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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报 2010年第5期(总第64期)

信息提供日期 : 2010-11-19 00:00来源 : 福田政府在线 信息索引号 : /2010-416591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2010第5期(总第64期)

  目录

  1、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田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通报(福委〔2010〕12号)

  2、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福府〔2010〕19号)

  3、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促进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府〔2010〕20号)

  4、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的通知(福府〔2010〕24号)

 

  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福田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的通报

  (2010年7月28日)

  福委〔2010〕12号

  为了进一步树立和宣传我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履行社会责任、人本经营企业的先进典型,探索建立我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模式,进一步营造辖区关爱新生代外来建设者的良好氛围,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各街道和相关部门的推荐以及评审表彰活动组委会审定公示,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在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热心关爱员工、创新企业文化、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8家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授予“福田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戒骄戒躁,努力开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新局面,为把我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首善之区,和谐文明、魅力凸显的幸福之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0年深圳市福田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名单

  附件

  2010年深圳市福田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1、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3、深圳市云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4、深圳市中汽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6、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9、深圳市创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

  11、深圳市农科植物克隆种苗有限公司

  12、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3、深圳九新药业有限公司

  14、深圳市通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5、深圳市东方宇之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深圳市伟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深圳市东进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8、深圳市兆方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9、深圳市海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深圳市多企市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1、深圳永和大王餐饮有限公司

  22、创世纪转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23、理光图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4、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深圳市世纪家园投资有限公司

  26、深圳市安联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7、理光通运(深圳)仓储有限公司

  28、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深圳燕南路分店

  29、首华证券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30、深圳美冠达牙科技术有限公司

  31、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2、深圳市残友集团

  33、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深圳市福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5、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

  36、深圳中港国际珠宝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7、深圳百安居装饰建材有限公司泰然店

  38、中信地产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39、深圳成丰电子有限公司

  40、深圳市永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41、深圳市同心汽车连锁有限公司

  42、深圳市一致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43、深圳深爱半导体有限公司

  44、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园岭分店

  45、深圳市西贝莜面村餐饮有限公司

  46、深圳家乡人连锁百货有限公司

  47、深圳市通天地通讯市场有限公司

  48、深圳市上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9、永旺华南商业有限公司

  50、怡海集雅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51、深圳市天长地久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52、美林阁酒店管理(广州)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3、深圳市汇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汇港名苑物业管理处

  54、好迪龙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55、北京仲量联行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6、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津广场管理处

  57、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深圳福星分店

  58、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深圳金美时表业有限公司

  60、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翠堤湾花园管理处

  61、深圳市亚芳实业有限公司

  62、深圳市亨达运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

  63、深圳市泰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64、深圳市乐安居商业有限公司新洲分公司

  65、深圳仁爱医院

  66、深圳市泛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7、深圳市美丽天使实业有限公司

  68、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梅林分公司

  69、深圳市新威尔电子有限公司

  70、深圳市积聚电子有限公司

  71、深圳市华丰电器器件制造有限公司

  72、深圳三洋华强激光电子有限公司

  73、深圳市太科检验有限公司

  74、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75、深圳开发磁记录股份有限公司

  76、深圳联城酒家有限公司

  77、深圳市凯年达科技有限公司

  78、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山姆会员商店

  79、深圳市财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0、深圳市金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81、深圳市福田区天心酒楼

  82、深圳华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方玫瑰花园管理处

  83、深圳市居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84、深圳市高发物业管理服务公司

  85、深圳联城振兴酒楼有限公司

  86、深圳市宏利德清洁有限公司

  87、腾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8、深圳能健恒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89、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0、深圳市洲际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91、奥兰若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92、深圳市世都实业有限公司

  93、联想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

  94、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5、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6、深圳市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7、杜邦中国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98、深圳市得时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9、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100、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1、新美亚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02、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3、深圳天安数码城有限公司

  104、深圳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

  105、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06、深圳市核电机电安装维修有限公司

  107、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08、深圳市深燃石油气有限公司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0—2012年)》的通知

  (2010年8月3日)

  福府〔2010〕19号

  《福田区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0—2012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

  (2010—2012年)

  为充分发挥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对辖区经济和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建设产业高端、管理法治、服务完善、平安和谐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现代化中心城区,按照《福田区争当“率先转变发展方式标兵区”重点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依据《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深圳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指导精神,制定《福田区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0—2012年)》。本规划是今后三年福田区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一、面临形势与发展基础

  (一)面临形势

  1、转变发展方式刻不容缓

  福田区作为深圳的中心城区,经过二十年的高速发展,经济高位运行,面临资源紧约束、土地零增长、人口高密度的严峻挑战。近年来,福田区生产企业和企业的生产环节不断外迁,2005年以来共有300余家生产型工业企业外迁,流失产值接近300亿元,辖区制造业产值不断下滑,传统的增量发展模式已走到尽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成为福田区未来发展的唯一出路和刻不容缓的抉择。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尊重经济发展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福田区委区政府在充分总结几年来的发展经验基础上,制定了以现代服务业和总部经济为主导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现代服务业成为福田区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战场。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产业将以其资源消耗少、产出价值高、链条拉动力强的独特优势和信息服务加高科技的强劲创造力,异军突起,为福田新经济发展插上腾飞的翅膀。

  2、互联网被确定为深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互联网极大地改变了传统资源配置方式,促进经营管理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的创新,不断催生新的商业模式和业态。以电子商务为重要特征的互联网产业通过便捷、高效的信息流,带动和支配人流、物流、资金流的高效运行,加快了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幅降低了生产成本,显著提高了生产效率,有效提升了传统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应对全球资源危机,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的发展。2009年12月,深圳市将互联网和生物、新能源一并确定为未来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在2009年至2015年将投入105亿元财政资金,推动三大产业发展,形成6500亿元的经济规模。其中互联网产业年销售收入将达到2000亿元。

  目前,《深圳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及《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已经正式发布,形成了完整战略部署和清晰的发展目标。在未来三至五年内,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互联网产业发展领先城市和具有国际及国内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的国家电子商务中心城市。作为深圳市的中心城区,福田面临发展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的重大责任和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

  (二)发展基础

  1、地缘环境优势明显

  福田处于深圳特区的中部,与香港新界、元朗隔水相望,处于连接香港,辐射珠三角的核心位置。国内首座地下大型交通枢纽站即将在福田中心区建成,各种交通工具汇集接驳;深圳地铁1、2、3号线横贯东西穿过中心区,4号线沿南北中轴线直通福田口岸与香港地铁接驳,亚洲最大的陆路口岸—皇岗口岸提供24小时深港通关服务,彰显福田区深港合作桥头堡的地位。

  深圳中央商务区(CBD)坐落在福田区,300多万平方米的商业办公规划面积,集中了30余座高档商务楼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厦、建设银行大厦、平安保险大厦等地标性建筑正在建设之中。CBD已成为世界著名跨国公司、企业地区总部聚集中心,是外资进入中国的最佳选择区域之一。进驻CBD的商业贸易、IT、风险投资、法律财务、金融、地产、航运物流等各类企业已接近2000家。此外,市民中心、会展中心、电视中心、少年宫、音乐厅、图书馆、中心书城等众多行政文化设施也集中在这里,成为深圳向现代化国际性城市迈进的重要的标志。

  2、经济基础和产业环境优越

  福田区是深圳市的行政、文化、信息、国际展览、商务和金融中心,经济基础雄厚,现代服务业发达,总部企业云集。2009年全区GDP达1623亿元,同比增长10.1%;人均GDP13.55万元,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6%;GDP地均集约度每平方公里20.80亿元,税收地均集约度每平方公里5.51亿元,稳居六区首位。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23.28亿元,增长14.2%,占GDP比重达到87.69%,生产性服务业占第三产业比重72.3%,呈现“双超70%”的特点。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00.18亿元,增长15.2%。在深圳市第一批认定的180家总部企业名单中,福田区企业有93家,占51.6%,位居全市各区之首。在产业空间布局上,福田区形成以“CBD和环CBD高端产业带”为聚集区的产业集群式发展模式,以上区域实现地区总产值1030亿元,占全区GDP的63.5%。

  3、互联网基础设施完善,用户资源丰富

  互联网基础设施完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广电集团等通信运营总部聚集福田,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和氛围。中国移动在福田区基站布点2732个,占全市29.3%,WLAN(无线局域网)站点117个,占全市28.8%,无线通信用户9.8万个,占全市30.5%。中国电信在福田区光纤接入用户10195个,占全市13.73%,ADSL用户29.7万个,占全市17.14%。中国联通在福田区也布置大量的基础站点。天威视讯在福田区有线电视用户33.3万,宽带用户8.3万,均占全市1/3。

  据深圳市通信管理局2009年年检数据统计,2008年福田区互联网宽带用户数达到40万人,占全市比重18.58%,因特网接入服务接入网站数4350个,占全市比重43.58%;法人企业拥有计算机数45万台,拥有网站数9000余个;取得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并参加年检的互联网企业有323家,占全市的50%;互联网企业电子商务用户数达到911.4万,占全市用户数的90.43%。

  4、互联网产业初具规模,应用服务发展迅速

  福田区信息服务业基础较好,发展较快,产业规模稳步增长。2008年福田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营业收入达到89.16亿元(不包括基础运营商收入),同比2007年增长5.1%;电子商务营业收入22.05亿元,同比2007年增长4.5%。2009年福田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实现增加值52.5亿元,同比2008年增长8.65%。在从事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的企业中,60%属于互联网产业范畴,业务范围涉及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移动信息服务以及其他网络基础服务。据此估算,福田区互联网产业2008年收入约54亿元,按8%的增长速度估算,2009年收入约60亿元。

  从电信增值业务许可数量上看,福田区互联网从业企业数量占深圳市的半壁江山。其中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业企业593家,占全市的55%;互联网接入服务从业企业63家,占全市的54%;移动信息服务从业企业518家,占全市的55%;呼叫中心从业企业37家,占全市的57%;其他网络基础服务从业企业45家,占全市的80%。据深圳市通信管理局2009年年检统计显示,福田区互联网信息服务规模占全市一半以上,其中电子商务、搜索引擎、有偿信息和电子邮箱等业务销售收入分别占全市的77.92%、90%、51.41%和54.80%以上;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有6家。

  福田区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居全市前列。根据经济普查数据显示,2008年福田区企业完成电子商务采购金额142.66亿元,占全市电子商务采购金额的76%;电子商务销售金额138.69亿元,占全市电子商务销售金额的51%。福田区金融中心优势和发达的第三方现代物流业,为辖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华强北中国电子第一街”更是全国乃至全球的电子元器件交易中心,在这里,以实体市场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发展迅速。

  在深圳市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相关的五大行业协会(通信与互联网协会、信息行业协会、网络媒体协会、电子商务协会、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的522家会员企业中,福田区会员企业有224家,占总数的42.9%。

  二、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和《深圳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指导精神,从福田实际出发,扬长避短,突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相结合、鼓励技术创新与促进应用服务相结合、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重点推进与全面发展相结合的原则,以电子商务为重点,大力发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培育和聚集优秀企业,实现辖区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为建设产业高端、管理法治、服务完善、平安和谐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奠定基础。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建立较为完善的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形成一套有效的扶持政策和支撑体系,聚集一批优秀的互联网龙头企业和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传统优势行业基本普及电子商务应用,中小企业经常性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互联网服务业和电子商务成为辖区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福田区成为深圳市乃至全国的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领先城区。

  ——互联网服务业和电子商务成为重要新兴产业。2010—2012年,互联网产业①年均增长50%,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150亿—200亿元。

  ——在互联网应用服务领域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龙头骨干企业。2012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互联网企业达到10家,上市互联网企业达到5家,出现销售收入超10亿元互联网企业。

  ——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形成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聚集区。到2012年,聚集全市60%的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重点行业电子商务链初具规模,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50%以上的中小企业经常性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建成华强北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2个较为完善的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园区,入驻企业超过100家。

  ——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较为优越,支撑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宽带移动通信、互联网基础设施有效覆盖,无线网接入普及;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初步建立,电子安全认证和在线支付在网络化的经济活动中广泛应用;扶持互联网企业发展、吸引网络经济人才、鼓励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各类政策和服务体系相对完善。

  三、主要任务

  2010—2012年,福田区促进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以鼓励技术创新为核心,促进各技术领域龙头企业做强做大,全面提高福田区互联网产业竞争优势;加强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形成互联网产业与传统产业互动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充分发挥福田区位优势和产业特点,促进“环CBD高端产业带”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的融合发展;优化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断加大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提高服务水平,使福田成为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领先城区。

  (一)鼓励创新,形成互联网产业竞争优势

  鼓励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密切跟踪国内外互联网技术发展趋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公共技术平台;积极鼓励企业开展互联网应用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攻关、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和互联网平台软件、应用软件、终端设备等关键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参与制订标准和积极申请发明专利,把握产业发展主动权。

  积极培育互联网应用服务和电子商务龙头骨干企业。加大对各技术和应用领域龙头骨干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福田互联网企业在细分市场的品牌地位;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在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电信增值、数字教育、互联网内容、动漫等领域形成产业新优势。

  (二)加强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应用,推动产业升级

  促进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商业形态和服务。把握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结合行业特点和应用需求,促进互联网技术和服务业相互渗透融合,催生新服务和新业态发展。加快物联网基础支撑平台建设,提升物联网产业链优势环节发展水平,鼓励物联网商业发展模式创新。

  大力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充分利用福田区优秀的专业市场和细分行业电子商务网站发展优势,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做优做强,提升品牌形象,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推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融合安全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体系,逐步向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流融合的阶段发展。

  普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动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深圳外向型经济特点和传统行业优势,扶持中小企业积极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开展在线采购、销售、外贸出口等生产经营活动,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市场,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流通效率,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促进“环CBD高端产业带”实体经济与网络经济融合发展

  抓住“环CBD高端产业带”建设的重大机遇,利用旧工业区改造及保税区产业转型升级机会,强化八大功能片区的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的促进作用。利用各片区的产业聚集特点,政府主导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聚集,推动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相结合。

  在车公庙片区形成互联网产业与电子商务技术创新集聚地;在福强南片区构建具有产业集聚和辐射效应的国家级工艺品电子商务平台;在福田保税区创建现代物流园区;在上步片区建成华强北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在彩田北片区建立互联网上市企业培育基地;在梅林片区建立中小互联网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孵化中心。

  (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形成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高地

  加强与市政府相关规划和方案的衔接与配套。建立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市区协调联动机制,切实落实市里的相关任务和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市级公共平台资源和全市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支撑环境建设,为辖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加大资金、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保障力度。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在财政资金直接扶持企业的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创投资金积极投资辖区中小互联网企业。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有所创新,加强人才培育和职业再教育。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培育力度,帮助企业提高管理能力,规范运营。

  政府牵头整合社会各方资源,营造多层次服务环境。政府主导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产业促进工作并为业内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中介作用,为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建立横向和纵向产业联盟,促进产业链聚集发展。

  四、重点工程

  为实现产业发展目标,完成主要任务,根据福田区互联网产业资源和实际发展情况,确定如下“八大工程”,在2010—2012年逐步实施。

  (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互联网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围绕IPv6、宽带移动通信、RFID、网络安全、移动支付与认证等互联网前沿领域,加大企业科技攻关项目资助力度;在下一代互联网、电子商务、移动流媒体、IPTV及SaaS、云计算、搜索引擎、内容挖掘等领域,资助一批应用创新示范项目,促进互联网新兴服务业的发展。

  互联网信息服务和电子商务创新能力提升。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网络娱乐、网络内容、网络通讯、信息检索、数据挖掘及网络社区、移动增值等新兴应用推广。鼓励基于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资源,跨越制造业、服务业、文化产业和零售业、现代物流业等多种产业的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

  (二)物联网产业发展推动工程

  加强与通信运营商合作,不断完善物联网基础设施和应用环境,大力推广物联网技术成果和应用服务。支持建设“华强北物联网产业促进中心”,筹划成立“华强北物联网产业联盟”,促进物联网产业集聚发展。大力支持物联网相关技术和标准研制,促进物联网关键技术及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和成果产业化。积极支持身份识别、数字家庭、智能交通、GPS定位、数字物流、安防布控等物联网产业优势领域发展;支持企业实施应用示范工程。

  (三)移动互联网创新工程

  移动电子商务发展。抓住3G和“无线城市”发展机遇,在区政府和深圳移动战略合作框架下,利用无线射频—客户识别(RF—SIM卡)、近距离无线通信(NFC)等新技术,以手机支付为发展方向,搭建支付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远程和现场两大类的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福田移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大力推进手机支付在公共交通、水电气、银行保险、小额支付等公共民生领域的应用发展。

  无线网络覆盖工程。利用深圳移动在福田丰富的无线网络资源,推进CBD“无线商务楼宇”和华强北“无线华强北”等项目建设。力争到2012年,实现辖区无线接入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处于全国城区领先水平。

  (四)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工程

  现代制造龙头企业电子商务示范应用。充分发挥大型制造业企业的产业链带动作用,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推进行业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的B2B电子商务集成;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已有品牌、渠道、物流、客户和服务等线下业务的资源优势,建立B2C电子商务平台。

  大型连锁商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商贸批发、零售企业应用互联网技术实现采购、库存、销售、配送等业务的信息化管理;支持辖区内天虹、岁宝、顺电等大中型连锁商贸企业建立和完善B2B/B2C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面向行业、区域,特别是面向进出口跨境贸易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做强做大,不断扩大其影响力;以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为辖区中小企业提供优惠的在线管理和电子商务交易服务。通过组织各领域行业协会,整合辖区内信誉好、经营规范、业务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集中进行网络宣传和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实施“福田品牌企业网上行计划”。

  (五)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华强北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华强北电子信息产业聚集优势,将“华强北·中国电子市场价格指数”、电子产品交易网站、实体电子市场、物流配送中心等要素有机整合,建立华强北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华强北”与实体华强北市场的紧密结合,为生产商、采购商、方案集成商和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依托华强北电子专业市场和“LED国际采购交易中心”、“平板显示国际贸易中心”、“ICC台湾电子之窗”等国际型展示交易中心,支持企业建立专业化细分领域的B2B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其他传统专业市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依托工艺品、钟表、农产品等传统实体批发零售市场,积极探索“实体市场+网上交易平台”的综合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构建覆盖供应链全过程的专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推动产业集聚和辐射效应。

  (六)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孵化工程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通过旧厂房改造扩展“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办公场地,同时抓住城市更新的有利时机,建立“福田国际互联网产业园”,提高互联网企业聚集度,为进入园区的互联网企业提供创业环境,孵化企业并支持其成长壮大。政府相关部门牵头,鼓励策划、投资、人力资源、知识产权中介等机构进入园区,为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投融资和市场推广等多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上市计划。充分利用深圳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甄选互联网和优秀电子商务企业,纳入创业板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范畴,争取3年内有5家以上企业成功上市,10家以上企业达到创业板上市标准,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企业信息化升级计划。加强与深圳移动合作,为辖区企业提供优惠“中小企业信息化服务包”,包括无线上网、移动办公、企业邮箱、移动管家、企业名片、语音通信等专门解决方案,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

  (七)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工程

  推进产学研合作。与高等院校合作,搭建企校联系的桥梁,通过支持企业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帮助企业进校园推广等方式实现人才供需对接和人才定向培养。

  加强职业再教育。整合政府、企业、院校、培训机构、行业协会资源,加大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发挥“福田区软件公共技术平台”作用,扩大服务范围,为中小企业提供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建立“电子商务沙龙”,定期举办专业人才交流互动和专题讲座活动。

  引进人才。整合企业人才需求信息,政府牵头或委托专业机构,召开辖区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专场人才招聘会。支持留学归国人才在福田创业,给予项目启动资金和办公场地费资助。对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在人才落户、人才住房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建立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库,逐步完善人才支撑体系。

  (八)产业环境优化工程

  市区联动示范工程。配合市政府“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率先在福田区内推广并使用。争取将“福田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和“华强北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纳入市级规划,并获得市里的支持。

  打造电子商务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政府主导建立“福田区电子商务商会”专门的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服务机构,在政策咨询、产业引导、资质认定、宣传推广、招商引智、合作交流、协调服务等多方面为辖区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中介作用。加强政府部门与相关协会、中介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产业联盟,促进企业间的交流合作。加大对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互助、自律、纽带和桥梁作用,加强调研、交流、推广、合作与研讨,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监管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结合深圳市电子商务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试点工程,以及深圳市电子商务市场配套管理办法的逐步完善,建立福田区电子商务诚信企业数据库,帮助企业以诚信开拓市场。加大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立和知识产权培育和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建立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统计数据库。科学构建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建设相关统计数据库,及时掌握辖区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为领导决策和制定相关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杠杆效应,带动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投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和电子商务,促进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发挥“福田区创新企业投融资联合会”作用,广泛联系银行、担保、创投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定期举办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专场投融资推广会,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管理体制

  成立“互联网与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发展和改革局、贸工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统计局、文产办、华管办、辖区企业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福田分局等部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议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等重大事项。在现有区政府部门加挂“福田区电子商务局”牌子,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二)加大专项资金力度,加强政策保障。

  按照“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投入”的基本原则,加大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资金扶持力度。区财政每年拿出5000万元至1亿元人民币,用于支持落实本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由“领导小组”牵头,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尽快出台福田区促进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和实施细则,保证本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落到实处。

  (三)加强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大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公民的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广泛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和应用技能培训,提高全社会电子商务应用能力。

  (四)开展交流与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加强国内外业务合作,开展各种形式的国内、国际研讨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和新型商务模式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统筹规划互联网产业集聚区,鼓励社会兴建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产业园。

  ①根据《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09-2015年)》的定义,互联网产业是指以互联网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包括互联网基础服务业和互联网应用服务业。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促进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10年8月3日)

  福府〔2010〕20号

  《福田区促进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促进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福田区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根据《福田区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0—2012年)》要求,制定以下措施。

  第一条   组织领导机构。区政府设立“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区发改局、贸工局、科技局、财政局、人事局、统计局、华管办、辖区企业服务中心、文产办、市场监管局福田分局等部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议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等重大事项。在现有区政府部门加挂“福田区电子商务局”牌子,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第二条   扶持资金。2010—2012年,区政府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

  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不可同时享受第四条至第十三条之间的两条或两条以上的优惠政策。除第十一条中旧厂房改造专业园区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享受区政府专项资金总额不超过企业在该项目实际投入资金的50%,且不超过300万元。

  第三条   扶持范围。专项资金扶持范围主要包括:1、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龙头骨干企业培育;2、互联网应用服务和应用技术创新;3、产业链和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推广;4、应用示范基地和专业园区建设;5、公共服务平台及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等。

  本款所指互联网应用服务是指:电子商务、网络娱乐、网络内容、网络社区、信息检索、移动增值、数据挖掘、SaaS(软件在线服务)、IPTV(交互式网络电视)、物联网等应用服务。

  本款所指互联网应用技术是指:IPv6(下一代互联网)、宽带移动通信、RFID(射频识别)和二维条码、网络安全、移动搜索、移动流媒体、移动支付与认证、云计算等应用技术。

  第四条   骨干龙头企业培育。对于年收入超过1000万元,在福田区年纳税额超过200万元(包括减免税金额)的高成长性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享受重点项目优先资助,资助额度最高200万元。

  对于迁入福田区或在福田区建立子公司的国内外知名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企业,连续两年按企业在福田区纳税总额的10%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其对区财政贡献额度,每年最高100万元。

  第五条   互联网应用服务支持。对于从事第三条所列互联网应用服务并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年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对其办公场地租赁费、宽带接入费、主机托管或租用费、宣传推广费等给予资助,资助额度最高50万元,但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

  对于网络娱乐和网络内容领域的原创研发项目,以及研发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推广,可参照文化产业相关政策给予资助和补贴。

  第六条   互联网应用技术支持。对于从事第三条所列互联网应用技术研发且年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对其上一年度研发投入给予资助,资助额度最高100万元,但不超过其上年度研发投入的50%,且不超过其上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

  第七条   互联网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支持。第三条所列互联网应用服务和互联网应用技术范围内,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给予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50万元。

  加强互联网相关知识产权培育,对于企业参与制订各类技术标准,以及获得的各类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给予奖励。

  第八条   产业链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区政府每年评定一定数量的制造业龙头企业、大型连锁商业企业和第三方供应链服务企业开展的产业链电子商务应用推广重点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的资助,但不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区纳税总额。

  支持行业网站和交易平台建设,对于落户福田,在行业内占全国或地区主导地位的行业网站和交易平台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资助,用于网站技术更新和市场推广活动。

  第九条   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对于区政府认定的重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的奖励,之后连续两年根据其为中小企业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效果,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业务补贴,用于对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和服务。

  通过组织各领域行业协会,整合辖区内信誉好、经营规范、业务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集中进行网络宣传和电子商务应用推广。

  第十条   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应用示范。支持以各类传统专业市场为依托的“实体市场+网上交易平台”的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对于区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给予其总投资额50%以内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十一条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专业园区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新建或旧厂房改造等方式,兴建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产业园,经区政府认定后,最高可给予300万元的资助,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对于经区政府认定的专业园区,根据园区规模,每年可给予园区管理机构最高50万元的服务专项补贴,支持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宣传推广、培训交流等专业服务。

  对于经区政府认定入驻专业园区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的房租补贴,并提供宽带接入、服务器托管等配套资助。

  第十二条   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加强对互联网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扶持。对于落户福田的国家级实验室或工程中心最高资助300万元,省市级的最高资助200万元,其他经区政府审核认定的公共实验室、工程中心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扶持。

  第十三条   配套支撑体系支持。鼓励和支持电子认证、电子支付、信用信息服务等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项目建设,对于有广泛影响的新建或扩建项目,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研发资金扶持。

  第十四条   市场拓展支持。对于经区政府批准或参与主办的互联网和电子商务领域的专业展会和论坛,可给予承办机构专项经费支持。对于辖区企业参加经区政府备案的国内外重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展会的展位费,可给予50%以内的资助,同一企业一年内展位费资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经认定的互联网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在政府电子政务活动、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政府公共事业缴费业务适度向辖区内第三方支付企业开放。

  第十六条   投融资支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上市培育和资助,鼓励创投资金投资福田区创新型互联网中小企业,鼓励各类担保资金向互联网企业倾斜,对辖区互联网企业在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生的利息,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资助。

  充分发挥“福田区创新企业投融资联合会”和“福田区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为互联网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

  第十七条   人才培育和引进。建立互联网产业专业人才库和专家库。大学生实习资助及人才住房、人才公寓政策向互联网企业倾斜。对于互联网企业引进的人才,优先解决入户问题。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整合高校、企业和社会资源,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互联网人才培育、人才交流和再教育。

  支持互联网产业创新人才创业,对于留学归国人员在福田区初创的互联网企业,优先入驻区政府认定的产业园区,报销200平方米办公场地一年租赁费;对于留学归国人员在福田区实施的互联网创新项目,经区政府审查批准后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研发和推广资助。

  第十八条   产业公共服务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研究机构,开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相关的发展规划研究、统计调查、政策咨询、人才培训、人才招聘、合作交流等产业服务活动。

  政府主导建立“福田区电子商务商会”,打造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沟通政企,服务网商。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商会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综合服务。

  建立健全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区级统计制度,政府投资建设相关统计数据库。

  第十九条   落实措施。“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本措施发布后,依据本措施条款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在本单位主管的企业扶持政策中加以落实。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的通知

  (2010年8月11日)

  福府〔2010〕24号

  《福田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总体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与国际化城市相适应的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福田辖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将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为福田区建立和谐社会环境创造良好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之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

  2、地方性法规、规章:《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等。

  3、指导、参考文件:国务院办公厅《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关于依法处理非正常上访行为的通知》等。

  (三)福田区主要突发事件现状及趋势

  1、自然灾害。福田区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区域,地处环太平洋地震带附近,易发生台风、暴雨、高温、大雾、雷击、山体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福田区地属繁华的城区中心,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燃气中毒、环境污染、触电、生产安全事故等事故灾难。且存在核泄漏事故的可能性。

  3、公共卫生事件。福田区属深圳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物流频繁,国际性交流活动多,发生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率较高。

  4、社会安全事件。福田区是深圳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全市的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向福田辖区汇聚,易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较大刑事案件。

  (四)遵循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安居乐业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以防为主。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建立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准确预测预警。

  3、依法规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规范突发事件总预案、专项预案及其分预案,确立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决策科学、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4、分级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突发事件处置模式,建立职责明确的管理网络组织体系。区政府主要负责处置辖区内一般、较大突发事件;街道办事处负责突发事件先期协调处置、基层动员等基础工作;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和社区综治办负责基层信息收集、辖区预警等工作。

  5、反应迅速。健全我区信息报告体系,形成区、街道、派出所、社区“上下结合、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及时、迅速、有效收集和上报突发事件信息;探索建立应急处置特殊状态下的调用机制,确保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依法快速调动各项资源参与应急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6、资源整合。整合全区应急资源,构建功能完善、内容全面、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建设统一管理、装备精良、技术熟练、反应迅速的综合和专业救援队伍;联络专业知识精湛、处置突发事件经验丰富的决策咨询专家。

  7、平战结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平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机制准备。通过平时的宣传教育和演练,确保事发时能高效发挥作用。必要时,充分发挥辖区驻军、武警以及民兵在处置过程中的突击队和骨干作用。

  8、公众参与。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以群防、群控、群救为核心,建立社会动员体系。事发前开展公众有组织参与的潜在危害辨识、分析、预防和报警等工作;事发时准确发布预警、处置突发事件进展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必要时动员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处置工作;事发后组织可动用的受灾区域及国内外援助力量开展重建等善后工作。

  (五)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各类突发事件。

  2、因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分类和分级

  (一)突发事件分类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辖区甚至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福田区实际,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公共卫生事件、动物疫情、食品安全与职业危害事件等。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金融事件、涉外事件、影响市场稳定的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保密安全事件、舆情事件等。

  (二)突发事件分级

  突发事件原则上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三)突发事件预警级别

  突发事件按照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级别的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级别的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四)分级规范

  具体突发事件分级和预警级别的量化标准,按照深圳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分级管理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深办字[2009]28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明确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福田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全区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应急工作管理和处置本区一般、较大突发事件。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福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体预案;积极组织应急资源配合市处置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指挥和协调处置我区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指导辖区内各单位开展基层应急工作;提供现场指挥部运作的相关保障;组织开展辖区内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2、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区民防委员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区三防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等作为相应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机构(以下简称专业应急机构),是处置相应一般和较大突发事件的协调指挥机构。各专业应急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完善突发事件专项预案;启动相关预案,组织指挥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处置工作;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突发事件无专业应急机构处置的,由分管副区长或当日区值班领导牵头,事件主管单位为具体指挥机构;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由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指定。

  3、区应急指挥中心是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草拟突发事件管理的职责规范和总体预案;整合各项应急资源;规范专项预案;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建立我区预警机制并统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综合应急演练;组织、协组区领导组织指挥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各专业应急机构办公室负责相关专业应急机构的日常工作,承办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授权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5、发生突发事件后,区政府根据现场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派驻指挥官和工作人员。

  (二)组织体系框架

  福田区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图(见附件1)。

  根据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要求,成立13个基本应急行动组。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启动若干相关应急行动组。

  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指挥中心领导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领导汇报事件动态,传达上级指示,协调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专家和救援队伍以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等。

  2.综合救援组。由区消防大队牵头,各应急机构、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迅速组织有关力量对突发事件危害地区的人员、国家和人民的财产进行抢救和保护工作。

  3.维稳协调组。由区维稳办领导牵头,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协调各部门迅速开展细想稳定和现场维护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危害地区的社会稳定,及时协同各有关部门解决事件引发的各类问题。

  4、治安救助组。由福田公安分局领导牵头,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涉及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参与。迅速组织警力对突发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等。

  5、工程抢险组。由区建设局领导牵头,区武装部、城管、安监、辖区交通大队、水务、供电、通讯、燃气、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开展工程抢险、加固和清理现场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领导牵头,区义工联以及事件发生地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参与。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7、信息报送组。由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实时记录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等;向突发事件涉及的毗邻地区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承担本市区域和相关区域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8、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分管领导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组织有关单位起草新闻稿、开展新闻报道等工作。

  9、物资保障组。由区贸工局领导牵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参与。组织运送救援人员、受灾人员、救援设备、救灾物资等。并根据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以及现场指挥部要求,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

  10、环保处理组。由区环保局领导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和相关专家参与。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以及污染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继续监控。

  11、安置救助组。由区民政局领导牵头,区民政局、区直有关部门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落实重大突发事件的人员避难场所;负责灾情调查、救济款物的管理与发放、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解决受灾群众的吃、住、穿等基本生活问题。

  12、调查评估组。由区应急指挥中心领导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专业调研机构、专业权威人士或事件主管单位及监察、民政、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根据具体突发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事发时及时跟进调查事件诱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奖惩、评估损失和援助范围等方面的意见。

  13、善后处理组。由区民政局领导牵头,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法律援助中心、事件发生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参与。安置受灾人员生产生活、处理死难人员尸体、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协调灾后重建等。

  各应急组负责人可根据实际处置工作需要,增减相关应急行动组的参与单位。

  四、监测和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区应急指挥中心、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值班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2、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区应急指挥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应通过加强值班、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等途径,收集在本行政区域内外和境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事件信息。

  3、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在处置突发事件各环节中要快速、真实、规范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动态信息。区总值班室按要求及时向市委值班室和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情况。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20分钟内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空难、恐怖事件、群体性堵塞主要干道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常规静态信息可定期报告。

  (二)预警

  1、突发事件所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一旦掌握突发事件征兆或即将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应迅速通过ll0、119、120等特服电话以及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或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公布的服务专线电话等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2、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应通过预测预警支持系统,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按照职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分析结果。及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提出预警建议。

  3、预警信息发布以新闻发言人、网络群发、电视播放、广播电台、报纸刊登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4、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区应急指挥中心、有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预警级别及时按照专项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通知有关单位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一般(四级)、较大级别(三级)的突发事件由区政府启动区相应应急预案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处置。

  2、重大级别(二级)和特别重大级别(一级)的突发事件由区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提出启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建议,报区应急指挥中心,经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确定后,上报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基本响应程序

  1、突发事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10分钟内启动应急预案。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处置。对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区政府报告市政府处置并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2、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知相关单位领导,并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在20分钟内前往事发现场。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区政府。

  3、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急资源协助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指挥部或区应急指挥中心可根据突发事件需要,适时启动相关应急行动组。应急行动组在接到指令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根据各自的职责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的单位应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三)扩大应急

  1、因突发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它突发事件,且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严峻的发展形势,需由多家专业应急机构、事件主管单位同时参与处置工作的,先期负责处置工作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应及时向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报告。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根据事态发展负责协调和指挥其它相关单位参与应急工作,必要时向市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根据突发事件动态发展需要,可适时联系驻地相关单位参与应急工作。

  (四)应急结束

  处置工作完毕后,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应及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直接处置的突发事件,其应急工作结束由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决定。

  六、后期处置

  (一)恢复与重建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相应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及时组织或指导群众开展重建家园、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收集污染物、清理现场、卫生防疫、法律援助、生活保障和征用补偿等善后处置工作,并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二)社会救助

  善后处理组根据遭受损失的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安置场所设置、救济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政府救济等工作;组织社会团体和慈善机构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救济物资的接收、使用和发放等情况。

  (三)调查与总结

  1、启动重大事项事后评价制度。调查评估组根据《福田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事后评价办法(试行)》在后期处置阶段应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的事后评价报告,并及时将综合的事后评价报告报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

  2、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应对本部门应急处置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书面报区应急指挥中心。

  3、根据综合的事后评价报告,区委区政府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区监察部门对处置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技术储备和保障

  1、区应急指挥中心联同各专业应急机构成员单位统筹规划全区应急物资、人员、资金等储备资源。通过整合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技术资源、组织编制全区各类应急资源分布图谱、搭建全区应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动态掌握应急保障信息。

  2、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在区应急指挥中心指导协调下,建立相应的监控、指挥和决策技术支持平台以及应急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并成立专家组,建立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二)通讯与信息保障

  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成员、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主要领导、区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指挥部相关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

  (三)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区建设部门负责建立工程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

  (四)应急队伍保障

  1、强化以事发地公安、医疗卫生等为主体的先期处置,区综合应急队伍和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为后续处置,解放军、武警、民兵为增援,志愿者团体为辅助的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2、各职能部门应依据职能组建相关专业应急队伍,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高装备水平,增强队伍实战能力。同时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团体等社会力最,做好供给保障等辅助工作。

  (五)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部门要建立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医疗急救队、卫生防疫队的分布以及救治能力、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

  (六)治安保障

  区公安部门要建立警力分布动态数据库,制定维持治安秩序、实行警戒和交通管制的警力集结、布控、执勤等工作方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

  (七)后勤及物资保障

  区贸工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安监局、城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办、区武装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类具备物质储备条件的单位(如:各大商场、农批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建立交通运输工具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要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

  (八)经费保障

  区财政部门要保障突发事件急需费用。财政部门要在年度预算中按照本级支出额的l一3%安排预备费,优先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同时设立应急专项资金并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处置突发事件经费按照有关规定及供给渠道予以解决;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日常维护、队伍培训、演习、科研等开支由相关主管部门纳入年度计划投资和部门预算申报解决。

  (九)社会动员保障

  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街道办事处要制定突发事件社会动员工作方案,方案中应有社会动员条件、范围、程序、相关保障制度、社会各基层单位的作用以及动员前的必要准备工作等方面内容。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区建设、城管等部门要结合公园、学校、体育场馆、广场等公共设施建设,规划足够的突发事件人员避难场所,并提出建造和改造建议逐级上报批准后实施。避难场所应有标准的应急图案标志。

  (十一)劳动和社会保险保障

  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信息化、网格化监察管理制度,完善全市劳务工动态管理数据库,明确其数量、分布、工资支付、合同、仲裁、社会保险等情况,并建立快速处理集体劳资、社保纠纷应急机制。

  八、宣传、培训和演练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街道办事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布报警电话,向公众提供技能培训和知识讲座,普及突发事件应急常识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让公众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

  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培训班;区委党校要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教育列入干部任职培训的内容;区政府有关部门应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应急常识培训。

  (三)演习

  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制定全区综合性应急演习方案、计划,组织各专业队伍和相关单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街道办事处要制定专项或辖区演习方案并组织演练。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

  1、各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要在本预案框架下,制定相应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

  2、各街道办事处要参照本预案,制定处置本辖区突发事件的应急分预案,并负责指导辖区内各单位开展预案制定工作。

  3、各类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与本预案构建成预案文件体系。

  (二)监督检查和奖惩

  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和充实并对专项预案和各街道办事处预案的制定、修改实行督促检查,组织预案评审活动。各专业应急机构和事件主管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应急物资、救援队伍等事项的检查工作,并制定相应奖惩措施。

  (三)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区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负责解释。

  (四)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5年印发的《福田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福府[2005]72号)废止。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图(略)

  2、深圳市福田区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图(略)

  3、深圳市福田区突发事件信息流程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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