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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报 2009第1期(总第50期)

信息提供日期 : 2009-04-24 00:00来源 : 福田区 信息索引号 : /2009-4169680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公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                             2009第1期(总第50期)

  目录

  1、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阳光理政的若干规定(试行)》(福发〔20091号)

  2、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推进环CBD高端产业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发〔20093号)

  3、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福发〔20095号)

  4、中共福田区委办公室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产业技术进步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办发〔20094号)

  5、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福府办〔20092号)

  6、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关于加强燃气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福府办〔20099号)

  7、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2009年度质量兴区工作重点项目》的通知(福府办〔2009〕10

  8、成立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工作领导小组

  9、成立福田区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阳光理政的若干规定(试行)

  2009116

  福发〔20091

  为强力推进“一区四市”战略在福田的全面实施,为现代化中心城区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实施阳光理政,推行制度唯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完善科学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所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六项制度”:完善听取意见制度、推行听证制度、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集体决定制度、建立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区委重大事项议事会制度,凡涉及全局性重大事项,由区委书记召集区几套班子主要领导决策前进行集体议事,发扬民主,凝聚共识,统一步调。如有需要还可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各单位、各部门上报区委、区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或其它各类事项,在上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决策前,凡涉及政府公共服务类的,应先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凡涉及行政机关内部运作的,应先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拿出可行性方案或备选方案,由区法制部门进行法律评估和审核。决策实施后,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及区人大、区政协要通过民意调查、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审查等方式对决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及时将监督意见汇总上报。

  二、推进信息公开。以依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做到应依法公开的尽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我区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全面、真实向区领导、相关部门及社会公开各项信息。按法律规定不向社会公开的事项,在每季度末将相应情况汇总,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纪委(监察局),主动接受监督。

  三、实行网上公开审批。行政审批环节中各层级审核、审批意见,原则上在“福田政府在线”网页公开,让申请人随时查询了解申请事项流转环节、审核审批意见。审批事项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反馈,逐步实现在线处理。全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编制目录,集中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公示须明确审批的条件依据、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结期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

  四、推进阳光司法工作。健全和落实案件管辖、流程管理、回避、办案期限、案件讨论、质量评查等制度,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完善违法办案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以检务信息公开、落实权利保障和主动接受监督为重点,全面推进阳光检务的十三项具体措施。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完善“大执行、大公开、大监督”格局,加强执行信息录入和公开披露工作,加快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步伐。以公开促公正,完善和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开放日”活动,增强工作透明度。

  五、规范行政执法权。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规范和制度设计,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目的明确、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方法得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建立健全城管、公安、工商、安监、消防、劳动、食品药品安全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设统一的综合执法信息平台。实现从立案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批、执法文书打印、处罚处理、强制执行和结案归档等流程在网上办理。规范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细化执法(执罚)标准。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计划生育、食品卫生监督等执法执罚的标准、程序、法规依据等必须公开,纳入区电子监察系统。

  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适当延长预算编制和调研论证的时间,每年第三季度启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工作。硬化预算约束力,部门预算一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突破预算总控制数规模。规范计划外临时请款管理,实行年度中期调整集中申报审批制度,由财政部门每半年将临时请款及审批情况列表上挂区电子监察网。2010年前建立起相对完善的财政预算、国库支付、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电子监察五位一体的统一信息平台。

  七、强化专项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数据库,公布年度专项资金投放计划及申请条件,实现专项资金受理、审核、评审决策、投放、回收、监管“一条龙”网上管理体系,全过程向服务对象公开,并纳入区电子监察系统。建立政府专项资金使用责任制,对违规使用或使用不到位、不作为的,要实施责任追究。细化专项资金投放标准,避免审核过程人为设置主观条件。建立健全专项资金投放后动态评价机制。

  八、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政府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内容、规划选址、投资规模、功能用途、承建单位、建设进度等情况,及时上挂区电子监察网。500万元以内的项目须在政府内网公示。健全规范投资项目招投标机制,严禁以大化小、分批发包、暗箱操作、围标串标、规避正当交易等行为。推行重大及重点投资项目绩效审计全覆盖。所有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和审计部门必须按法定时间要求,原则上在6个月内完成项目审计决算。凡超政府投资概算的项目均启动稽查机制,分清超概算责任后,审计部门才能出具审计结果。超过政府采购中标价2%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按程序确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挂区电子监察网。“应急工程”要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执行。逐步完善和推行政策性住房分配、销售、租赁公开制度。

  九、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行采购需求和招标条件设置网上公示。统一使用政府采购平台,一律使用市级评标专家库、供应商库、商品信息(价格)库和协议商品展示库。加强对货物和工程质量验收,每月对货物和工程质量抽查一次,对工程质量低劣、采购货不对板的,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中标单位的法律责任。严格控制公开招标采购以外的其它采购方式,凡属于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以及委托商业性中介机构招标的,均要严格按有关法规执行,并由区财政部门每半年将非公开招标采购的项目及说明上挂区电子监察网。

  十、健全政府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固定资产条形码信息管理系统,形成政府采购、入库登记、领用转移、维护报废的管理链条,对所有权、使用权变动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权责清晰,账实相符,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加强政府物业监管。严格执行《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2009年底前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物业纳入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登记。研究细化政府物业分类管理办法及过渡期管理措施,逐步实现经营性出租的政府物业移交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政府出租物业原则上应通过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租,出租价格不得低于市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公布的年度《房屋租赁指导租金》。低于市场指导价格的,须报区政府批准后再度公开招租。政府物业出租的情况,包括租赁合同、物业地点、面积、租期、租金、承租人、公开招租及批准情况等要素,由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每月汇总上挂区电子监察网,并纳入政府绩效评估。

  十二、建立重大应急突发事件事后评价制度。对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实行事后评价,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公众代表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事后调查。对应急突发事件的成因、责任、结论及处理,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

  十三、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度。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推进竞争性的干部公开选拔方式。根据市有关规定,细化我区公职人员招考制度的实施办法,完善公职人员招聘、提拔、轮岗、交流、调动的标准、条件和程序。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信息,在2010年前建立起“公务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化、电子化管理。加快建立《公务员岗位说明书》和《部门职权白皮书》制度,实现岗位职权法定化,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

  十四、实行干部交流制度化。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管理人、财、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交流,其它岗位的处、科级干部也要依照规定进行岗位交流。严格人员编制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超编用人。严格执行公职人员外出请假制度,不按规定请假或不执行出国(境)证照管理规定的,按规定给予处理并在区电子监察网曝光。

  十五、强化审计监督。研究制定在审计和财政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强化审计结果运用,确保审计监督不成为“稻草人”。组织部门要按规定对每一项经济责任审计及时评定结果并通报区领导班子成员,送区纪委(监察局)备案。财政绩效、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及专项审计等结果原则上每季度向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报告一次。充分发挥“福田区部门预算审计评价系统”作用,每半年在区电子监察网公布各单位、各部门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审计情况,发布一次审计结果分析报告。

  十六、强化绩效评估。切实提高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将绩效评估与行政问责、改善管理、提高效能结合起来。制定绩效评估结果奖惩办法,充分发挥绩效评估的标杆导向、实时督查和纠偏改进作用。

  十七、建立曝光制度。完善重大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区纪委(监察局)每年向全区通报一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每年对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一次检查并公开通报,每年向全区通报一次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绩效评估情况;每半年向全区通报一次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建设项目行政效能督查情况。重要案件、重要情况随时通报。

  十八、加强监督检查。成立福田区实施“阳光理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简称“阳光办”),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专责本规定的实施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区“阳光办”每年要对各单位、各部门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宣扬先进典型,提高落实质量。建立健全实施阳光理政规定的投诉举报机制,由区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落实不力或违反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驻区单位不配合、不完成区委、区政府分配任务,造成不良后果的,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并视情况报市纪检监察机关。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

  推进环CBD高端产业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9226

  福发〔20093

  《福田区推进环CBD高端产业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推进环CBD高端产业带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环CBD高端产业带建设,促进福田现代产业体系的形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设产业高端先锋城区的发展目标,抓住机遇、立足高端、放眼长远,利用深圳CBD高端总部集聚的良好基础和打造“深港创新圈”的发展契机,以集约规划产业空间资源、引导高端产业集群发展为抓手,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出台政策引导;企业自主改造、多方参与推动”的原则,着力打造以总部经济为龙头,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文化产业为支柱产业,围绕CBD环状分布的车公庙片区、福强南片区、福田保税区、上步片区、科技广场片区、八卦岭片区、彩田北片区、梅林片区等8大功能片区为平台的环CBD高端产业带,强力推进自主创新和循环经济,优化高端产业发展环境,推进产业差异化发展和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强化集聚辐射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推动“13”经济架构全方位向高端化迈进,确保辖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战略目标

  (一)近期目标(2009-2010

  完成环CBD高端产业带整体规划布局,确定八个功能片区的产业集群式发展方向,以及各片区中重点建设园区的产业定位,加快推进成熟片区改造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推动法定图则的相关修订,推出促进高端产业集聚发展的政策,抓紧启动试点园区的改造建设,加快推进各片区总体环境优化、园区改造和产业升级置换工作,按既定的改造模式实施整体重建、局部改造升级或综合整治。

  2010年,在CBD和环CBD高端产业带实现的高端产业增加值占辖区高端产业增加值的70%以上,辖区高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70%以上。

  (二)中期目标(2011-2015年)

  福田科技广场、燃机电厂重建、天安数码城升级改造、赛格日立工业区、华强北等重点园区建设项目基本完成,金地、八卦岭、车公庙等园区改造项目顺利推进;力争在CBD和环CBD高端产业带实现的高端产业增加值占辖区高端产业增加值的80%以上,辖区高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80%以上。

  (三)远期目标(2016-2020年)

  2020年,环CBD八大片区改造全面完成,在环CBD产业带内,形成10-15个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端产业,集聚100家以上有较大影响力的高端品牌企业,培育50家以上本土高端总部企业实现国际化、规模化发展;CBD和环CBD高端产业带实现的高端产业增加值占辖区高端产业增加值比重超过90%以上。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加强政府政策引导

  1、制定高端产业集聚和发展政策。抓紧制定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的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推动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端服务业的集聚发展;制定招商引资方案和入驻企业标准,鼓励和吸引符合高端集群发展主题的企业在环CBD产业带内设立总部、研发和营销中心,着力培育产业带内的本土优秀高端企业,提升品质、创造品牌(牵头单位:贸工局)。

  2、着力引导高端产业聚集。充分发挥区经济发展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对高端产业发展的导向和杠杆作用,支持环CBD产业带内的创新科技型及高端服务型企业和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向包括环CBD高端产业带在内的企业和项目提供支持(牵头单位:贸工局)。

  3、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加快推进环CBD高端产业带内重大项目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加大对厂房改造、产业置换升级的配套投入(牵头单位:发改局)。

  4、购买包括环CBD产业带在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端服务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牵头单位:财政局)。

  5、建立高端产业统计考核指标体系。对辖区高端产业发展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对环CBD产业带内各产业园区的产值、增加值、技术创新能力、经济发展能力、创新创业环境进行考核评价(牵头单位:统计局)。

  (二)完善产业布局规划

  1、制定产业规划与确定功能片区产业发展主题。以深圳市产业布局规划为指导,结合福田区“1+3经济架构和高端化发展要求,编制各功能片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形成高端产业集群,科学构造关联性、耦合性强的高端产业链条(牵头单位:发改局);从资源整合、主题开发、集群发展着手,根据环CBD产业带八个片区和重点园区的产业现状和发展基础,确定特色鲜明、导向明确的产业发展主题(牵头单位:贸工局)。

  2、落实空间规划与法定图则。在产业主题明晰的基础上,坚持高起点规划环CBD产业带布局和园区空间,理清现有工业区法定图则与辖区产业高端化发展目标、定位之间的矛盾,并提出相关策略建议,为争取市政府政策支持提供理论支撑,避免有限的产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依据产业规划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及空间需求,组织重点园区改造项目编制专项规划,同时推动所属片区法定图则的修订,力争使环CBD高端产业带空间规划逐步得到落实(牵头单位:城改办)。

  3、争取市政府改造政策支持。对照《深圳市关于工业区升级改造的若干意见》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将“环CBD高端产业带”八个功能片区纳入全市统一规划,力争按“工改工”或城市更新办法获得升级改造的配套扶持,包括规划指标、地价优惠、产权期限延期等;争取市政府将“环CBD高端产业带”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核心基地和区域纳入深圳市总体规划及产业发展框架中(牵头单位:城改办)。

  (三)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1、完善产业园区高端生产环境。按照园区定位、主题产业特征和规划要求,在高标准开发园区主体设施和建设园区公共设施的同时,抓紧开展环CBD各片区总体环境改造和配套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周边环境、生产和生活功能配套设施,以及道路交通、仓储物流、光纤网络等生产性服务设施,切实打造符合高端产业要求和营商环境友好的产业集群区域(牵头单位:建设局);建立和完善片区物流信息平台和服务管理平台,降低企业仓储物流和运营成本(牵头单位:贸工局)。

  2、提升城中村高端服务配套环境。以面向高端、服务高端为立足点,走城中村改造和发展的新路,从规划入手改善城中村总体环境,全方位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新型生态社区(牵头单位:建设局);全力推进城中村租赁物业转型,积极引进新型连锁商业、生活性服务业、现代商业和文化服务业,进一步提升城中村物业环境和管理水平,为人口和产业置换创造良好条件(牵头单位:贸工局)。

  3、优化高端产业创新环境。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抓紧制定和落实创建创新型城区的实施细则,深化科技扶持政策改革,完善科技园和孵化器资助办法,建立科技创新奖励机制,重视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引进创新,帮助高端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打造优秀品牌;加快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完善福田IC设计园,充分发挥福田软件公共技术平台的效用,实施企业研发中心计划,联合和支持行业组织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局的作用,加强执法力度,健全服务体系,充分保护企业的创新动力和创新权益,努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高端产业带中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要积极争取列入市创新型产业生产用房项目(牵头单位:科技局)。

  4、建设高效生态环境。结合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率先推进环CBD各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要求,完善供水、供电、供气和垃圾清运等环境基础设施,以建筑物节能和中水利用为重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建设局);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和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工作,重点扶持环CBD产业带内工业、商业、旅游业等企业实施循环经济技术改造,对整体改造和新建的产业园区,按循环经济模式设计、建设和运营,促进单位GDP能耗、水耗、地耗和排污量的下降,在推动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现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牵头单位:环保局)。

  5、营造高端化发展软环境。加强与包括高端企业在内的辖区企业的沟通,组织开展包括辖区高端企业在内的直通车服务,在工商登记、项目审批、人才录用等方面设立“绿色通道”。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能,优化综合配套环境,营造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社会氛围,努力协助高端企业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牵头单位:辖区企业服务中心);发挥“创新型企业投融资服务联盟”作用,加大对成长型企业上市的辅导力度(牵头单位:贸工局)。

  (四)全力推进各片区重点项目建设

  在政府做好产业引导、配套建设和协调服务的基础上,以企业为主体,共同推进八大片区的重点项目建设。

  1、车公庙片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引导天安数码城厂房及公寓区改造。作为我市首批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之一,在全体业主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对厂房区进行梯次拆迁和重建升级,公寓区改造同步分期建设,全面优化和提升园区要素,充分利用园区已有的高端企业和产业优势,拓宽园内潜力企业的发展空间,满足优质企业入驻需求,解决科技人才居住问题,进一步发挥民建、民营、民管的国家级科技园区的品牌效应和示范辐射作用,打造总部经济与高端服务业相结合的创新科技企业总部基地和企业加速器(牵头单位:科技局)。

  加快上沙创新科技园二期建设。优化产业配套环境,大力引进移动通信技术、嵌入式软件开发、光机电一体化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为主的电子信息产业,提升“深圳市移动通讯终端创业园”品牌知名度,形成手机产业的重要集聚基地,进一步扩大“手机之都”核心辐射力(牵头单位:科技局)。

  助推皇冠工业园改造。以企业为主体、以打造现代化高科技生态工业园为目标推动“皇冠科技园”合作建设项目,引进高科技术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入驻,彻底改变园区土地效能和产出效率低下的现状,进一步扩大泰然科技园和天安数码城的辐射和集聚能力(牵头单位:贸工局)。

  启动泰然科技园升级改造。通过局部改造与天安数码城相互呼应,升级为我区高新技术企业、传统优势制造业及企业总部聚集地;推动泰然金谷加快建设和招商,吸引研发科技型总部企业入驻(牵头单位:科技局)。

  2、福强南片区——高新技术、高端创意产业集群

  稳步推进金地工业区整体改造。作为我市首批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之一,根据“深港创新科技园区”的定位,按照承接香港高端产业的要求,尽快实施规划设计和整体重建,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努力打造深港创新圈内知名的品牌园区,争取纳入市政府建设深港创新圈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贸工局)。

  提升沙尾工业区文化产业项目影响力。加快推进世纪工艺品文化广场二期建设(牵头单位:建工局);找准工艺品广场市场定位,鼓励企业创新经营管理思路,做好营销宣传策划,加强商家培育和市场开发,力争将项目建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工艺品总部基地、展示基地、交易基地、研发基地和出口基地(牵头单位:文产办)。

  3、福田保税区——综合型高端产业集群

  创建福田保税区示范生态园区。积极协助福田保税区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结合区域内现有的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深化绿色采购、生态设计、清洁生产、绿色物流等循环经济理念,构建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体系,启动资源节约型企业示范试点工作,建设成为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生态示范园区(牵头单位:环保局)。

  4、上步片区——高新技术、高端服务产业集群

  抓紧实施华强北商圈升级改造。按照“中国电子第一街”的目标定位,立体拓展空间资源、疏导区域道路交通,完善市政和物流等基础配套,实施产业转型提升策略,优化电子交易和配套产业环境;结合全国著名商业街区的优势,利用中航城改造的良好契机,巩固华强北片区现代商贸和高端服务业航母地位,重塑国际化都市新形象;进一步发挥“华强北•中国电子市场价格指数”作用,全面推广国际元器件中心ICC的成功经营模式,积极培育技术支持、生产性服务和供应链管理等高端服务形态,加快向中高端转型,逐步实现产品结构高级化、交易模式电子化、管理手段现代化、交易范围国际化、交易过程透明化。同时,抓紧开展华强南片区的改造研究工作,进一步论证如何为华强北提供更广阔的配套发展空间,推动“大华强北”商圈向联动多元化业态转型(牵头单位:城改办,华管办配合)。

  5、科技广场片区——高新技术、高端创意产业集群

  全面推进福田科技广场建设。全力以赴把科技广场项目建成优品、精品,细化定位、突出亮点,积极筹备宣传和招商,抓好前期营运,搭建服务平台和科技孵化器,打造以科技研发、检测、金融服务、创意设计、国际商务资讯、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投融资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大型总部基地,形成全新的、最具活力的高端产业增长点(牵头单位:科技局,贸工局配合)。

  加快田面设计之都创意产业园二期建设。完善园区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及周边环境(牵头单位:建设局);积极打造增值服务平台,加快中小型企业的培育和孵化,积极促成设计成果产业化(牵头单位:文产办)。

  6、八卦岭片区——综合型产业集群

  分阶段推进八卦岭工业区规划改造。根据环CBD高端产业带整体发展要求,结合八卦岭产业现状和发展基础,开展改造规划研究工作,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改造提供理论支撑,并为福田经济高端产业发展储备产业用地,积极与市国土规划等主管部门沟通协调,控制工业厂房改造为商住楼,同时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和优化,对条件成熟的园区(如荣生工业园)推进“厂房再造、产业置换”(牵头单位:城改办,科技局配合)。

  7、彩田北片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推动赛格日立园区建设。作为我市首批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之一,改造条件较为成熟,争取早日取得专项规划审批并尽快实施改造,结合彩田北片区现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统筹改造和优化园区环境,集聚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高端服务业,打造上市公司总部基地(牵头单位:贸工局)。

  助推新浩工业区改造。以机器人高科技产业为主题,发展集光机电高端技术于一体的机器人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企业的特色产业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牵头单位:贸工局)。

  8、梅林片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抓紧启动梅林燃机电厂旧址重建。作为我市首批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项目之一,实施全面推倒重建,按集聚高新技术研发、为高新技术服务的功能定位和建设示范生态产业园区的要求,制定产业规划和空间规划,为技术研发和创新、新技术成果转移和企业加速成长打造一流平台;同时,充分发挥大股东优势,以航空航天应用技术为主题,引导航空航天产业链相关企业入园,迅速实现产业集聚、发挥经济社会效益(牵头单位:贸工局)。

  推动多丽工业区改造和产业置换。由企业主导,在科技楼建设的基础上,按科技园区要求加快改造,以通讯、电子设备、节能环保技术及软件研发、应用服务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产业转移和置换(牵头单位:科技局)。

  (五)加大宣传推广和招商引资力度

  1、大力开展高端产业推广和招商引资、引智活动。“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吸引国际高端跨国企业在CBD和环CBD产业带内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引导境外高端服务企业与辖区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战略联盟、业务协作等多种形式,实现优势互补;做好境内外的招商活动及后续跟踪服务(牵头单位:贸工局)。

  2、积极融入珠三角和深港高端产业区域合作。更紧密融入珠三角经济共同体,促进区域内部的共同合作,找准产业发展的坐标定位,建立区域中独具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格局;在CEPA和深港“18合作协议框架下,利用“深港创新圈”加快推进的极佳契机和辖区的地缘优势,主动承接香港高端产业辐射和转移,借鉴其高端产业的发展经验和先进运作模式,全面拓展在金融、物流、会展、文化等高端产业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牵头单位:贸工局);增进科技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建立科技合作协调机制,形成创新资源集中、创新活动活跃的区域紧密合作圈,促进两地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互补和共同繁荣(牵头单位:科技局)。

  3、搭建环CBD高端产业信息平台。以环CBD高端国际论坛的成功举办为契机,逐步设立专家顾问平台和科学决策咨询机制,就深圳中心区高端产业发展和环CBD产业带建设、市场开拓和咨询服务等开展广泛交流和深层次的探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4、加大宣传舆论导向。制定宣传推广方案,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形式,加大对辖区高端产业发展优势、环CBD产业带建设情况、重点园区改造成效、产业集聚效应、特色高端品牌等的宣传推介,进一步扩大环CBD高端产业带的辐射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人,明确职责分工、责任人及工作进度,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

  (二)建立督查和考核机制。环CBD高端产业带建设协调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统筹协调产业带的建设,会同区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对实施方案各项任务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分工,并定期跟踪检查环CBD产业带建设工作进度;监察局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力的责令整改;各牵头单位要落实季报制度,每季最后一个月向协调办公室提交工作进度报告,接受督查和考核。

  (三)制定工作方案。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分工和部门职责,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含实施进度计划),连同当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的汇报材料,以及工作联系人名单,于200935日前报送协调办公室。

  (四)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环CBD高端产业带建设工作协调会,由牵头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和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

 

  中共福田区委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田区

  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0935

  福发〔20095

  《福田区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精神,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深办〔200645号文)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成果转化工作的决定》(福发〔200817号文)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建设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一)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网络

  1、在街道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街道设立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社区设立协调分会或协调小组,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季度例会、民主评议等形式,定期召开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和社区建设联席会议。

  2、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党组织、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农城化股份有限公司等社区组织资源优势,形成推进合力,致力社区建设,努力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工作站全力推动,居委会积极配合,其他社区组织广泛参与”的社区组织网络。

  (二)明确社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

  3、社区工作站履行《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十大类工作职责,并承办经区事权事务准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准入领导小组”)审批下放的事权事务,不得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4、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所赋予的任务,在“一站多居”管理新模式下,主要侧重于宣传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收集社情民意、群众诉求、调解纠纷,及时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不同社区、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按照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以无偿、低偿服务为主的原则,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社区自治管理,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组织居民开展互帮互助服务及各种健康有益文体活动。

  (三)理顺社区组织关系

  5、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种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负责组织引导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等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

  6、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并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配合社区居委会依法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社区居委会和其他社区组织开展社区服务。

  7、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

  (四)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

  8、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使其成为社区建设中具有群众性和凝聚力的有效载体,在构建和谐社区中发挥积极作用。整合和协调各类社区社会组织主动承担起社区服务、社区管理职责,共创平安和谐社区。

  9、探索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运作方式,鼓励社区社会组织以其灵活的体制和多功能的服务形式参与社区建设,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民主建设

  (五)推行“一站多居”的社区管理模式

  10、充分考虑地域、人口等因素,将社区居委会的规模进一步缩小,社区工作站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规模有更大的灵活性,推行“大工作站、小居委会”的社区管理模式,实行“一站多居”的社区管理体制。

  1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具备一定规模的小区积极探索尝试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的交叉任职,加强沟通联动,互相制约,形成联动合力,巩固社区居委会在居民自治中的主体地位。

  (六)推动民主选举进程

  12、继续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的方法和途径,扩大“公推直选”的覆盖面。

  13、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社区居委会选举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吸引更多的居民主动参予社区事务,提高居民自治意识,营造浓郁的民主氛围。      

  14、依法组织选举,规范选举行为,鼓励选民通过合法竞选的形式参与选举,保障社区居民享有社区事务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的比例,到2011年社区居委会实现居民直接选举率达100%

  (七)建立社区工作联动机制

  15、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区居民联络机制。进一步发挥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室、政协委员联络室的作用,在固定工作时间接访居委会委员或居民代表,及时听取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居民诉求,实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社区居民有效沟通。

  16、成立社区议事委员会。由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工作站人员、企业代表和居民代表组成,由社区居委会牵头,对社区自治、社区服务献言献策,同时监督、评议社区工作站工作。特别要发挥好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牵头作用,定期召集相关成员议事议政。

  17、实行社区民主“三公开、一监督”。即党务、居务、站务公开,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定期召开班子工作会议,100%设立公开栏,接受居民监督。每年由组织、人事、民政、财政、监察、审计、会计核算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社区工作站、社区居委会各项经费管理、使用及政务、居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18、推行“四会”制度。

  ——民情恳谈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就社区当前和今后的各项工作倾听和征求居民意见、建议,引导社区居民共谋社区发展;

  ——民事协调会,对社区内的一些利益矛盾和纠纷,采取协商、调解等办法协调处理,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区稳定;

  ——民意听证会,政府有关部门或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在社区组织实施某项工作或活动前,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相关社区成员单位就该项工作的可行性、必要性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充分论证,听取居民意见;

  ——民主评议会,社区居委会组织居民代表或全体居民对社区工作站以及社区居委会全面或某一单项工作、政府在社区的有关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评议结果公开。

  19、凡社区居委会成员一年内累计三个月不履行社区居委会职责,政府停发每月补贴;累计六个月不履行职责,建议由居民会议提出罢免。

  三、进一步加强社区事权事务准入建设

  (九)规范准入工作事项

  20、实行事权事务准入制,区准入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政府政策文件对进入街道、社区的具体工作进行详细界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21、除依法进入的工作外,其他凡是在社区设置临时协调机构、给社区下达任务、开展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升级、调查统计和专项普查等工作事项均实行准入。

  (十)规范准入审批程序

  22、协调承接市下放的事权事务的程序。对市直各部门需下放区、街道的行政审批等事权以及需我区、街、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任务、创建评比和考核等事务,区级与之相对应的部门要积极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并及时向区准入领导小组提出申请,依程序将相关事权事务延伸到我区、街、社区。

  23、明确准入的审批程序。区各部门需下放事权事务到街道、社区的,须由牵头部门向区准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初审后报区准入领导小组审批后,方予准入。

  (十一)规范各项工作考评

  24、建立以“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检查取代其他检查评比、考核的机制,每年年底,由区准入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社区各项工作开展一次集中的综合考评,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公布结果,统一实施奖惩。

  25、除省、市下达的达标评比和全区开展的综合考评外,区直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另行组织考评,确需进行考评的,由牵头部门向区准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二)规范各类组织牌匾

  26、区准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街道、社区现有的各类组织和门面悬挂牌匾进行一次清理整合。社区工作站和社区居委会办公服务场所门口对外只挂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委会牌子,并悬挂社区标识。对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挂牌的,报区准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按统一标准制定和悬挂。

  (十三)规范准入监督检查

  27、区准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全区事权事务准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未按要求操作和在实际工作中街道、社区反映较大的单位进行限期改进。对委托协议任务没有完成的以及经费使用不合理的街道、社区给予相应处理。经批准同意进入街道、社区的事权事务,由于情况变化需要撤出的依相应程序递交撤销申请书。

  四、进一步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

  28、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正确引导其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履行社区工作人员义务,拉近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之间的距离,增强社区的亲和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社区服务效能的整体提升。

  29、社区工作人员应本着“服务群众、依法办事、任劳任怨、奉献社区”的职业道德标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思想理念,认清自己工作职责,面向社区居民,注意行为举止、语言形态、仪表着装等行为,以高度的热情、良好的形象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十五)完善招考选用机制

  30、逐步推行社区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实行社区工作站定员公开招考制度,并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招考。原则上新录用的社区工作站定员均要通过公开招聘进入社区工作队伍。在每个社区工作站定员中,须有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

  31、吸收优秀大学生加入社区工作队伍,力争在2011年社区工作站定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十六)健全教育培训制度

  32、通过组织培训、以会代训、学习考察、经验交流、专题讲座、实践锻炼等多种途径,强化培训工作质量,提高培训成效,每名社区工作站定员每年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天。

  33、以资格培训、任职培训、学历培训、业务培训等为抓手,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工作站定员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本领。

  (十七)建立健全定员考评机制

  34、科学确定工作职责,对社区工作站定员的工作职责进行定位、分解,建立规范化制度,落实岗位职责,确保岗责对称。

  35、建立社区工作站定员考核评议制度,各街道办事处成立考评委员会,每年年终对社区工作站定员进行考核、评议,把百分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结合进来,全面考核社区工作站定员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36、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应用价值,实行优胜劣汰、形成动力与压力并存、激励与约束相联的社区工作站定员考评体系。

  (十八)建立义务与专业相结合的服务机制

  37、推行社区兼职指导员制度,提倡国家公职人员从事社区义务服务,培育和发展社区义务服务队伍,广泛开展社区义务服务活动。

  38、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在社区的直接体现,积极推行“一社区一社工”的社会工作制度,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做好社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慈善、残障康复、老年人、青少年等专业性较强的社会工作,减轻社区工作站在专业服务领域的负担,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十九)建立区校联动机制

  39、与深圳的大学院校联合,建立社区、学校合作关系,分期、分批、分组组织大学生到社区实习,并根据社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适当安排社区工作,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协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双方互惠互利。

  五、进一步保障社区工作的落实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效能

  40、区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组织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建设各项工作,在社区建设的体制上、机制上突破制约的瓶颈,不断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在加强社区建设的思想上、作风上突破传统的定势,工作职责要明确,多方协作要有力,措施落实要到位,积极促进社区建设全面、有序、持续发展。

  (二十一)加强监督检查,减少环节链条

  41、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社区工作的指导,不以行政指令代替既定程序,不能随意增加社区负担,对社区的实际需求应及时研究、科学分析、妥善解决、减少繁杂的工作环节。

  42、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切忌各自为政、一竿子插到底,区准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监督检查,真正为社区减负;指导社区工作应深入基层,注意方法的科学性、工作的实效性。

  (二十二)健全激励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43、健全完善社区工作站定员工资待遇管理制度,按照一定比例,实时调整工资级别,保证社区工作站定员在全面完成社区工作的基础上,其工资水平能够得到平稳增长,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

  44、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原则,遵循雇员管理制度,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的行为定势,实行科学的奖勤罚懒机制,对考核评定为优秀者,予以一定的奖励;对考核评定为不称职者,不予发放奖金,凡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建议解聘,从而增强社区工作站定员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二十三)加强经费投入,满足实际需求

  45、按照建设公共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逐步加大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增加公益性、社会性、服务性支出,规范对社区建设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

  46、社区工作的各项经费必须坚持科学预算,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后续管理经费、社区工作站年度工作经费、社区居委会人员补贴经费等均要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47、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和福利性社区建设项目,政府给予一定资助。

  (二十四)营造和谐环境,共建和谐社区

  48、调动驻区各方力量,采取联建、共建、参建等形式,推进“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

  49、及时总结推广社区建设的工作经验,抓先进,树典型,以点带面,推动社区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2010年底力争实现全区80%以上的社区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

  50、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对所有区级“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荣誉,加强动态评估,不搞一劳永逸,将创建成效与摘牌、保级、升级、降级等措施紧密结合,巩固创建成果。

 

  中共福田区委办公室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

  扶持产业技术进步实施细则》的通知

  200934

  福办发〔20094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废止《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产业技术进步实施细则》,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经济发展资金扶持产业技术进步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办发[2007]53号),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建立福田区

  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9112

  福府办〔20092

  《关于建立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实施意见》已经五届四十七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建立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实施意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千家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示范基地建立计划和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扎实推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福田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新生力量和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在辖区企事业单位建立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区教育、卫生系统及辖区内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为载体,通过政府适当引导、扶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专业、优质的就业培训和实训,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民营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渠道,促进深圳生源及深圳院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吸引全国重点高校优秀毕业生来深就业,为全面推进“1+3”经济架构、建设环“CBD”产业带以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发展等方面提供人才支撑和人才储备。

  二、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能

  成立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小组),负责我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建立和管理的全面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基地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事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大学生实习基地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负责。

  三、实习基地的准入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可申报实习基地:

  (一)福田辖区内企业及区属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其中企业要求具备一定规模的、属于“1+3”经济架构(总部经济、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文化产业)的企业,优先考虑我区百强、百佳和民营领军企业;

  (二)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实习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应有相应空编(含雇员编制员额),且岗位具有较高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含量,岗位设置和分布较为合理;

  (三)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用于招聘所在基地的优秀实习人员。其中企业单位择优聘用比例不低于为30%;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时按实习专业设岗比例合计不低于招聘人数(含雇员)的20%

  (四)有较为规范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的能力;

  (五)具有较好的实习环境和设施,安全制度和安全设施完善。

  四、大学生实习资格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进基地实习:

  (一)全国437所高校,属我市人才引进目录重点引进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普通适用专业的应届本科以上在校生;

  (二)本市高等院校及深圳生源应届本科以上在校生;

  (三)已办理就业服务登记尚未就业的福田户籍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四)经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院校应届本科以上在校生或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

  五、组织实施

  (一)实习基地应在每年3月或9月之前将本基地可提供的实习岗位、可接纳人数、专业要求等相关信息报送小组办公室备案,小组办公室审核上报资料后根据高校、实习学生和实习基地的实际情况分配实习名额。大学生实习时间每年共分为两期,每期3个月,具体实习时间可以根据高校、专业及实习基地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二)为保障实习基地的良好运作和实习学生实习期间的基本生活,区政府将为实习学生、实习基地提供一定的补贴。具体如下:

  1、个人补贴:政府提供的个人补贴包括了食宿、交通等项目的补贴,标准为本科以下实习生(含本科)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但不向市内院校与市内生源学生提供住宿费补贴,其个人补贴标准为前款所列标准的一半;

  2、实习基地补贴:政府每年以实习基地接收实习生的人数为其提供补贴,每人每月补贴人民币200元;接收市内院校与市内生源学生的,每人每月补贴人民币400元;

  3、保险费用补贴:实习基地必须为实习学生购买保险,政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4、以上提供补贴的实际数额将根据实习基地的运作情况作出相应调整,项目实施所需的费用列入区人事局部门预算,专款专用,并由小组办公室受理相关补助的审核、发放及拨付;

  5、实习基地另外发放给实习学生的实习工资和相关补贴由实习基地根据岗位的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自行制定和发放。

  (三)高校、学生与实习基地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深圳市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协议书》,并报送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实习结束后,实习基地应根据实习学生的实际表现如实填写《大学生实习鉴定表》(实习学生将个人详细实习总结附后一并提交至小组办公室),优秀实习生的有关信息经本人同意后,录入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诚信档案信息库。

  (五)实习结束后,辖区企业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双向选择、优先录用”原则,录用优秀的实习学生到企业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手续;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实习生实习鉴定为优秀的,在两年内报考本系统事业单位的职员或雇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且录取后职员实行最短试用期,雇员免试用期。区人事局(编办)对上述毕业生优先办理接收手续。

  六、实习基地的考核与管理

  (一)小组办公室将派专门人员对实习基地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及时掌握大学生和基地两方面的情况,协调双方实习期间出现的问题。

  (二)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区实习基地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主要内容为是否遵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实习补贴奖金的发放和落实情况等。

  (三)对考核优秀的实习基地,小组办公室将报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对考核不合格的实习基地,予以批评指正、加强考核评定、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实习基地资格。

  (五)对弄虚作假的实习基地,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实习基地资格,3年之内不能再申报实习基地。

  (六)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实习基地,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附则

  (一)本意见由福田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

  关于加强燃气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9224

  福府办〔20099

  现将《福田区关于加强燃气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关于加强燃气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加强福田辖区的燃气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实现规范管理、守法经营、降低事故的工作目标,从而提高辖区的燃气管理水平,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稳定现有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目前我辖区共有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52个,为保障燃气供应,最大限度的稳定供应站点现状和燃气供应格局,对燃气企业在今后办理经营手续过程中,建设、工商、消防、租赁、运输、街道办事处和股份合作公司等单位,为燃气企业在辖区建立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和运输车辆办理相关手续给予便利服务。

  二、积极推进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规范化建设。督导辖区各燃气企业进一步加大安全经费投入和经营管理的力度,采取试点先行,由点及面的方式推进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具体是:统一站点格调、统一车辆外观、统一钢瓶标识、统一安全设施、统一监管制度、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上岗持证、统一燃气报价,打造规范诚信经营的企业形象。

  三、加强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选址建设。针对辖区瓶装燃气供应站和服务点规划欠缺、设置数量不足、分布不尽合理的状况,一是将瓶装燃气供应站建设争取纳入城建规划;二是在目前规划用地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下,借鉴社区垃圾转运站(或公厕)建设的经验,以现有垃圾转运站(或公厕)为依托,筛选出符合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条件并可考虑与之依附建设的站点,以多种形式解决瓶装燃气供应站选址建设用地。

  四、推行专用燃气钢瓶识别标志制度。辖区燃气企业推行本企业的专用钢瓶识别标志,推行“瓶装燃气经营单位拥有一种标识的专用瓶制度”和“只能使用本单位专用瓶经营的制度”,即实行由燃气经营单位向用户提供包装气瓶,用户租赁钢瓶使用的模式。定期对辖区内瓶装燃气供应站点进行巡检,及时发现清理过期未检、锈蚀严重的不合格钢瓶,依法查处违反专用瓶行为。

  五、加强燃气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各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点应配备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车辆运载燃气气瓶,禁止无证上路,不得将燃气运输车辆用作永久性仓库。瓶装燃气供应站点送气的电单车、三轮车、自行车等车辆也要有本企业的明显标识,其装载的钢瓶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六、落实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定期开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坚持每月对辖区各燃气企业的供应站、服务点进行安全巡检,重点是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安全防护措施、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坚决遏制各类因人为造成的事故发生。

  七、规范城中村的瓶装燃气管理。为规范燃气企业在城中村的经营发展,杜绝恶性竞争和有力打击无固定场所无证经营燃气。在强调企业加强行业管理的同时,鼓励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股份合作公司积极协助参与燃气安全管理。如:燃气供应站点需与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股份合作公司签订《瓶装燃气安全管理承诺书》,对非用户原因引发的燃气事故承担相应责任;送气人员原则上遵照指定的路口进出,以便于安全监管。

  八、健全燃气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机制。督导燃气企业制订燃气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抢险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根据《深圳市福田区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定期组织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九、建立健全燃气用户档案的建立。为监督燃气企业按照《深圳市燃气条例》的要求,定期入户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追踪落实隐患的整改,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用户,要及时向业主、物业管理公司、辖区社区工作站以及街道办事处通报,督促整改。建立健全用户档案,保证入户检查做到每12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对燃气企业的入户检查工作以不定期抽查和核查的形式进行评定。

  十、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区相关职能部门和辖区燃气企业要广泛利用横幅、宣传栏、宣传单张等多种形式传播安全用气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安全使用常识、事故案例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力争做到安全管理到单位,安全用气宣传到用户。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燃气安全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得到有效的控制。

  十一、消除辖区管道燃气安全隐患。区燃气管理办公室要与市燃气集团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随时掌握辖区管道燃气安全动态。对已存在的占压燃气管道造成的安全隐患,主动协调区属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燃气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联手整治,使历史遗留的安全隐患逐项得到解决;并对新出现的安全隐患苗头及时有效干预,确保输送管网安全。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2009年度

  质量兴区工作重点项目》的通知

  200932

  福府办〔200910

  现将《福田区2008年度质量兴区工作总结和2009年重点项目》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2009年度质量兴区工作重点项目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有效地服务于福田“环境立区”发展战略,把福田建设成为高品质环境、高质量经济、高品位文化、高水平服务、高效能管理的示范性中心城区的得力措施。2009年质量兴区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区,倡导卓越绩效模式

  做好市长质量奖后备军的工作,鼓励支持相关单位参评市长质量奖、第二届区长质量奖。积极发挥兴区办作用,统筹规划,促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经济指标质量进一步提高。

  牵头单位:质监分局

  参与单位:区贸工局、建设局、环保局

  二、坚持以质取胜战略和自主创新战略,提升辖区产品、企业、产业竞争力

  继续实施名牌战略,加强对名牌产品的宣传和保护。在计量、标准、质量、认证等方面着重培育发展规模大、效益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优势企业。鼓励企业参与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提高专利技术成果转化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增强国际竞争力。

  牵头单位:质监分局

  参与单位:区贸工局、科技局

  三、重点维护华强北“中国电子第一街”,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

  以通讯产品为重点监控对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维护华强北“中国电子第一街”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牵头单位:区打假办

  参与单位:区科技局、文化局、公安经侦大队、华强北管理办公室、工商分局、质监分局

  四、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全面深入推进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

  推动企业强化品牌经营观念,注重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以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节能降耗和环保的产品为重点,严格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工业产品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体系,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把原材料进货关、生产过程质量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牵头单位:质监分局

  参与单位:工商分局

  五、发挥技术优势,帮助出口企业提高自检自控能力

  为辖区出口企业提供国际先进检验技术及管理技能的服务机制和交流平台,提高辖区出口生产企业自身检验技术及管理技能的水平。帮助指导未建立起质量控制体系辖区出口生产企业建立起覆盖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辖区企业的产品质量。并对有一定规模的辖区出口生产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自身实验室或提高原有实验室的检验水平。

  牵头单位:皇岗检验检疫局

  参与单位:质监分局、区科技局

  六、加强源头管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资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出口食品质量安全

  监督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企业责任意识。从源头抓起,对辖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过程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对辖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验,确保出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牵头单位:皇岗检验检疫局

  七、全面推进福田区卫生系统质量绩效管理

  总体目标:探索建立富有福田卫生特色的绩效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完善组织健全、管理科学、运行规范、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一)第一季度:

  制定质量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具体目标内容、明确任务节点、突出工作重点,做到可操作、可评估、科学性强。

  编制白皮书:制定《福田区卫生工作白皮书(区卫生系统)》,对2009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及落实单位,确定任务时限。

  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卫生管理人员学习掌握绩效管理理论知识及具体操作,提高质量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质量绩效管理工作。

  (二)第二季度:

  期中考核:各单位一把手对上半年工作的行政绩效、业务绩效和经济绩效进行自查自评。

  季度考核通报:针对白皮书目标任务,实施进程监管,对各单位绩效情况进行系统内通报。

  (三)第三季度:

  季度考核通报:针对白皮书目标任务,实施进程监管,对各单位绩效情况进行系统内通报。

  (四)第四季度:

  实施绩效评估:各单位开展年度质量绩效情况全面总结,形成年度绩效评估报告。

  领导述职:各单位一把手完成全年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管理模式、服务模式情况述职报告。

  年终考核:对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引入第三方评估、汇总,作为干部考核和单位评先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区卫生局

  参与单位:区属医疗卫生单位

  八、推进通信电子专业市场打假新机制,继续“农改超”升级改造工程

  运用流通领域质量监测的手段,对手机和其他电子产品进行质量监测,对鉴定为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进行下架处理。联合相关部门,出台通信电子产品市场准入和日常管理规范。

  完成景田市场、香梅市场及福田农批市场第二期“农改超”升级改造工程。

  牵头单位:工商分局

  参与单位:市工商局消保办、各工商所

  九、以消费者权益服务站为基础,加强于企业的联系,推进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在全区商业领域全面铺开,推进服务业领域试点,在其他企业中建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

  牵头单位:工商分局

  参与单位:区消委会、各工商所

  十、继续推广清洁生产

  加大宣传力度,发动辖区工业、商业、旅游企业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通过与清洁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在重点园区或企业举办清洁生产培训,选择辖区有代表性的生产型企业、宾馆酒店作为清洁生产重点推广企业,引导企业进行省级或市级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编印福田区清洁生产宣传册子,宣传清洁生产知识、法律法规、扶持政策等。

  牵头单位:区贸工局

  参与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

  十一、继续做好红树林生态修复工程

  (一)4月份开工建设河口水质净化,年底完成50%工程量。下半年开工建设河道整治及附属构筑物工程,将于年底完成40%工程量。

  (二)5月份前完成凤塘河护岸改造工程,年底完成植被种植标段(不包括老巡逻道周边的种植任务),主要的种植任务在年中完成。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参与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城管局、采购中心、会计核算中心

  十二、建立楼宇经济和新型业态统计监测体系

  通过调查研究和资料收集,上半年完成楼宇经济和新型业态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数据与地理信息系统融合,三季度完成楼宇经济监测统计数据平台。

  数据整理、评估,年底前建成报告的发布。

  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参与单位:区发改局、贸工局、科技局、财政局、地方税务纳税服务局、地税局、国税局、保税区地税局

  十三、以重点整治为突破,改善治安基础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严厉查处各种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进行的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公共信息网络安全。

  加强对各类治安重点场所的管理,吸取“227”、“920”火灾事件教训,深挖、深排、深治城中村非法娱乐服务场所,一个不漏,查封取缔。对民爆、化学危险物品等重点单位,上门走访,排查隐患。

  牵头单位:公安分局

  参与单位:区卫生局、科技局、安监局、消防大队

 

  成立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区政府《关于建立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福田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新生力量和人才储备,区政府于2009112(福字〔20091号)决定,成立福田区大学生实习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杜 

  副组长:杨 毅(区人事局)

   员:朱世平(区贸工局)

  王晓彬(区教育局)

  廖吉安(区科技局)

  李健盛(区财政局)

  杨子锋(区劳动局)

  王跃平(区卫生局)

   芬(区华强北商业街管委办)

  赵天利(区辖区企业服务中心)

  林延岳(区文产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由张忠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大学生实习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成立福田区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为使我区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于2009218(福字〔20096号)决定,成立福田区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创建工作。成员如下:

  副组长: 周树凯

   

  周运昌

   员: 何建佳(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季必平(区委组织部)

  陈亚凯(区委宣传部)

  王文福(区综治办)

  冯流看(区发展和改革局)

  王晓彬(区教育局)

  廖吉安(区科技局)

  廖冠明(区民政局)

  谷廷兰(区司法局)

  李健盛(区财政局)

   毅(区人事局)

  杨子锋(区劳动局)

  张学凡(区建设局)

  李雷鸣(区文化局)

  王跃平(区卫生局)

  蔡转弯(区计生局)

  陈明达(区环保局)

  范胜祥(区统计局)

  胡敬东(区城市管理局)

  朱建伟(福田公安分局)

  李博新(区体育局)

  陈慧明(区安监局)

  杨忠民(区出租屋综管办)

   柳(区应急指挥中心)

  章海蓉(区总工会)

  蓝海坡(团区委)

  石佑君(区妇联)

  梁天赤(区残联)

  李生伟(园岭街道办事处)

  陈佳维(南园街道办事处)

  刘炳强(福田街道办事处)

  麦振新(沙头街道办事处)

  赖莲凤(梅林街道办事处)

  黄锡武(华富街道办事处)

  曾湘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陈文清(莲花街道办事处)

   东(福田社保分局)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由廖冠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岳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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