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1期(总第60期)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04-01 00:00来源 : 福田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索引号 : /2010-401183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2010第1期(总第60期)
目录
1、政府工作报告
2、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办〔2010〕8号)
3、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4、深圳市福田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政府工作报告
——2010年2月2日在福田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福田区政府区长 张青山
同志们:
我代表福田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下,区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化解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强力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措施,较好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保增长情况。全年GDP1623.17亿元,同比增长10.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65.41亿元,完成103.4%;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8.34亿元,增长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0.18亿元,增长15.2%;出口总额293.36亿美元,完成101.2%,外商直接投资10亿美元,增长9.9%;辖区税收430亿元,增长6.7%;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46.70亿元,增长10.4%;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0.04:11.27:87.69,生产性服务业占第三产业72.3%;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9.2%,万元GDP水耗下降7.2%、电耗下降5.6%;GDP地均集约度20.80亿元/平方公里,税收地均集约度5.51亿元/平方公里。
——社会固定投资实现正增长。比年计划超额完成6.34亿元。其中在辖区的市重大项目完成47.11亿元,辖区社会投资完成110.16亿元,区政府投资项目完成11.07亿元。扭转了2005年以来连续4年下滑的势头。
——扩内需取得新突破。全年通过区政府、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辖区715家(次)企业参加境内会展21场,资助企业1022.49万元,成交额近500亿元。在深举办服装交易会,年度传统优势服装企业销售额达450亿元。举办“安博会”,1333家企业参展,意向额46亿元。辖区天虹等10大品牌企业年销售额达1100亿元。在市文博会上,我区企业签约87个项目,合同意向额120亿元。172家企业参加11届高交会,总成交额22.71亿美元。
——国际市场拓出新路。资助116家外贸企业2105.92万元。协助辖区企业成功认购澳大利亚矿产公司股权;组织企业赴美参加安博会、赴中东参加电脑及网络信息等展会19个,全年对东盟、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出口额大幅增长。下半年开始,出口降幅逐月收窄。
——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全年新设、增资五百万美元以上项目57个,其中,一千万美元以上大项目25个。我区引资项目、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均排名六区第一。经过积极有效筹备,在11届高交会上,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移动终端开放实验室揭牌运营,区政府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签定深圳检测实验室建设协议,第一家第三方汽车检测机构——中国检验集团汽车检测股份公司落户福田,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吸引40家企业入园运营。此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工作站投入试运行。
——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驱动效应凸显。全市认定的180家总部企业中,我区93家,占51.6%。世界500强累计落户福田75家,已投资124个法人企业,其中2009年新增11个。纳入统计监测的总部企业实现增加值630亿元,同比增长12.6%,占全区GDP比重38.8%;高端服务业实现增加值767亿元,增长17.2%,占全区GDP 47.3%。新增区域性金融总部11家,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83.16亿元,增长20.3%,占全区GDP35.9%。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受理35家企业申报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涉及产品119个。设立“天安数码城知识产权工作站”。建立知识产权工作联系机制,覆盖全区400家科技企业。资助191家企业和个人申报3983项专利、标准,资助金额780万元。全区发明专利授权数507件,增长76%。聚集专利代理机构25家,占全市的67.6%。全年扶持企业上市资金1062.75万元,9家企业入选深圳市首批30家重点培养上市企业名单,4家已上市。年中对6家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予以重奖。
——环CBD高端产业带建设加快推进。列入市第一批4个工业区改造项目的产业规划已获市批准,其中福田航电科技产业园已开工。已完成列入市第二批旧工业区改造的4个项目专项规划方案。稳步推进上步片区升级改造,已完成5个项目产业规划编制。上步片区更新试点单元改造专项规划已形成初步方案。华强北路立体街道国际咨询项目完成专家评审。环CBD高端产业带实现增加值620亿元,占GDP比重38%。
(二)保民生情况。全年用于公共民生支出47.36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83.6%,同比增长17.28%。
——旧村旧住宅区改造进展顺利。岗厦河园片区私房改造签约率达94%,进入拆除建设阶段。完成新洲、石厦、下梅林改造专项规划审批工作。10个城中村43项整治工程完成投资3.5亿元。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推进,锦龙新村改造项目顺利开工。城中村社区物业管理在全市率先实现全覆盖,拨款223.5万元资助13家城中村物管公司取得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民生福利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春风行动”全年举办各类现场招聘会81场,提供就业岗位17万个。促进5713名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年末辖区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01%。投入3900万元,帮扶290户“零就业家庭”就业,规定时限内100%实现“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90%。全年引进各类人才1200名,为27家企业“大学生实习基地”授牌,提供资助122万元。吸引全国1950人次大学生来福田实习、就业。实施“启航计划”,为城中村青年提供免费就业培训1000人次,区劳动技能创业园开办,入园企业58个,间接帮助700人就业。举办首届“技能之星竞赛”,解决60名优秀外来建设者入籍。超额完成退保费征收任务,落实4621名社会申办退休人员退管费。发放低保金344.81万元、救济低保户4627户次、10769人次,给178户低保户发放住房补贴204万元,为1520户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对口帮扶贵州省毕节地区赫章县、河源市和平县工作进展顺利。
——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全区99个公共图书馆实现信息化管理,全面实行延时错时服务。顺利通过“全国文化建设先进区”复评,一批优秀文艺作品获全国和省市奖项。我区高考本科、省专科上线率比2008年提高7.81、3.76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补贴843.8万元,为4万多名非深户籍学生免除学费。规范午托班管理。将586名雇员教师和100名临聘教师转为正式教师。规范学校场馆、校宿管理。完成298名卫生人才招录。福田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建设速度加快,完成中医院新楼医疗设备配置。全区88家社区社康中心就诊人数已占区属医院就诊数的56.3%,社康中心目录内药品使用率达83.6%,基本药品“零加成”利民432万元。完成615处社区体育设施配置,14个城中村篮球场改造有5个完工。成功举办国际、全国比赛4次,我区运动员在11届全运会上摘得三金三银。常住人口比上年减少15.18万人,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残疾人保障工作得到加强。
——社区建设全面推进。10月,获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荣誉称号。社区办公服务用房、设施和户外文体广场达到市建设标准。竹林、莲花北居委会“邻里互助计划”和金河社区居委会社区信息咨询服务站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街道全面推广发放居家养老消费券。为社区工作站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工资600元。新增2000万元提高集体股份公司治安、卫生补助标准。
(三)保稳定情况
——信访维稳工作取得新突破。坚持领导接访日制度,信访工作重点向街道、社区下移。初步建立重大应急突发事件事后评价制度。出台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32个。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大培训、大排查、大调解工程。完成区信访大厅和10个街道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受理信访事项17800宗,到期办结率91.5%,排查矛盾纠纷隐患12636宗,化解率达到90%,80%以上信访维稳动态可事先预知,依法果断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697起41052人次。
——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增强。为重点人群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81598人次,其中学生67316人次。落实安全生产“三项铁制”,对重大危险源单位安全生产分级进行评定,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对重点区域安全现状评估,现场督导隐患场所211家。全年排查事故隐患3290处,均得到有效整改。省、市挂牌的三个重大消防隐患实现摘牌。安全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13%、16.07%、23.48%。香蜜湖街道通过“国际安全社区”验收,园岭、沙头、莲花街道通过“全国安全社区”验收。
——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全年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14个,抓获团伙成员86人。接报刑事原始警情25088起,核实19858起,同比分别下降15.9%和16.2%。其中“两抢”原始警情1540起核实777起,同比分别下降31.1%和31.5%;“两盗”原始警情2332起核实1457起,同比分别下降26.2%和28.9%。办理居住证100万张,办理覆盖率92.9%。查处非法营运车750辆。强化群防群治,抽调400名机关干部、组织辖区2万群防力量参加节日巡查,增加300名治安协防员,配备了1700辆警用自行车。圆满完成国庆60周年、文博会、高交会等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安保任务。
——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通过数字城管查处违法违章行为603038宗,结案率为99.33%。拆除违法建筑34456.43平方米,私房违建行为有效控制。普查申报登记城中村私房7843栋,占全部8040栋的97.5%,六区排名第二。第11次夺得“鹏城市容环卫杯”。实现市政主干道全覆盖监管,次干道主要时段无违章违法现象,街巷可查可控。完成辖区39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招标、核查工作,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标。红树林科普公园前期工作推进顺利,完成沙嘴、新洲码头收地补偿工作。环保实绩考核名列全市各区第一,创建“国家生态区”通过环保部验收。
(四)政府管理服务情况
——阳光政府建设成效明显。按区委阳光理政要求,制定政府部门理财、管物、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73项管理规定。完善政务信息领导、机关、社会“三层次”公开模式。9月发布了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结果,公布行政许可事项59项。网上受理业务63.05万件,按时办结率达99.45%。“福田政府在线”获全国区县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第二名,信息公开指数名列第一。政府采购项目100%实现网上完成。在全市率先实施区级国库集中支付。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将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教育、卫生系统、机关事务局的工程项目,统一归口区建工局组织实施,临时建筑审批归口区建设局管理。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公示牌制度,在14个政府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全部设立公示牌,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有效解决“超工期、超预算”现象。
——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加强。出台《关于区政府报请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事项暂行规定》,分别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1项、15项;承办代表议案建议93件、委员提案88件,重点议案提案答复率100%,满意度有所提高。法律顾问室全年为政府提出法律意见43件,审核规范性文件28件,审查政府重大合同及协议18件,组织行政复议22次。
——政府服务提质提效。出台7个扶持辖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共为1170家辖区企业安排扶持资金3.19亿元。为205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推荐,实现企业贷款7.73亿元。将570家辖区总部企业、重点企业纳入“一卡通”直通车服务范围。成立福田中央商务区和华强北商业街管理办公室,建立CBD协调服务联动机制。组织“工业贸易企业百人服务团”活动11次、“政策大宣讲周三面对面”活动6次。为辖区187家企业销售人才住房400套,为58家企业提供租赁房275套。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认真落实珠三角发展纲要和市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在南园街道实行“弹性工作制”试点,制定了《福田区弹性工作制指导意见》,为全区推广做好准备。在新的华强北、福保两个街道实行内设机构改革试验。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服务项目外包范围,探索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出台《关于建立事权事务准入制试行办法》,为基层减负释压。
——行政效能显著提升。会议数量缩减10%,发文量缩减11%。由财政出资、政府主办的晚会、展览、庆典、论坛等活动及政府口检查评比项目得到有效控制。公款出国(境)费用同比下降47%,公务接待费下降18.1%,会议费下降13%。对机关、街道所属的21个单位开展绩效评估。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制度,完成率90%。严格行政问责,对26项重点工作跟踪检查,对15宗行政过错行为调查,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宗。
——干部队伍作风明显转变。建立区政府领导带机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夜间现场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组织两次政府机关基本业务技能竞赛和两次部门业务首问制检查,对42名优秀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加强行风作风教育整顿,促进机关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此外,全年的武装、侨务、台务、民族宗教、档案、史志、保密等工作,以及驻区的金融、海关、边检、检验检疫、邮政、电信、新闻、供水、供电等单位的工作成效显著。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2009年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我们在极为困难情况下,取得了极为不易工作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监督和支持的结果,是驻区各单位、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2009年,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任务艰巨。总部企业聚集,现代服务业载体建设和新兴业态发展,面临许多新课题。一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自主品牌不多,外贸出口止降促升压力大。高端服务业中各业态发展不平衡。二是民生保障与居民期望有不少差距。看病排队长、社康中心服务质量提升仍存在一些问题,教育发展和布局不够均衡,社区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不高,边缘困难群体救助任务重。三是社会管理任务重压力大。信访维稳、劳资纠纷、来深建设者权益保护,辖区社会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公共卫生安全死角等问题整治难度大,城市更新、四旧改造、城市管理面临一些新问题。四是政府自身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知识、能力欠缺,社会管理服务方式粗放,方法简单,阳光理政、为民利民的意识不够强,等等。
二、2010年的主要工作
预期2010年,受后金融危机影响,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仍将面临诸多难题,我们要保持积极审慎态度,既不被成绩陶醉,也不畏惧新困难新挑战。要振奋精神,苦干实干,确保区委五届八次全会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约束指标是:GDP完成1790亿元,增长10.5%;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098亿元,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8亿元,与上年持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88亿元,增长11%;出口总额313亿美元,增长7%;一般预算收入50亿元,增长7.1%;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万元,增长5%。单位GDP建设用地、万元GDP水耗、万元GDP电耗分别下降5%、2%和2%;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一)稳增长,促转型
——以CBD和环CBD为载体实施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一是全力推介和服务CBD。完善CBD协调服务联动机制,制订CBD区域服务规则,建成企业数据库信息处理反馈系统,为总部企业在注册登记、人才引进、境外培训、出入境等环节提供优质服务,为总部企业提供环境、土地、人才、政策等资源的信息支撑,年内争取新引进世界500强投资福田企业5家、金融区域总部4家。二是完善产业促进政策。加大对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完成福田科技广场的产业准入和选商方案。三是全面启动城市更新工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优质空间资源。出台《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加快推动岗厦河园片区改造和赛格日立、福田航电科技产业园建设,重点推进荣生、新浩工业区和安吉尔研展中心项目,完成上步片区更新试点单元的专项规划编制。按照一村一特色,推动上梅林、皇岗、下沙等城中村改造。四是继续发展金融产业,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龙头”。抓住深交所迁入和平安总部兴建的契机,细化落实扶持政策,吸引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和创投、基金等金融机构落户,积极支持银行、担保、投资等机构开发各种金融或投资产品。提高生产性服务业占现代服务业的比重。
——以促进重点项目落户和营运为契机抢占产业制高点。一是支持和协助工信部电信院深圳移动终端开放实验室运营,尽快建成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深圳实验室,开展手机型号核准监测业务,促进手机业发展壮大。二是大力推进中国检验集团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力促国家级润滑油性能检测实验室、国家级机动车零配件检测实验室和机动车综合检测站网络数据中心尽快落户福田。三是支持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深圳工作站运营,加快推进南方安防检测中心建设。四是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为重点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强专业化高端产业园区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和完善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华强北电子商务示范区,完成Intel嵌入式技术实验室、嵌入式软件测试实验室建设和上沙科技创新园二期改造。积极推进区政府与深圳移动公司合作的CBD和环CBD信息化建设项目。五是积极引进中国科学院新能源研究所,支持深圳LED国际采购交易中心一期营运和二期招商工作。
——以服务和政策支持为手段推动投资、消费和出口。一是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协助服务投资约31亿元的轨道交通、广深港客运专线等市政府在辖区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协调投资约125亿元的深圳证交所、平安国际等辖区社会投资项目建设;完成12亿元的福田科技广场等区政府投资任务。二是扩大和繁荣消费。按照建设“国际信誉消费中心”要求,推动辖区商业发展,大力培育中心区、华强北、地铁沿线商城等特色时尚消费中心。强化市场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培育,营造良好商业消费环境。三是进一步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提高新兴市场份额。重点组织和资助辖区企业参加12场国内国际展会,继续做好文博会和高交会参展工作。四是强化招商引资。探索“中介招商”、“外包招商”新途径,由区政府开展对跨国公司的“点对点”招商。
——以促进新兴业态发展壮大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经济。充分发挥中心城区连接国内、境外两个市场,软硬件及配套功能较全的比较优势,全面提升中心城区经济。重点打造好梅林片区低碳经济,华强北指数经济、网络经济,上沙片区检测、认证经济,139栋高层写字楼的楼宇经济,天安数码城园区经济,田面片区创意经济,城中村的租赁经济,中介经济、虚拟经济等,丰富中心城区经济的内涵。
(二)优环境,惠民生
——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开展以迎市庆区庆、迎大运为主要内容的市容环境提升工作,对城市主干道街面、公园、小区全面美化、刷新。推进排水管网“正本清源”行动和“节水型城区”创建工作。配合全市绿道网建设,加快红树林修复工程建设和科普公园前期工作。年底前完成上梅林、下梅林、福田等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继续开展以消防安全治理为重点的城中村综合整治,做好城中村历史遗留建筑“两规”工作。加大查处辖区违章违法建筑力度。全面推进华强北商业街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旧住宅区试点小区的消防管网、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八卦岭工业区、金地工业区等“四旧”场所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全面开展“充分就业示范城区”工作,发挥“12580”声讯就业服务平台作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救助效率。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建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更多优质学位。提高区属医院保障服务和学科水平,加大社康中心投入,加强疾病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加强辖区人口计生管理,保持住省市级人口计生先进荣誉。规范文化体育场馆管理,组织好市庆、区庆系列活动,建立文化市场安全联防联席机制。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运动,抓好大运健美操比赛场馆建设,高标准办好三场国字号赛事。全面实施对口和平县36个村帮扶工作。全年集中力量为辖区群众办好10件实事:为低收入家庭提供400套经济适用房;为180户低保家庭发放住房补贴220万元;为企业提供800套人才住房;投入4600万元重点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有就业愿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90%以上;华强职校扩大校区,新增600个学位;投资3.4亿元的福田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建成使用;对辖区997家企业、19个医疗单位排污实行全年监控,降低污染排放量,提高环境质量;在沙头片区新辟2000平米设立福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方便居民办理证照;完成9个城中村社区篮球场翻新改造;在园岭八角楼安排1000平米区政府物业建成一个老年托养中心。
——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巩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创建成果,推进示范单位向街道、社区延伸。积极培育社工服务机构市场和人才市场,创新“社工+义工”联动模式。创办“大管家”居民生活服务平台,启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试点,开展军警民共建“六个一”工程,建设一批双拥街、双拥学校、双拥示范社区、双拥公园等新品牌。
(三)重法治,保平安
——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行街道综合执法“7+1”长效机制,完善城市管理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在全区推行环境卫生质量评估体系。加大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开展清无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行流动人口信息业主申报制度,加强房屋租赁违规行为查处,统一物业管理,在城中村推广“视频+门禁卡”管理模式。加大环保监测和执法力度。
——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加强维稳处突和反恐工作。保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高压态势,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综合整治,突出命案侦破、扫黑除恶,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电话网络诈骗、公交沿线犯罪、吸贩毒行为。坚持卡点战略和群防群治,继续推行“四小工程”和“红袖章”上路,确保辖区群众出行安全。加大“大运安保”有关准备工作,推广视频监控实战应用系统,构建覆盖全区的“大情报”系统,提升打防效能。
——健全信访和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区信访大厅和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推行信访大厅“一厅两用、一岗双责”运作模式,提高案件办结率。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劳动争议三级调解网络建设,提高信访案件的处置效能和化解力度,确保信访总量和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信访值班和大接访活动,加大下访频次。加大社会稳定问题的源头防范力度,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高部门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强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加强各类安全应急演练,严格执行“三项铁制”,推动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从源头上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完善政府监管信息系统和安全社区网站建设,开展消防、交通、燃气、食品卫生、建筑工地等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年底前全区通过国家级“安全社区”认定。做好减灾防灾、“三防”及重特大动植物疫情防治工作。
——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支持代表、委员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街道代表工作室、委员联络室反映民意、促进工作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完善法律援助新载体。推进行政监察、绩效评估工作,完善政府绩效电子评估系统。
(四)强管理,提效能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完善区、街两级“查违”新模式。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与服务外包新机制,加快各类人、事、物服务外包的探索步伐。总结南园街道试点经验,全面推行弹性工作制。总结渔农村“企社分离”试点经验,探索企社职能分离后规范化运作模式。
——强化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继续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网上政府采购,全面实行公共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构建财政预算、国库支付、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电子监察五位一体的财政管理信息平台。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对城市建设、生态建设、拆迁等重点项目进行全程审计监督。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回访和检查,提高审计执行力,维护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快网上政府建设,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有序管理、安全共享、汇集沉淀和开发利用,为政府运作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启动内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由区行政服务大厅统一受理各单位对外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规范和优化行政服务大厅的服务项目,并逐渐向各街道、社区覆盖。
——加强公职人员队伍管理。抓好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效能管理等新知识学习培训。加强公职人员履职监督、廉政建设,不断强化政府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继续开展业务首问制检查和技能竞赛。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今年是建特区30周年,也是福田建区20周年,我们要发扬深圳人、福田人当年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力尽好执行、落实职责,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努力实现福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向全区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附件1
2009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 | 深圳市 | 福田区 | 计划数 | 完成计划百分比(%) | 绝对值占全市比重(%) | 绝对值在六区中排名 | |
地区生产总值 | 绝对值 (亿元) | 8201.24 | 1623.17 | - | - | 19.8 | 3 (第一名宝安2206.05亿元,第二名南山1720.50亿元) |
增长速度(±%) | 10.7 | 10.1 | 10 | 超过0.1个百分点 | |||
税收总额 | 绝对值 (亿元) | 2404.89 | 430 | - | - | 17.9 | 1 (第二名宝安356亿元,第三名龙岗) |
增长速度(±%) | 3.0 | 6.7 | - | - | |||
地方预算内 财政收入 | 绝对值 (亿元) | 880.82 | 46.70 | 44.85 | 104.1 | 5.3 | 3 (第一名宝安114.47亿元,第二名龙岗) |
增长速度(±%) | 10.1 | 10.4 | 6 | 超过4.4个百分点 |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绝对值 (亿元) | 3460 | 165.41 | 160 | 103.4 | 4.8 | 4 (第一名宝安1256亿元,第二名南山,第三名龙岗) |
增长速度(±%) | 9.0 | -10.5 | -12.5 | 超过2个百分点 | |||
全社会固定 资产投资额 | 绝对值 (亿元) | 1709.15 | 168.34 | 162 | 103.9 | 9.8 | 4 (第一名宝安584.69亿元,第二名龙岗,第三名南山) |
增长速度(±%) | 16.5 | 5.1 | 1 | 超过4.1个百分点 | |||
社会消费品 零售总额 | 绝对值 (亿元) | 2598.70 | 800.18 | 800 | 100 | 30.8 | 1 (第二名宝安560.61亿元,第三名罗湖) |
增长速度(±%) | 15.4 | 15.2 | 15 | 超过0.2个百分点 | |||
外商直接投资 | 绝对值 (亿美元) | 41.60 | 10.0 | 9.1 | 109.9 | 24.0 | 1 (第二名宝安9.16亿美元,第三名罗湖) |
增长速度(±%) | 3.2 | 9.9 | 持平 | 超过9.9个百分点 | |||
出口总额 | 绝对值 (亿美元) | 1619.79 | 293.36 | 290 | 101.2 | 18.1 | 2 (第一名宝安633.68亿美元,第三名龙岗) |
增长速度(±%) | -10.6 | -16.4 | -17 | 超过0.6个百分点 |
注:1、税收总额占六区税收之和比重为26.5%,预算内财政收入占六区预算内财政收入之和比重为14.4%。2、出口总额、外商直接投资、财政收入不含光明新区。
附件2
相关术语解释
1、移动终端开放实验室:为满足企业更广泛的研发、设计、生产测试需求,带动深圳及周边地区打造完整产业链、创新链而建立起来的技术先进、设备齐整的手机测试开放平台。
2、环CBD高端产业带:以中央商务区(CBD)为核心,通过对上步、八卦岭、梅林、车公庙、彩田、金地等周边工业区升级改造,形成环绕CBD的现代生产性高端服务业的集群布局。
3、春风行动:为外来劳动者就业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就业信息等服务的一项公益性活动。
4、启航计划:帮助集体股份公司青年转变观念、提升技能,促进其就业和创业的一项行动计划。
5、基本药品“零加成”:对纳入《福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全部实行按购进价销售给患者。
6、邻里互助计划:合理利用市福彩公益金,为社区老人、残障人士、妇女、儿童、贫困家庭等居民开展社区服务的一个试点项目。
7、安全生产“三项铁制”: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销号制、销号复查制、责任固化制。
8、国际安全社区:建立了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和程序,联络社区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和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实现安全目标,被世界卫生组织经过实地考察、验收评定合格并予授牌的安全社区。
9、鹏城市容环卫杯:由市城管局组织的一年一次市容环境卫生竞赛活动,评比内容包括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管理、园林绿化、爱国卫生等。
10、阳光理政: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坚持用制度管权、管财、管物、管人、管事,着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1、政务信息“三层次”公开模式:第一层次,通过“阳光理政网”(内网),向区四套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部门授权公开;第二层次,通过“阳光理政网”(内网),向全区公职人员普遍公开;第三层次,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外网),向社会公众普遍公开。
12、“一卡通”直通车服务:辖区重点企业可在区有关职能部门享受办事时限缩短、约请上门办理等快捷服务。
13、弹性工作制:针对辖区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改变政府传统运行机制,调整工作时间,提高行政效能,实现“管理全覆盖、服务全天候”目标的工作制度。
14、部门业务首问制:政府职能部门受理服务对象咨询的第一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地为服务对象提供满意的业务咨询服务。
15.城市更新:对特定城市建成区根据城市规划和相关规定,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行动。
16、四旧改造:对旧工业区、旧住宅区、旧商业区及旧村的改造。
17、双轮驱动:利用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和先发优势,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引领和推动辖区经济高端化发展。
18、Intel嵌入式技术实验室:在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引入Intel嵌入式软件技术,为辖区企业在Intel体系上进行研发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实验室。
19、嵌入式软件测试实验室:在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辖区企业提供嵌入式系统技术交流、培训以及软件测试服务的专业实验室。
20、LED国际采购交易中心:LED(Light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能够直接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半导体器件,具有发光效率高、光线质量好、色彩表现丰富、能耗小、使用寿命长等绿色环保特点,日益替代传统光源,广泛应用于背光源、城市照明、屏幕显示等领域,用以显示文字、图形、图像、动画等各种图文信息。
21、国际信誉消费中心:与国际接轨,大力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完善购物消费设施,为消费者营造便捷、放心、舒适的消费环境,打造国际购物天堂。
22、中介招商:通过具有一定实力、信誉良好的专业机构,为招商方或投资方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23、外包招商:将招商引资工作承包给相关专业机构,这些机构对引进的资金按一定的比例从中收取利润。
24、点对点招商:明确任务和目标,有目的地与招商对象进行点对点的沟通洽谈,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
25、低碳经济: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是人类生存发展观念的根本性转变。
26、指数经济:指数是指反映不能直接相加的复杂社会经济现象在数量上综合变动情况的相对数。指数经济含有两方面内容:一是科学、及时、准确的指数能够从总体上客观反映社会经济运行状况或产业发展现状,以指导政府宏观调控或企业资源投入,从而产生经济效益;二是运作成熟、具备商业化作用的指数研究,日益成为一种高端服务和高端商品,从而发展为一种新经济形态。
27、网络经济:在传统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经过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提升的一种高级经济形态。
28、检测、认证经济:为制造业和服务行业提供检验、鉴定、认证、测试等方面服务,确保产品和服务在功能、质量和安全方面均符合要求的专业性产业经济,属于生产性服务业的一种。
29、楼宇经济:以商务楼、功能性板块和区域性设施为主要载体,以开发、出租楼宇引进各种企业,从而引进税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为目的,以体现集约型、高密度为特点的一种城市新型经济形态。
30、创意经济:以传统和现代文化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在知识产权体系保护下,充分发挥个人和群体创造力,创造经济财富和社会财富的新兴经济。
31、中介经济: 提供法律、会计、审计、咨询、检测评估、知识产权、产权交易、公共关系、经纪等专业服务,具有中介作用的经济组织和经济模式。
32、虚拟经济:相对实体经济而言,是指证券、期货、期权等虚拟资本的交易活动,是经济虚拟化的产物。
33、“正本清源”行动:市政府组织开展的实现源头排水用户、小区排水、市政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截断直接排放河流海域的城市污水,改善城市水环境的行动。
34、绿道网:绿道(greenway)指城市中主要由人行步道、自行车道等非机动车游径和停车场、游船码头、租车店、休息站、旅游商店、特色小店等游憩配套设施及一定宽度的绿化缓冲区构成的绿色休闲廊道。由众多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组成的生态网络即为绿道网。绿道网是城乡、区域生态网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集环保、运动、休闲、旅游等功能于一体。
35、城中村历史遗留建筑“两规”工作: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及《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工作的简称。
36、“社工+义工”联动模式: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社工与义工互动、互补,形成“社工引领义工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服务”,提高为民服务专业化水平的运行机制。
37、“大管家”居民生活服务平台:建立在社区服务信息平台服务内容基础之上,融入低保救济、困难救助、居家养老、政府助老、社会慈善等民生服务资源,使之成为百姓生活“大管家”。
38、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按市统一要求,选取试点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由市民政局福彩公益金资助,区按1:1落实配套资金建成的以“星光老年之家”为依托的服务平台。
39、军警民共建“六个一”工程:军警民合力共建商业街、学校、社区、公园、福利院、红树林等双拥新品牌,营造和谐氛围。
40、街道综合执法“7+1”长效机制:街道综合执法组织到位、技能到位、风纪到位、协同到位、后勤到位、查处到位、成效到位和市民群众满意的“七到位一满意”测评体系。
41、“视频+门禁卡”管理模式:对辖区出租屋进出口安装简式枪击视频监控探头和安装门禁卡,对进出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42、两抢一盗:抢劫、抢夺和入室盗窃。
43、卡点战略:在梅林二线关和区内各主要干道设置固定卡点和流动卡点,查缉可疑车辆、物品和人员,对目标车辆实行围追堵截。
44、群防群治:组织发动巡防员、企(物)业保安员、联防队员、出租屋协管员、楼管员等各种社会力量,协助公安机关参与社会治安防范,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包安全”。
45、“四小工程”:对辖区路面的巡防员配发对讲机、强光手电筒、反光衣和警灯自行车,实行区域联动,做到白天见警、晚上见灯,增强群众安全感。
46、信访大厅“一厅两用、一岗双责”运作模式:区信访大厅与区行政服务大厅合署办公,大厅内大部分行政单位窗口在承办行政许可业务的同时,也承接本单位信访事项,做到信访业务与行政许可业务流程不交叉、网上信息不交集。
47、劳动争议三级调解网络:社区依托人民调解、街道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区依托劳动信访调解中心,按照属地调解、分级负责原则,逐级化解劳资纠纷,形成全区劳资纠纷“大调解”格局。
48、企社分离:农村城市化社区集体股份公司与社区管理服务事务分离,实现人、财、物的全面脱钩。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0年3月4日)
福府办〔2010〕8号
《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福田区文化体制改革,加强全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提高设施公益性和使用率,确保设施的文化属性,增强队伍活力,完善福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实现辖区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文化部《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共文化设施,是指由区政府全额出资兴建或者租购的,向公众开放用于文化活动的公益性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广场、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公共图书馆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由区政府资助兴建的文化设施,其所有权属投资主体方,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其开展各类公益文化活动。
第三条 福田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应坚持规范、专业、便民、公开、安全的原则;区公共文化服务应努力形成“区里有品牌、街道有特色、社区有亮点”的格局;区公共文化设施实行分级管理使用。区级设施主要用于政府品牌文化活动、重点文艺创作、重点扶持社团等文化项目;街道设施主要用于辖区业余文艺团体和具备一定规模的公益文化项目及居民活动等;社区文化设施主要用于社区居民日常文化活动。
第四条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是区属公共文化设施的建筑物、场地和物业设备的管理单位。
区文化馆(文化中心)是区文化馆景田北中心馆、福田南分馆、石厦南分馆、景田南分馆(区文化广场)、园岭分馆、白沙岭分馆、梅林分馆(现整体委托雅昌企业集团管理)和将来建成的侨香分馆的业务和专业设备管理单位,并向区文化局负责;街道文化站是街道级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单位,向所属街道办事处负责,并接受区文化局的业务指导;社区工作站是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的管理单位,向所属街道办事处负责,并接受所属街道文化站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五条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服从设施管理员的工作指引。
区属和街道文化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活动、展览等场所,应当设置监控系统,实时掌握各类文化活动的安全等情况,并做好相关资料的保存、保密工作。
第六条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应体现弹性、便民、利民的服务特点,其日常开放时间应与辖区群众正常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的开放时间应适当延长。
区属文化设施全年开放,工作日开放时间为9时—21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开放时间为10时—22时;街道、社区文化设施的开放时间,基本参照区属文化场馆开放时间执行,可根据辖区群众需要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夜间开放时间。
学校寒暑假期间,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活动;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停开放的,应当提前7天向公众公示。
第七条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的活动亮点、主要设施特点、活动预安排、富余资源、联系方法等信息,应当通过本场所张贴和区文化局政府网站、媒体等各种渠道每周、每月或不定期向公众公开。上述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以原公开渠道及时更新。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通过馆(站)长信箱、问卷调查、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广泛收集辖区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意见建议,提高社会参与度,加强社会监督。
第八条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举办的各类公益文化活动,应当面向辖区所有群众,动员和引导辖区群众积极参与。
预计参与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现场秩序和活动质量的,应当通过预约登记、派发入场券、分期举办等办法,控制参与人数,大型活动应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警力维护现场秩序;预计参与人数不足,可能造成资源浪费的,可以取消、合并或者延期举行,并通过原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告知。
第九条 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将各级公共文化场馆提供给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用作办公场所或者法人住所,不得缩减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的规模或者改变其功能。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存在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应当于本办法实施后三个月内完成整改或者补办批准手续。
第十条 下列设备属于公共文化设施的专业设备。
1、信息网络传输设备;
2、音像摄录制与摄影投影设备;
3、灯光音响设备;
4、艺术展览设备;
5、艺术培训教学教具设备;
6、服装、道具、乐器;
7、电视电化教学设备;
8、交通工具;
9、其他业务和办公所必须的设备。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专业设备的采购、登记、保管、使用、外借、维修、损坏赔偿等配套制度。
第十一条 区属公共文化设施建筑物、场地和物业设备由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一维护;专业设备由区文化馆(文化中心)统一管理、统一维护;街道、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日常维护修缮由各级设施管理单位负责;大项维修按规定纳入政府投资项目专项拨款渠道申报。
任何人因操作失当或者违反管理人员指引,造成公共文化设施损坏的,由各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按管理权限依法追究损坏赔偿责任。
第三章 区文化馆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 区文化馆(文化中心)为多种身份管理形式并存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其员额由政府确定,所需人员工资、办公、事业发展、物业管理、场馆修缮等各项经费由区政府保障投入。取消原实行的“以费养事,以馆养人”模式。
区文化馆(文化中心)实行“总分馆”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馆班子建设,实行岗位责任制;总馆对分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配置”,分馆在总馆及其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业务。
第十三条 区文化馆(文化中心)履行下列主要职能:
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文艺创作和主题文化活动;组织和开展常态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指导社会文化活动的普及与提高,加强社会宣传教育;辅导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组织和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合理安排所管设施的富余资源;完成区文化局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区文化馆(文化中心)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管理特点,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本馆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量化分解到各部门、各分馆、各岗位,完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各部门、各分馆的考核情况,实行公示制度。
第十五条 区文化馆(文化中心)实行重大文艺项目负责制。由区文化馆(文化中心)根据年度文化活动和文艺创作任务,结合年度经费安排和人力资源情况进行分解,确定项目负责人(或团队),落实责任制;重大文艺项目负责制的落实情况应作为区文化馆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项目负责人(或团队)的职责为:制定有关文艺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合理安排项目经费;及时报告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各类问题和工作进展;确保项目安全并按要求完成任务。
第十六条 在保证常态服务的基础上,区文化馆(文化中心)应围绕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先锋城区的目标定位,根据各场馆特点打造具有本馆特色的文化项目,形成“一馆一特色,全区一盘棋”的品牌格局。
第十七条 申请使用区文化馆(文化中心)有关设施,用于从事非区文化部门组织的文化活动,实行申报审批制度,由区文化馆统筹安排。
申请人获安排使用区文化馆(文化中心)有关设施的,必须与区文化馆(文化中心)签订有关消防安全、人身安全、设施保护等责任手续与交接手续,明确使用期限内使用者与文化设施管理单位之间的各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在保证公益性文化活动使用率的前提下,经文化馆(文化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区文化局、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同意,区文化馆(文化中心)可以适当将各场馆资源用于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经营活动和演出、讲座、电影、出版物展销等临时文化经营活动;各类文化经营活动应按照《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并在收费上向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省市劳模和现役军人实行减免。
第十九条 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区文化馆(文化中心)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类场馆租赁合同和合作协议,到期终止不再续签。仍有效的各类场馆租赁合同和合作协议,应向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备案。区文化馆(文化中心)根据本办法第十八条和本条所获的各类收入,全额上缴区财政。
第四章 街道社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机制
第二十条 南园、福田、沙头、梅林、华富、香蜜湖等六个街道文化站保持省特级文化站的建设和投入水平;园岭、莲花街道文化站在保持省一级文化站的基础上,努力建成省特级文化站;华强北、福保街道文化站按照省特级站的标准规划建设。
第二十一条 政府按照省特级文化站每年60万元,省一级文化站每年50万元的标准下拨运营经费,此经费用于各街道文化站文化事业发展、公益文化活动、设备采购、设施维护、临聘或者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 区文化局会同各街道办事处,每年对各街道文化站及文化站长开展业务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各街道文化站的考评情况,实行公示制度。
街道文化站艺术团团长、书画社社长、体育专干的日常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但其聘用、调动与辞退,应当征求区文化、体育等部门意见。
第二十三条 根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各街道文化站应确定专人负责本街道和各社区的文化信息收集与上报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街道文化站应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各大节庆,开展各类主题文化活动,丰富和活跃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培训文艺骨干和社会文艺团队;发现、挖掘基层文化人才、文艺作品、文化创新等各类文化资源。
第二十五条 政府按照每个大型文化广场每年5万元的标准,设立文化广场活动专项经费,各大型文化广场的文化活动,经所在街道审核后,可以向区文化局申请一定的活动经费资助;大型文化广场标准由区文化局确定,其申报程序为:先由各街道文化站推荐,经区文化局认定后,报区财政局备案。
各文化广场分别由街道文化站、社区工作站或相关企业自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鼓励整合社区各类文化设施资源,逐步推进社区文化中心(社区文化活动室)网络建设,延伸社区文化服务。凡建有社区文化中心的,由政府每年拨给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区文化中心运转和组织文化活动,专款专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使用街道、社区公共文化设施,用于从事非区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组织的文化活动的,参照本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构成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二十八至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与本办法配套适用。
第二十九条 福田区公共图书馆管理,由区文化局根据本办法的原则,结合各级图书馆的实际,牵头修订《深圳市福田区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报区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4年4月15日施行的《深圳市福田区公共文化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福府办〔2004〕48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区文化局负责解释。
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田区统计局
2010年3月3日
为了全面掌握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1]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区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我区于2008年进行了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在国务院和省、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全区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顺利完成。福田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田区统计局将分二次向社会发布本次普查公报。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27757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666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559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249个,其他法人单位283个;产业活动单位(含单产业法人单位、多产业法人单位及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区外法人单位在本区的产业活动单位)37105个,其中,第二产业1838个,第三产业35267个;个体经营户57618户,其中,第二产业370户,第三产业57248户(详见表1)。
表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 比重(%) | |
一、法人单位 | 27757 | 100.0 |
企业法人 | 26666 | 96.1 |
机关、事业法人 | 559 | 2.0 |
社会团体法人 | 249 | 0.9 |
其他法人 | 283 | 1.0 |
二、产业活动单位 | 37105 | 100.0 |
第二产业 | 1838 | 5.0 |
第三产业 | 35267 | 95.0 |
三、个体经营户 | 57618 | 100.0 |
第二产业 | 370 | 0.6 |
第三产业 | 57248 | 99.4 |
注:产业活动单位中本区法人区外产业4848个,其中第三产业4655个;区外法人本区产业2452个,其中第三产业2418个。
与2004年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同口径数据比较,全区企业法人单位数增加了7376个,增长了38.2%。其中,国有企业、国有联营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共470个,减少53个,下降10.1%;集体企业、集体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共99个,减少102个,下降50.7%;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共3033个,增加848个,增长38.8%;私营企业26265个,增加11819个,增长81.8%;其他内资企业345个,增加191个,增长124.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335个,增加918个,增长64.8%(详见表2)。
表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 比重(%) | |
合计 | 26666 | 100.0 |
内资企业 | 24331 | 91.2 |
国有企业 | 377 | 1.4 |
集体企业 | 33 | 0.1 |
股份合作企业 | 57 | 0.2 |
联营企业 | 168 | 0.6 |
国有联营企业 | 40 | 0.2 |
集体联营企业 | 9 | 0.0 |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 6 | 0.0 |
其他联营企业 | 113 | 0.4 |
有限责任公司 | 2578 | 9.7 |
国有独资公司 | 53 | 0.2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2525 | 9.5 |
股份有限公司 | 508 | 1.9 |
私营企业 | 20265 | 76.0 |
私营独资企业 | 997 | 3.7 |
私营合伙企业 | 303 | 1.1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18545 | 69.6 |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 420 | 1.6 |
其他企业 | 345 | 1.3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1521 | 5.7 |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 253 | 0.9 |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 48 | 0.2 |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 1186 | 4.5 |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34 | 0.1 |
外商投资企业 | 814 | 3.1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173 | 0.6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27 | 0.1 |
外资企业 | 588 | 2.3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26 | 0.1 |
全区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53.9%以上集中于福田、华强北和沙头街道办事处,其中福田街道办事处法人单位5522个,占19.9%;华强北街道办事处法人单位5324个,占19.2%;沙头街道办事处法人单位4118个,占14.8%(详见表3)。
表3 单位与个体经营户的地区分布
法人单位 | 个体经营户 | |||||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 | ||||||
(个) | 比重(%) | (个) | 比重(%) | (个) | 比重(%) | |
合计 | 27757 | 100.0 | 57618 | 100.0 | 35342 | 100.0 |
南园街道办事处 | 1800 | 6.5 | 5497 | 9.5 | 3457 | 9.8 |
园岭街道办事处 | 2643 | 9.5 | 2193 | 3.8 | 1460 | 4.1 |
福田街道办事处 | 5522 | 19.9 | 6435 | 11.2 | 4115 | 11.7 |
沙头街道办事处 | 4118 | 14.8 | 8085 | 14.0 | 3163 | 8.9 |
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 1446 | 5.2 | 1419 | 2.5 | 1074 | 3.0 |
梅林街道办事处 | 1658 | 6.0 | 4089 | 7.1 | 2899 | 8.2 |
莲花街道办事处 | 3339 | 12.0 | 2012 | 3.5 | 1629 | 4.6 |
华富街道办事处 | 604 | 2.2 | 970 | 1.7 | 810 | 2.3 |
福保街道办事处 | 1303 | 4.7 | 1681 | 2.9 | 813 | 2.3 |
华强北街道办事处 | 5324 | 19.2 | 25237 | 43.8 | 15922 | 45.1 |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单位14870个,占40.1%;租赁和商业服务业5956个,占16.1%;房地产业2632个,占7.1%;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2459个,占6.6%。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9.9%(详见表4)。
表4 产业活动单位的行业分布
单 位 数 | 比 重 | |
(个) | (%) | |
合 计 | 37105 | 100.0 |
制造业 | 1053 | 2.8 |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33 | 0.1 |
建筑业 | 752 | 2.0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796 | 4.8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1811 | 4.9 |
批发和零售业 | 14870 | 40.1 |
住宿和餐饮业 | 1107 | 3.0 |
金融业 | 1648 | 4.4 |
房地产业 | 2632 | 7.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5956 | 16.1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2459 | 6.6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123 | 0.3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996 | 2.7 |
教育 | 680 | 1.8 |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155 | 0.4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314 | 0.9 |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 720 | 2.0 |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5909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79.7%;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4977户,占8.6%;住宿和餐饮业3932户,占6.8%(详见表5)。
表5 个体经营户的行业分布
单 位 数 | 比 重 | |
(个) | (%) | |
合 计 | 57618 | 100.0 |
#工业* | 363 | 0.6 |
建筑业 | 7 | 0.0 |
交通运输业 | 79 | 0.1 |
批发和零售业 | 45909 | 79.7 |
住宿和餐饮业 | 3932 | 6.8 |
房地产业 | 40 | 0.1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1 | 0.0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4977 | 8.6 |
教育 | 145 | 0.3 |
卫生和社会福利业 | 140 | 0.2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700 | 1.2 |
注:包括采矿业、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二、企业资本总额
2008年末全区第二、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为34484.01亿元。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882.60亿元,集体企业资产总额17.18亿元,股份合作制企业资产总额27.02亿元,私营企业资产总额3588.88亿元,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1838.62亿元,外商投资企业资产总额1746.35亿元(详见表6)。
表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亿元) | 比重(%) | |
合计 | 34484.01 | 100.0 |
内资企业 | 30899.04 | 89.6 |
国有企业 | 2882.60 | 8.4 |
集体企业 | 17.18 | 0.0 |
股份合作企业 | 27.03 | 0.1 |
联营企业 | 127.03 | 0.4 |
有限责任公司 | 5811.70 | 16.8 |
股份有限公司 | 18370.55 | 53.3 |
私营企业 | 3588.88 | 10.4 |
其他企业 | 74.07 | 0.2 |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 1838.62 | 5.3 |
外商投资企业 | 1746.35 | 5.1 |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或作为产业活动单位普查,或并入上一级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或按照有关规定免于登记,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深圳市福田区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
(2010年3月12日)
2009年是福田区经济发展极为困难的一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不利影响,全区人民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应对,动手早、决策准、措施齐,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发展环境,沉着应对危机的冲击。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显示,福田区经受住了考验,经济实力进一步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宏伟进程中迈出了新的坚实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现价,下同)1623.17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0.64亿元,下降40.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99.25亿元,下降8.4%;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23.28亿元,增长14.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0.04:12.27:87.69。第三产业中金融业、房地产业和批零住餐业发展快速,其中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83.16亿元,增长20.3%,占本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5.9%,是全区经济中比重最大、贡献最大的行业;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118.32亿元,增长20.0%;批零住餐业实现增加值327.53亿元,增长14.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他服务业发展较为平稳,分别实现增加值53.16亿元和341.10亿元,增速分别为3.1%和5.9%。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022.51亿元,占GDP比重63%。大力推进CBD及环CBD高端产业带发展,实现增加值1030亿元,占GDP比重63.5%。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35476元(按外管局公布的供计划统计部门使用的汇率计算,折合19832美元),增长9.8%。
地区生产总值地均集约度为20.80亿元/平方公里,增长10.1%;税收地均集约度为5.51亿元/平方公里,增长6.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3.44平方米,下降9.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10.41吨,下降7.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电耗368千瓦时(按供电量计算),下降5.6%。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1.3%。分类别看,居住类价格下降2.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1.8%,交通和通讯类价格下降1.8%,食品类价格下降1.5%,衣着类价格下降1.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下降0.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2.8%,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2.9%。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4.7%,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5.6%,生活资料价格下降0.7%。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下降3.7%,其中,有色金属材料和电线类价格下降10.1%,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下降5.3%,燃料、动力类价格下降2.2%。
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出口回升仍存反复,不确定变数依然存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位运行,增长空间压力较大;产业核心竞争力有待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及维护社会稳定压力增大。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业增加值0.64亿元,比上年下降40.1%。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区工业实现增加值173.88亿元,比上年下降10.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7%。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企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65.41亿元,下降10.5%。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985.97亿元,下降11.7%。其中,国有企业实现产值6.97亿元,股份制企业实现产值128.70亿元,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产值166.91亿元,外资企业实现产值638.32亿元,其他类型企业完成产值45.07亿元。在总产值中,高新技术工业企业实现产值672.11亿元;大中型企业实现产值881.71亿元;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实现产值784.60亿元;民营企业实现产值45.52亿元。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985.75亿元,下降9.5%。其中,出口交货值693.44亿元,下降11.6%。
表1 2009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单位 | 产量 | 比上年增长(%) |
微型计算机 | 万部 | 701.06 | -12.1 |
磁头 | 万只 | 4957 | 13.1 |
复印机械 | 万台 | 44.62 | -36.6 |
半导体集成电路 | 万块 | 640274 | -12.5 |
存储设备 | 万部 | 816.14 | -70.8 |
服装 | 万件 | 1453.66 | -45.1 |
塑料树脂及共聚物 | 万吨 | 2.60 | -54.2 |
电子元件 | 亿只 | 34.54 | 15.9 |
自来水生产 | 万吨 | 52548 | -1.4 |
发电量 | 亿千瓦小时 | 12.21 | 24.5 |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0.52亿元,下降6.1%;上缴税金5.53亿元,增长0.5%;资产负债率48.3%;亏损企业亏损额为1.58亿元,下降2.9%;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164406元/人。
建筑业实现增加值25.37亿元,增长10.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6%。
四、固定资产投资与房地产开发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168.34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 基本建设投资91.40亿元,增长24.5%;房地产开发投资40.82亿元,下降2.6%;更新改造投资35.98亿元,下降19.4%。分行业看,其中,商贸餐饮住宿业投资2.26亿元,下降45.7%;工业投资9.85亿元,下降35.3%;房地产业投资51.56亿元,下降11.4%;文教卫体投资13.75亿元,增长99.3%;其他行业投资90.92亿元,增长18.9%。本年新增固定资产79.03亿元,增长15.0%。
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315.12万平方米,增长0.2%;其中,住宅123.98万平方米,增长5.8%。商品房销售面积(含预售,下同)52.49万平方米,增长48.0%;其中,住宅37.11万平方米,增长16.8%。年末商品房空置面积34.65万平方米,下降4.1%;其中住宅16.23万平方米,增长70.7%。
五、交通运输和邮电业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实现增加值53.16亿元,比上年增长3.1%,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3%。货运量5806.11万吨,增长10.7%;货物周转量357.86亿吨公里,下降3.5%;客运量28074.48万人,下降5.6%;旅客周转量28.03亿人公里,下降3.1%。
表2 2009年完成货物运输量及其增长速度指标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货物运输总量 | 万吨 | 5806.11 | 10.7 |
#公路 | 万吨 | 3488.96 | 17.6 |
货物运输周转量 | 亿吨公里 | 357.86 | -3.5 |
#公路 | 亿吨公里 | 37.29 | 15.1 |
表3 2009年完成旅客运输量及其增长速度
指 标 | 单 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旅客运输总量 | 万 人 | 28074.48 | -5.6 |
#公路 | 万 人 | 28074.48 | -5.6 |
旅客运输周转量 | 亿人公里 | 28.03 | -3.1 |
#公路 | 亿人公里 | 28.03 | -3.1 |
六、国内贸易和旅游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0.18亿元,增长15.2%。其中,限额以上商业企业消费品零售额390.08亿元,增长14.7%;限额以下商业企业消费品零售额410.10亿元,增长15.7%。
限额以上商业商品销售总额2118.19亿元,增长20.6%。其中,批发企业实现销售额1796.91亿元,增长21.1%;零售企业实现销售额321.28亿元,增长17.7%。在限额以上商业企业商品销售额中,石油及制品类下降10.2%,家具类下降11.4%,通讯器材类下降4.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6%,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2.8%,日用品类增长6.7%,金银珠宝类增长7.0%,汽车类增长14.1%,服装、鞋帽、针织、纺织品类增长22.9%,化妆品类增长45.9%,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74.3%,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78.0%。
全区星级宾馆(以挂牌为准)34家,其中,五星级宾馆2家,四星级宾馆3家;旅行社53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0家。全年接待过夜游客236.49万人次,下降4.0%。其中,海外游客44.97万人次,下降7.8%。全年规模旅游企业总收入40.13亿元,增长5.1%。宾馆酒店开房率66.9%,下降3.3个百分点。
七、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615.79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6.0%。其中,出口总额293.36亿美元,下降16.4%;进口总额322.43亿美元,下降15.6%。贸易逆差29.07亿美元。
表4 2009年出口总额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亿美元
指 标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出口额 | 293.36 | -16.4 |
其中:一般贸易 | 86.55 | -3.8 |
加工贸易 | 126.73 | -25.3 |
其他贸易 | 80.08 | -12.2 |
其中:国有企业 | 29.30 | -25.9 |
三资企业 | 171.21 | -21.4 |
民营企业 | 92.85 | -0.7 |
其中:初级产品 | 7.91 | -40.2 |
工业制成品 | 285.45 | -15.5 |
其中:机电产品 | 213.80 | -19.6 |
高新技术产品 | 143.82 | -13.7 |
其中:港澳台 | 184.48 | -22.0 |
欧盟 | 26.13 | -18.1 |
全年引进项目436个,下降48.5%;合同外资金额16.28亿美元,下降26.6%;外商直接投资10.00亿美元,增长9.9%。合同外资额千万美元以上项目25个。至2009年末世界500强企业累计落户75家,投资124个法人企业。
表5 2009年分行业外商直接投资及增速
行 业 名 称 | 引进项目(个) | 比上年增长(%) | 外商直接投资(万美元) | 比上年增长(%) |
总 计 | 436 | -48.5 | 10.00 | 9.9 |
制造业 | 5 | -66.7 | 0.90 | 2.4倍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9 | -60.9 | 0.30 | 3.3倍 |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11 | -70.3 | 0.36 | -24.4 |
批发和零售业 | 273 | -37.0 | 3.76 | 58.1 |
住宿和餐饮业 | 8 | -27.3 | 0.18 | -64.5 |
金融业 | 2 | — | — | — |
房地产业 | 5 | — | 0.69 | -69.4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83 | -30.3 | 1.98 | -10.2 |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33 | -83.2 | 1.03 | 35.3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3 | -25.0 | — | —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1 | — | 0.08 | — |
八、财税和金融
全年完成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46.70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56.62亿元,增长0.6%。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66亿元,增长9.8%;教育支出14.01亿元,增长9.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亿元,下降26.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30亿元,下降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亿元,增长30.4%。
税收总额430.00亿元,增长6.7%。其中,国税收入166.40亿元,增长10.1%;地税收入263.60亿元,增长4.6%。
金融业实现增加值583.16亿元,增长20.3%,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5.9%。
九、科学技术
在我区生产经营的369家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774.71亿元,下降8.5%;增加值144.22亿元,下降7.1%。全年区级财政发放科技发展资金10146.39万元,共支持科技企业(个人)575个。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区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80个,文化馆(含分馆)7个,文化站8个,文化广场28个,公共图书馆101个,博物馆6个。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和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100%。公共图书馆藏书量675.9万册。
年末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69家。其中,医院21家,门诊部42所,诊所、卫生室和医护室共207所,疾病控制中心1所,卫生监督所1所,社区健康中心88家。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1697人;其中,执业医师4505人,注册护士4884人。医院门诊诊疗量1176.42万人次,增长18.0%;急诊诊疗量125.86万人次,增长14.7%。共拥有病床4840张,增长5.4%;病床使用率100%。出院病人治愈率和好转率分别为69.1%和29.5%。每一诊疗人次平均费用148元,增长4.7%;每一出院病人平均住院费用为7660元,增长5.9%。
全区拥有体育场地1694个(片)。组织举办各类体育健身活动1485场次,参加活动人数达99030人次。辖区国民体质测定结果显示总体合格率为92.8%,其中优秀率和良好率分别为25.2%和40.9%。
十一、人口、资源和环境
年末常住人口120.61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3%。其中户籍人口60.40万人,增长7.4%,占常住人口比重50.1%;非户籍人口60.21万人,下降4.1%。管理服务人口(常住人口+流动人口)163.35万人,增长2.4%,其中流动人口42.74万人,增长5.5%。全区常住人口密度为15352人/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增加42人。
辖区土地面积78.0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56.5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55.83平方公里。
全年供电总量59.73亿千瓦时,增长1.9%。其中,工业用电占供电总量的16.9%,商业用电占24.4%,居民生活用电占27.9%,其他用电占30.8%。售水总量16896万立方米,增长0.3%。其中,工业用水占售水总量的8.8%,商业、建筑业、服务业用水占32.6%,居民生活用水占49.6%,其他用水占9.0%。
全年空气质量为优良的天数达353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6.7%。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84.2%;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十二、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根据140户(含户籍和非户籍)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5241元,比上年增长11.0%,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5%;年人均消费性支出28357元,增长18.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49平方米,增加0.75平方米。最高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1385元,最低20%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4元。恩格尔系数32%。
年末全区在岗职工(不含私营及个体)55.16万人,增长6.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120元,增长9.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5%。5713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全年共10769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370人次;民政事业费支出36273.40万元,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344.81万元。
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205宗;死亡50人,下降13.8%;受伤107人,下降24.1%;直接经济损失91.66万元,下降25.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21宗,死亡44人,受伤107人,分别下降17.7%、15.4%和23.6%。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04人/亿元。
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若有变动,以最新公布的为准。
2、公共图书馆藏书量指深圳市图书馆、深圳市少年儿童图书馆、福田区区属图书馆及社区图书室藏书量。
3、地区生产总值及各行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劳动生产率、农业总产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社会保险数据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福田管理处参保人员情况统计。
5、管理服务人口是指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之和。
常住人口包括:⑴居住在本街道、户口在本街道人口;⑵居住在本街道、户口登记地在外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⑶居住在本街道、户口待定人口;⑷原住本街道、现在国外工作学习人口。不包括户口在本街道、外出半年以上人口。
流动人口是指在本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不满半年的人。
6、由于我区未开展消费价格统计,相关数据为全市统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