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福田区香蜜二村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5-05 15:44来源 : 福田区政府 信息索引号 : /2022-1106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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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香蜜二村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已在福田政府在线、征收范围内公布并征求意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以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共收到45位房屋所有权人、2位群众反馈的6份意见,共47条意见。剔除重复的及与《补偿方案》无关的意见,与《补偿方案》内容相关的主要有8条,采纳1条,解释说明7条,具体如下:
(一)关于回迁房面积增购。权利人要求房屋征收时的回迁安置房屋给予增购面积10平米的基础上再增购10平米以上。
采纳情况:解释说明。
根据《条例》及《实施办法》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内容不包含回迁房的面积增购。
(二)关于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权利人认为征收人利用安置房低于周边商品房的市场价值,要求将权利人商品房预安置房与周边商品房市场差价列入补偿方案。
采纳情况:解释说明。
根据《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以市场评估价的差额结算差价。是否应结算差价,衡量的依据为现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回迁安置房的价值,非周边商品房的市场价”。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经评估的补偿价格低于该房屋在产权调换情况下本次房屋征收提供的所有产权调换房屋的平均市场评估价格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该价差部分作为置业补助支付给被征收人”。《补偿方案》第四条规定了征收被征收人合法所有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第八条、第九条规定选择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1∶1.2予以产权调换,或按被征收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1∶1予以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评估确定,若被征收房屋补偿价格低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平均价格的,价差部分作为置业补助支付给被征收人,已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要求实测套内面积。权利人认为法律明确规定对房产的实地测绘成本由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权利人产权实物尚存,不做实地测量,强行以建筑面积1∶1.2予以产权调换,不合法更不合理。
采纳情况:采纳。
已在《补偿方案》第九条中删除“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地产登记簿没有记载套内面积或者记载不明的,按证载建筑面积1∶1.2予以产权调换”的表述。
(四)关于公共配套设施补偿。权利人认为香蜜二村1栋架空层、1至4栋连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处于征收范围内,这部分建筑物作为全体业主的生活服务设施,正在经营商铺的停产停业损失在《补偿方案》中并没有明确。
采纳情况:解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香蜜二村1栋架空层,1至4栋连廊并无产权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配套设施。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专有部分进行补偿后,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发生转移。且房屋回迁后,建设单位会配建相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故根据《条例》及《实施办法》,该部分公共配套设施不属于征收应补偿范围。
(五)关于装修补偿标准。权利人对装修补偿标准提出意见,认为1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太低,要求将装修费提高到3000元/平方米。
采纳情况:解释说明。
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本项目被征收房屋按房屋建筑面积1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若权利人有异议的,可申请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无论评估结果高于或低于1200元/平方米,均以评估结果为准。
(六)关于土地升值补偿。权利人认为经过权利人20年的辛苦建设和维护,导致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市场价值升值,补偿方案中没有对权利人贡献出的土地容积率产生的楼面地价收益的补偿内容。
采纳情况:解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本项目容积率增加是为公共利益考量进行棚改的结果,故权利人提出贡献出的土地容积率产生的楼面地价收益与被征收人并无实际关联,根据《条例》和《实施办法》,也不属于征收应补偿范围。
(七)关于《补偿方案》听证。权利人提出香蜜二村未签约、交房业主全体反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二村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对现有行政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应依法适时举行行政听证。
采纳情况:解释说明。
《实施办法》规定,旧城区改建和城市更新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范围内占房屋总建筑面积1/2以上且占房屋总所有权人数1/2以上的房屋所有权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本办法规定的,辖区政府应当组织房屋所有权人和公众代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本项目征收范围内总权利人735人,总建筑面积62080.5平方米,对《补偿方案》有意见的权利人45人,占总权利人的6.39%;对《补偿方案》有意见的权利人拥有房屋建筑面积3533.31平方米,占房屋总建筑面积的5.69%,对《补偿方案》有意见的权利人和所拥有的建筑面积均未达总数的1/2,不举行听证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八)关于提高临时安置费。不知名群众认为深圳相关生活费用高,应调整提高临时安置费。
采纳情况:解释说明。
《实施办法》附件《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规则》第三部分规定,“临时安置费和过渡期限征收人应当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费”,因此《补偿方案》明确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费。
二、《补偿方案》的修改情况
《补偿方案》第九条【产权调换】删除“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房地产登记簿没有记载套内面积或者记载不明的,按证载建筑面积1∶1.2予以产权调换。”其他内容不变。
《补偿方案》全文作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的附件,待《房屋征收决定书》发布时同步正式公布。
请相关权利人继续关注支持福田区香蜜二村棚改项目房屋征收工作。
特此通告。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