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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12-28 00:00来源 : 区城市更新局 信息索引号 : /2016-3459248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要及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类)不多于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35周岁以下(198112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至20161231日; 

  (六)综合素质高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计算机软件操作能力; 

  (七)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7118日;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gxbxuwenxing@szft.gov.cn,报名后请电话确认报名情况联系人:徐小姐,联系电话:0755-83871278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有本人签名的扫面件) 

  (2)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证件电子照 

  (3)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扫描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面试时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原件核验。  

  (二)资格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其参加面试(请报考者保持手机联络畅通),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组织考察。到体检合格的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六)研究确定选调人选。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 

  20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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