区委组织部带领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检的,请提前一天报福田区委组织部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于报到时关闭后交福田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经体检机构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机构。

  体检结果由福田区委组织部公布或通知。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天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福田区委组织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如有不明事宜,请咨询福田区委组织部,电话:0755-82918892。

  附件:体检须知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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