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12-30 00:00来源 : 区发改局 信息索引号 : /2019-11068852
- 文件类型:-1
- 政策问答平台:点击进入
- 发 文 号:
- 信息索取号: /2019-11068852
- 责任部门:区发改局
- 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一、修订《福田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全过程管理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7月1日,《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正式实施,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全面清理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的现行制度,加快配套制度建设。对照《政府投资条例》,目前《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福府规〔2017〕3号)部分内容已不符合条例要求。同时,随着实践不断发展,政府投资建设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也需要重新修订办法。
二、《全过程管理办法》总体框架是什么?
答:《全过程管理办法》共七个章节、一个附件,包括“总则”“政府投资决策”“政府投资计划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相较原来的《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的框架(十个章节63条),内容重点更突出、表述逻辑更清晰。
三、《全过程管理办法》对政府投资有什么优化?
答:《全过程管理办法》政府投资上具有投资决策更科学、审批流程更规范、项目管理更高效的特点,主要措施有:
(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审核等关键环节,投资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政府投资条例》和有关上位法的规定。
(二)自立项至开工到竣工决算以及项目登记整个项目全流程明确,并对于应急项目、单纯物业购置、单纯设备购置等特殊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清楚明了。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规定了简化或免于审批事项的具体规定,并在政策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支持项目推进。
四、《全过程管理办法》主要创新在哪些方面?
答:总的来看,《全过程管理办法》在参照中央、省、市出台的最新相关指导文件和借鉴市内外先进地区政府投资管理方面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具有福田特色的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办法。主要体现在:
(一)项目决策管理上,优化项目储备制度,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首次在办法中明确全过程网上审批管理,项目决策审批程序更加清晰明确。
(二)资金计划管理上,以编制年度计划为基础,科学分类、严格执行,强化资金管理和支出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实施管理上,重新调整前期计划及完工支付比例,优化设计变更规定,强化项目单位对项目实施的管控。
五、《福田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对政府投资的细化规定有哪些突出亮点?
答:为了政策制度能够落到实处,在《福田区政府投资全过程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对政府投资决策审批流程、资金计划管理、项目实施等方面做了细致详尽的规定,提升政策制度的可操作性,具体包括:
(一)项目决策审批的流程以及简化审批的条件作出细化规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审核、项目招标采购、项目终止等项目决策审批程序清晰明确,简化审批条件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及市有关规定设置,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
(二)重新调整年度计划分类管理。从以往情况看,B、C类项目权益基本一致,因此《实施细则》将C类列为储备项目,明确保留A类、B类并明确相关条件。A类项目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概算已获批复并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增项目,以及续建、尾款决算、前期、项目调节资金等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可由区发展改革局根据实际需要设立。B类项目主要包括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复但尚不具备年内开工、项目建议书已获批复或免批项目建议书的前期项目。
(三)强化政府投资计划预算刚性。针对过去经常遇到的不重视计划申报,或中途随意增加项目占用计划资金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要求,此《实施细则》规定“未纳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前期经费”“未纳入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原则上不得安排新开工计划”。
(四)强化项目完工后管理,做到合法合规、闭环管理。《实施细则》对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时限和要求作出详细规定,并对于竣工决算超总概算的项目,规定由区发展改革局审核,涉及违规违法线索的,移交区审计局对该项目进行重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