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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禁毒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08-05-26 00:0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息索引号 : /2008-4205955
  • 文件类型: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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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 文 号:福府办〔2008〕56号
  • 信息索取号: /2008-4205955
  • 责任部门:福田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福田区禁毒工作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深圳市福田区禁毒工作奖励办法

  为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建设和谐福田,根据《广东省侦破毒品案件奖励办法(暂行)》等规定,结合福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奖励,一是指对基层公安机关(含区公安分局本级办理案件)破获毒品案件予以的奖励;二是指对为公安机关破获毒品案件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员的奖励。

  对侦破的毒品案件,毒品种类、数量以毒品鉴定书和毒品仓库收条为准。依据缴获毒品的种类、数量分档次奖励办案单位和举报人。

  一、对侦破毒品案件办案单位的奖励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1000—2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甲基苯丙胺,下同)10克以上20克以下(含2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甲其苯丙胺除外,下同)20克以上40克以下(含4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苯丙胺类除外,下同)、麻醉药品(海洛因、可卡因除外,下同)10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素除外,下同)1千克以上2千克以下(含2千克)的。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2000—3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20克以上30克以下(含3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40克以上60克以下(含6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200克以上300克以下(含3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100克以上150克以下(含15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2千克以上3千克以下(含3千克)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3000—4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30克以上40克以下(含4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60克以上80克以下(含8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300克以上400克以下(含4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15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3千克以上4千克以下(含4千克)的。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4000—5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40克以上50克以下(含5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8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40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00克以上250克以下(含25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4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的。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5000—10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5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10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5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含10千克)的。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10000—20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10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2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00克以上2.5千克以下(含2.5千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1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含50千克)的。

  (七)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20000—30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1千克以上2千克以下(含2千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含10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5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含100千克)的。

  (八)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30000—50000元

  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1千克以上;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2千克以上;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10千克以上;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千克以上;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100千克以上的。

  (九)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给予重奖

  破获黑社会性质组织贩毒案件或特大涉外毒品案件;

  摧毁地下贩毒网络;

  破获危害一方的毒品犯罪团伙;

  抓获重大境外毒枭或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毒品案件重大逃犯(重大逃犯指贩卖海洛因、冰毒50千克以上或摇头丸等100千克以上,传授制造冰毒、摇头丸方法者);

  捣毁制造、加工毒品工场的。

  二、对提供线索为公安机关破获毒品案件个人的奖励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1000—2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甲基苯丙胺,下同)10克以上20克以下(含2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甲其苯丙胺除外,下同)20克以上40克以下(含4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苯丙胺类除外,下同)、麻醉药品(海洛因、可卡因除外,下同)10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素除外,下同)1千克以上2千克以下(含2千克)的。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2000—3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20克以上30克以下(含3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40克以上60克以下(含6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200克以上300克以下(含3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100克以上150克以下(含15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2千克以上3千克以下(含3千克)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3000—4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30克以上40克以下(含4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60克以上80克以下(含8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300克以上400克以下(含4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15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3千克以上4千克以下(含4千克)的。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4000—5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40克以上50克以下(含5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8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40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00克以上250克以下(含25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4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的。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5000—10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50克以上100克以下(含10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100克以上200克以下(含200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5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含10千克)的。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10000—20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100克以上500克以下(含500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2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00克以上2.5千克以下(含2.5千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1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含50千克)的。

  (七)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20000—30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含1千克);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1千克以上2千克以下(含2千克);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5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含10千克);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2.5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含5千克);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含100千克)的。

  (八)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奖励30000—50000元

  通过其提供线索,一案缴获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冰毒1千克以上;

  氯胺酮、苯丙胺类毒品2千克以上;

  大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10千克以上;

  麻黄素、大麻油、大麻脂、罂粟籽5千克以上;

  联合国公约管制的23种易制毒化学品100千克以上的。

  (九)符合以下条件的视案情给予重奖

  通过其提供线索,破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贩毒案件或特大涉外毒品案件;

  摧毁地下贩毒网络;

  破获危害一方的毒品犯罪团伙;

  抓获重大境外毒枭或公安部、省公安厅督办毒品案件重大逃犯(重大逃犯指贩卖海洛因、冰毒50千克以上或摇头丸等100千克以上,传授制造冰毒、摇头丸方法者);

  捣毁制造、加工毒品工场的。

  三、奖励及报批程序

  (一)本办法按“一案一奖”的原则进行奖励,不设重复奖励。凡涉及两个以上基层公安机关协作、联合破获的毒品案件或通过有关部门提供线索破获的毒品案件,奖金的分配比例由各单位之间协商确定。

  (二)严格规范奖励审批的程序,严禁假报、虚报、重报、多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奖励报批的程序为:办案单位提出申请—分局刑警大队禁毒中队核实—分局主管领导审批—区禁毒办审批—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审批—区禁毒委领导审批。

  (三)破获毒品案件的单位呈报奖励时,要如实填写《福田区禁毒奖励呈批表》(单位),并随表附立案决定书、破案报告表、毒品鉴定书、毒品收条(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及查处单位公章)等材料;同时要将案件情况如实详细录入禁毒信息系统,由分局刑警大队缉毒中队对拟奖励案件情况进行审核;案件奖金每季度核发一次。

  (四)提供线索为公安机关破获毒品案件的个人奖励由办案单位申报,办案单位要如实填写《福田区禁毒奖励呈批表》(个人),并随表附线索举报材料、立案决定书、破案报告表、毒品鉴定书、毒品收条(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办案单位公章)等材料;由分局刑警大队缉毒中队对拟奖励案件情况进行审核;举报个人奖金每季度核发一次。

  (五)受奖案件单位对办案人员的奖励由该单位自行集体研究决定。

  (六)增设奖励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划拨。本年度奖励有剩余的,转入下年度;本年度奖励金额不足的,由区财政增拨。

  (七)本办法根据福田区禁毒斗争的实际情况,经区禁毒委员会研究决定适时进行修改,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八)本办法具体条款由区禁毒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8年4月1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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